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大学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要出国留学,家里也没那个条件,他也不做那个梦,可大四那年,老师给了他一个交换生的名额,而且还是所名校,虽然只有三个月时间,但那对大多数同学来说是很难得的机会,学校还给出一半资助,另一半学生自己出,当时他很犹豫,有点不想去,老师也知道他的情况,找他谈了一次,说要不是他成绩优异这个名额是到不了他手里的,说这样的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让他一定要想清楚了,说他到那边要是表现好的话,再申请读研说不定就能拿到奖学金,那他以后就可以留在那边深造。
他被老师说的有点动心,便打电话跟姐姐说了一下这事,不想姐姐很是支持,还把她上班以后的积蓄全拿了出来,说要是不够她去借,说那么好的学校,他有这样的会机可不能放弃,说既便是把房子卖了她都会让他去。
姐姐的大力支持,给了他很大的鼓励也下定决心去。
去交流那几个月,让他见识到了不一样的学习环境跟教学方法,他就像一块贪婪的海绵用力的吸收着。他认真学习努力刻苦的态度让每个老师对他印象深刻,当然更深刻的是他的论文。
最后他以非常优异的成绩被录取,并拿到奖学金,顺利的留了下来。
但奖学金只够支撑他的学费,生活费他还得自己想办法,他不可能再让姐姐给他寄钱。
于是研究生三年他一直边工边读,最高记录他一天打四份工,早上送牛奶、送报纸,中午洗盘子,晚上端酒水。那几年他吃的最多的就是面包,有时一天三顿都是面包,因为方便也实惠。
毕业后,他倒是很顺利被华尔街一家证券公司录用。
可毕业了,他就不能再住在学校,他就得自己租房,华尔街附近的房子他根本租不起,他住的离那边很远,在一个小镇子上,每天早上他要坐两个多小时的地铁才能到,而那两年他吃的最多的也是面包。
那几年日子过的有多苦多累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正因为有那样的经历,才练就了他后来的成功。
在华尔街,他当年仅凭一单成名,也是他挖到的第一桶金,从那以后他劈荆斩刺走上康庄大道。
当时华尔街的人都说他是奇才,可又有谁知道他夜夜恐慌不能安眠,身上压的资金越多他的责任就越大,他所承受的压力是常人无法体会到的。
回国后他能发展的那么顺,一是他的商业头脑,二是他回来的时机很对,正是IT、电讯、电商磅礴高速发展的大好时代,他的身价才会涨的那么快。
现在再让他来五年,他可不一定会有那样好的运气。
所以他的一切都来之不易,他不神人,也不是传说,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陆瑾琨:“我先心疼我自己三分钟。”
作者:“莫伤心……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陆瑾琨:“……”
第三十七章
陆瑾琨拎着药店的袋子, 进了附近一个小公园,他身上已是兜比脸干净实在是没地方可去,公园是个好地方, 而且里面也清静也便方他喝酒。
坐在湖边长椅上,他先把那个面包拿出来, 胃里饿的又开始有点疼,他大口咬了一口, 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 他嘴里嚼着面包, 很多年没吃了,倒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
三两口他便把那面包解决掉,随后拿出那瓶二锅头,拧开,想着喝个三四分醉就回去,这样他面上也不至于太难堪,然后借着酒劲把人赶走。
算盘打的很好,可这酒一喝起来, 他心情就变的很阴郁,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不知不觉一瓶酒全进了肚子,他眼就开始有点晕, 躺在草坪上便不想动,眯着眼,望着天际云卷云舒。
渐渐的天上的云朵变成了程笙的脸, 而且还是一张会对他笑的脸,他看着嘴角不由荡起一个弧度,不一会便睡着了。
陆瑾琨再醒来已是下午三点多,还是被公园里的绿化喷水器洒醒的,不然他估计得睡到天黑。
醒来一看都快四点了,他想着程笙脚上的包,忙从草坪上爬了起来,便往公寓跑。
公园虽然离公寓不远,但也隔着一条街,他跑回公寓出了一身汗,站在门口喘了好一会,这才开门进去,就见程笙怀里抱着抱枕躺在沙发上,睡的很沉。
他轻轻关上门,走到沙发旁,见她脚面红肿起了好几个小水泡,他眉头压下,拿出袋子里的喷雾,开了盖,便在她脚面上喷了两下。
想着再给她抹一下消炎膏,就见程笙眼睑动了动,像是要醒,他忙把药往茶几上一放,转身回了他的卧室,进门后故意重重甩了一下,发出一声响。
程笙猛地睁开眼,眼珠了转了一圈没见到人。
可她刚刚明明听到关门声。
她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看到茶几上多出一个袋子,她拎起来看了一眼是烫伤药,还有一包创口贴,她随即起身,光着脚丫往过道那边走了两步,往卧室那头看了一眼,原本主卧那边门是开着的,现在房门紧闭。
坐回沙发,程笙从袋子里拿出消毒喷雾,以为还没拧开过,不想轻轻一转就打开了,她抬起那只烫伤的脚,踩在茶几上,见脚面上有水珠,她又看了一眼手里的喷雾,跟着往卧室那头看了一眼,她垂下眼睑嘴角扬起一个小勾。
涂完消炎膏,一股清凉感迅速赶走火辣的疼痛,舒服了很多,连带着她心情也舒爽了不少。
收拾好药,她看了眼时间,已是四点多了,又该准备晚饭了。
走到厨房,她先把肉拿出来解冻,想着陆瑾琨胃不好,晚饭还是给他喝粥。
洗米的时候,程笙忽然想起小时候喝过的咸粥,她已经很多年没吃过,不过那个味道她一直没有忘记。
不过她没做过咸粥,怕做不好,便给林伟霆去了个电话。
林伟霆在那头一听她要做咸粥,有点疑惑的问道:“你在哪儿呢,怎么还要自己做饭呢?顾宣不管你吗?”
