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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破的道观今天也没有关门 (信用卡)


  简洛书没想到居然还谈成了一笔长期生意,看来新员工马大夫还真挺不错的,还是个能招财的鬼。
  简洛书把装着钱的包递给了秦思源,伸手逼出一丝混沌之气在周胜海手腕上一点,那个显眼的青黑色手印起码消失了,周胜海觉得最近身上那股隐隐约约的酸疼劲也不见了。
  周胜海惊奇的活动了下手腕,还真是神了!
  简洛书笑了笑:“我刚才离开的时候帮你把鬼屋里面的阴气给驱散了,你们可以正常营业了,另外每月最好暂停营业一天,选太阳足的时候,打开窗子晒晒太阳,让里面滋生的阴气和晦气也能往出散散。”
  简洛书叮嘱完随手把自己头上的太阳帽摘下来扣在了马振华的身上:“走,回道观!”
  ——
  道观里多了个新员工,最高兴的就是林寞了,三个鬼三班倒,每个鬼上班八个小时,他可算是有充足的时间出去约会了。
  简洛书介绍他们彼此认识后,便把马振华交给了林寞,让他带马振华选个宿舍,顺便熟悉熟悉业务。
  林寞一边领着他往后院走一边看着他手里的袋子:“马哥,你这是带着家当来的?”
  马振华兴奋的撑开袋子给林寞看:“鬼屋老板给我的搬迁费,三部手机!”
  林寞往袋子里一看,登时眼睛就亮了:“这可是最新款啊,你这搬迁费值了。”
  马振华有些腼腆地笑了笑:“好是挺好,就是我死的太早,那时候连大哥大都是稀罕物呢,压根就没有这么好的东西,我还是这两个月看到别人玩才知道这个新鲜事物的。不瞒你说,我最喜欢里面的手机游戏,今天手痒还特意借了个手机试了试,结果总是落地成盒。”
  “那你这水平也够菜的!”林寞把手搭在马振华肩膀上,亲热的说道;“我玩这个玩的好,回头我教你。”
  马振华高兴坏了,连忙从袋子里掏出一个手机递给林寞:“我也玩不了三个,既然是最新款那送你一个,咱俩一起玩。”
  “这怎么好意思啊?”林寞往身上抹了抹手,乐的合不拢嘴的将手机接过来:“这个不便宜,我必须得给你回礼。”
  马振华的视线在林寞脸上转了一圈,果然看着白白嫩嫩还透着红,不仔细贴近了看还真像活人一样。
  马振华:“那你教我抹粉吧,观主说让我好好和你学学这个。”
  一提起抹粉,林寞得意了:“抹粉可是个技术活,咱这个肤色抹起来格外麻烦,得好几个色号搭配着来。还有腮红,不能涂的太红,太红看着和鬼似的,容易吓着人。”
  马振华听的不觉明历,一脸的敬佩:“这么复杂啊,小林你也太厉害啊!”
  林寞笑了:“熟能生巧,不过像我们这种肤色的需要的粉底比较多,全买下来价格可能不便宜,我一个月工资花光了都没买全墨墨姐给我列的清单上的粉底。你之前在医院的时候家人有给你烧纸吗?你要是攒的多的话可以和观主兑换现金,或者你给家人托个梦让他们给你烧一些粉底啥的。”
  马振华一脸懵逼:“托梦让家人烧化妆品?死了小三十年的人回来要粉底,这不闹着玩呢嘛!谁会信这样的梦啊!”
  林寞看起来比马振华更震惊:“你到现在还没见过家人呢?”
  马振华:“都死了还能见家人???!!!”
  林寞:“这是我们观里鬼员工的福利。像我隔两天就给我爸妈打一次电话,问问他们身体情况。我活着的时候给家里打电话太少,幸好有福碰到了观主,死了还能和父母联系,也不算是有遗憾了;还有墨墨姐,你别看她现在看着和二十多岁似的,其实闺女都上高中了,她那是为了不让闺女老惦记她,就拿自己的鬼气变的容貌。不过我猜她闺女肯定知道咋回事,每个周末都来一趟,有时候给孙姐带烤串有时候带冰激凌,别看孙姐每次都不让她下回再来,可一到周末孙姐盼着呢。咱观里还有个王大爷,都进地府俩月了,他老伴来咱观里歇脚,稀里糊涂就给咱观主安利成功了,现在王大爷在这里种地,王大娘见天的来陪他,天天给他做好吃的,谁看了都羡慕。对了,你吓晕的那个小姑娘,就是王大爷的孙女。”
  马振华心虚的摸了摸鼻子:“误会误会,下回见了小姑娘我给她道歉。”
  林寞:“你可拉倒吧,回头你再吓晕她一回?回头让王大爷替你传个话就得了。哎,说起来你死了快三十年了,你就没有再想见见的亲人?”
