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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就心动 (早鹿)


  这就是传说中的被美色迷昏了脑袋吗?
  她闭了闭眼,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嘴巴。
  她感觉自己在旁边男人的目光下无所遁形。
  “那个,在路边停一下。”
  一分钟后,鹿甜灰溜溜的从宾利车上下来,跑得贼快。
  宾利车里,李叔天真的问:“老板,鹿小姐不去医院真的没问题吗?”
  “你看她跑得比车都快,能有什么问题。”秦讯从后视镜观察着那道窈窕的背影,高高的丸子头在她的跑步下左右扭着。
  “原来是个碰瓷的啊?”李叔恍然大悟,却又有点不明:“竟然碰瓷,为什么刚刚什么要求也没提呢?”
  后座上的俊美男人摸着下巴。
  在剪彩仪式开始之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台上,只有他注意到窗外不远处那道鬼鬼祟祟的身影,女孩的目光一直盯着他的车看,拿着手机不知道在跟谁打电话。
  直到她疑似被撞坐在地上哭的梨花带雨的,他也不过是静静的看她表演没有拆穿,若不是怕把记者引过来,他还想要看她多表演一下。
  _
  一辆奥迪开在路边,在鹿甜旁边停下,鹿甜打开副驾驶坐上的车门坐上去。
  方才跑得有点急,此刻微微喘着气,驾驶座上穿着时尚的柯欣荣给她递来一瓶水,问:“怎么下车了?”
  鹿甜咕噜咕噜的喝了半瓶水,呼了口气,回:“露馅了。”
  “怎么露馅的?”
  鹿甜眼睛亮了,复又花痴起来:“妈呀,太帅了!”
  柯欣荣一听也跟着花痴了起来:“是帅的?那你有没有拍照?”
  鹿甜翻了个白眼:“副主编,我如果在车上拍照,估计要被抓局子里去吧?”
  “那你就这么下来了?我让你去是让你要赫笙的专访的,不是让你去花痴的!”柯欣荣气得拍了拍大腿:“赫笙行踪本来就神秘,那么多杂志社的记者都没办法堵到他,你这一次好不容易接近他,就这么错失了良机,果然是新人,经验还是太少了。”
  柯欣荣摇了摇头。
  “副主编,您别沮丧啊,天无绝人之路,我刚好听到他住夕阳公馆,以后我上那堵他去,而且,我已经看到他长什么样了,绝对是人群着最靓的仔。”
  柯欣荣一听,眼睛里重新燃起了希望之光,她骄傲的拍了拍鹿甜的肩膀:“我就说我的眼光不错嘛,小甜甜,加油!”
  呵呵。
  鹿甜是一家时下正热门的时尚杂志社《时光里》的实习记者,作为Z大新闻系大四学生的一名学生的她,刚进杂志社没多久,便被副主编也就是旁边这位即将踏入三十岁年龄层的大龄单身狗叫到了办公室,说要交给她一个任务,那便是去要到近年最有影响力的大人物赫笙的专访,如果完成任务不仅让她成为正式员工,还把她提拔为主编助理,对,是主编助理没错,柯欣荣算盘满满,若能拿下赫笙的专访,她觉得自己便有很大的可能性晋升为主编。
  新人鹿甜傻不拉几的答应了,事后才从同事那得知,柯欣荣自从和现在的主编孙语莉师徒决裂后,便一直明争暗斗着,想当年,孙语莉从柯欣荣这儿学完东西后,转眼便勾搭上了社长,靠她的美貌和社长那不可告人的关系踩着柯欣荣当垫板一路爬到主编的位置,便筑成了这师徒二人水火不容的境地。
  柯欣荣之所以会物色好鹿甜这么一个新人,就是单纯的看上她的颜值,自从赫笙名气大躁之后,便有很多杂志社争相要采访,然而赫笙这人行动神秘得很,很多记者连他面都没见过,更别说采访了,而《时光里》总部的老板放了话,若谁能要到赫笙的专访,谁便是下一任主编,孙语莉私下曾多次想要接触赫笙,据说都碰了壁,柯欣荣重新看到了希望,她认为没有哪个男人会对美色视而不见,除非还不够美。
  柯欣荣见到鹿甜的第一面,就觉得这个女孩很有灵气,光长相和身材来看,不比娱乐圈的流量小花差,她的身上有一种特别美好的气质,让人不禁觉得她被家里人保护得很好,才会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热情和善意。


第二章
  温馨甜美的卧室里,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香薰味。
  圆顶吊顶粉色公主床幔将浅粉色公主床围出一个温馨的空间,戴着萌萌卡通毛绒眼罩穿着性感蕾丝宫廷睡裙的少女陷在软乎乎的被褥里,睡得正酣畅,忽然,一段魔性的手机铃声《甩葱歌》滴滴答答的乱入打破屋子里的宁静。
  “额......”被吵醒的鹿甜长长的呼了声泄出起床气。
  涂着橘红色美甲的手将毛绒眼罩摘了下来,开始从床头到床尾的翻找手机。
  接下来可见屋子里呈现出这样的画面,床上的枕头、玩偶,眼罩,被子以及被被子包裹着的装在镶钻手机壳里的苹果手机通通被扔在了铺着毛毯的地上。
  鹿甜蹲坐在床上揉着乱糟糟的头发迷糊的四处寻找,嘴里嘀咕着:“咦,我的手机呢???”
