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回过神来,给他姐讲厨房里头神奇的一幕,“姐!你不知道,我刚才居然在厨房看到明大哥在做饭!”
他双手在身上比划道:“就是这样……穿着围裙,粉红色的……居然在炖猪蹄,动作特熟练,啊,还挺香,你说魔幻不魔幻。”
谁能想到明大总裁居然是个厨艺高手啊,现在这年头不说君子远庖厨这种话了,可混到他那等身份的,也没几个有这本事还肯在厨房任劳任怨的啊。
林灵听完也惊了,却下意识的看了眼余舒曼,“曼曼啊,你都喜欢什么菜啊平时,说说,让姐姐听听。”
余舒曼:“……”你这摩拳擦掌的,是打算点菜?
林灵笑嘻嘻的,站起来拍了拍她肩膀,没头没脑的夸了句:“好样的,good girl。”
说完就拉着林天的手跑去厨房门边上巴拉着往里头瞅,然后深深呼吸了一口飘在空气中的香味,吞了吞口水。
直播间里的看到全部过程的网友都炸锅了,“感觉好像所有人都在给明总当助攻有没有!”
“实名羡慕余舒曼,明总有钱有颜还专情就算了,居然还会会做得一手好菜,请给我来一打好吗!!”
“我感觉我就是个行走的柠檬精[允悲]”
第七十四章 (改错别字)
清晨, 下起了小雨, 淅淅沥沥的, 带着一股湿漉漉的寒气。
整栋别墅都还沉浸在美梦中, 只有豆浆机磨豆子发出的声音,和粥锅里小米粥咕嘟嘟冒泡的米香。
突然,从二楼传来了一声尖叫, 紧接着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整栋别墅都醒了过来。
明程原本在厨房,却听清了这是余舒曼的声音,他吓了一跳,粥勺都没来得及放下就转身匆忙出了厨房。
急急忙忙的赶到二楼,看见余舒曼的房门打开着, 林灵和陈懿一个抱着枕头一个拿着管药膏, “快,曼曼来先把药擦上,很有用的。”
“灵姐, 要不然你让曼姐先涂点芦荟膏?”陈懿抓了抓头发, 建议道。
然后是余舒曼传来的呼痛声,“痛痛痛……我的妈呀哇……好痛啊……”
还抽泣了两下。
“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摔到了哪里?”明程只想得到这个可能,连忙要挤开其他人进去看看。
谁知刚进门, 就被一只蓝色的乳胶枕头迎面击中,刚好砸在他高挺的鼻梁上,一阵酸痛直击脑门。
“滚出去!”余舒曼娇斥道,指着门边的男人, “都赖你!让我吃辣的还给我吃那么多零食,看看,你看看,我脸上的痘痘那——么大!”
她指着自己的鼻子,说着说着就悲从心来,“明程你好狠的心,是不是故意想让我毁容,我变丑了你有什么好处?呜呜呜……”
鼻尖上一颗大大的红彤彤的痘痘,特别显眼,差点让她成了红鼻子马里奥。
明程震惊的看着她的痘痘,感叹了声,“原来你长痘是这样子的啊?”
边说边把枕头捡起来拍了拍,给她放到床上去。
然后勾着头看看她,“不丑啊。”
听听,听听,有这么安慰人的么?余舒曼气得半死,觉得一切都是他的错。
要不是他昨天跟她说已经春天了没事了,她就不会吃那碗麻辣拌馄饨,也不会吃那么多的油炸食品,说不定今天就不会爆痘了!
爆痘这件事,别说对女明星了,就是对一个普通的爱美女生来说,都不啻为一次几近于毁容的车祸现场。
余舒曼能感觉到来自于林灵和陈懿的同情目光,大家都吃一样的东西,怎么就她爆痘了呢?!
明程却不觉得这是什么要紧的事,天没塌地没陷,又不是不能好了,“过几天就没事了,还是美的。”
余舒曼不想理他,抽着鼻子拿过一面素银雕杜鹃花的小靶镜,仔细的看着自己脸上其他的地方。
见她似乎不相信的样子,明程干脆叫来了躲在楼梯上看热闹的康达昇和林天,让他们评评理,“我说还是和平时一样,你们觉得呢?”
“没差别啊。”俩人一齐摇摇头,不约而同的开口道。
林灵和陈懿都绝望了,这几位别看年纪不一样,倒是一个赛一个的直男眼神。
林灵干脆把人赶了出去,“走走走,赶紧走,不知道女生素颜不能出门么?”
