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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淘宝穿七零 (长天夜色)


  田志成看了一圈,发现现在的商场就像是现在的小商贸城一样,每个摊位上都摆满了整齐的货物,五花八门卖什么的都有。
  来逛商场的人还不少,田志成找了许久,还问了人,才找到田路平说的那个摊位。
  田志成坐在摊位里面的小马扎上喝着茶,旁边还有个些微秃顶的中年男人,和一个年轻的小姑娘。
  “叔。”
  “来了,把货拿出来吧,让你黎叔瞧瞧。”田路平抿了一口茶,连头也不抬的说道。
  “你这有点当叔叔的样吗?”黎书笑骂了一句,对田志成亲切道:“我叫黎书,是你叔的兄弟,你叫我黎叔也成。”
  “???”田志成满头问号的看向田路平。
  “他名字叫黎书。”田路平解释了句,“黎子,你能不能不饶你那名字,赶紧给我侄子看货。”
  “当着侄子的面,你就不能叫我名字,老叫外号干啥。”
  “你想占我便宜再等几十年吧,麻溜的,别磨叽了。”
  看得出来这两个人关系是真的好,田志成在俩人斗嘴中把东西从包里拿出来,然后一一打开铁盒子。
  “这个是哪个厂生产的,咋没见过,比咱们前些时候进的好看。”在一旁当背景板的姑娘凑过来,看了看发夹,又翻了翻另外两个铁盒子里的胸针和书签。
  “这个书签比我在友谊商店里看到的还要好看,还有这个胸针,一个得卖好几十块呢。”小姑娘摇了摇黎书的胳膊,“爸,你把路平叔侄子的货都收了吧,肯定不愁卖的。”
  黎书看着女儿黎媛眼睛亮晶晶的,哭笑不得的说:“我又没说不收,这不是正看着吗。”
  “我是不懂你们小姑娘的喜好。”田路平摇了摇头,他并不看好这些小玩意儿的销量。
  田志成见黎媛感兴趣,连忙道:“能借我纸笔吗?”
  黎媛点点头,转身找了纸笔出来,“给。”
  田志成接过纸笔,在纸上简略化了几个发型,然后递给黎书。
  “书签和胸针买的人可能不多,但是发夹应该是快销品,黎叔要是有请女销售员,可以让他们把发夹带上。
  这里几个发型,可以配很多种发夹,发型风格不同,配的发夹也不同,多样化的风格,咱们才能卖出更多种类的发夹,也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大街上都是同一种发夹的尴尬局面。”
  人都是爱攀比的,走在路上要是老是看到和自己戴着同样发夹的同性,心里肯都不舒服,难免有种想要比较的心思。
  黎媛摸了摸自己的两个大黑辫子,看着纸上粗略的轮廓,娇俏的脸上不免露出跃跃欲试的神情。
  “这批货我先收下,价钱怎么算的还是得说清楚。”黎书虽然人到中年了,可是眼光并不比年轻人差。
  女儿黎媛说的他也清楚,但是商场和友谊商店并不相同,人家愿意在友谊商店花五十买一个胸针,那买的是身份和面子。
  那怕你摊子上卖的东西再好,人家也未必愿意花同样的钱来买。
  “黎叔,您和路平叔是朋友,又把我当后辈帮着,我也不跟您来虚的。”田志成把一早换算好的价格,写在纸上推给黎书,“这都是成本价,我相信您肯定不会让我亏本的。”
  黎书拿起纸粗略的看了一眼,发夹的价格都差不多,小发夹五毛一个,大发夹八毛,胸针五块,书签一块五。
  “胸针才五块?”黎书有些惊讶,倒并不是说手艺有多贵,而是原材料。
  现在国内生产大部分都靠人工,生产力比不上后世,原材料自然是贵,一道道工序下来,出来的成品也就贵。
  但是田志成直接从淘宝上买的,都是厂里批量生产,要是买的多,田志成还能拿个折扣。
  “都是老手艺人做的,虽然便宜但是量可能不大。”田志成点头道。
  “没事没事,这东西量少还好卖点儿。”黎书抬头看向田志成,“这样,发夹我加两毛收,胸针我给你翻个倍,书签加五毛,我先给你写个收条,一周后不管卖多少,我都先给结款,咋样?”
