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打开手机看到聚会群里的消息,说大师兄答应参加同学会了。群里都在奇怪,之前一直说没有时间,怎么突然就答应了。
还有人提,是不是因为知道林知也要参加,不然怎么这么巧。马上有人说,都多少年的事情了,世上哪有人这么深情?更何况大师兄现在这个身份,什么女的没有?
沈嘉彦不敢给岑甯看到,还好接下来大家立刻换了话题,开始讨论是把日子定在这周末还是下周末。
今天已经是周四,群里不少人说这周末的话好像时间太紧了。但下周末又怕厉南书抽不出时间,所以很纠结。
岑甯正巧看到这里,吐槽道:“这些人搞得也太隆重了吧?还有人说最好是周日,说今天就去做头发的话,周六晚上洗头才差不多,我真是服气。”
一般大学同学,除了校庆,很少会搞什么同学聚会。主要是大学生都来自全国各地,毕业后便回了家乡,很少有机会能见面。
他们搞这个同学聚会,已经目的非常明显了,定是看着厉南书发达了,趁他在国内,想攀攀交情。
攀交情岑甯能理解,可群里这些女同学,竟已经开始选衣服换发型,就为了吸引厉南书注意力,这也太过了。
岑甯看到屏幕上一条消息,赶紧抢过手机指给林知看:“你看你看,这个徐莉莉,读书那会儿就仗着自己有点姿色想勾引厉南书。现在还在群里说这种话,真是可笑。”
林知瞥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着徐莉莉的发言:“我跟南书师兄当年关系就很好,他之前还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呢,不知道现在发达了有没有忘记我这个小人物。”
岑甯模仿着她的语气,搔首弄姿的表演着:“师兄说要照顾我一辈子呢……呕!”
她差点没把刚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
这个徐莉莉林知有些印象,是计算机系的系花。
因着计算机系有着十人九男,还有一个老母猪的口号。颇有姿色的徐莉莉在计算机系这些大老爷们中非常受欢迎。
在厉南书大一的时候,就对他穷追不舍。可惜方法不对,一直到大四,都没拿下。
后来厉南书跟林知在一起后,曾作了一次妖。林知本来不愿搭理她,只是越不搭理她越起劲。林知脾气娇惯,哪里能忍她。在一众人面前将她勾搭厉南书的信息放了出来,徐莉莉被骂妄图当小三,丢尽了脸,才偃旗息鼓。
所谓的厉南书说要照顾她一辈子,也全是她话赶话意淫出来的内容。
此时再拿起来说,是为了攀上厉南书全然不顾体面了。
果然,心知肚明的人,在她发了这句话后,都微妙的发了几个表情包,并不搭话。
岑甯气得要命,比林知还要气。
将手机丢还给林知,拍桌站起来:“不行,吱吱我们也去做头发。什么系花,放艺术系来连个班花都蹭不上!”
沈嘉彦连忙摁住自己老婆:“赶紧坐下,你跟她计较什么啊,不值得。”
林知想起来读书时候,岑甯也是这样。听说了徐莉莉的奇葩行为后,气得撸袖子要帮她去干架。
她心里感动极了,这么多年,岑甯一点也没变。
林知突然想,她曾经看过这样一段话——
人生,其实像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各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的各人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
如今林知已过少年,却把少年时期的友谊存了下来。
刚刚岑甯躺床上休息的时候,突然跟她说,很感动有这样一个人,能在她的亲人她的爱人抽不出空的时候,毫不犹豫,顶着风雨,起一个大早来接机。
当时林知给她加了个枕头,让她快补一补眠,别胡言乱语了。
林知方才说:“来接你一下也值得这么感动?”
