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已过,秋夜里,宋瑾瑜穿着拖鞋走在小区的道上,她的头发还在滴水,身上就穿了一件棉质的睡裙,还透风。
怕她冷,魏邵天把身上的开衫脱下来给她,“先穿着吧。”
她不要,他便直接上手给她套上,“你还跟我客气?我可穿了裤子,你光着腿,要感冒了谁照顾谁?”
出了小区,对街不到两百米的地方就有一个招待所,挂着破旧的牌子,舒心宾馆。
宋瑾瑜站在外面等着没进去,魏邵天跟前台值夜的老板娘交涉了半天,才拿着钥匙出来,“我身上就五十,只够开一间房。将就将就。”
这剧情,真俗。宋瑾瑜拿过钥匙,没有一点好脸色的就低头往里走。
魏邵天没立即跟上去,又摸了根烟点上。
老实说,今晚这事虽不是他事先预谋,但也是一时兴起,一蹴而就。两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也十多天了,该说的他也说了,换做别的女人,早该弃城投降了。他耐着性子等了又等,就是等不到一点儿回应。
追女人嘛,少不了耍点手段。他是看见钥匙放在鞋柜上,才关的门。今晚停电,是天时,住招待所,是地利,最好能把事办了,人也就和了。
魏邵天一抬头,看见二楼的灯亮了,心里不免一动。今晚睡了她,就坐实了他的阴谋,不睡她,姑且还能再装一装正人君子。
心烦意乱的踩灭烟头进去,心想着,见鬼了,什么时候他睡个女人还需要心理建设了?
211,魏邵天在外头敲门,好一会儿门才开。
他瞥她一眼,嗫了一句,“还算有点良心。”
房间又小又挤,入眼除了一张床和一台破旧的电视机外,什么也没有。
宋瑾瑜打开门,什么也没说,拉开被子躺下,蒙头就睡。
这下轮到他犯难了。现在立马就上床,未免显得太心急,看会儿电视吧,人洗得干干净净就躺在床上呢,电视里播什么他也看不进去啊。
魏邵天扯着T恤低头闻了闻,腰上有伤不方便天天洗澡,还好今天一天都没出门,除了烟味,也没什么味道。
走到床边,昏黄的床头灯照着她娇俏的脸蛋。
他问了声,“睡了?”
她呼吸平缓,没有应答。
魏邵天关了灯,掀开被子的另一角躺下,心里还在琢磨。睡,还是不睡,已经上升到了哲学问题。
说不定她真的睡着了呢,硬把人吵醒,确实也有些太不厚道。好歹她也救过他一命,算是半个恩人。
真他妈见鬼了,人都躺床上了,居然还下不去手,他什么时候这么怂过?
翻了好几个身,越想越烦躁,越没有困意。魏邵天干脆侧躺着对着她的背,手不自觉的就落到了她的发梢上,勾起一绺在指尖一捋……还是湿的。
南方潮湿,这样湿着头发睡一晚,明早起来肯定是要头疼的。想到这他一个翻身又爬了起来,下楼问老板娘要了个吹风机,插上电给她吹头发。
她仍保持着刚才的睡姿,呼吸也很平缓。他担心她会犯哮喘,口袋里还偷偷装着个吸入剂,现在看多半是用不着了。
插线口离床有些远,线也不够长,他只好把电线从床脚绕上来,人半趴着给她吹头发。维持着这个姿势需要腰上使劲,这么一来二去,伤口也跟着疼起来。
可是此时此刻,身上的感觉都远比不上他心上的感觉强烈。
插线口处冒着火花,劣质吹风机散着焦味,他动作很轻,手指绕过她的长发,又被暖风吹散下去。如同葡萄牙语里的一个词,Cafuné,意思是手指拂过爱人的头发。
只有上帝知道,这个瞬间有多么美妙。仿佛有什么降临于他,又仿佛是某种远古而又神圣的救赎。
第12章 门徒(修)
一夜无梦,宋瑾瑜难得睡了个好觉。
她的生物钟一向规律,到点自然醒,起身时房中只有她一个人。
宋瑾瑜穿上拖鞋,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下头发,正准备要出去,魏邵天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一碗正热乎的馄饨。
“先吃早饭。”
她仍有些懵:“几点了?”
“八点半,我已经找人去开锁了,吃完早饭回去,应该就能进去了。”
她瞥见他略微凹陷的眼眶,不知死活地问了一句,“你没睡好?”
