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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科技赢福运[七零] (燃灯鼠)


  大伙儿都笑她是个鬼精灵,那黑皮也对着众人直甩尾巴,只是黑皮在人群中突然看到了孟骁的时候,一下就扑了上去,把唐宁扯了一个屁股蹲儿,好在给拉住了,而且狗嘴巴上带了罩子,也不可能一下咬到人。
  众人也吓得一头冷汗,一时间也奇了怪了:这黑皮平时特别机灵儿,只有到他家院子去的时候,它才叫唤,在外面,几乎是从来不咬人人,刚刚跟他们在一块儿也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扑人了?
  孟骁也被扑得朝后一跌,坐在地上,瞪着黑皮,想起那天晚上在麦地里,这狗远远儿地朝他所在的果子林了叫,一下就冒了一脑门子汗出来。
  他以为是偶然的,现下看来,这狗知道是他,这狗当时就知道是他。
  唐宁看到孟骁被吓倒也怪不好意思的,就拉了拉狗说:“对不起了,它好像特别不喜欢你,所以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孟骁就去盯那个黑皮,黑皮又开始嘴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孟骁就退了好几步,再盯了唐宁一眼,转身就走了。
  唐宁转头盯着黑皮,也有些奇怪,她记得这几次黑皮见到孟骁都显得很凶狠,但实际上每次她和孟骁发生冲突的时候,黑皮基本是不在场的,按理说黑皮不该这么记仇。
  却说她把狗绑在了学校院子外面的一颗老歪脖儿树下,就进去上课了。
  黑皮就乖乖蹲在树下,等到她走了之后,又寂寞地趴再树下睡觉了,偶尔有个车过,它也不睁眼的。
  时间这么一天天地过,也就到了夏日,唯一的不同就是唐凤丫再也没来上过课。
  有学生问过贺清明,唐凤丫为啥没来,贺清明只是笑了笑,摆了摆手,并没有说明原因。
  后来,他们一群小娃娃上山捡蘑菇的时候遇到过唐凤丫,唐凤丫人高了些,不过比以前还黑还瘦了,连之前的泥鳅样也不如了,手臂上还有红痕,好像是被打人打过的,背了个背篓,背篓里背着黑瘦、黑瘦的唐铁根儿,唐铁根儿盯着唐宁手里打的斑鸠流了一口哈喇子。
  唐宁看唐铁根儿可怜,可以给唐铁根儿的,可是她又看不惯唐凤丫一家,就直接跟人家大喇喇地擦肩而过了。
  时光飞快,一下,唐宁就读到了小学六年级。
  她也蹿高了一截,穿的还是花衫子,脚下还是花布鞋,头上也扎了两条辫子,不过是而后别了两个拇指粗的辫子。
  她嫌弃头发多了太难打理,就给剪了一截,因而头发只是中长款,而且剪薄了很多,显得整个人清爽不少。
  当然,她还是村里最时髦的小姑娘,漂亮机灵,越发显眼儿,队里的小姑娘羡慕自不必说。
  就连李秋桂也说:“这闺女长得真好,哪像老王那方脑壳。”
  唐宁一听见,就皱眉:“婶婶,你不要说我亲爹,他也很好的。”
  她虽然记不得老王的模样,但是老王给她留了一笔财产,还没给她留恶毒后妈,已经足以证明老王本人挺不错。
  有老王这样的亲爹,她也蛮自豪的。
  李秋桂一听,就“诶哟,诶哟”笑,轻轻扇自己嘴巴:“看看,我这张嘴,我又说啥了,把咱闺女急得啊!”
  唐宁只呵呵笑,这些年她也看明白了,李秋桂就是嘴巴厉害,其实人心眼儿不坏的。
  其次李春兰也变成了队里最时髦的妇女,穿着的确良的料子衣裳,甚至还拥有了一双白皮鞋。
  他们日子能过得这么好,当然不是吃唐宁之前挣的那点儿老本,是因为唐老四开上了运输车,几年时间,就在城里当了个运输小队的小队长,收入高了,单位里也给发各种粮票、油票、百货票,而且时不时跟唐建德一起干干偷家倒把,这日子就红红火火过起来了。
  唐宁的日子可谓过得一帆风顺,而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偏僻农场里,有一家日子可就过得太难了,那就是周青阳家。
  大片大片的盐碱地,一望无垠的荒地,一座农场就建造在这片荒地之上。
  天还没亮,就有人爬到坡上,举着大喇叭喊:“集合,集合,集合,去十里外去开垦荒地。”
  随即,农场里呵骂声响起,各个牛棚里钻出人来,在农场中间排成小方队。
  喇叭里还在播放:“响应国家要求,几年开垦十亩荒地,每一亩荒地,都要种上高粱,努力创下大丰收。”
  大寒的天儿,冷风呼呼地刮,一个个蓬头垢面的人站在农场里,给雪风一吹,就刮得几乎要倒下。
  有人冒了一句:“这么冷的天儿,人扛不住寒啊!”
