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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贾环重生复仇记 (风雨琉璃)


  有了这样心思的贾环立马就用自己怀里藏着的银钱,先买了十张红纸,带回了家,即使有了这样的想头,感觉也一定能挣钱,他身上带着的钱也不少,可是家里却未必能同意他一下子全投入进去,毕竟他们没有见识过他写的字到底如何,也没有直接来城里看到这些东西卖出去的情况。所以用一个试试看的说辞,花上一百文,还是能让家人接受的。
  果然,他回家后,齐氏知道这些纸就花了一百文,一脸愁眉苦脸的,生怕瞎折腾没了,那可是十斤粮食的价钱,若是糟蹋了,她估计能心疼死。还是兴哥儿和小三比较支持,当然这也是他们年纪轻,胆子大,加上家中有了些银钱,有了底气,感觉试试也不会伤经动骨,更加上贾环在地上写的字,再他们看来很是不错,写在纸上应该也不差,有了这样的信心,这才有了这么支持的态度的。
  与此同时,贾环抽奖得来的对联自然也一并拿了出来,这是作为样板的,家人对这个倒是没说什么,和那些纸张比起来,这比钱就小了很多了,即使做样板的作用没了,还能自家用上,实在不能算是浪费不是。
  贾环终于将那些实在是不成样子的笔墨拿出来用了,真是不容易啊,这样简陋的东西,终于也有了用武之地了。
  “二子,这怎么写在纸上和写在地上差这么多呢?别扭的紧。“
  兴哥儿第一个拿起笔,沾了沾墨在自家的那些毛边纸上写了几个字,一边写,一边流汗,那个紧张啊,那个难受啊,他总觉得这笔就像是有千斤重,明明平时自己在地上写的时候,也学着用握笔的方式用劲的,怎么到了这真正用笔了,就完全感觉像是生手了呢?
  “没事儿,就是力没掌控住,写几次就能习惯了,那时候就能和往日写地上一样了。“
  “不成,不成,这要是糟蹋了红纸,那娘还不得心疼死,你来,往日咱们三个就是你写的好,这要卖出去的东西,可不能瞎糊弄人。“
  兴哥儿很是利索的把手里的笔往贾环手里一塞,几步就退到了后面,一边退,一边还松了口气,好像是丢下了什么烫手山芋一样。
  倒是小三看着没有自己试用的份有些不满意,扯着兴哥儿的衣裳不满的说道:
  “大哥,我都没有试呢,万一我写的好呢?“
  “得了吧,就你,在地上写的都是歪歪扭扭的,还想在纸上写好?先别闹了,赶紧着,让你二哥写,练好了,用这红纸挣钱,等挣着钱了,咱们就用这钱买纸,好生练习练习,等着都能写好了,以后就是实在不成,咱们在镇上给人写信,也能挣点笔墨钱,那时候还不是想写多少就有多少?“
  他这一说,小三立马不闹了,这关系到挣钱的事儿,小三还是很懂事儿的,他虽然不至于是个财迷,可是从小在这样贫寒的人家长大,如何能不知道银钱对一个家有多重要?
  贾环提起了笔,也有些激动,这有多久了,他终于再一次拿起了笔,一直以来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认为自己对读书有多少天分和喜爱,可是一直到了这一刻,他才发现,这么多年这些原本他不喜欢,甚至有些不以为然的东西实际上已经深入了骨子里,让他产生了依恋和怀念。
  或许,从这一刻起,贾环才真正的开始正视自己的内心,正视以往的一切。他该有的,都要捡起来,往日遗憾的,都要补起来。做一个完整的,没有遗憾的贾环。

