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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温香软玉抱满怀 完结+番外 (冰莲清妍)


  “对呀,你再看看你小姑子,她学的一切都是为了显摆。为了得到长辈的夸奖,为了在众多闺秀中脱颖而出,她的心气高着呢,与你们姐妹不是同一类人。”
  “所以,当我还不知道文芳是我堂姐的时候,我就非常喜欢她。我们是一见如故,然后还一起做生意。妈,你不知道,大舅妈那边的华城大酒店,它的创意还是来自堂姐,听说南方渔港那家,堂姐还有5%的股份,明友集团给的技术与管理股。
  七夕酒店与友谊商场的连锁分店做得这么好,里面也有很多来自堂姐的创意与策划。明友集团的秦总就与文芳堂姐很要好,说没有堂姐,就没有她的今天呢。妈,我觉得如果沈家的那些产业也交给堂姐,说不定能更上一层楼。”
  战兰没有接女儿的话,她只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沈美琪知道母亲一下子也转不过弯来,便笑道:“妈,这事也不急,堂姐这段时间根本忙不过来,你让她打理,她还未必愿意呢。”
  “我们是大房,按沈家的规矩,这些产业都是你哥的。云峰山庄那边,是你堂姐一手弄出来的,算是老爷子给你二叔一家子的了。你堂姐分你与你小叔股份,说明她这个人心眼确实不错。可是,琪琪,沈家与王家、汪家要开医药公司、沈佳时代广场,如果这两家公司开业了,王家那边也会指定你堂姐打理。
  琪琪,你爸是个忠厚老实的主,你小叔也没有什么金钱观念,对我也很尊重。但是,你二叔一家子,却都是精明人。特别是你堂姐与你堂弟,如果这些全交给他们,那以后,还有你爸与你哥的位置吗?
  不是妈妈自私,可是我总得为你哥留点东西,不能因为你二叔一家子回来了,我们就被挤到边角去吧?”
  沈美琪心里轻叹一声,想了想,道:“妈,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们就不说这事了。说说嫂子吧?她好像是学会计的,如今与朋友一起合作开会计事务所。那家里的产业不是可以请她做会计总监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我还得观察一段时间。你哥对做生意没有兴趣,如果全交给你嫂子,我也不放心。再说,学会计的人最会钻空子,如果心术不正,到时候沈家所有的产业都可能会易主,而你哥会一无所有。”
  “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怎么会疑心那么重?”
  “傻孩子,所以我现在还在观察,并没有直接用她呀。”
  沈美琪想不通,满心疑惑地道:“妈,难道你不是喜欢她才会让我哥娶了她吗?”
  战兰轻轻拍了拍女儿的白胖的小手,感慨道:“我喜欢她做我们家的儿媳妇,但却不一定敢把家里的产业交给她。她在京都读书那会儿是个好孩子,但是后来在国外一待数年,如今心性到底如何,我可真不敢保证。”
  “妈,那你还让我哥娶她?”
  “你哥一开始不是看上了你堂姐的同学叶丽娜吗?那个姑娘是个心善的,只是家庭过于复杂。她父亲那边因为有继母与小女儿,对她只有阻力没有丝毫助力。而母亲只是个小职员,继父又是个没本事的。如果你哥娶了这样背景的姑娘,那么,我们沈家以后估计就只能靠你堂弟文峰了。
  我逼着你哥,不让他与叶丽娜交往。后来,你哥又带了林静云回来,林家的背景你也是知晓的,在京都应该能排到十名内吧。与这样的人家结亲,对你哥与沈家来说,都是一大助力。
  再说,静云也是我从小看到大的,我年轻时候与她妈妈、她阿姨都很要好。而静云又有能力,拿到了国家最高级别的会计资格证,开起了会计事务所。
  有这样的儿媳妇,我脸上也有光。其实,你哥第一次带她回来玩的时候,两人还没有确定关系。后来,还是我推波助澜,两人才成了。”
  “妈,你想事情怎么会那么复杂?唉,我觉得缘分天定,我才没有想那么多呢。”
  “你呀,如果不是生在沈家,程成也不一定会喜欢你。如果程成不是这么有担当,我也不会让你嫁入程家。你婆婆那人也不是好相与的,我还不愿意让你去受婆婆的气呢。如今,还有一个难缠的小姑,试想,如果你与程成感情只是一般,那我这个做母亲的会让你嫁过去吗?所以,你还是太天真了。”


第七百二十三章 热闹的沈宅
  这天,战兰母子俩一直在谈心,直到曾文雪过来喊她们吃饭。