  马振华低头从衣服里拿出一张5寸的彩色照片:“我想见见我的父母,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我还想见见我儿子,我死的时候他才五岁,一晃二十七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林寞一拍胸脯:“这事包在我身上了。”
  马振华进了槐树也没什么好安置的,挑了林寞隔壁的房间。等晚上天黑了,林寞和马振华都撕下身上的符纸,飘到了前面店铺。
  正在刷剧的孙墨墨抬眼看了他俩一眼:“你俩这是要去哪儿啊?”
  林寞将怀里的一堆香烛放到孙墨墨面前,嘿嘿笑着说道:“孙姐晚上帮我值个班呗,马大夫死了快三十年了,想回去看看爹妈,再看看儿子长啥样了,我陪他找找去。”
  孙墨墨无所谓地摆了摆手:“反正我回宿舍也是看剧,在哪里看都一样。”看着马振华紧张的道谢的样子,孙墨墨笑了笑:“都是同事不用这么客气。你的事我也听观主说了,你被缚在医院将近三十年,这三十年的变化是日新月异的,你自己去找家人的话万一找不到不说,再自己也整丢了就麻烦了。小林虽然不是咱本市的人,但是他在明江呆了好多年了,这附近他都熟,他带着你去我们也放心。”
  ——
  马振华白天回来的时候光顾着激动了,没怎么注意车外面的景色。这晚上一出店门,看到的地方皆是霓虹灯闪烁,外面高楼大厦车水马楼看的他都有些走不动道了。
  因为是以魂体的状态出去的,林寞带的是父母烧给自己的手机。连上阴间的网络,林寞问马振华:“你家以前住哪里,我导个航。”
  马振华露出了一丝回忆的神色:“当年我住的小区叫迎春小区,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个地方。”
  林寞:“还真有,是个挺老的小区了,我刚工作的时候没什么钱,就在那里租的房子。”
  迎春小区是90年建成的小区,当时马振华已经工作了几年,手头有一些积蓄,加上父母凑了一些钱,花了四万块钱买了一套二居室七十平米的房子。当时马振华的儿子马雨晨才刚刚三岁,总是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为了不让儿子凉着小脚丫,马振华特意铺了地板,还装了暖气笼子,这在当时算是比较豪华的装修了。
  在马振华的记忆中,迎春小区是当初最新最好的小区,楼房漂亮小区里也宽敞,只是当时位置略微偏了一点,在市区的最北边。再往北就是大片的麦子地,西边则是一片小树林。
  马振华还东张西望找小树林的时候,林寞已经拽着他进了一个老旧的小区。记忆里楼房漂亮的外墙颜色已经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小区里宽敞的小道已经不见了,楼前楼后被人开垦成一块一块的,种了各种各样的蔬菜。其余的空地不是停满了电动车就是塞进了小汽车,满满当当的让马振华想起了帝都的大杂院,而小区北面的大片麦子地和西边的小树林更是让宽阔的马路高耸的大楼取代了
  马振华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一切有些发怔,有些不敢置信地喃喃自语:“我们小区怎么变成这个样了?”
  林寞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这个小区都快三十年了,肯定不会像你刚买的时候那样。对了,你家住在哪栋楼还记得吗?”
  马振华抬头看着前面那栋楼六楼的窗户:“就是前面那栋,我家的灯还亮着。”
  林寞:“那我们飘上去看看吧?”
  马振华摇了摇头:“我想从楼梯走上去,就像我记忆中的那样回家。”
  林寞虽然才死了没多久,死后也没有回过家,但是他能理解马振华的心情。虽然他们比普通的鬼来说已经幸运很多,能和家人保持联系慰藉他们伤痛的心灵,但毕竟是阴阳两隔,他们和活着的人已经不一样了。
  马振华家住在六楼,他就像十八年前他下班回家时的那样,一步一步走上楼梯。
  现在正好是晚上七点来钟,楼上不少邻居吃了饭都拿着蒲扇出去纳凉,马振华贴着墙站着有些激动的辨认每一个人,要是认识假装人家能看见他似的打一声招呼,遇到不认识的难免有些惆怅,嘀咕不知道是哪家搬走了。
  五层楼走了将近十分钟,马振华终于到了自家大门口。二十七年了,还是那个熟悉的铁栅栏防盗门,只是当初锃亮的防盗门已经变得锈迹斑斑了。
  马振华眼圈有些发红,他努力挤出一个笑脸,用微微颤抖的声音喊了一句:“老婆,我回来了。”然后敲了两下门,从门上穿了过去。
  林寞跟在马振华身后进了屋,发现这屋里的装修风格还是以前的样式,估计这么多年就没变过。客厅里一角摆着一台电视,电视哗啦哗啦响着播放着节目,可是没看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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