他能睡好吗?一晚上净做无用的思想斗争了。
魏邵天黑着脸把馄饨放桌上,打开塑料盒的盒盖,“快吃,一会儿就糊了。”
他突然这么温顺,不耍无赖了,她反倒有点儿不习惯,于是做样子似的吃了几口馄饨,“我上班要迟了。”
魏邵天原本站在窗前,不知在想些什么,听到她的话,便往外头走,“那走吧。”
大白天穿着睡衣走在街上,多少还有些惹人侧目。回家不过几百米的路,宋瑾瑜都羞得抬不起头,更别说一大早跑去找开锁匠又给她买早餐的魏邵天了。
还好黑社会一般不起早贪黑,她家这一片治安优良,没有泰安的堂口,否则要是让底下兄弟撞见了,不知会怎么取笑他。
开锁匠忙活了十几分钟,顺便给换了把新锁。宋瑾瑜花了十分钟洗漱换衣服,就忙着要出门,正在玄关换鞋的时候,魏邵天说了一句,“晚上我买饭,回家一起吃。”
这段时间基本都是他买饭,吃不吃全看她的心情,这么郑重其事的要她回家吃饭,倒还是头一回。赶着上班,宋瑾瑜应了一声,也没抬头,当然看不见他眼里忽明忽暗的神色。
开车经过市区,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隐约有暗红色的血迹。宋瑾瑜微微皱眉,打开了车载广播。
晨间新闻正在播报昨晚发生的帮派械斗恶性-事件。
魏邵天在她家里住了半个月,在外界看来,他也就消失了半个月。
这段时间里,黑道白道的人都在找他,而泰安内部却一直风平浪静。如果不是他至今下落不明,雄帮早可以跳出来争坐馆,大张旗鼓的抢地盘。
魏邵雄也不是剃头担子一头热,按兵不动这么久,无非是怕魏邵天留有后手。既然拖足了半个月后才动手,一定有十足的把握。这样看来,现在泰安内部应该已经认定魏邵天不是死了,就是跑路了。
只有她知道,他没有死,也没有跑路,而是好端端地呆在她的家里。只是一旦换人上位,按魏邵雄的作风,必然会赶尽杀绝。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除非他真留了后手,釜底抽薪,否则现在回去也是死路一条。
想到这里,她渐渐握紧了方向盘。
到了办公室,宋瑾瑜反锁上门,用座机拨了花店的电话。
“我要订一束郁金香,下午三点送到常青陵园。我姓宋。”
“对不起,最近店里人手不够,不方便提供送货服务。”
“不方便?”
“如果您想要订花,可以来店里自取。”
宋瑾瑜挂掉电话,陷入了思索。
泰安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警方不可能没有收到消息。上一次封锁整个街区大规模搜查,她假意帮魏邵天脱身,就是警方布的一场局。从一开始,警方的目的就是促成泰安内斗。
这半个月里,在她不知道的某处,一直有人在暗中监视并保护她。魏邵天身上有枪,她和他同处一室,随时都有遇到危险的可能。
不方便见面的话,是否证明,有人在跟着她?
另一个念头浮现,或许昨晚的停电,并不是意外。
花店是她和徐毅鸿唯一的联络方式,在还不清楚事态走向的情况下,一切只能按原计划不变。
这样忐忑的心情一直挨到了下班回家,宋瑾瑜一打开门,就闻到饭菜的香味。饭桌摆上了三菜一汤,魏邵天正在厨房水槽洗手,很自然的说道:“洗手吃饭。”
她换了鞋,将包扔在玄关,进厨房一看,糖醋排骨,青椒肉丝,广式菜心,莲藕排骨汤。三菜一汤,倒是很丰盛。
“这是你做的?”
魏邵天拉开椅子坐下,面不改色,“买的。”
她带着些许怀疑的目光坐下。这厮平时净点些翅鲍参掌,非珍馐美馔入不了他眼,今天怎么换口味了?猫不吃鱼改吃草,不太正常。
“山珍海味吃腻了,换点家常小炒随便吃吃。坐下吧,凉了不好吃。”
宋瑾瑜先夹了一筷子青椒肉丝,味道不错,不比鲍鱼捞饭差。
魏邵天给她盛一碗汤,也不动筷子,“你明天上班吗?”
明天是周六,她摇头,“我还不至于要搏命挣钱。“说着又尝了一块糖醋排骨,甜而不腻,好吃。
“那就呆在家里。”
她第一反应就问:“是不是有事要发生?”
他没什么表情,“算是吧。”
看来她猜的不假,泰安真的要变天了。
宋瑾瑜往嘴里拨了两口米饭,故作冷静,“你的伤已经好了,外面也乱得一团糟,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魏邵天单手撑着下巴,似笑非笑,“是受够了我,还是舍不得我?”
她答:“魏先生,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说过,我只是个普通市民,不想惹上麻烦,也惹不起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