  今天,因为沈老爷子说想吃二儿媳妇做的菜,便说好了由王娟英带着李嫂做厨,一家子全到王娟英那边吃饭。
  那边的餐桌没有这么大,不过,曾国生摆了两桌,每种菜都分成两盘,一桌一盘。几个小娃娃还不肯上桌,而是拿了矮凳子坐在大厅里,饭菜摆在茶几上。
  琬琬在东东与囡囡面前,俨然是个小大人。
  “东东,小姨给你拿纸巾,你嘴巴吃东西弄脏了。囡囡,你不要把饭挑到桌子上,力气用小一点儿。”
  “小姨,是这样吗?”囡囡抬起小胖脸,一副求表扬的可爱模样。
  ”对,就是这样。”琬琬咧开嘴笑得灿烂极了,以前,东东与囡囡还不会走路,也不会喊人。家里人还不肯让她抱一下,说她力气小,怕摔着他们。没想到这次两个孩子回来,一下子就长大了这么多,不但会走路了,说话还这么流畅。
  听着他们喊她小姨,琬琬眼睛都冒着星星,原来她是家里最小的,如今,她竟然当“小姨”了。这种感觉简直太美妙了,琬琬觉得心都飞扬起来了。
  “小姨,我要这个菜。”
  东东拿着汤匙去舀桌子上那叠肉丸,可是,圆滚滚的肉丸却特别不听话,舀了几次都没能舀到,他只好向沈美琬求助。
  这个沈美琬有经验,她蹬蹬地跑到厨房里找筷子,拿了三根筷子,然后用其中一根串了一个肉丸子递给东东,再用另一根串了一个肉丸子递给囡囡。
  囡囡一脸崇拜地看着她,道:“小姨真聪明,小姨也吃。”
  沈美琬连连点头:“嗯,囡囡乖乖,小姨也串一个吃。如果你们还想要,等会儿小姨再帮你们串。”
  东东也礼貌地对沈美琬道:“谢谢小姨。”
  沈美琬大气地道:“不用谢,谁让我是你们小姨呢。”
  一直注意这边的冯月见到女儿这么一副小大的模样,不由笑了:这孩子,与同龄孩子过家家酒的时候,就喜欢做妈妈这个角色,如今真有比她小的孩子要她照顾,一板一眼,看起来还像模像样的。
  这会儿,煜煜却缠上了王娟英与曾文芳,在东北,除了沈美琪,煜煜自然与王娟英与曾文芳最亲近。
  如今见到了她们俩,连程成也不要了。程成不由感慨,如果被妈妈与妹妹看到这个情形,估计又会生出不少事情来。可是,说起来,他也曾经问过病退在家、无事可干的母亲,问她要不要去东北散散心,顺便看一看孙子。可是,母亲当即就一口回绝了。
  如今,孩子不肯与母亲亲近,能怨得了谁呢?程成看到沈宅其乐融融,心里感触颇深。沈宅自曾文芳一家子回归之后,一直都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让人不愿意离开。
  他想:妻儿留在京都,如果是留在沈家,那么,他放一百个心。如果是留在程家,如母亲与妹妹那样的状态,他又怎能安心?可是,立刻把妻儿带到东北去,他也不忍心。毕竟家里这种情况,也需要一个孩子来添些喜气与气氛。
  王娟英喂煜煜吃羹,那是她特意蒸的淮山粟米羹。煜煜几天没见王娟英,在她怀里乖得很,脸上一直带着笑,喂什么吃什么,没一会儿,就全吃下去了。
  王娟英又喂他喝了水,才把他放在一个婴儿车上。让李嫂看着,自己也去盛了饭、夹了些菜,然后又回到了煜煜的身边。
  两个外孙一琬琬那边,她倒是放心。因为之前她已经弄了一些饭菜给他们吃了。如今,即使他们不吃,也饿不着。文芳说,每次大人吃饭,都让他们学着一起吃,特别不能喂他们,让他们自己吃,能养成良好的习惯。
  王娟英自然听女儿的,再说,家里三个孩子都是这样长大的。那时,曾家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出生,曾老太太哪有心思帮她带孩子?家里几个孩子还不是自己摸索着长大的。会拿汤匙的时候,孩子们就自己吃饭了。
  再说,那个时候缺衣少食的,孩子饿了,自然会把东西往嘴里塞。她还担心孩子吃得太凶了呛着了,所以不时会注意孩子们吃饭的情况。
  所以,她也觉得孩子不能惯着,习惯要养好。她与女儿的教育观念差不多,女婿又一切听女儿的,所以,虽说几辈人在一起,却也没有什么矛盾。
  沈家老爷子不管事,只是瞧着满屋的儿孙们乐呵。大嫂因为她去照顾了美琪这么长时间,对她也更加和颜悦色了,她在沈家的地位,可以说已经无人能撼动。
  沈家如今的氛围,王娟英也非常喜欢。不像以前的曾家,由于曾老太太不能一碗水端平,两个妯娌都欺负她,而小姑见她软弱,更是可劲地欺负。
  她忍气吞声,一年一年地熬着,终于熬出了头。那年暑假,大女儿好像开窍了,为了这个家精打细算。她自然要维护女儿,因为维护女儿就是维护了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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