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池薇也照顾的不错,一旦出太阳之类的,总是提前将神草浇水,然后放在太阳底下,用小药神的话来说,就是放在天阳底下,吸收天地之灵气。
“这是什么草,薄荷吗?”乌冬梅看了池薇一眼。“看着还挺不错的……绿的真好看……”乌冬梅准备用手去碰一下叶子。
那一瞬间,池薇貌似看到了一束浅绿色的光线……
“不是薄荷,是一种草。”池薇随意的将乌冬梅的手拉着,“说是什么药草,我就捡回来种了,这种药草还挺少见的。”
“难怪,我是说我活了这么久都没见过。”乌冬梅跟着点头,“治什么病的?”乌冬梅又问了一句。
“就是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病,关于这些,我也不是很清楚。”池薇有些不知道怎么接乌冬梅的话,只想着把话题绕开就行了,但是乌冬梅一直问一直问的,她也不好一直逃避话题。
“我就说嘛,唐敏说你跟老中医学了点本事都要出师了,我说哪有那么快成才的,学医不学个十年八年的谁好意思说自己学过?”乌冬梅一边说一边叹气。
“我先走了,一会儿把衣服洗了,我家那口子又给我堆了一堆。”
乌冬梅说着就往门边走,走到门槛边上,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还有别忘了跟你们家北勋说一句,别太老实了。”
“什么?”
“你跟他说,他听得懂的。”乌冬梅故意卖关子,不多说一个字就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池薇就拉着顾北勋去市里买东西,顾北勋先去部队开了一辆车出来,池薇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两人一起上了车。
对于土特产之类的东西,池薇不是很感兴趣,就拉着顾北勋去了一家商场。
从这家店到那家店,再从这边看到那边。
八几年的商场还不是很完善,也没有什么特别高档的玻璃橱窗之类的,但是商场比外面好一点,没有那种特别廉价的气息,带点西北的淡淡特色。
商场里的人也不多,来来回回的没几个人,逛个商场就好像是把整个商场承包下来了似的,路过的人都说的清一色的西北方言,聊天之类的,池薇大概能够听得懂一些。
先是溜了一小圈池薇才找准目标,“芳芳不是结婚吗,你看这个裙子她穿着怎么样?”池薇指了一条桃红色的连衣裙给顾北勋看。
顾北勋:“挺好的。“他说道。
对于衣服之类的,他没什么欣赏水平,只要一块布做成了一件衣服的样子,他看起来都觉得过得去,说不上好还是不好。
“那是这件好看还是这件好看。”池薇走进店里,一边摸着桃红色的连衣裙,又转手指了一下米白的连衣裙。
桃红色的连衣裙是大摆的裙摆,两边是无袖的,比较有符合社会气息的摩登气质,偏个性一点,米白色的连衣裙是纱纱裙,看上起比较仙一点,特别有飘逸的感觉。
一件时尚个性,一件清新淑女。
问那件好看,这有些难到了顾北勋,“你觉得哪个好看就哪个好看。”
眼眸不由自主的看着池薇,只见池薇的脸顿时拉了下来。
顾北勋怕池薇不高兴,这么久以来他是第一次陪池薇逛街,肯定是希望池薇开开心心的逛,怎么开心怎么来,“我相信你的眼光。”
顾北勋的求生欲望还很强烈,看到池薇不高兴了,立刻出来圆了一句。
看顾北勋也不是喜欢逛街的人,对衣服好不好看肯定没有什么研究,池薇也没觉得顾北勋是在忽悠她,因为她实在是太了解这个男人了。
钢铁直男,看什么东西都是一个样,问他款式实在是有些为难他了。
桃红色大裙摆的连衣裙是池薇比较喜欢的,但是又想到顾芳芳的肤色偏暗,脸儿有些蜡黄,太洋气了怕衬得她皮肤不好,而且桃红色大裙摆的连衣裙是漏袖的,这个年代敢穿的人也没有几个。
顾芳芳和江言马上结婚了,池薇不太了解江家一家是些什么性格,怕江家那些人思想封建,到时候说顾芳芳不守妇道就有些难堪了。
池薇果断的放弃了那件桃红色的大摆连衣裙。
在看看米白色的连衣裙,米白色的连衣裙相对来说比较保守一点,而且还是纱纱裙长款,夏天的话穿出来一边走路一边赶蚊子,实用性比较强。
要是一巴掌拍下去打蚊子,血沾在上面好洗不好洗池薇就不敢那么肯定了。
乡下最不缺的就是泥巴,刚过门的媳妇儿会闲着一段时间婆家不让干活,但是一月两月之后还是要随大众的,否则就会被人说闲话说懒……泥巴粘上去实在是太明显了。
