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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臣服 (山药可爱多)


  她低头扒拉了几口饭,又夹了几口菜,“能怎么样?还,老样子吧。”
  林慕笙倒也没说什么,用筷子戳了戳鱼,“你爱吃鱼,多吃一点。”
  红烧鱼是做的色香味俱全,但对于沈倾歌本人来说,她饭量的确不是很大,吃了一小碗就饱了,她放下筷子,心满意足的冲着林慕笙笑了一下,“我吃好了。”
  做艺人多年让她养成了严格的自觉,不能多吃,吃多会胖,再美好的食物也不能贪多。
  “你吃不下我也不勉强你,那我们喝点果酒吧?是新鲜的青梅酒。”林慕笙从桌子底下拿出了个看起来颇为古朴的瓶子,又补充了一句,“狗男人给的。”
  这个狗男人沈倾歌自然知道指的是林慕笙中学时期的前男友洛轻舟。
  她没再推辞,晶莹剔透的玻璃杯盛满了青梅酒在灯光下折射出了七彩的光芒,“你和他?又碰到了?”
  林慕笙撅噘嘴,端起酒杯,“哎,就那样呗,男人嘛,哼,不说他了,说说你那位吧,你还喜欢他吗?”
  或许是借了三分酒气,两杯青梅酒下肚,小姑娘双脸微红,她眼眶有些湿润,嘟囔道,“喜欢……怎么会不喜欢?”
  “喜欢的要命,命都想给他的那种喜欢。”
  林慕笙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轻轻酌了一口青梅酒,继续开口道,“他哪里那么好?值得你喜欢这么久,除了一副好皮囊,你家爱豆还有什么?我记得我还没搬家那会儿,大街小巷都是他海报,你每天放学都拉着我去看,说什么火遍全亚洲的少年爱豆。”
  沈倾歌也不知道是真的太醉了还是其他什么,她使劲摇摇头,端起酒杯,青梅酒有些苦涩又清香的味道从舌尖蔓延开来。
  “你不明白,于我而言,他哪里都好。”这话用的是笃定的语气,没有半分游移。
  “慕笙,你知道吗?我第一次看到他,还是在一档综艺节目上,HN电视台的王牌综艺,我记得清清楚楚,叫《开心有你》,哎,那个时候。”
  她可能真的是有些醉了,话也因此变得格外的多。
  她十四岁的时候,谢怀暮刚刚出道不久,名气却已经很大了,无数个综艺节目抢着要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参与录制。
  沈倾歌之前从不追星,她觉得追逐一个虚无缥缈的人对自己而言,是一种负担。在从电视上看到谢怀暮之前,她一直同林慕笙讲,“我才不会追星呢,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一个遥不可及的人难道不是痴人说梦吗?我不想要自己拥有一份无望的喜欢。”
  她本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做个清心寡欲,永远不会去追逐白日梦的美少女。
  直到遇见了谢怀暮,打破了她的所有原则。
  在追逐谢怀暮的身影之前,她从没想过自己居然可以义无反顾的去做什么事情,她一向是个不愿意走出舒适圈的人,实在也没什么野心,虽然有过想要站上舞台的梦想,可是每一次都会被自我怀疑打败。
  但是当她频繁的去买他的画报和新专辑之后,沈倾歌开始在心里萌生出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是否能站在那个最高的地方和他相遇?
  哪怕只能见到他一面,在某个小瞬间把祝他平安喜乐的小纸条递给他,她就心满意足了。
  为了这个小小的像火苗一样的心愿,她开始努力试图去说服家人尊重她的愿望,去追逐她的梦想,这是她从前从未想过的。
  因为那个少年曾在节目上抱着自己的吉他,眉眼含笑,话语轻柔。
  “期待你们在最高处与我相见。”
  只是因为这一句话,她从十四岁开始一步一步追逐那个人的脚步,从未喊过一句累。
  她想见到他,每个日日夜夜,当她想要放弃的时候,总会想到那个人是多努力,又会咬牙坚持下来。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她的祈祷,或者是知道了她有多努力,她终于有机会近距离看到,甚至是触碰到那个。
  对曾经的她而言,可能是永远都无法接触到的那个人。
  良久,沈倾歌仰起头,醉眼迷离,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你知道他什么态度吗?你们两个人相处了这么久,我觉得你总得知道他什么态度吧,说真的,我看着干着急。”
  林慕笙把双手支撑在桌子上,撑着脑袋,“你说你啊,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怎么就想不开往火坑里跳呢?你们两个现在这么僵持着要我说也不是回事啊,总得把话说明白,看看怎么处理吧。”
  沈倾歌似乎喝得更醉了,她鼻头有点酸,“我搞不明白他的态度,他可能就是人太好了,对谁都好。毕竟追星的时候,他就对每个粉丝都好。”
  林慕笙拍了拍桌子,“你对他不好吗?你上一次听说他胃疼,你在B市郊区录综艺,他在B市城区拍戏,你干了什么?录完马上打车开溜四处去给他买药。人家领你情了吗?要我说,没准是这兔崽子良心发现了,而且说句实话,我看了那个演唱会,个人觉得觉得那个皮卡丘可能是他送你的。”
  面前的女孩子低个头没说话,半晌,才开了口,“他胃疼后面那个时候我到了,他还在拍戏,是我不好,打扰了他工作。况且,谢怀暮都说了,是我粉丝送我的皮卡丘。”
  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沈倾歌已经由于喝得有些多而语无伦次,但是林慕笙仍然能听懂她讲什么。
  言外之意是,她自己也不好自作多情。
  只是听到这里,林慕笙有些义愤填膺,“就应该疼死他!”