林天走在最后,吐槽了一句:“又不去哪里。”
被他姐一脚踹在了屁股上,疼得龇牙咧嘴的。
余舒曼敷了脸又上了药,下楼前还贴上了痘痘贴,这才捂着鼻子磨磨蹭蹭的下楼。
早起看直播的观众立刻就发现了她的异常,纷纷猜测她是不是感冒生病了,“眼睛还有点红的样子。”
直到她低着头开始吃早饭,眼尖的观众才看出来,“曼曼爆痘了,鼻子那里。”
“哎哟喂真的是,痘痘贴都有点挡不住,就说她昨天吃得那么嗨今天肯定要吃苦头[允悲]”
早饭是明程做的,豆浆油条,小米粥和葱花蛋饼。
他把一筷子胡萝卜丝和黄瓜丝并一段煎过的火腿肠放到蛋饼上,浇一点自制得葱油甜面酱,夹起来递给她,温声劝道:“别气啦,一会儿给你煮雪梨汤润润就好了。”
顿了顿,又自嘲的笑了笑,“反正今天我也是哪里都去不成的。”
早起大家第一件事就是看自己的信箱,结果又和昨天一样,可是林灵跟林天是哪里都不肯去了。
加上又下了雨,去哪里都不方便。
余舒曼哼了声,接过他递过来的鸡蛋卷饼,刚出锅的蛋饼微脆中有一点焦香,但她还有不满,“……我不要吃胡萝卜丝。”
声音软软的,跟以前一模一样,但下一瞬就又故意冷淡了起来,再也不肯要他卷的鸡蛋饼了。
失去投喂权的明总再次感到了沮丧。
清明时节的雨下起来不见停,一群人从客厅转移至室内,看了会儿雨,发觉没什么好看的,林灵叹了口气,“要是能有杯酒好了,谁去酒柜拿一下?”
房子的原主人有个很大的酒柜,说好了大家可以尽情享用。
余舒曼不太敢喝,怕醉了会出丑,于是摸着鼻子有些犹犹豫豫,“……真的要喝酒吗,茶它不好喝么?”
明程看了她一眼,忽然道:“去厨房罢,我给大家调杯酒?”
其他人都还没来得及反应,林天就已经眼睛一亮,“好啊好啊,明大哥调的酒那是一流!”
“……你什么时候喝过?”林灵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林天眼睛滴溜直转,一副心里有鬼的模样,明程哎了声,“好像是思宁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吃饭,小天那天也在。”
盛思宁今年都二十七了,他大学毕业怎么着也是四五年前的事,那个时候,“林天,你没成年居然敢跑会所去喝酒???”
林灵揪着他耳朵,“你老实交代,为什么会去那里。还有什么出格的事儿没有?”
“哎哟姐!亲姐!你听我解释啊……”林天哀嚎着被她揪了出去,明程看了一眼姐弟俩的身影,低低的笑了声,扭头看一下余舒曼,“你也来罢,大家都在。”
这样余舒曼也不好单独行动,于是也跟着去了餐厅。
明程从酒柜拿出调酒工具和伏特加、君度,再在每个平底盘中都铺上一层糖粉,用青柠块沿杯口整圈涂抹上后,将酒杯垂直倒立在盘中蘸取糖粉边,做成冰霜装饰,然后他对余舒曼笑着眨眨眼,“曼曼愿不愿意帮我个小忙?”
余舒曼终于有了点兴趣,主动走到他旁边去,好奇的打量着桌上的伏特加酒,“做什么呀?”
像个看什么都新鲜好奇宝宝。
直播间弹幕说了:“一看曼曼姐以前就是个连酒吧都没去过的乖宝宝[笑哭]”
有多年老粉则表示:“可能不是不想去,而是因为穷[捂脸]”
“麻烦你帮我用薄荷酒泡六粒绿樱桃好不好?泡过薄荷酒的樱桃能给酒额外增加一点清凉感。”他把冰块夹进雪克壶里,发出哗啷的声音,他低沉的嗓音听起来多了点清脆。
余舒曼哦了声,转身踮着脚在酒柜里找到了薄荷酒,又打开一盒樱桃罐头,小心翼翼的用筷子夹了六颗放进酒里,“一个,两个,三个……”
明总:“……泡多了也没关系的。”
不过曼曼这个认真的样子真可爱,想……
他被自己的无耻吓了一跳,心脏咚咚的猛跳了好几下,然后才慢慢的定了定神。
伏特加、君度和青柠汁加入装有冰块的雪克壶中,摇合后快速倒入冰霜装饰后的酒杯中,再轻轻的将一颗绿樱桃沉入杯底。
他把酒杯一一推向在座各位,“雪国。”
看起来还真是像啊,盘子和杯口白色的糖粉像是皑皑白雪,微微米黄色的酒夜里躺着一粒绿樱桃,还真的像是在白雪下面有一抹春天的新芽在悄悄地蛰伏着。
“意境真美。”陈懿抿了一口酒,感慨道。
康达昇笑着解释道:“这是在1958年,寿屋——也就是三得利株式会社前身举办的鸡尾酒创意大赛冠军作品,那个时代正是雪国流行的时代,即使到现在,这支酒也依然备受欢迎。”
“康掌柜是行家。”明程赞许的看了她一眼,转头看看余舒曼,“曼曼觉得味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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