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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那就结婚吧 (陈老志)


  ……
  明樱之撇嘴,无fuck可说。
  “爷爷如果知道这事,肯定很高兴,等明天一早我就打电话和他老人家报备这件事。”明樱之道。
  明初听罢,点头,“行,你记得让他老人家多包个大点的红包,给我家崽崽讨个好彩头。”
  明樱之一脸恶寒,“你别这么快就入戏成么?我很不习惯。”
  “那你就慢慢习惯。”明初晃着脚尖,嘴角的弧度压都压不下去,没想到啊,几个小时前他还是个大好青年,就这么眨眼的功夫,他就越过众人,成为即将上任的老爹。
  明初想起来小时候外婆一直夸他从小什么都比他机会哥哥姐姐快,走路快,说话快,学习快……样样优秀,以前还不觉得怎么,如今他觉得他外婆说得很有道理,你看他在做父亲这条路上,又一次赶在几个哥哥姐姐面前达成了。
  想到因为这件事,自己那几个哥哥姐姐可能又会被老爷子提溜起来教训一顿,明初就觉得通身舒畅,心情大好,和太过优秀的人在一起,真的容易遭殃呢,可怜的哥哥姐姐们。
  “既然都打算把孩子生下来,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明樱之一句话,让明初瞬间回到了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
  明初:什么时候结婚好呢?
  丁元:结什么婚?
  ——————
  再次卑微地求收藏!收藏太少让我错失了第一个榜单,希望还有机会上下次榜单,全文轮空真的会很恐怖呀呜呜呜~


第十二章
  丁元一觉睡到天亮,还是被食物的香味勾醒的。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明初已经神清气爽站在病床边,不知道摆弄什么东西,总之是可以吃的。
  她揉了揉眼睛,问他:“现在几点了?”
  “唔……九点半。”
  丁元皱眉,撑起身子想坐起来,那边明初一看立马想要帮忙,被丁元出声制止,“不用,我已经没事了。”
  “那你去刷个牙洗个脸吧,然后吃早餐。”
  丁元看了一眼保温壶,因为味道实在诱人,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冬菇滑鸡粥。”
  丁元发现他的保温壶外观跟之前给她的便当似乎是同个系列,脸上有些意外,“你是昨晚回去的吗?还是早上特意回去煮的?”
  “我怎么可能留你一个人在医院。”明初随口道,弯腰从一旁的购物袋里拿出一套新的洗护用品给丁元,“快去洗把脸吧,我已经看到你的眼屎了。”
  ……
  丁元下意识抹了下眼角,还真的有,她咬了下牙根,想发作,但看到那个敢于指出问题的某人似乎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又觉得自己小题大做,不就是眼屎吗,更隐蔽的都看过了,还怕这个人人都有的东西?
  她假装没听见,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后独自去了洗手间。
  自从怀孕后,每次刷牙都不可避免会经历一场孕吐,今天也不例外,丁元已经习惯了,但第一次见识到的明初却有些慌张,要不是丁元拉着,恐怕已经把医生给叫过来。
  一个阶段过去,丁元总算缓过劲来。
  看到站在门口一脸紧张兮兮的某人,丁元抬手抹了下嘴角的水珠,淡道:“不用紧张,这是正常现象。”
  明初点头,喃喃道:“原来电视上演的都是真的。”
  丁元冷笑,“现实比电视剧更痛苦。”
  明初皱眉,一脸凝重,“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丁元稍顿半晌,才轻声道:“你不必道歉,这是我自己选择的。”
  明初看着她线条柔和的侧脸,凝眉,“是你的选择没错,但我会一起承担这份责任的。”
  丁元用水龙头洗了把脸,听到明初这话,她侧过头来,水珠沿着侧脸滑落到一边,被水浸润的眼眸似乎更清澈,也更冷淡,她就那么看着明初一会,然后又低下头用水拍了拍脸蛋,起身用毛巾擦干水分,什么都没说。
  明初不明白她刚刚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但他向来神经大条,丁元一从洗手间出来,他立马将这事抛在脑后,将盛好的粥摆放在病床的桌子上等着丁元品尝。
  不愧是把她从梦里吸引出来的粥,汤汁熬得浓而不稠,米粒又颗颗分明,南州市许多粥店都喜欢把粥熬得绵软,每颗米都与粥水交融,吃不出米的颗粒感,但丁元一直不太喜欢那样的粥。
  相反,每次去那些潮汕粥店喝的,大多数都是像这般颗颗分明的,看似没有南州市本土的粥熬得火候久,但汤汁却实实在在浓缩着每一份材料的精华,稀稠恰到好处,汁水比想象中还要鲜美入味,连丁元向来不太喜欢的芹菜被切成细碎放在里边,对她来说都是锦上添花。
  丁元慢慢地喝着烫口的粥,因为味道合胃口,她整个人看起来都神采奕奕,甚至主动与明初聊起天来,“你真的不是新东方出来的?”
