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你他妈松手!”
沈括抬起狭长的眸子,冷冷睨了他一眼:“椅子摔坏了,要赔。”
他的嗓音低醇,声音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陆臻又摸出了他的皮夹钱包,扯出几张票子拍球桌上,豪气冲天说:“今天老子要跟你好好练练,砸坏的桌椅板凳,都算我陆臻头上!”
沈括垂眸,轻飘飘睨了那几张票子,眸底泛起冷色。
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有人食不果腹,就有人挥霍无度...
他的手攥紧了拳头,指骨间泛了白。
就在这时,一只纤细白皙的小爪子伸了过来,“嗖”的一下,将桌上那几张票子摸走了。
陆臻和沈括同时回头,看到陆嫣那小丫头将钱仔仔细细地叠好,揣进了自己的裤子包里。
见所有人都盯着她,她眨巴眨巴细密的眼睫毛,只好又讪讪地将钱还了回去。
“梁庭,把这丫头弄走。”陆臻冲身边哥们喊了声。
梁庭连忙走过来,将陆嫣拽走,叮嘱道:“你站远点,别误伤了。”
陆嫣扯着陆臻的衣角说:“爸,别打架啊,你打不过他的。”
陆臻:……
陆嫣当然知道,自己老爸不会是沈括的对手,做生意他做不过沈括,耍心机搞阴谋也不是沈括的对手,就连打架,他都干不过常练搏击的沈括。
基本上,她老爸的一生,就是被沈括同学全面碾压的悲催人生。
陆臻望向沈括:“沈括,过去的恩怨就不说了,你他妈能不能当个男人,勾引老子女朋友算什么。”
“我不知道你女朋友是谁。”
“舒梦绯!”
沈括面无表情道:“不认识。”
“学校里传得有鼻子有眼,你还不承认!”
“说完了?”沈括眸子平静无澜:“我要上班了。”
陆臻眼角肌肉颤了颤,手攥成了拳头,看起来真是怒火中烧,气得不行了。
“你能耐啊,还上班,当老子说话放屁是吧。”
陆臻说完夺过了他手里的三角架,扔在一边。
沈括脸色很冷,额间暴起青筋,但他一言未发,紧抿着唇,恨恨地望着陆臻:“捡起来。”
“老子偏不。”
陆臻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还真别不服气,跟老子斗,你还欠十年火候。”
十年火候,这句话倒真是一语成谶。
沈括用了十年时间追上了陆臻,又用了十年,将他踩在脚下。
难道...当年沈括对陆氏集团的疯狂报复,就是因为年轻时,陆臻老爸对他的羞辱吗!
虽然陆嫣知道一家人应该同仇敌慨,但是她还是受不了自家老爸这样欺负人,甩开了梁庭的牵制,正要上前阻止陆臻,这时候,不知谁吼了一声:“条子来了!”
“跑啊!”
桌球室的人四散奔逃,一片混乱,门外的确传来了警察叔叔的声音:“站住!”
“不准跑!”
“陆臻你个兔崽子,又是你!”
……
陆嫣和陆臻失散了,被人流挟裹着,踉踉跄跄朝着出口奔去。
她也怕被警察叔叔抓走啊,这些男孩被抓了顶多关一晚上,她要是被抓了,拿不出身份证明,天知道她会被送到哪儿去。
周围男人身上汗臭狐臭扑鼻而来,熏得她眼冒金星,脚下踩空,跟着便摔倒在地。
陆嫣的左手被人踩了一脚,她惊叫:“啊!别踩我!”