“我没在顾宣那边,在我另一个朋友这边,突然特别想喝咸粥。”程笙说,“我记的小时候我家阿姨给我做过,特别好吃,里面有肉还有小虾米、干贝跟青菜,啊,现在想想我就要流口水。”
“那不就是我们桐城这边的咸粥吗。”林伟霆笑,“你真是孕妇,这有什么可馋的,我教你怎么做。”
“你会呀,那太好了。”程笙高兴的不由踮了一下脚。
“你记一下步骤。”
“你等一下,我按录音。”程笙放下手机,按了录音,跟着把手机放回耳边,“好,你可以说了。”
林伟霆说的很清楚,先放什么后放什么细细的跟她说了一遍,听着也很明了。
挂了电话,程笙便开始准备食材,肉、鸡蛋、青菜都有就是没有小虾米也没有扇贝。
看着案板上的食材,她纠结要不要下楼一趟,跟着她往脚下看了一眼,心想算了,先这么煮吧。
怕陆瑾琨光喝粥不能饱,她又从冰冻柜里拿出一包冷冻蒸饺。
……
按着林伟霆教的步骤,咸粥做的很成功,虽然少了一味虾米,但味道很不错。
盛好粥,她看了眼时间,竟然都快六点了。
她又把蒸饺从蒸锅里端出来,拿早上那个托盘,把粥跟蒸饺都放到托盘里,又拿了勺子跟筷子,她往卧室那头看了一眼,端起托盘走过去。
走到房门口,她深吸了口气,腾出一只手轻敲了敲门,喊了一声,“吃饭了。”
里面没应。
她握住门把一拧门便开,推开门,就见陆瑾琨侧着身躺在床上,背对着门口,也不知道睡没睡着。
“我做了咸粥,”程笙望着床上的人说了一句,端着托盘进了屋,见他没动,她把托盘放到床头柜上,又看了床上的人一眼,说:“现在粥还有点烫,晾会再吃也行,但不能不吃。”
陆瑾琨像是睡着了,躺那没动。
程笙抿了抿唇,转身出了房间,顺手把门关上。
陆瑾琨听到关门声,这才睁开眼,跟着转过身,见床头柜上放着一碗粥还有一盘蒸饺,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最近都没有吃饭,闻着那味道,感觉特别的香。
他从床上坐了起来,看着那碗热气缭绕的咸粥,突然就想起母亲来,小时候母亲做的咸粥很好喝,他已经十几年没喝过来,没想到程笙还会做这个。
陆瑾琨挪到床头,端起那碗咸粥,拿勺轻轻的搅了搅,舀起一勺吹了吹,送进嘴里,味道很不错。
不一会他便把粥喝了个底朝天,又把那盘蒸饺也吃了,小半个月没怎么吃东西,这会吃的有点撑,可嘴里却是意犹未尽,还想吃。
靠在床头,他望着阳台外不由笑了,他竟然被一碗咸粥勾的犯馋。
他真的是落破的不行了。
……
程笙出房门后其实没有立马走开,贴在门口听了好一会,没听到里面有大动静,她松了口气,回到厨房那边喝她的粥去。
吃完晚饭,她把厨房收拾了一下,又跑到主卧门口去趴听,里面还是很安静,她又走回客厅看了会电视,可怎么也静不下心,时不时的忍不住往卧室那头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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