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都觉得羞涩。
白灏臣捏着帕子,放到鼻尖,嗅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令人神清气爽。
莫晨曦道:“这香味可以安神助眠,但是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
白灏臣在床沿坐下,对她伸出手,掌心朝上,四指弯了弯。
相处久了,莫晨曦自然而然就明白他的意思,把手放上去。
白灏臣握住手,顺势把她拉到大腿上抱着,淡淡的目光从额头逡巡而下,不容忽视的目光让莫晨曦压力山大。
还没来得及红脸,就听到白灏臣在她耳边低语,刻意压沉的嗓音性感得像会游动的丝一样穿过耳膜。
“我还以为你送帕子给我,是那个意思。”
莫晨曦眨眨眼,耳根子发烫,“什么意思?”
男人在她耳边缓慢地念出两句话:“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相思。”
“……”
莫晨曦大囧,因为她母亲也说过这两句话,竟然被他猜对了。
“咳咳,差不多,差不多。”她尴尬地咳了咳,挥手扇风送清凉,“看看白筝给你送什么了吧,他一直不肯告诉我,可神秘了。”
白灏臣依旧抱着她,打开白筝送的盒子,里面是九颗做工精致的球体,个头有核桃那么大,表面刻了些花纹,看上去也没什么特别的。
“他送这个给你做什么?”
还以为会是啥别出心裁的礼物,竟然是九颗球球。
莫晨曦撇撇嘴,伸手拿了一颗捏在手心里把玩,重量比看起来要重些。
白灏臣拿了两颗在手里抛着,球跳上半空时,伴随着咔嚓一声,神奇地变形了!
像鸟儿张开翅膀一般,抽出数片利刃,旋转坠落,最后回到他手上。
手指捏着利刃,不曾刮伤。
莫晨曦看呆了,垂眸盯着手上这颗表面平平无奇内里却大有乾坤的球体,心潮澎湃,杂技也没敢这么浓。
白灏臣一连抓了五个,每一颗都弄成变形的状态,然后拼成类似手环的东西,莫晨曦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把东西扔了出去。
长满荆棘的铁环在空中滑过优美的弧线,像长了眼睛似的避过伫立在地面的一米多高花瓶,拐弯回到白灏臣手中。
没有受伤。
莫晨曦被深深震撼到了,翕合的嘴唇,说不出话,眼睛一眨不眨盯着那玩意儿。
“我喜欢手上盘点什么东西,小筝是投我所好了。”白灏臣把球拆下来,拧回原来的模样,一颗颗放好,“他从小对做手工有很浓厚的兴趣,我每年生日他都会亲手做一样东西送给我,今年的礼物平和很多。”
“平和?那他往年送什么给你?”
白灏臣想了想,尽量描述得正常些,“杀伤力比这个大很多的东西。比如,一种包裹着微型炸弹的药丸,他送了我一瓶。”
“……”
莫晨曦汗颜,看来以后在家里,可不能随便找药吃了。
“吓傻了?”白灏臣抬手揉揉她的发顶,“这是小筝的才能,以后你要是跟他出去,他会把你保护得很好。”
莫晨曦机械地点点头,手指突然就捏中了球球的开关,“咔嘣”一下,那颗圆滚滚的球体瞬间变化成一颗全身是刺的“木鳖子”,利刃扎入手心的肉里。
莫晨曦吃疼,“嘶”了一声。
白灏臣拧起眉,拿走圆球,拉她去了书房,用一种白色粉末给她覆上,冰凉的感觉瞬间代替了痛楚,只是血迹有些吓人。
“还痛吗?”
莫晨曦摇头,“太突然了,我都来不及反应。”
那么快的速度变化,而男人竟然还能在球旋转的过程中捏住,简直了。
她扭头,用一种很陌生的目光看着男人。
“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吗?以及……你叫我小酒这件事。”
第100章 烧结婚证
听到“小酒”两个字,白灏臣就知道自己昨天晚上喝醉误事了。
“你昨天晚上叫我小酒。”莫晨曦声音缓慢,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显得冷静,眼中浓浓的复杂情绪,“这个名字,只有我的家人知道。”
“并不是只有你的家人知道。”白灏臣的手,抚上她的眉骨,深邃的眼睛坦然地对过去,“你告诉过我。”
告诉过……
莫晨曦拧起眉心,视线一瞬不瞬锁着男人的脸,“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的?”
白灏臣顿了顿,从善如流地接过问题:“那天从伊丽莎白小镇回来,你喝醉了,抱着我说的。”
眼角抽了抽,莫晨曦脸上顿时臊得火辣辣的,该死,她喝醉时,到底还有多少“黑料”掌握在他手中。
见她郁闷,没有再追问下去,白灏臣低不可闻地松了一口气,把她重新拉到腿上来抱住,“还想知道什么?”