  沈倾歌摸摸头,为什么她这个好朋友,脾气总是这么急躁?沉默了一会儿,她听到面前的女孩开了口,“倾歌啊,如果你真的是觉得想放弃了,我祝福你。但是如果不是,我希望你无论如何,不要亏待自己。”
  言辞恳切,林慕笙知道沈倾歌对谢怀暮的喜欢有多深,追逐了那么多年的人不是想放弃就能放弃的。
  酒喝得多了,沈倾歌有些困,躺在桌子上睡着前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好累了,不想再喜欢他了。”
  可她还是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
  ——
  沈倾歌醒来的时候,是在床上,她身上盖了棉被,从紧闭的窗帘可以看出已经月上柳梢头了,她伸了伸懒腰,揉了揉脑袋,把手机屏幕点开。
  已经快要十一点了,没想到会睡到这个时候,可能是最近太累的原因,一醒来,看到林慕笙拿着杯热水,斜靠在门上,饶有兴趣的看着她,“你终于醒了,还记得自己睡觉前都说过什么了吗?”
  沈倾歌当然不记得,不光不记得,还忘得一干二净,她的酒品确实不是很好,这点,她得承认,可是看到林慕笙嘴角那一丝促狭的笑意,她意识到自己酒后一定有胡言乱语,连忙举起双手,“好姐妹,我什么都没说!你也什么都没听见啊!”
  林慕笙倒也懒得拆穿她,把屋子里的灯随手点开,“陪我上分,王者峡谷见。”
  “好嘞。”由于工作繁忙的原因,她确实是很久没玩过王者荣耀了,兴冲冲的点进了游戏。
  “开双排?”林慕笙随口一问。
  “好哦。”沈倾歌点点头,她的名字叫人间绝色小乔,粉丝们都清楚,因为一直以来她都用这个号打游戏。
  没过几分钟,沈倾歌上线的消息就已经传遍了有心的粉丝群。
  她刚想点邀请林慕笙再随机邀请几个好友,就发现有人想申请加入她的队伍。
  这人的名字还有点意思。
  国服第一蔡文姬。
  不过,她什么时候加过这个好友?


第19章 作茧自缚
  谢怀暮其实有点紧张, 他平时压根不玩王者荣耀的,他一向瞧不起这种被称为低配,山寨版lol的游戏。
  说实话, 他觉得自己是鬼迷心窍, 才会注册这么个愚蠢的名字还在半夜申请和她组队。
  发出组队申请的时候,谢怀暮心里天人交战,万一被她拒绝了怎么办, 岂不是很没面子?不过没通过, 也可能是没看到, 他在心中设想了无数种可能, 那颗紧紧悬挂着的心,终于在通过组队申请的那一刻尘埃落定。
  到底为什么要在深更半夜拿起手机打开这款低配版的英雄联盟, 还起了个这么个鬼畜的名字,他觉得自己有点太闲了。可是事实上并没有很闲,他的手边还有一摞即将开拍的新戏的剧本要看。
  谢怀暮觉得此时此刻只有四个字可以用来形容他的心情,那就是——
  鬼迷心窍。
  ——
  “所以, 那位国服第一蔡文姬到底是谁?”林慕笙咬着酸奶的吸管,看沈倾歌沉思着准备开始的模样,随口问了一句。
  “还是个青铜。你怎么带青铜玩啊?倾歌。”她点了点那个头像,“太可怕了!!居然是青铜。不会拖后腿吧?”
  沈倾歌心里已经隐隐约约有了判断, 这个账号的主人是谢怀暮,但是他怎么会来玩王者荣耀呢?
  据她本人对谢怀暮的了解,他一向是不屑于玩这种低配版的大型游戏的。她皱着眉头, 盯着屏幕看,快要看出个洞来。
  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谢怀暮之所以会来,和阮南竹有关系, 毕竟他们队伍里五个人——谢怀暮,她,林慕笙,阮南竹,另外一个是林慕笙她前男友洛轻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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