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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失忆了 (陈未满)


  徐一一不知道妈妈的烦忧,兀自睡得香甜,小嘴动了动。
  徐望想象那个画面就觉得忧心,认真思考这个方案的可行性:“要等你长到几岁呢?六岁?上一年级了,咱们会讲道理了。不行,还是太小,怎么也得上初中,那时候应该开始长个子了,咱们吃胖点,争取坐在那里不动如山,你挡在妈妈面前让他抓不到我。唉,还是不行,你会说话应该就会找爸爸了......”
  她胡思乱想着,当她去见陆伯安时可能会发生的场景。所以,徐望是根本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陆伯安发现了她的秘密,她该怎么办。

  第三章

  徐望和陆伯安分手那天是个雨天。
  灰蒙蒙的天空,瓢泼似的大雨,雨幕重重,她站在公司楼下,眼睛没有焦距地望着远方。雨水溅在脚背上,冰冰凉凉,雷声哼哼,这场雨好像没有要停的意思。犹豫半天,没有带伞的她决定拼一下,按她的速度,或许可以在衣裳没有湿透前跑到公交车站。
  她抓紧包包的带子,埋头往前冲,冲到一半被人叫住,傻乎乎地停了下来。韩助理拿着一把黑色的伞大步朝她走来,语气里满是歉疚:“徐小姐,我正准备去接您呢,您怎么没带伞就跑出来了。”
  徐望没有吭声,接过韩助理递过来的雨伞打开,道了声谢。大大的伞面为她挡住了风雨,她低估了这雨的大小,外套已经湿透,此时只觉得透骨的寒。
  她不跑怎么办,总不能一直待在那里等雨停,她可没有想到会有人来接她,如果知道肯定乖乖在里面等着,就像那些等着男朋友来接的女同事一样,还能凑在一起聊会儿八卦呢。
  她的男朋友忙得像陀螺一样到处转,她连他在哪里都不知道,又怎么敢奢望他会来接她呢?
  也许陆伯安只是一时兴起,想起了她这个女朋友,这最适合睡懒觉的雨天她又得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去陪他。她刚刚已经想好,回到住处先在楼下的小吃店里打包一份炸串,然后回到家里洗个热乎乎的热水澡,窝在沙发里盖着毛毯,边看武林外传边吃炸串,任外面雷雨交加天崩地裂都与她没有关系。
  如今计划泡汤,她的心情十分沉重。
  怀着这份沉重的心情,她又打开了车后座的门,看到陆伯安衣冠楚楚的坐在那里,外面的大雨才是跟他没有一点关系。他穿着精致的西装,面容冷峻,气质矜贵,衬得浑身湿透的她格外狼狈。
  目光相接,他眼中散发出迫人的寒气。她连忙避开,在车边慢慢悠悠地收着伞,突然听到他冰冷的声音:“上来。”
  徐望有些无奈地想,他又生气了。
  她不懂,为什么他看到她老是生气,明明很多人都说她的模样很讨喜,她一说话经常逗得别人哈哈大笑,她尝试着反抗一下:“我把伞收好......”
  不说话还好,一说话,车里的温度又低了几分,韩助理极有眼色,忙接过她的伞恭敬地说:“我来吧,徐小姐你先上车。”
  徐望不是个泥娃娃,她也是有脾气的人。她的脾气在上车坐好后,一件衣服扔过来将她兜头盖住的时候瞬间达到了顶峰。扔衣服的人显然夹带着情绪,力道之大让她的脖子都感到意外,很不争气地没有承受住,身子晃了晃。
  被衣服盖住脑袋的徐望觉得很委屈,不想看到她为什么要来找她?不喜欢她又为什么要交往?
  衣服上熟悉的味道将她包围,又该死的好闻,里面黑暗的世界将她与外面隔绝,她赌气似的任由衣服就这么罩着脑袋,也不管外面的人会不会觉得她有毛病,躲在衣服里默默流起泪来。
  而陆伯安没有来看她有没有在衣服里被闷死,一路沉默着。直到车子停下,才掀开衣服,望着她冷冷的说:“闹够了没有。”
  她那时的脑袋从未有过的清醒,郑重地点了点头,格外认真的说:“闹够了。”
  他们在一起就是一场闹剧,是该闹够了。
  年少时一厢情愿的单恋,成年后兜兜转转于人海中相遇。上天对徐望实在不薄,他们有缘有分,成功的在一起,达到了她人生中的圆满。
  可是生活不是小说和电视剧,徐望没有过上结尾里幸福的生活,或许该说没能一直幸福下去。
  分手是她主动提的,她想清楚了,没有脑子抽筋。
  她跟着陆伯安上楼,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还给自己倒了杯热茶,一点儿也没有赌气虐待自己,然后用很平常的语气说:“陆伯安,我们分手吧。”
  她没有注意陆伯安的表情,因为她没有妄想他会震惊还是难过,他如何反应她都不在乎,她是真的想分手。
  她捧着烫手的杯子,良久后,听到他冷淡的声音:“分手的理由。”
  她被杯子里的热气熏红了眼睛,轻轻地说:“跟你在一起,我不快乐。”
  喜欢是真的,所以不快乐也是真的。