  “一周有点久了,黎叔,我是带媳妇出来旅游的,一周后恐怕我都回乡下了。”田志成无奈的说道。
  “那就三天。”黎书想了半天,咬牙说道,“三天后我上你叔家找你,到时候一次给你结款。”
  真要一次性给田志成结款,也是一笔不小的流动资金,但是田路平都开口让他帮忙了,他当然不会驳了兄弟面子。
  要是实在不行,他就找田路平借钱,谁让这小子欠他人情来着。
  “路平,你一个外销主任就不想往外给销销?”黎书搭着田路平的肩膀说道。
  “人家外商能要这个?”田路平冲他翻了个白眼,起身走出摊位,“货就交给你了,我带我侄子四处逛逛去。”
  黎书写了收条递出去,田志成接过后道了谢,跟在田路平身后离开。
  “咱们也去友谊商店逛逛,顺便买支钢笔。”田路平说道。
  友谊商店距离商场不远,也就隔着两条街道,四周空旷无比,马路四通八达,路上还行驶着不少车辆和行人。
  进了友谊商城,一股属于这个时代的时髦气息扑面而来,当然在田志成看来更像是复古风格。
  田路平花了一百二十块钱买了一只钢笔,付钱的时候丝毫不带犹豫,这换算下来得一万多块RMB。
  田志成想起自己用过最好的钢笔花了一百块RMB,当时他还特别的珍惜,后面智能手机普及后,基本上很少用钢笔写过字了。
  二人买了钢笔准备出去,却刚好碰上了买好东西的陈秀和穆晓晓,两个人都拎着不少东西。
  “路平,志成,快帮我们拎点。”陈秀仿佛见了救星一样,开始抓壮丁。
  “大嫂,你这是买了多少东西,大哥这个月工资肯定又光了吧。”田路平接过东西还有些沉手,不免调侃道。
  “都是给他们父子俩买的,花他的工资还不是应该的。”陈秀笑着道。
  穆晓晓也有三个袋子,,田志成接过来,拿在手里垫了掂,发现都不是很重。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说好的让我变肥章!我……好像增肥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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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几人搭了公车回家属院, 陈秀极力挽留穆晓晓和田志成吃过晚饭再回去,为此还特地让人早早的就开始做饭。
  田靳回了家,发现晚饭比平时早了半个多小时, “妈,今天咋吃这么早。”
  “你成天出去野, 早不早的和你有啥关系。”陈秀正好端了汤出来,“志成和晓晓住在招待所, 早点吃完也好早点回去,晚上外面冷的很。”
  “哦。”田靳挠了挠头,看着田志成道:“对了, 志成表弟, 我们学校过两天有文艺汇演,你和弟妹要是有空,可以来看看, 还挺新鲜的。”
  “我们能去吗?”穆晓晓眼睛发亮, 对此很有兴趣, 她离开学校很久了,而且她也没看过大学里什么样。
  “能,到时候家属朋友肯定去得多,你们得早点去占位置, 不然就只能在后排看了。”田靳点头说道。
  “你不会帮你表弟他们占个位置?”陈秀抬头道。
  “妈, 我当天是后勤, 整天都要忙,再说学校不许占空位,都是先来的坐前面,后来的只能往后排了,今年和往年可以不一样, 还有别的学校来联演呢。”田靳有些无奈的说道。
  “没事,反正我和晓晓也是出来玩的,早点去学校里看看也好。”田志成说道。
  “好了,先别说话了,都快坐下吃饭吧。”陈秀笑着招呼起大家。
  吃过饭后,外面的天色才刚刚黑下来,陈秀让田靳送田志成和穆晓晓回去。
  夜里微风吹着,透着沁骨的凉意,田靳送田志成和穆晓晓到大门口,田志成就让田靳回去了。
  “我们自己搭车就行,大晚上的,你快回去吧。”
  “那不行,我妈吩咐了,让我把你们送到招待所。”田靳老实道。
  “回吧,大晚上别把你冻着了。”田志成眼里,田靳更像小辈,他当然不会让对方送,正好这时有三轮车过来,田志成就招呼三轮车过来。
  “我车都搭到了,你回去把,顺便和伯母说声,这几天我准备带晓晓四处玩一玩,就不去找伯母蹭饭了。”田志成半开玩笑的说道。
  “行,那你们回去路上慢点。”田靳顶着个学生的脸,一本正经的让他们路上小心。
  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已经是七八点了,外面开始飘起大片的雪花。
  田志成和穆晓晓洗漱好,又到了一盆热水,两个人准备一块泡脚。
  水有些烫,田志成把脚慢慢放进水里,忍着灼热的烫意,故意道:“水温刚好,你也把脚放进来把。”
  穆晓晓不疑有他,卷起裤脚,直接把脚伸进水里。
  “啊……”穆晓晓惊叫一声,连忙把脚缩回来,一抬头发现田志成正含笑盯着,穆晓晓又气又恼,“你这人怎么这么坏,这么烫你还让我把脚伸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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