而此时,林知也很感动,有这样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能毫不顾忌他人看法。即使是她多年前受的委屈,也要一并为她讨回来。
自从跟厉南书分手后,林知父亲过世,母亲疏离。
一直陪在她身边的,除了岑甯,再无他人。岑甯于她,更是等同于家人的存在。
一顿饭后,沈嘉彦实在困得要倒下去。一把拖走了还要去买衣服做头发的老婆,求饶道:“求你了宝贝,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你不累我还心疼呢。我们快走吧,回去好好休息一天再玩。”
岑甯这才意犹未尽的跟林知说拜拜,还说下次不带沈嘉彦了,没劲。
林知跟他们分开后,没有直接回家。
外面还在下着雨,并不大,淅淅沥沥的。
雨水拍打在台阶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如果是以前,她会坐在自家的玻璃房里,静静听着雨声。
玻璃房的左边,是一个画室,她兴致高了,便会去画室画画。若是累了,便在玻璃房的榻榻米上睡一觉。
玻璃房里,除了一个三米乘三米的巨大榻榻米,还有一排玻璃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藏书,从林知小的时候开始,林睿博就为她收集这些。
玻璃房外边有一个全透明的楼梯,非常漂亮。
楼梯下面,是一个花园,种着各种各样的花。四季各个花期的都有,全是林睿博搜寻来的。
南青喜欢养花养草,旁人收礼,都收烟酒人参黄金。
林睿博不同,他一是收妻子最爱的名贵花草,二是收女儿最爱的各种名画古籍。
林知撑着伞,站在雨里。
原本想去京都图书馆看看书,可这边过去,要走几千米才到地铁站。
雨越下越大,一路走过去,必定溅了一脚的泥水。
踩着一脚泥水,即使在图书馆,也看不进什么内容,倒不如回家看看剧本。
她以前最爱的下雨天,此时再看起来,就没那么可爱了。
林知此时倒是有些能理解路有冻死骨,朱门酒肉臭这句诗的深刻含义。
若是以前,她怎么也想不到,最喜欢的雨天的自己,会因为交通不便,而放弃去图书馆的行程。
林知撑着伞,慢慢往回走。
这边离她的小区很近,走回去即使淋湿了,也能立刻洗澡换衣服。
她到了一个咖啡厅的玻璃前,突然发现身后跟着一个人影,林知觉得熟悉,眼带茫然的回头。
是罗素。
罗素看到她回头,无奈笑了一下:“刚刚对面走过来,原以为你看到了,想跟你打招呼。发现你没看到,就想算了,你又回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 厉南书:我人呢?
哈哈哈,大家明天见,爱你们,么么哒~
第19章
罗素实际上是跟着林知走了一段的,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冷静理智的人。
以往的人生,对于事业,对于爱情,对于亲情友情,他一直足够理智。
他为人处世,都习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将一件事剖析清楚,将优劣写明白。他一直习惯了最优选择,不喜欢各种麻烦。
关于林知,他也是认认真真分析过的。甚至,将林知所有的优势劣势都写明白。
最后告诉自己,如果他追求林知,成功与否不去讨论。只说一点,将来要面对的,是各家亲戚的质疑反对。
罗素仔细分析后,想了一个晚上,决定放弃。
只是偶尔想起林知,总会忍不住去追寻她的身影。
有时候无聊了,还会翻出她以前的一些戏份。
罗素能到感受到,这个女孩特别特别的认真。即使是一个没有台词的小角色,那些微表情都十分到位。
在剧组,她也从来不喜欢攀附关系,只安安静静做好自己的事情。
那天听她跟闺蜜打电话,又有不一样的色彩。
罗素反复的想,刚刚在大街上看到林知,还以为自己出了幻觉。
丝毫没有想其他的,就这么不知不觉跟过来。
等林知回头,才生出一丝尴尬来。
毕竟他这些天态度突然冷淡,林知只要不傻,应该是能够感受出来的。
更何况对方长相出众,应该追求者诸多,这种忽冷忽热的对待,怕是被人不喜。
罗素提前解释道:“我今天到这边来办点事情,刚跟朋友吃完饭,走出饭店就看到你了。”
林知看出来他有些尴尬,笑了笑:“下雨了,我正好回家。”
“好。”罗素顿了顿,在告别跟陪她走一段之间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道:“我陪你走回去吧,正巧去你家那个方向,我消消食。”
林知不好拒绝,便答应了。
两人走着,罗素本来也是话少的人。
林知为了避免尴尬,主动起了个话题:“你到这边来有什么事情吗?”
罗素顿了一下,脸上似乎有些犹豫,思考着该不该说。
他停了两秒,才说:“我前女友的小孩生病了,她老公不在家,实在没办法,才叫我帮忙送一下医院。”
林知见他突然说这样的话题,半天不知道该怎么接,有些后悔不该多嘴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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