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知青在香江[穿书] (嘿小仙女宝宝)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嘿小仙女宝宝
- 入库:04.11
陆国祥本不打算扯布,陆旭阳却觉得一年也就过这么一次年,他出钱给陆家人,扯了布。
也算是他回家后后的小小心意。
当田美凤收到来自小叔的礼物。
料子柔软,另一款是棉质的,更适合小孩子用,想来是为她肚子里孩子准备的,小叔不止大方,还有文化,比他们老陆家每一个人都走礼。
李玉萍欢喜的摸着柔软的布料,这么多年,除了成婚的婆家给扯了一件七长八短的布料做了件衣裳,这还是第一次收到新料子,还是她小时候无视的老三孝敬的。
嘴上虽在责怪陆旭阳乱花钱,心里却美滋滋的。
陆旭花也收到了来自三哥哥的礼物,当下就花了五六毛钱手工费,去了裁缝铺让裁缝做了她喜欢的款式。
陆家人,一个都没拉下。
第二天,田美凤大着肚子,从娘家拿的糕点回给了陆旭阳,并亲自道谢。
陆旭阳接受了大嫂的回礼。
媳妇的做法,到是让陆老大看的一愣。
这糕点,媳妇都没舍得让他碰一下,怎么转眼间就给了老三。
“媳妇,你不是发烧把?咋舍得把糕点给老三。”
田美凤白了他一眼。“你们老陆家,也就陆老三正常,走礼节,剩下的,没一个。”
陆老大,不大满的撇撇嘴。“你的意思是,我也不如老三?”
田美凤:“......”
她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
期间,陆旭阳去找了阮秋蝉一次,在阮家人的同意之下,将人领了出来。
不知道阮秋蝉怎么想的,反正陆旭阳将这当成了他们的初次约会。
阮秋蝉跟陆旭阳在一起,内心深处并不排斥,但心里却总是觉得自己背叛了莫炎的感觉。
让她觉得自己不是个好女人。
她左手紧紧覆盖在手腕的手链上,出神的想着他。
阮秋月伸出手在阮秋蝉眼前晃了晃。
“姐,你想啥呢,回来就魂不守舍的?”
“没什么。”阮秋蝉扯了扯唇角,语气略带敷衍。
阮秋月撇撇嘴。
“跟陆旭阳出去一趟就魂不守舍,还说没什么,我看你的心都被他勾走了。”
阮秋月俏脸微红,圆溜溜大眼睛瞪她。“不许瞎说。”
阮秋月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讲不讲理啊,你脸都红了,还不允许我说。”
阮秋蝉下意识抚摸上脸,她的脸当真红了?
阮秋月将她小动作尽收眼底,切,笑说:“还嘴硬,明明对人动了心,却死不承认。”
阮秋蝉像是被阮秋月的话惊吓到,怒瞪她。“秋月,不要再说了。”
阮秋月耸耸肩。“好,我不说了。”
过年的时候,小孩子们喜气洋洋,大街小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家里有条件的,吃的热腾腾的猪肉白菜馅白面饺子。
初二。
李玉萍备了些东西,带上丈夫跟陆家几个兄弟以及两个双胞胎姐妹,前往娘家。
今年也是第一次全家上阵。
李玉萍的娘家在农村,一行人上午九点出发,抵达农村,已经快要十二点。
姥姥年岁已高,姥爷已经不在了。
那是在原身下乡的那年,病逝的。
老太太年迈八十三的高龄,面容苍老,背驼一些,耳朵也有些背,别看她这么大年纪,难得无病无痛,一辈子,也就得过感冒的病症。
这壮实身体,不知道羡慕坏了多少人。
院子里挤不下人,不止李家人,就来村里人都过来凑热闹,想目睹大学生风采。
陆旭阳跟陆旭春又当了一次猴,供人观赏。
陆旭春踮起脚尖,凑到陆旭阳耳边低语。“三哥,这就是你所说的,被人当猴观赏把?”