  这些年,陆伯安很少能睡好一个觉。
  今天他难得生病,在药物的作用下,不知不觉睡到了太阳偏西。他一贯自律,醒来就马上起床,洗澡,穿衣服,吃药,一切都没有什么特别的。
  若有特别的,应该是他隐隐胀痛的太阳穴和他接下来该去参加一场婚礼。
  常风的婚礼,为此他专门从国外飞了回来。
  他时间观念强,以示重要,提前半小时到了现场,还没有见到新郎,先见到了伴郎之一的宋疏明。本来常风想邀请他当伴郎之二的,但考虑到陆伯安的性格与他本人的胆量,这个想法始终停留在想想而已。
  好脾气的宋疏明则没有陆伯安那么自在,到点来参加婚礼就行,因为脾气好,这段日子可被常风使唤了个够。
  作为一个医生,他一眼就看出了陆伯安面瘫表情下的异常,十分关心的询问:“生病了?”
  “感冒,没事。”
  “你的脸色不太好,明天去我那里,我给你抓副药。”
  宋疏明是中医,陆伯安想也没想拒绝:“麻烦,我已经好了。”
  婚礼现场大概是按新娘的喜好布置的,全是粉色,看得陆伯安眼晕。一路走来,遇见不少熟人,他沉着脸,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别人打招呼都不冷不淡的回应。
  婚礼冗长繁琐,他耐着性子一直坐到婚礼结束。常风显然已经喝多,拉着陆伯安的胳膊诉说衷肠:“伯安啊,你能回来,我真是,太高兴了!不枉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今天我结婚,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哥担心你啊,你这个脾气,以后孤苦终老,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可怎么办。”常风情真意切,说到这里把手一挥,“不过你放心,以后我的儿子就是你的儿子,咱们这关系,不分彼此!啊,不分彼此!”
  宋疏明拉着常风,想笑又不敢笑,眼见陆伯安的脸色越来越黑,忙让其他伴郎把他搀走。
  这小子是他们之中年纪最小的,平日都叫陆伯安一声哥,今天是真高兴过头喝多了。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今天是他人生中最得意的时候,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陆伯安当然不会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计较,见时候差不多准备走了,宋疏明也喝了不少酒,现在没他什么事也准备撤了,正好可以搭陆伯安的车回家。
  街上的灯光五颜六色,宋疏明感叹道:“想不到常风这小子这回是认真的,说结婚就结婚。”
  不怪宋疏明感慨,常风以前是出了名的多情,从没对哪个姑娘上过心,经常开玩笑不会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结果几个月前遇到个小姑娘,坠入爱海后再没有起来,哪怕家里反对,也力排众议结了婚,放弃了整片森林还开心不已,乐颠颠的围着老婆转,那场景,宋疏明见所未见。
  陆伯安没有说话。
  越炽热的爱越禁不起时间的考验,当初一遍又一遍说喜欢你的人,转眼也是可以忘记的。
  爱情,是这世上最容易破碎的东西,没有谁可以一直爱着谁。
  他希望常风幸福,但知道,常风不会一直幸福。
  这世上所有人,都是这样的。
  陆伯安把宋疏明送回家,准备驱车离开时,宋疏明又问他:“明天真不来?身体的事都不是小事,马虎不得。”
  他淡淡的,说:“不了,我明天就走。”
  陆伯安现在几乎都在国外,鲜少回国。闻言,他也不再劝:“行,那你注意身体。”
  时间不早,送完好友,陆伯安开车回家。城市繁华,但他觉得索然无味,回到家也只是面对一室空冷,不回家也无处可去。
  就这么慢悠悠的,车子即将驶入公寓大门。
  一个纤细的身影突然从路边冲了出来,挥手叫道:“陆伯安!陆伯安!”
  他眉头一皱踩下刹车,没有马上下去,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发现自己不认识这个女人。
  正打算不做理会,那女人竟然小跑着过来拍他的车门:“陆伯安,我有事找你,我叫林书,你还记得吗?”
  林书知道陆伯安可能不认识她了,他们虽然同班一个学期,但印象里几乎没有说过话,再加上她那时满脸痘痘,与现在的模样大相径庭,他不认识才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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