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跟白秋行处理了一部分文件之后回到房间洗澡洗漱准备休息,忽然想起来之前听方益明说公仪珩昭把自己的大哥给弄成植物人了。
方益明都说那人没几年活头,估计人是真的不行了,可为什么公仪珩昭会下手这么狠?
是人就有逆鳞、弱点,原生家庭对人的影响几乎是不可逆的,公仪珩昭也不会例外。
前后算算,离手术时间还有一两周的样子,居然觉得自己肯定不能就这么在家里养膘,既然想到了,就要去给公仪珩昭使绊子!
——
第二天一早,居然就蹦跶着下楼去逮白秋行,这几天她精神不好,都是白秋行回来处理公司的事情,要上班,白秋行五六点就得起来准备,这样才能准时到公司。
白秋行看到居然这么早就起来但是又没换正装有些奇怪:“然然?起这么早做什么?”
“我就是想问问,方益明怎么样了?能上班了吗?”居然搓着手手问,满脸都是“我要干坏事”的阴险笑。
“……”白秋行哭笑不得,就知道居然是个不安分的,摇了摇头,“没,他伤得也不轻,你别去折腾人家,我留明子给你怎么样?”
居然想到孟明子那张永远似笑非笑的脸,顿时萎了:“不要,那任修文什么时候回来?”
白秋行大概也知道孟明子不太招居然喜欢,听见孟明子被拒绝也没多问,想了想,才说:“修文这几天去迪拜谈生意了,你也别去折腾他,这样,我再给你安排个脾气好的助理?只是能力上,肯定比不过明子他们三个。”
这么多年,白秋行就三个贴身的助理,助理肯定不止三个,只是能绝对相信的就这三个,而且其中方益明和任修文脾气最好,所以一开始才让他两跟着居然。
现在一个在国外,一个受伤,孟明子给出去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居然这狗脾气,难免跟孟明子打起来。
居然皱皱鼻子,决定还是整人比较重要,孟明子就孟明子,总比没有好:“算了,那还是孟明子吧,他跟你打小报告我不管,但是他不能阻止我干的事!”
白秋行笑着点头:“行,只要你不敢违法乱纪的事,随便你折腾。”
于是,孟明子就到了居然手里。
孟明子前一晚没有留在宅子里,收到白秋行消息的时候刚起床准备去公司,临时收到命令,只能掉头去教区的白家老宅,心里各种忍不住对居然吐槽。
这失忆后的居然,真是太能折腾了,没一天消停的。
在等孟明子过来的时间里,居然收拾好自己,先去了一趟后山,菜园子位置偏僻,白秋行说他也许久没过去了,只能居然自己找。
居然本以为是挺好找的,毕竟山上就那么大,话是这么说没错,奈何居然顺着能走的山路走了一遍还是没找到地方。
眼看着日头愈发毒,居然也找不下去了,她怕半途中暑晕在山道上,怕是要被晒成干儿了。
回到宅子的时候,孟明子已经喝第二轮茶了,看到居然回来,忍不住龇牙笑:“居小姐终于忙完了?”
“额……不好意思啊,山路难走。”居然干笑两声,她就是不喜欢孟明子的阴阳怪气才不想让他跟自己的,也只有白秋行能受得了他。
居然也没歇多久,吃了药缓过热劲,就喊上孟明子去书房,楼下人多,她怕隔墙有耳。
“居小姐,白先生说,你要干什么我都尽量配合,所以,你又准备折腾什么?”孟明子在居然对面坐下,浅笑着看着她。
“其实也没什么,我吧,平生最爱八卦,但是我现在又失忆了,所以想找个……”居然斟酌了一下用词,“消息灵通的人随便探讨一下八卦。”
孟明子怀疑地深深看了居然一眼:“真的只是探讨八卦?”
“那我还能骗你不成?”居然摆摆手,笑得真诚。
怀疑归怀疑,孟明子有白秋行的命令,自然是居然想知道什么,他就说什么。
“那你想知道什么?”孟明子问。
居然掏出小本本,桌上还准备了录音笔和一堆各种颜色的水性笔:“那当然是公仪珩昭的了,我不就这么个死对头嘛?”
“……”真直白不做作。
孟明子知道的内容其实跟方益明说的大同小异,只是孟明子知道的细节更多,因为当时公仪家出事,孟明子是跟进的人,代替白秋行做各种人情,所以知道得也就多一点。
多出的一点,就是档案上不曾记录的——
“医疗事故?”居然记着笔记都惊了,诧异地抬头。
“对,其实公仪家大少爷是出了医疗事故才成为植物人的,那场车祸跟你之前那次差不多,车子性能够好的话,并不会完全就不回来。”孟明子十分笃定。
居然换了红色的笔重重在“医疗事故”四个字上画红圈:“那出了医疗事故之后公仪家的大少爷就成了植物人,所以被放弃了?”