  魔性手机铃声停了几秒后再次响起。
  滴滴答答的声音敲在鹿甜的脑门上,终于把她敲醒,拨开床幔从床上跳下来,在被子里头找到手机,看到来电显示上跳跃的“副主编”四个字后,全身的毛孔和细胞都进入了警惕的状态。
  “副主编,您您打电话给我有事吗?”鹿甜乖乖蹲在地上接着电话,两眼炯亮有神,比起方才迷迷糊糊要醒不醒的样子清醒多了。
  柯欣荣开腔便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质问:“刚刚怎么不接电话?都几点了还在睡懒觉呢?”
  睡懒觉?鹿甜望了眼墙上的挂钟,早晨五点半钟,菜市场卖菜的大妈都没醒吧?
  “才五点半啊副主编。”
  “你这个小姑娘我不得不说你了,要想拿到好的专访就要有吃苦耐劳的决心,既然要去夕阳公馆堵赫笙就应该早点出发,难道要等到天亮了赫笙去公司了一群保镖护着的时候去堵?新人就是新人,一点苦都吃不了。”
  “主编我错了我马上出发。”
  听到鹿甜叫自己主编,柯欣荣心底这才舒坦多了。
  她半夜做噩梦梦到孙语莉那个狐狸精,搞得她焦虑不安失眠了一夜,她其实想凌晨三点就给鹿甜打电话了,一直忍到了现在。
  “去吧,小甜甜,你是我唯一的希望,荣姐看好你哦。”
  “好的好的,荣姐我爱你!”
  挂了电话,鹿甜哭丧着脸去洗漱,在脸上搓着泡沫,忍不住仰天长啸:“妈呀!这是什么苦逼实习生活啊!”
  若不是念在时光里这家杂志社有发展前景,影响她睡觉的事她才不干呢。
  鹿甜在镜子前梳妆打扮了番,烫着羊毛卷的头发弯弯曲曲的垂落,脑袋上扣着一顶贝雷冒,黄衫长裙,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提着个包便出门了。
  挑鞋的时候鹿甜还在犹豫要穿多高的,想起那日在宾利车里瞥到赫笙那两条腿特长,估计个头不矮。
  鹿甜打的来到夕阳公馆门口下。
  这会儿才六点多,天光微白,秋末的天透着一股寒意,夕阳公馆靠着江边,每天早上的明黄江都特别的热闹,有的人在那跑步晨练,有的在那卖艺或者直接在地上写个理由要钱的。
  没办法,这一块是富人区,最不缺那种人傻钱多的。
  鹿甜觉得自己在这里堵人其实挺傻的,她对赫笙的生活规律完全没掌握,不知道他几点起,或者当日在不在家,可比起这个,鹿甜比较确定的是其他地方的赫笙要么跟着一群助理要么跟着一群保镖,连近身都难,所以还是在这里蹲着吧。
  夕阳公馆外面有一家咖啡店叫“莫停”,门口放着几张椅子,鹿甜坐在那儿打了会盹。
  就恍神那么一会儿,余光扫到一抹有一点点熟悉的身影掠过,鹿甜嚯得睁开眼睛。
  从夕阳公馆门口跑出来一个穿着黑色的运动服,黑色的运动鞋和黑色的口罩,以及他那一头黑曜般的短碎发随着动作甩动着。
  身材是那种九头身的黄金比例,简直就是行走的衣架子。
  疑似赫笙的男人径直往江边跑去。
  鹿甜拔腿跟着跑过去,没跑几步,鹿甜方才意识到自己脚下穿的那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是多么的失策和碍事,
  看着赫笙的背影在江边越跑越远,鹿甜为了追上他,脚下高跟鞋踩得一蹬一蹬的,没几步,感觉一个踉跄,崴脚了。
  鹿甜摸了摸有些肿的脚裸,咬着下唇拖着崴到的那条腿挪到江边护栏墙旁,她按了按腿,今天有些出师不利啊。
  远处那道黑色的身影越跑越远了,鹿甜叹了口气,顿时陷入迷茫,不知接下来自己要干嘛。
  歇了会儿随身包里传来魔性的《甩葱歌》,鹿甜翻出一看是柯欣荣打来的。
  柯欣荣:“小甜甜,姐告诉你个小道消息,听说赫笙每天早上会在江边跑步,跑完步会去夕阳公馆楼下那家咖啡厅喝咖啡,现在你那边的状况如何?”
  鹿甜眼睛亮了亮:“主编您放心!我这儿进展顺利,我已经看到赫笙了。”
  柯欣荣:“随时向我汇报情况。”
  鹿甜:“好的!”
  —
  鹿甜脚一瘸一拐的来到夕阳公馆楼下的“莫停”咖啡厅,目光四面八分的在咖啡厅的各个角落扫了一圈,没看到赫笙的身影,心想他还没来,于是她提着包包直奔卫生间,她觉得早上的自己实在是太狼狈了,她要补个妆掩盖一下自己的狼狈感,鹿甜抿了抿莓红色的口红,自信的从厕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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