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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全能后妈 完结+番外 (粉皮猪)


  蒋书言也觉得当老师好,叶苗苗问春兰是真的想好了吗,见春兰点头,她有点遗憾说,“春兰你可想好了,老师当久了,就会像你蒋书言叔叔叔叔一样呆的。”
  春兰笑出声,“叶阿姨你放心吧,蒋叔叔是个例。”
  “那就行。”叶苗苗歪头看了眼蒋书言,主动拉住蒋书言的手,“那就报首都师范大学吧,你成绩好肯定可以上。”
  最后大家商定好,春兰第一志愿报了首都师范大学,之后又报了几个比较好的学校保底,但都不在首都。
  等决定好春兰志愿地事,秋兰也有话要说。
  “爸妈、阿奶,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下。”这事秋兰放心里快一周了,趁着今天大家都在,她干脆说了,“学校想让我出国做交换生,做我们编程领域的,还是国外技术更先进,所以学校打算选几个优秀学生代表出国学习两年,回来后直接保研。”
  “出国,去哪啊?远不远?”江应梅忙问。
  秋兰说了个国家的名字,“很远,坐飞机都要十九个小时。但这次机会难得,我真的很想去。”
  虽然秋兰有前世的记忆,但那都是针对未来科技的编程技术,能用到现在的并不多,所以她也需要去学习这个时代最厉害的技术。
  林云和昆纬互相看了一眼,林云是不想阻拦秋兰去发展,她没发表意见,把说话机会留给昆纬。
  昆纬听到女儿要出国两年,还挺舍不得的,可女儿又说很想去,他看到秋兰那么期待地看着自己,实在不忍心说拒绝的话,“出国可以,但你要每个月给家里写信,若是能打电话就更好。不然我们都会担心。”
  “你们都同意了?”江应梅问,看到儿子儿子都点头,她眼眶慢慢湿了,“你们咋就那么狠心,那可是十万八千里的国外啊,她一个没成年的孩子出去,连语言都不通,你们怎么就舍得让她去吃苦?”
  江应梅随着年纪大了,脾气没以前那么暴,感性得多。
  秋兰看阿奶哭了,忙上前给阿奶递纸,“阿奶,我去哪里不会苦的,有同学一起,我们也能自己做饭。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自己。”
  江应梅擦了眼泪,握住秋兰的手说,“那你可不许瘦了,等你回家,阿奶可是要称的。”
  “好嘞。”秋兰笑得心头暖暖的,看着一大家子人坐在一起关心她,真的很幸福。能重生这一回,真的很值得。
  同样觉得很幸福的还有林云,虽然一开始她留下一半原因是自杀太疼,还一半原因是知道家里四个女儿以后都会成才,但相处了那么久,她早已不是一开始的想法,只要能一家人平安快乐地成长,那就是她最幸福的事。
  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方向,包括冬兰和昆海,他们也有自己的目标,冬兰是想挣很多很多的钱,多到她数不清;而昆海是想和爸爸一样,成为一名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光荣军人。
  林云这一路走来,风风雨雨,前半生悲欢喜乐都有,在后半生里,风雨艰难肯定不会少,可有这么多温暖的家人在,就算再难的槛,她也不会觉得困难。
  想到这里,林云转头想看昆纬,发现昆纬也默契地回头看她。
  四目相对时,夫妻俩心里同时感叹了一句:
  ——真好啊。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很感谢一路看到这里的你们,主角的故事已经很稳定了,再写便要重复剧情。
  之后我还会写主角番外,和五个孩子恋爱番外(我还是蛮期待秋兰和万星河相遇的),每个番外我都会在章节名标出主cp,大家可以根据章节名决定要不要订阅。
  番外至少还有几万字,大家如果想看长一点孩子们恋爱番外也可以留言。
  【爱大家,真的很爱。】
  【接档文《九零千万富翁得独生女》,3月初开,求下预收,谢谢呐。】
  爱钱如命的秦晓穿书了。
  原主骄纵、肥胖、容易受人挑唆,却有一个千万富翁老爸。
  书中原主疯狂迷恋男主,为了男主自甘堕落,身败名裂后,伤透了亲人的心,最后悲惨客死异乡。
  穿书时,秦晓正准备给男主下迷药。
  知道剧情的秦晓明白,因为她女配的设定,不仅没睡到男主,还被设计拍下不雅照片,让疼爱自己的爸爸失望至极,那个被她看不起的寄养哥哥为了她和人拼命,被判了20年。
  秦晓:......
  男主她不爱了!