  明初脸一黑,嗤道:“不是。”
  所谓的新东方,是一家经常在一些地方台投放广告的厨师学校,丁元之前被明初的厨艺惊艳到,以为他经历过系统的培训,便一直拿新东方这事打趣他。
  “那你这身厨艺哪来的?总不会是天生的吧。”丁元咬着勺子,看他。
  明初又开始嬉皮笑脸的,“就是天生的,神奇吧,没办法,我就是这么优秀。”
  丁元微眯了下眼,低头继续喝粥。
  每次一谈到这个话题明初总是和她打马虎眼,丁元一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后来是真的被勾起好奇心。
  他到底在躲什么?
  *
  在明初的强烈要求下,丁元出了院后还是直接回了家没去上班。
  因为这样,明初总算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登堂入室,正式踏入丁元的私人领域。
  丁元住的小区不在南州的市中心,但因为去哪交通都方便,所以这个地段的房价也不低。
  丁元当初要买这套两居室时,积蓄交了首付也所剩无几,原本打算就先这样子,以后每个月做房奴,但被她爷爷知道后,老人家二话不说把剩下的房款给她添上。
  刚出来工作的年轻人脾气都犟,丁元死活不肯接受爷爷这份心意,因此差点把老爷子给气出毛病来,后来老爷子放话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多少个年头,死后这些钱也带不走,总归是要留给她和丁妍两个人。
  钱放着就只有被贬值的份,她要么现在把这笔钱当成他对她的投资,要么等以后他死了作为他给自己的遗产,让她自个儿挑。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丁元还能拒绝吗,自然是拿了这笔钱后全款买下这房子。
  钱交出去的时候虽然心疼,但往后的日子没必要背上房贷丁元自然还是有些小欢喜,不,大欢喜的。
  就这样,丁元在这个房产证上写着自己名字的小窝住了两年多,这个房子除了她爷爷和丁妍外,今日总算正式迎来它的第一个客人。
  丁元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她给老爷子备用的拖鞋,放在明初的脚边。
  明初看着眼前这双男式拖鞋,心情有些不爽,但还是什么都没说,穿了进去。
  有点小,看来这双鞋的主人没他高。
  这是明初穿上鞋后的第一个想法。
  *
  明初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像去参观博物馆一般,让丁元陪着他在屋里转悠了一圈,明初参观完后屋子后,心里有了计较,但他什么都没说,而是不动声色地又进了厨房,认真打量起来。
  回过身见丁元靠着流理台盯着他,他粲然一笑,“你这厨房装修得不错,就是东西不齐。”
  这房子当初的设计是丁妍在把关,她大学时学的是服装设计,本来和室内装帧搭不上边,但因为她向来是交际能手,圈子广,朋友五花八门的,认识的里边就有一个是从事的就是装帧设计,两人还是校友,知道丁元需要装修房子,对方二话不说立马拍拍胸脯说这事儿包在他身上。
  丁元知道对方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是想在丁妍那投其所好,本来也不对他的能力抱有很大希望,没想后来看到他的设计稿图后,丁元才知道自己狗眼看人低。
  这人不仅专业能力强,在行业里恐怕还是佼佼者,后来丁元向丁妍打听了下,还真是,在他们那个领域里的确获奖无数。
  丁元家的厨房为了适应年轻人的喜好,被他设计成开放式厨房,和客厅之前只有一个弧形的流理台做隔断,为了改善油烟问题,厨房里的电器设备都采用进口高端品牌,虽然住到现在,有一些设备丁元从来没碰过,但她的厨房,逼格很高就是了。
  当然,换句话说,也是徒有其表,毕竟对于丁元这个不会做饭的人来说,这个厨房除了供她观赏,没有其它意义,里边除了最基本的油盐酱醋,大概就只剩下冰箱里一些水果饮料吧。
  听到明初的评价,丁元赞同地点点头,“够了,我又不做饭……”她放在流理台上的手指轻轻敲打着,“看得差不多了吧,你可以走了。”
  明初一只手环胸,另一只手抵在上方支着下巴,凝视着丁元,不满地摇头,“丁元,你这样可不好,我才刚进来多久,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倒就要赶我走,太不厚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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