莫晨曦吞咽了口唾沫,低低道:“还想知道,我怎么这么幸运,被馅饼砸中了?”
男人轻笑,抬头,深邃漆黑的眼睛里,沉浮着光,百分百赤诚地对她说了一句话。
导致莫晨曦直接从他大腿上跳起来,头也不回冲出了房间。
“砰!”
门被摔得震天响。
人跑得比兔子还快。
白灏臣掏了掏耳朵,脑袋枕着手臂躺下,嘴角坏坏地勾起,痞雅。
良久,门口还没有人回来,他“啧”了一声。
小丫头,这么不禁撩。
“呼哈呼哈……呼哈呼哈……”
莫晨曦一路以八百米冲刺的速度来到一楼的院子,对着大片火红的杜鹃狂喘息。
他他他他刚才说什么来着?他竟然……
无法想象,男人会是那样的心情。
一直在院子里给花花草草裁剪的乔叔,扭头见到人就这么急匆匆从屋里跑出来,一脸惊魂甫定的模样,立即放下家伙凑过去。
“少夫人,怎么了?难道少爷欺负你了?我去说说他!”乔叔说干就干,立即挽起了袖子。
莫晨曦摇头,“没有,我只是……突然觉得很闷,出来透透气。”
“真的?”乔叔不信。
莫晨曦满眼诚恳,“真的!那个,乔叔,你能陪我说说话吗?”
“当然可以。”乔叔爽快答应,跟莫晨曦一起走向树下的摇椅。
莫晨曦平稳了心情之后,很真诚地问:“乔叔,你还记得你昨天晚上对我说过什么吗?”
“昨天晚上?我说什么了?”他那时喝断片了,什么也想不起来,顿时有点担心自己是不是出卖了少爷。
莫晨曦呼了口气,“你说你们家少爷苦。他以前,经历过什么吗?”
乔叔神色微顿,随即笑了,“少夫人原来是想知道少爷以前的事啊。”
莫晨曦点点头。
这么说,好像也没错。
“我先跟你说说少爷的母亲吧。”没有任何铺垫,乔叔用沧桑的嗓音,揭开了那层落灰的过往秘事。
我的家族从祖上开始,就在少爷的父亲家里做事,而梅瑾小姐,也就少爷的母亲进门之后,就被分配过来,一直照顾着太太和小少爷。
但是梅瑾太太的进门,不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是家风严谨的书香门第之女未婚先孕,被扫地出门,是投靠少年郎,却被藏在深深院落之中,是见不得光的……妾!
梅瑾太太是我见过最温柔,最右学问的女子。她很冷静,很少跟少爷的父亲起争执,而那时候,少爷的父亲已经娶了别人,有了孩子。
梅瑾太太知道这件事后,生产结束,便独自带着小少爷离开,东躲西藏的,生活虽然不富裕,但是梅瑾小姐有才情,能养活她跟孩子,可老天无情!
梅瑾太太因为日夜劳累得了癌症,她逼着少爷回去找那个无良父亲,求他收留。
但是那个无良父亲,前脚答应了太太要好好照顾孩子,后脚在太太下葬之后,把少爷送去了国外!
那时候少爷才十二岁,身边无依无靠,我找到他的时候,他住在米国的贫民窟里面!少夫人,你无法想象十年前的贫民窟是什么样子,那时候流传着一句话,‘宁愿死了埋了,也不想活在贫民窟’。
而少爷自己一个人在那里生活了两年!
我找到他的时候,他跟我说,乔叔,我们不属于这里,但如果你害怕这里,就别来跟我生活了,我不想养活胆小鬼。
之后,他一步步带着我们,从贫民窟,一路走到了现在。
你看到的是他风光霁月,万人之上,可他得到这些之前,日日夜夜忍受的却是人世间最冷漠的东西!
好在少爷从小就聪慧,总是能想出一些我们从来不敢想,也想不出来的东西,也正是这些东西,让他区别于我们。”
听完这些,莫晨曦喉头梗着一团酸楚,心口涨得酸酸的,良久良久说不出话。
乔叔泪光婆娑,眉眼带笑看着她,“少夫人,我可以跟你打包票,少爷脾性是极好极好的,太太亲手教导出来的公子哥,此生绝不会负你。”
“嗯。”莫晨曦点头的幅度不敢太大,怕眼泪会砸下来;说话也不敢说太多,怕泪意会从嘴巴里跑出来。
跟乔叔聊完之后,莫晨曦心情通透许多了,背着手踱去二楼。
男人姿态慵懒地躺在阳台的摇椅上,白衬衫黑西裤,袖口挽到手肘窝,露出两节精实的小手臂,手里翻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