  ☆、第25章

  拿着笔,即使已经换了一个身体,那属于跟随了自己身体几十年的习惯记忆却是不可能往却的,第一笔下去,或许还有些生涩,可等一个字写完,贾环却已经找回了原本那种行云流水一般的感觉,照着那抽奖来的对联抄写了一遍,贾环脸上就已经露出了笑容来,别说是他,就是家中其他人这会儿也高兴的不行。
  “好,看看,二子这字写的,就是好啊,有天分,比大哥强多了,我瞧着比那两张做样子的都写的好看些呢。“
  兴哥儿一点没有因为自家弟弟比自己强而感觉妒忌或者不满,只是满心的高兴,感觉自己以往想的就是没错,自家二弟,那就是个读书的好料子,上次背书一会儿就背出来了不说,如今连写字也这样好,以后自家走出去,那是妥妥的让人高看一眼啊。
  更不用说,有了这一手,以后就是日子过得再艰难,也不至于没有了生路,靠着这一笔字,多多少少也能混上一口粥和,一家子的日子多了几分保障,他作为一家之主,自然是越发的安稳,放心,怎么可能不高兴。
  齐氏也乐呵的很,家里的孩子识字,她没有跟着,所以也不明白这几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这字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可是她也有自己辨认的方法,那就是和贾环带回来的那些比较,人家能卖钱,这字总是好的,自家孩子能和那卖钱的字差不多,那一定也是好的,也能卖钱。
  鱼娘那更是简单了,她立马开始裁红纸,一边裁一边说道:
  “成了,成了,二子,你这字能成了,就别练了,那纸也是要花钱的,赶紧的小心的写在红纸上,又能练字,又能卖钱,还省了墨,这才是正紧。“
  瞧瞧这算计的,贾环听得牙都要疼了,没有这样算的,这笔墨才多少钱?二百文一套啊,居然也能算计到这个份上,够可以的。
  只有小三一脸的羡慕,他也好像我一下笔,试试用笔写字是个什么滋味呢,可惜没有机会了,特别是大哥,在他没有用树枝写的像样之前估计是不会让他碰一下了。
  不管其他人是什么样的心里,贾环这会儿莫名的已经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那满目红艳的纸张已然不在他的心中,就是自己笔下那不断添加的字迹也有了几分恍惚,即使笔下依然正确而精确的重复着对联的内容,可贾环的眼前,却好像重新回到了以往在家中抄写经书的时候,似乎又听到了往日那些人的闲言碎语,以前感觉厌烦,感觉痛恨,感觉恨不得驱散干净的声音,在这个时候,却让他感觉多了几分回味。
  物是人非,虽然这个时候,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可他怎么也不会忘了当年贾家败落抄家之后,这些平日里比他还得脸的付小姐们一个个被发卖的凄惨样子,也没有办法忘记,那个富贵荣华的恍如仙宫的贾家,最后白茫茫一片干净的结局。
  就在贾环努力的想在这迷蒙中看一眼自己的姨娘的时候,手里的笔却停了,把他整个人硬生生的拉回了现实中,定睛一看,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这十张红纸裁成的二十份对联已然写完了。
  兴哥儿早在贾环停笔的时候就直接凑了上去,将那些写完的对联一张张的放到了一边,一边吹干墨汁,一边轻声的诵读,努力一个字一个字的揣摩,还用手在自己的另一个手心书写,想要将这笔画什么的都牢牢地记住,以便以后自己写的时候能更有心得。
  而鱼娘则是立马开始收拾笔墨了,小心的将那碎墨收起来晾上,又将那还有一点墨汁的瓦片和笔交到了小三的手里,对着他说道:
  “赶紧,这墨汁还没有干呢,你就着这张废纸写上几笔试试。“
  她是大姐,对着弟弟们神色看的最是仔细,早就发现了小三对着贾环的羡慕,还有对于没能试一试用笔写字的遗憾,如今正紧事儿已经做完了,那剩下的一点点墨汁就是不用,也只有洗干净的份,还不如让小三也过过瘾,至于纸张?那不是还有刚才贾环他们两兄弟试笔的那一张嘛,即使剩余能写的地方几乎没了,可实在不成,反过来也是能写一写的,就是看不清楚,好歹也算是握了笔了。
  小三那个乐啊,小眼睛往后面兴哥儿和贾环处一瞄,感觉他们没怎么注意,立马一把抢过了笔,凑到了桌子面前,深深地吸了一口子,提起笔,慎重的写下了第一笔。
  小三没有看到的是,就在他握着笔,紧张的满头大汗,浑身紧绷的开始人生第一次书写的时候,贾环和兴哥儿已经转回了头,在后面静静的看着,满含着笑意。
  即使贾环从没有和兴哥儿说起过自己的想头,也没有表示出半点有关于让小三将来读书科考的意思,可是兴哥儿却依然和他保持了一定的同调,缘由也很简单,这个家即使在不济,对于自己的弟弟,他们都想尽可能的让他过得更好些,尽量的让他多一些学习的机会,为他的将来创造更好的机会。
  即使这样的机会很微末,即使这样的谦让能给与的也很少,可却是这两个当兄长的一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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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兴哥儿就带着贾环出门了,这一次去卖对联是家里的有一门好生意,若是做的成,那么即使给人写信什么的未必能获得别人的信任从而得到活计,可是在这正月里,多写一些对联,甚至是福字,也是好的,挣得钱也许不会多,却也能让家中凑些买纸笔的钱。
  雪已经纷纷扰扰,天色也因为冬日的缘故显得有些暗沉,可这依然压制不住兄弟二人的火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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