池薇叹了一口气。
顾北勋看出了池薇眼中的纠结。“随便买一件就好了,芳芳对衣服之类的不挑剔。”顾北勋说道。
“要是衣服是你买的,她肯定是说什么都不会挑剔的,买什么都是好的,是我买的就说不一定了。”池薇笑道。
其实买件衣服也不是多大的事,关键的是她以前跟顾芳芳关系不好,买便宜了怕顾芳芳心里不高兴,所以她才拉着顾北勋直接来商场的。
价格高好看就对了,价格高要是不好看,估计顾芳芳会说,“这衣服居然还要那么贵……”
池薇几乎都能想象顾芳芳的表情和神态以及语气。
“那就再看看,不急,我们有的是时间。”顾北勋说道。
池薇继续在这家店里面徘徊,想着顾芳芳的长相和身材,在对比眼前的衣服款式,终于在转角处找到了一件旗袍款式的连衣裙。
连衣裙是白底的,上面有青花瓷一样的花纹,很是复古,而且裙子的长短也正好,算不上特别前卫,在乡下穿应该也还过得去,走亲戚串门之类的都不会显得很难看。
池薇试穿了一下,这才放心大胆的买了下来。
第182章 送礼来了
给顾芳芳买好了衣服之后,池薇又给刘群和秦琼一人买了一套。
给两位长辈买的衣服价格都是差不多的,让人抓不着毛病。
回家之前池薇请了家属院里面的几个关系比较好的人吃了饭,走前去看了一眼大黄。
个把月的时间,小家伙已经长成一条大狗了,家属院里实在是不方便留,王远川最近在琢磨着把狗送走的事,但是相处这么久了又有些舍不得狗,心里纠结的很。
池薇叹了一口气,要是火车上方便带狗的话,她或许可以把大黄带回老家让秦琼帮着养,不然随随便便的送给当地人她心里也很不放心,西北这地方过年过节的就喜欢吃狗肉,在这狼多肉少的年代,吃狗肉算得上是一种奢侈了……
从王远川屋里回去的时候,顾北勋正好从部队回来,看池薇闷闷不乐的样子,随口问了一句。
这一问,池薇心里的委屈顿时就上来了。
“北勋,咱们能不能想想办法,把大黄带回去,一直养在远川这里,到时候说不过去,而且这家属院人又多,你传一传我传一传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借着狗的事在背地里使坏。”
池薇皱着眉头,可怜兮兮的看着顾北勋。
她是觉得生命都是平等的,人不能选择自己出生在哪里,狗也不能选择自己出生在哪里。
但是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很多努力决定自己今后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而像狗这一系列的其他动物,却没有办法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杀戮,丢弃,流浪,从未停止……
生命本就那么残忍,但她却一点也不想面对生命残忍的一面。
她甚至想,这条狗如果养在秦琼那儿的话,一定会幸福的过完狗生,虽然娘家的条件并不算特别好,但秦琼卖猪肉的,有时候从猪肉身上剔一点猪骨头下来给它吃也是很不错的,帮着秦琼守守摊子也挺安全的。
“你的意思是说想把狗带回连城?”顾北勋半信半疑。
本来这条狗王远川是找好了人打算送走的,但不知道后来怎么回事原来说好的把狗带回去,那人突然间又不要了,所以这狗长得这么大了还呆在家属院。
“嗯,带回连城,放在我妈那儿养,你也知道我妈做这个猪肉生意,一大早就要去弄猪肉,有的时候走菜场去的早,路上也并不是很安全,带着条狗还能吓吓坏人,吓吓小偷。”池薇拉着顾北勋的手。
“我是怕到时候有人去上面告了,上面强制性让把狗撵出去,到时候多难办,你也知道,我不可能会看着大黄无家可归的……”池薇吸了一口鼻子。
“你跟岳母大人说了没,擅自把狗带回连城,万一她到时候不同意养的话,我们也不知道放哪儿。”顾北勋认真的说道,“我妈不喜欢狗,放在她手里我不放心。”
顾北勋太了解自己家人的这一家人了,搞不好刘群表面上答应了养着狗,背地里又会悄悄地把狗送到其他地方去,到时候一边是亲妈一边是老婆,顾北勋夹在中间实在是很难自处,只好先把丑话说在前头,省的到时候出了什么事池薇会怪他。
他是受不了小妻子责怪的眼神,显得他身为一个男人很失败。
“我可以给我妈先打个电话通个气,但我估计她会同意的,我妈虽然谈不上喜欢狗,但也说不上讨厌,只要这狗听话,我妈会要的。”池薇信誓旦旦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