自己只说过一次,她就记住了,倒是学的快。
李家子孙后代也特别多,这年头家家都是超生游击队。
初二一般都是闺女们回娘家。
过了初五,便开始正常走亲戚。
去姥姥家也就罢了,陆旭阳没想到,走亲戚,陆国祥都想带着他。
陆旭阳内心是拒绝的,奈何,老爸觉得好。
然而,去了亲戚家,爸又开始絮叨他考上了清华大学,让那些个亲朋好友,那个羡慕。
这些亲朋好友,陆旭阳想说,他见都没见过,因为在原身记忆,小时候,爸他会带着大哥,妈则去娘家,带着二哥,顶多,身边在多带一个爱哭离不开妈的小妹,从来都只好把他跟大妹陆旭春留在家,锁在屋里头。
陆家人把陆旭阳留到了正月十五,
陆旭阳真的是不能再继续留在陆家。
“爸,我真的要走了,您跟妈保重身体,有时间我会回来看你们。”
陆国祥:“你不用担心我们,照顾好自己就成,记得多往家写信。”
写信是这个时代除去电话,唯一通讯。
“嗯,我会的,爸跟妈随时可以来京城,到时候儿子带你们好好转转。”
“好好好。”陆国祥连连点头。
李玉萍也满脸笑意。
陆旭春双手缠上了陆旭阳手臂。“三哥,我也要跟你一块去。”
“有你妹妹陪你一块去,你路上也有个伴,你们可要照顾好自己。”陆国祥表示赞同的点头。
儿子跟女儿将来可是干大事的人,这么一想,他将脸上的不舍化作浓浓的笑意。
陆国祥亲自将一双儿女送上了火车。
女孩子就是比较感性,离别情绪总是失控,火车走开后,她眼睛还是红红的。
第43章
陆旭春来到京城, 在家里怪无聊,第一时间就是出去逛。
陆旭春以后要在京城生活,得慢慢适应, 陆旭阳也就由着她去了。
走在路边,被一家店的歌声所吸引, 声音干净,清爽, 听着就特别享受, 她鬼使神差走了进去。
环视一周, 店内贴着各类型画像,女郎穿着大胆,不过真的好好看,瞧见老板在一旁修理陈旧的录音机,她便自己逛了起来,眼睛被一本杂志封面所吸引,掀开桌子杂志一角翻看,脸刷的一下变红。
快速合上杂志, 杂志上的女人穿那么少,伤风败俗,也忒不要脸了。
老板听到动静,回头看了她一眼便收回视线。“要什么自己选。”
“哦。”陆旭春红着脸应了声。她另外拿起一个长方形有两个孔的东西来, 不解询问:“这是什么?”
老板转过:“磁带,就是收音机里放的。”
收音机三哥家里也有一台,样式也比他店里的好, 只是放哪不用,都落灰了。
“这个东西放到收音机里真的会发出声音?”
老板看她土包子样子,很是无奈。“对,不止会发出声音,好会发出好听的歌声。”
也不怪他们土包子孤陋寡闻,毕竟这些东西在香江才有,他这店也是才开不久,就他店里的还是盗版的,效果极差,只有一个是正版的,声音清晰。
也是靠着这个正版每天放歌,吸引了不少年轻人进店,给他带来不少收益。
陆旭春是真的喜欢上了老板口中的磁带,又觉得神奇。
“你的收音机里放的磁带多少钱?”
老板:“这个没有货,不卖。”
开玩笑,这可是他珍藏许久的磁带,怎么可能卖给别人。
陆旭春虽然心里失望,也没继续纠缠。
几乎每个进店的都会问,若是在放这个磁带里的歌曲,还不知道会被多少人重复询问。
这么一想,他立刻站起身,换了别的磁带。
这下声音听着效果就差了许多。
不过还是很好听。
陆旭春而是拿起另一盒磁带。“老板,那这个多少钱?”
老板眼珠一转,回道:“两块钱。”
“啥?两块钱?”陆旭春惊呼。
看看老板,在看看手中磁带。“就这么个东西,这么贵?”
老板:“这不算贵,你可知道,东西能听好好几年。”
陆旭春顿时被他说动了,在加她特别想拥有。
如果真像他所说的那样,买来也不亏,咬咬牙,花了四块钱买了两盒磁带。
老板很耐心的教了她使用方法。
回到家,陆旭春搬出收音机,落灰的收音机在她的擦抹下,变得跟崭新的一样。
庭院,她放上了磁带,打开,如愿的听到了好听的歌声。
效果不如刚刚在老板店里听到的那个音质好。
屋内,陆旭阳也听到了一阵软绵绵慢吞吞的老歌,这歌当真是没劲儿,陆旭阳走出院子,往下一看,大妹正坐椅子上听音乐。
陆旭阳走下去。
陆旭春在陆旭阳走近的时候就发现了他,献宝似的说:“三哥你来了,你看我买了什么?”
七十年代的磁带,乍一看,好古董,但这个年代,以至于马上八十年代才是处开始流行的玩意儿,流传到内陆,还是盗版的,正版的只有在香江才能买的到。
而他听的这声音,一听就不是正版的。
陆旭阳拿起桌上一盒磁带反面正面瞧了瞧。“大妹,这是哪里买到的?”
“一家磁带店里边。”说到这,她声音难掩失落。“那家店里边,有一个声音正宗的磁带,可惜那老板不卖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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