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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帝知道 完结+番外 (枼青衫)


  魏邵天的太阳穴跳了跳,宋瑾瑜死死的望住他,希望他能再次读懂她的眼神。
  因为他曾经说过,会学做一个好人。
  魏邵天漠然往前迈了一步,只是这一次,他拦在了她和魏秉义之间。
  他握住她的手腕,在骨节处稍一使力,就卸掉了她手里的枪。这个瞬间,她在他的眼神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希望也好,绝望也罢。
  枪重新回到原主人的手中,茶拉不清楚魏邵天下一步会做什么,当即调转了枪口,而魏秉义却早已洞悉一切。
  魏邵天不会动手,因为他知道,开了枪,她就无法活着离开城寨。
  在三人的注目下,魏邵天利落的卸掉了弹夹,把枪扔到角落。
  “茶拉,你先出去。”
  茶拉明白这代表着什么,收起枪杆,回守屋外。
  魏秉义从佛龛后面拿出一把木柄袖珍手-枪,柯尔特Colt Police Positive转轮手-枪,七十年代香港皇家警察的配枪。
  “警号079640,我一辈子都没有忘记。”
  “我做傅云山的狗做了六年,六年,无家无子,原本他逃不掉的。”
  “可我没想到,他能做到这么绝。他杀了我上司,毁尸灭迹,亦销毁了当年所有的档案。我唯有逃,逃得远远的,可他就是不肯我好过,连阿筠也不肯放过。”
  “我做警察,为的就是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躲一辈子吗?”
  站着的,坐着的,没有人出声,屋里仿佛只有他一人在演独角戏。
  宋瑾瑜听完这些,心中没有震撼,亦没有同情,“你走了他的老路,就不再是警察了。”
  她站起来,眸光是从未有过的坚定,“你完了,城寨也完了。”
  她在挑衅他,激怒他。她是活生生的人肉追踪器,城寨的坐标已经暴露,枪响,就是信号。
  “阿娟,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魏秉义把玩着手里古旧的枪,“你想寻死,我也成全你。”
  魏邵天赫然抬头,目光锐利如鹰,“契爷。”
  宋瑾瑜神情平静且坦然,仰着脖子,毫无怯意。
  魏秉义用一尘不染的袖子擦拭着锈迹斑斑的枪口,一声叹息,“可惜,今天是斋日。八关斋戒,首戒杀生。”
  他转过身,把枪递给魏邵天,“泰安,我可以给你。不过今晚,你亲自送她上路。”


第32章
  魏邵天把食物放在地下,是热腾腾的米粉。
  宋瑾瑜散发缩在墙角,抱膝坐着,冷冷说着,“我不会吃的。”
  “随你。”
  他直起身子,转身就走。
  “你为什么不开枪?”
  缝隙间偷漏的日光打在挺阔的背上,他的声音很淡,“毁了这里,也会有新的城寨。”
  正如深渊不会有尽头。
  “那天晚上,你跟我说了一句话。”
  她的声音颤抖,记忆翩回到东孔岛那个夜里,他在她耳边低喃。
  “让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宋瑾瑜望着他,“是什么意思?”
  魏邵天偏过头,身上的某一块肌肉绷紧,“意思是你应该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去。你不属于这里。”
  “那你呢?”
  她在问他是否属于这里。
  他的声音干脆利落,“我的人生,与你无关。”
  “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跳进河里救我,为什么给我做米粉?这些,也都是我幻想的吗?”
  即使光线再如何昏暗,他还是看见了她眼里的泪光。
  这个瞬间,她想的不是霍桑是否见到了齐宇,警方又是否已锁定了城寨的位置,她想的,甚至不是能否找到机会杀掉魏秉义,哪怕以同归于尽的方式。
  过去十年,抵不过在湄公河上度过的两日。
  她绝望的发现,自己究其所以不过是个女人,企图证明爱意的存在。
  眼泪快要跌出眼眶的瞬间,她仰起头,用手抹掉了。她不想以卑微的姿态来迎接他的无动于衷,这是她最后的自尊。
  她拿起筷子,一口一口的吃着米粉,将眼泪也都咽回去。
  魏邵天没有走,而是看着她狼吞虎咽,汤水溅在了衣服上,她毫不顾忌的抬起袖子擦了擦嘴。
  “你有没有读过《情人》?”