  她有钱,有爸爸和哥哥,只想过好自己的生活,挣更多的钱。
  不曾想,她竟自带招财体质,让爸爸的资产从千万到亿万。
  还有孤僻冷傲的寄养哥哥,她不会再疏远他,会在他受挫难过时,温言喊他哥哥。
  后来,当他一次次索吻时,最喜欢听的就是秦晓喊他“哥哥”。
  ***
  一开始,秦晓只想守着千万财产过日子,直到有天,她收到数十条汇款短信,一串串0数花了她的眼。
  “有钱了,开心吗?”
  秦晓:“我现在,做梦都会笑醒!”
  “那你有钱了,可不可以挪点喜欢给我?”
  

第145章 番外1
  春兰去大学报道那一会,付瑾妈妈生病住院, 付瑾回南阳照顾他妈妈一个月多, 等付瑾回首都时,已经是十月中旬。
  付瑾不懂春兰宿舍在哪, 特意去了昆家一趟, 才来找的春兰。
  以前春兰还在读书,付瑾的心思虽然大家都知道,他却不能明说,他比春兰大了好几岁,身边的同学和朋友,大部分都成家结婚, 他是少数单着的一部分。
  付瑾今天穿了件白衬衣,手里拿着一束满天星,站在树下等春兰。
  他心心念念,等了那么多年的姑娘,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见她。
  而春兰今天下课后, 却没回宿舍, 因为有个舍友生日,她们一起在学校门口的小饭馆吃了饭才回来。
  春兰快到宿舍楼下时,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其中一个舍友也看到, “你们快看,那里有个男生好帅。”
  大概是舍友太大声,付瑾寻声望了过来,原本暗淡的眸子, 在看到春兰时,忽然亮了起来。
  “天,那帅哥朝我们走过来了!”温雪拽着春兰胳膊,激动说。
  春兰看到付瑾越走越近,心突然跳得有点快,等付瑾走到她跟前时,春兰挥手说,“嗨,付瑾。”
  付瑾等了春兰四个多小时,一刻都不敢离开,生怕错过春兰,这会见到人,什么疲惫都没了,他递出手里的满天星,“恭喜你啊,大学生。”
  看到付瑾手中的花,春兰的脸刷地红了,五个舍友见是春兰认识的,男生还带了花,识趣地先走了。
  付瑾见春兰脸颊红红,像诱人的红苹果,他把花放到春兰手中,“你怎么不说话?”
  春兰是羞的,她从高中时就知道付瑾喜欢她,付瑾人帅对她温柔,时间久了,她对付瑾也有有了朦胧的情感,所以付瑾眼下找来,她姑娘家心思转了又转,嘴唇抿得紧紧的,明明有很多问题想问,就是说不出来。
  这时,春兰听到付瑾的肚子咕咕叫了几声,关心问,“你还没吃饭吗?是不是等我很久了?”
  “没很久,就一会。”付瑾摸摸肚子,他确实饿了,“你能带我去吃饭吗?”
  “可以。”春兰低头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八点了,学校食堂没饭,“我带你去校外吃吧,我知道有一家羊杂做得很好,或者吃肉夹馍也行。哎呀,反正那里东西很多,我带你去,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付瑾点头说好,并排跟着春兰一起往校外走。
  两人胳膊挨胳膊走,手背不时会碰到一起。
  春兰的手很白,比付瑾要小很多,付瑾觉得如果他能和春兰牵手,他一定能很好地握住。
  可这会,付瑾却不敢上手牵。
  心里一直在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牵上去春兰就是他对象,可他又还没问春兰愿不愿意做他对象,付瑾很纠结。
  在付瑾犹豫要不要去牵手时,春兰已经带他到小吃街,眼下还算热闹,来往的大多是大学生。
  春兰颇有兴致地给付瑾介绍,最后两人走进春兰最开始介绍的羊杂馆,春兰不饿,她给付瑾点了一碗大的羊杂汤,还要了煎饺。
  “这家店的煎饺酥脆肉香,特别好吃。”春兰说着都有些想吃,奈何之前吃得太饱,现在是一点都吃不下。
  过了五分钟左右,羊杂汤和煎饺都上来了。
  付瑾用餐斯文,从擦筷子到喝汤,每个动作都优雅贵气。
  春兰看付瑾喝汤,都能痴了。
  付瑾这会很饿,不一会儿就吃完。
  等吃完后,春兰就带付瑾去学校逛,两人绕着学校走路。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春兰宿舍十点半就关门了,付瑾觉得再不说就没机会了。
  他走到春兰跟前,两人都停下脚步,“春兰,我……”
  “春兰!”
  这时,不知从哪冒出一声,把付瑾话打断。
  付瑾皱眉转头看,见从篮球场上跑来一个短发男生。
  元盛刚才在打篮球,看到春兰和一个男生一起走来,他忍不住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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