孟明子摇摇头:“光是成为植物人也还是有希望的,毕竟现在成了植物人的病患那么多,并不是没有苏醒的希望,只是这时候,出了第二次意外。”
“还有意外?”
“对,在准备转移公仪家大少爷的时候,医院的病床突然断了一个滑轮,人被这么摔出去,磕到了头,这次人进了手术室,差点没出来,而且通知书是让公仪家准备后事吧,公仪家大少爷不会醒了,甚至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咽气。”
居然听得眉头紧皱,听完奇怪地问:“那医院呢?这么大的事故,还两次,竟然什么报道都没有。”
听完居然的问题,孟明子忍不住好笑:“居小姐你真是失忆得彻底,那医院是公仪珩昭的母家,上一辈只有她母亲一个女儿,本来嫁给公仪家算是下嫁吧,那时候公仪家还没到现在的阶层,主要是想嫁个好拿捏的,等有了儿子,就可以让儿子继承两家产业,可没想到,儿子废了,而公仪家也不敢向医院要说法,只能两头遮掩。”
“竟然还有这么一段,太刺激了。”居然忍不住感慨,还是城里人会玩。
孟明子垂下视线,盯着茶杯里金黄色的茶水:“这里面,有公仪珩昭多少手笔,就不得而知了,她是两家目前剩下的唯一继承人,哪怕明知道人是她弄死的,也必须保下她。”
居然无声笑笑,翻过小本子另一页,继续问:“公仪家的想法不重要,反正最后都是公仪珩昭的。对了,我还想问问,关于公仪珩昭小时候的事。”
“小时候的事?”孟明子奇怪地看向居然,“什么意思?”
“唔……就是从她妈妈嫁进公仪家,到公仪珩昭要杀她大哥,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越详细越好。”居然画了个范围给孟明子。
孟明子顿了顿,放下茶杯,沉思了会儿,说:“我是不太可能知道那么多事,再怎么说我跟公仪珩昭也就差了四五岁,更久远的事情,您得去问问老爷子。”
老爷子?居然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孟明子说的是白秋行的父亲,她……名义上的公公。
第三十四章
居然皱起眉头:“老爷子……会说吗?”
孟明子耸耸肩:“这个, 我就不知道了,要不您带上白先生?看着不肖子也许心情好就说了?”
“你认真的?”居然才不信, 白秋行从小到大没少跟老爷子怼, 仿佛青春期到现在也没过, 两人没少互坑, 带上白秋行说不定老爷子直接就跟白秋行互怼了。
最重要的是, 居然不觉得老爷子有什么理由帮自己。
商人重利, 居然自己就是无利不起早, 人老爷子帮忙是情分不帮是本分,没点报酬,居然是真的不太敢去跟老爷子开这个口,更何况,现在她已经跟白秋行离婚,老爷子更没情分帮她。
不过孟明子确实不知道更多详情了, 而且由于年代久远, 注定有些事情只能从老人们口里知道。
居然思来想去, 觉得见老爷子这事怎么都得提上日程,目前有可能提供帮助的, 就剩老爷子了,就算再难, 居然也只能过去找他。
午后居然让孟明子自己活动, 不过最好就在白家老宅,万一她有事要出去,别临时找不到人, 居然现在可惜命,不敢自己随便出去,孟明子就算老跟白秋行打小报告也比其他人可信。
除了公仪珩昭的把柄,居然还纠结自己的菜园子到底在哪,她现在确定自己的菜园子一定有东西,不然不会怎么找都找不到。
下午居然上山没有走山路,直接到林子里乱跑,反正她身上带了GPS,进山之前跟白秋行报备过,如果她真的出事了,白秋行应该也来得及上山救人。
居然午饭的时候给白秋行发过消息问菜园子在哪,白秋行说,从宅子后门出去,一路往山顶走就能找到,在灌木丛里,细心看就能找到。
从白家老宅后门出去,不到五米就是林子,树木森森,那么大的太阳,林子里都是清凉清凉的,一点都不闷热。
走林子跟走山路不一样,永远不知道下一脚会踩到什么东西,在第三次踩到蜘蛛的时候,居然庆幸自己全身武装才进的林子,不然被咬上一口她就可以回去躺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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