  她自顾自说着,“殖民地上,故作清高的法国女人和自卑懦弱的中国男人,说是爱情,不如说是那个畸形时代的产物。也只有在湄公河上,这个故事才会发生。回到巴黎,他们的生活永远不会有交集。”
  他富有多金,回到巴黎后,身边会围绕着美丽得眼花缭乱的白人女子,而她贫穷稚嫩,即使再怎么装扮也无法接触到所谓的上流世界。
  在登上那条渡船渡河之前,他们也是两个世界的人。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妙。他们不是一路人,却坐上了同一条渡船,一切都被上帝言中。
  “那天在船上,我在想,我们会不会成为彼此的情人。”
  魏邵天想开口,发觉这一刻嗓子是哑的。他原本坚不可摧,再硬的铁棍再热的枪口也不曾让他怯懦,直到遇到她,心里最硬的一处,也软了下来。
  对待女人,他是自信的。从一开始,他就自信她会爱上他。
  可惜,爱情往往来得不是时候。
  米粉吃完了,宋瑾瑜把筷子摆在碗上,唇边还有汤汁的痕迹。他捏着的拳松了松,走到她面前,盘腿坐下,伸手摸了摸她的脸。
  “你的运气很差,从前遇到的,都是坏人,我也是坏人,只不过是坏人里头,肯对你好的那一个。”
  指腹很轻的抚过她的脸颊,魏邵天笑着说:“离开了这里,你遇见的都会是好人。那时候你就会明白,我也不过如此。”
  她被保护得太好,忘记世间本险恶,生活处处是泥淖。实际上她能活着,已需要感激上苍。
  脸上的触感消失,等待她的,是关门落锁的声音。
  她是昨日佳士得流拍的货物,是树枝低头被压弯的海棠,是荒无人烟处生长的一抹绿,是无人愿意再一睹光彩的藏珠,静待月光绽放。
  夜,深了。
  斋日接近尾声,魏秉义走出竹寨,天边一轮圆月高挂,树影下站着的人倒影斜长,他从白天等到现在。
  魏秉义叹息,转身要回卧房,那身影很快追了上来。
  他皈依佛门十年,远遁世俗,严守戒律,过午不食,易入禅定,欲得解脱。可总还有人不愿他好过。
  “这几年,我已经搜集了足够的证据,保证还你一个公道,也还所有人一个真相。”
  “不过,在我死后。”
  月光下,魏邵天的眼睛黑黑的,没有否认。
  “真相也好,公道也罢,早没人关心。把这些都抛出去,就是狂风暴雨,你自己也躲不过,为了什么?”
  他的目光比脚下的土地还坚定,“为了做一件正确的事情。”
  他已在这片森林里呆的太久,久到不辨四季,不见日升月落。
  十年前,他太年轻,太轻易就被击倒,他只能落荒而逃,逃到这处殊方绝域,接受命运的试炼。
  魏邵天至今都还记得,到城寨的第一日,魏秉义同他说的那句话。
  “你阿爸三十岁能坐掌和胜,你也可以。”
  无论他多么厌恶自己的出身,多么不愿意承认自己姓甚名谁,也无法否认,赌气也好,反骨也罢,他到底是走了傅云山的老路。
  他当日能豁出命搏到坐馆,今天也可以为了女人金盆洗手,毫不留恋。
  只是他要做的事情,不止毁掉城寨那样简单。
  魏秉义默许,“我能应承你,可她是傅家的人,也是警察的人,我不可能放她走。”
  “她什么都不知道。”
  魏秉义盯住他,“在这里,始终是我说了算。”
  魏邵天的攥着拳,寸步不让。手臂上的青筋像细蛇盘桓而上,藏进别起的袖管。
  “枪里只有一发子弹,你知道该怎么办。”
  魏秉义绕过他,赤脚走在木板地上,走出两步,复又停下。
  “你不问我对她做过什么?”
  魏邵天一动不动的站着,湿热的夜风掀起他的衣角,走廊上很快只剩下他一人。
  回到卧房,点上烛灯,魏秉义坐在藤椅上长吁了一口气。
  他永远都忘不了刚从夜校下课,走出校门的阿筠,穿一双白布鞋,马尾辫,白白净净。
  那时,他开着不属于他的车,穿着不适合他的行头,好似在扮名贵绅士,其实却只是个马夫司机,只能在后视镜里窥探她的裙摆。
  如果他不是警察,早就带她远走高飞,不会让她留在傅云山身边,日渐凋零。
  可他的阿筠死了,至此之后,这一幕成为了他一生的枷锁和无法洗去的烙印。
  他不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痴迷洛丽塔的人。世间待他不公,他只能以恶相报。
  魏秉义静静的回忆着十年前,不过一面之缘,他行车路过三中门口,看见了生气蓬蓬的宋晓娟,像极了他记忆中的阿筠。说来可笑,这么多年,他竟没能遇见如此让他心动的人。现在回想,他仍是喜欢那时的宋晓娟的。
  彼时,他已在安城只手遮天,要查到她是谁,住在哪里,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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