  一个红袖章就扯过大喇叭呵斥道:“你的精神不坚定,罚你早上不能吃早饭。”旋即又指着农场里站着的人:“要吃饭的,一人去PD他一句!”
  农场里的人都开始窃窃私语,那个冒那句话的人听完,直接就晕了过去,嘴巴里还在喃喃:“要命了,要命了。”
  红袖章又是大喇叭一抖,指挥人把倒了的那人搬走,然后对着大喇叭说了:“你们都是具有反动思想的人,上头叫你们来,就是接受再教育的,来到这儿,就要服从安排,不要端起你之前的资本主义架子!”
  红袖章啪嗒啪嗒说着,下面的人面面相觑,无一不是面黄肌瘦的。
  这些人原本都是豪门望族的知识分子,或者就是在军政地位上有一席之地的人,后来都被D下来,安排到这偏远地区来了,从脸上是再也找不到当初的光彩了。
  身体好的,还能多磨一些日子。身体不好的,有些呆个一年半载就没命了。
  现下上面指标要去开垦荒地,大雪天在旷野上挖锄头,这一去好多人就是个“死”字儿,可要是不去,就关进牛棚里斗争,也是生不如死的日子。
  周青阳也立在人群中,原本斯文儒雅高高瘦瘦的一个男人,这时候也是脏兮兮、瘦巴巴的,明明三十多岁的壮年人却像个五六十岁的老人。
  红袖章还在那儿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周青阳的肚子里就一阵咕噜咕噜叫,仰头看着漫天的雪花,一阵眩晕,也朝后倒下去,身后的一个女人和两个女娃给推起了他,他才没摔下去。
  那个女人自然是周太太,如今也穿着破棉袍,粗着脸,寒风刮得她的肌肤苍老,甚至连常年劳作的农村妇女也不如。
  那两个女娃,大的那个是周青青,小的那个是周采薇,也是之前的王豆豆。
  两个人皆是脸上两团红黑红黑的冻伤,吸着鼻涕。
  红袖章这时候正好说完,喊了一句:“开饭!”
  几个人就朝前挤过去了,周青青最厉害,三两下挤到人群里摸了几个馍馍出来,给周青阳塞了一只,自己藏了一只在兜子里,嘴巴上叼了一只。
  周青阳吃了一个馍,算是恢复了一点儿力气,又抬头看着天,眼里一片绝望:“不晓得熬不熬得过今年冬天。”
  周青青则抬头定定地说:“熬得过,爹放心,爹的身体好着呢!”
  她的另一个手心儿却伸进了自己的破袄子的夹层里,那是老鼠咬了一个洞,正好给她造了一个兜子。
  她摸进去,手指在衣角边儿上滑动,捏到个一团冰凉的石头,抿了抿嘴:“看来,真的没用了。”
  这几年,她一直研究这个石头到底被唐宁怎么了?她不知道唐宁用了什么方法让这个石头再也不响应别人。
  可是书是她写的,她写了石头里有系统,就一定会有。
  难道说不是这块石头?唐宁把这块石头调换了?
  她越想越可能,继而静静皱着眉头,低低喃喃地骂道:“表姐,想不到你这么深的心机,竟然想出这种法子害我!”
  她想了想,起身,去了一个破牛棚外面。
  那牛棚的一面墙和猪圈对着,中间卡了个小巷。
  小巷里,一群娃娃围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娃,伸手抢了那个男娃手里的馍,然后还踹了男娃两脚,就跑了。
  那个小男娃就靠在牛棚角下抱着膝盖哭了起来。
  “喂,你饿了吧。”
  小男娃抬起头,看到一个顶着两坨冻疮的女孩儿正对着他笑,手里还递过来一个黑乎乎的豆包。
  他的大眼睛扑棱扑棱:“给,给我的?”
  周青青点了点头,把豆包塞在他手里,笑眯眯地说:“吃吧,待会儿还要烧牛棚呢。”
  男娃接过豆包,就死命地超嘴巴里塞,塞得哽得直翻二白眼,不断地捶着胸口顺气。
  周青青也赶紧给他顺着气。
  顺了半天儿,好不容易给顺通了。
  男娃仰头着头看她:“你为啥给我吃的?”
  周青青看着这个漂亮地出奇的男娃,勾了勾嘴角:为啥救他?
  当然是因为他是本文男主角啊!
  在她的书里,男主是军政家庭人物,而且男主小时候也进过牛棚,就是进牛棚之后,男主的爹娘都死了,留下男主一个人,男主很吃了些苦头,不过男主命也特别好,他只在农场里呆了两年,他另一个农场里的哥哥就跳出了农场,回到了京都,还把男主也捞了回去,从那以后,男主就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不过在她的设定里,贵公子一样的男主爱上了耀眼的女主,并且因为强烈的个人魅力,把女主在乡下养的小狼狗“孟骁”比得一文不值,最后赢得了女主的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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