这些男人跑起来哪里还听得见她的呼叫,眼看着混乱的人群接踵而至,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忽然挡在她的眼前,将她的脑袋按在胸口边,替她挡住踩踏的人群。
陆嫣战战兢兢抬头,看到沈括那脉络分明的脖颈。
从下往上看,少年的五官显得极立体,轮廓硬质,下颌缀着淡青色的胡茬。
沈括双手撑在她的身体两侧,格子色的开衫衬衣垂耷在她的手边,被她紧紧攥住。
她贴着他的胸膛,甚至能听见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鼻息间,嗅到他身体有淡淡的烟草味,还混杂着一丝中药的苦味。
趁着这一波人流过去,沈括站起身,牵起陆嫣的手腕,拉着她朝后门跑去。
陆嫣纤细的手腕被他有力的大掌攥住,鬼使神差地跟着他一起跑,完全把她老爸给忘记了。
沈括拉着她跑到后院,用钥匙打开了紧锁的铁门,出门之后,是一条狭窄潮湿的筒子楼小巷。
沈括带着她在小巷里七拐八转,跑了十多分钟钟,喧嚣的人声终于渐渐远去了。
天色渐晚,黑夜如潮水般蔓延。
沈括停下来,松开了她的手腕。
女孩手腕纤细若竹,与她单薄纤瘦的身子倒是相得益彰,漆黑的发垂在肩头,尾端若有若无地扫着她漂亮的锁骨。
她看他的时候,眸子里带着畏惧之意。
沈括的心思深沉而敏锐,自然察觉到了女孩对他的防备。
任何女孩见了他,第一反应就是害怕。
他这样的家伙,生来不讨喜。
陆嫣害怕沈括,有理有据,当初沈括搞她爸爸公司的时候,手段何其强势霸道,几乎把陆臻的尊严都踩在了脚底下。
能不怕他么。
沈括把玩着打火机,单手挡着风,偏头点燃一根烟,动作透着几分嚣张恣肆的味道。
他没正眼看她,随口问:“陆臻女朋友?”
“不、不是,我是他女...妹妹。”
“妹妹。”沈括轻喃了声,漫不经心地转身离开了。
“沈叔,不是,沈同学,请等一下!”
陆嫣走上前,从包里掏出陆臻刚刚给她的几张票子,数了数,给了他三张,自己留了两张。
不过纠结了几秒,又把剩下那两张也全都给他了,其中甚至还包括那张没发行的红票子。
“我哥砸了你的场子,这些钱当我给你赔礼,他真不该那样做,我代他向你道歉。”
沈括稍许有些意想不到,陆臻竟还有这么讲道理的妹妹。
她眸子澄澈,眉宇坦荡而磊落,一看就是活得很真实的那种女孩。
而沈括却早已经丢失掉了这份真实的品格,他习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谁都有资格真实地活着。
至少,他没资格。
沈括对她生出几分舒适感
“我以前不知道您为什么多番针对他,现在我知道了,一切都是他不对,太欺负人了,您大人大量...千万别记仇。”
陆嫣把钱一股脑塞进沈括的口袋包里,请求他的原谅。
沈括将这些钱拿到眼前看了看,眼神间忽而划过一丝讽刺。
这次陆臻闹场,他在桌球室的这份工作,只怕是保不住了。
陆嫣知道,沈括其人心高气傲、手段狠绝,更是睚眦必报,这点钱就想买他一个不记恨,恐怕不现实。
她甚至都做好了准备,等沈括将钱重重甩在她脸上,然而...
沈括冷笑一声,将钱一张张整理折叠,揣进了胸前的上衣口袋。
世道艰辛,他在底层摸爬滚打多年,谁他妈还能跟钱过不去。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小巷夜色的萧索背影,陆嫣冲他挥了挥手,可惜他看不到。
第3章
华灯初上,娱乐街的各种歌舞厅也开始热闹起来。
陆嫣抱着膝盖,蹲在雨后湿漉漉的街头。
路边有小贩在卖烤串,她吸吸鼻子,肚子又开始打鼓了。
早知道不该这么老实,把钱全部给了沈括,现在她身无分文,晚饭又成了问题。
陆臻连带他那一帮兄弟,都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她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找老爸。
陆嫣叹息着站起身,摸摸肚子,走进了离她最近的那间歌舞厅。
那时候的歌舞厅与现在的迪厅酒吧异曲同工,只是设施比较简陋,地上铺设拼花地板,天花板上装着一颗一颗的星星灯,旋转的玻璃球折射着五颜六色的光斑。
舞池边有卡座包间,摆放着折叠式桌椅,几个摇头电风扇懒洋洋地吹着。
人们在中间的舞池跳舞,不像现代酒吧里群魔蹦迪。
那时候跳舞,跳的是交谊舞。
陆嫣找到歌舞厅经理,问他有没有工作给自己做。
经理问她:“你会推销卖酒吗?”
陆嫣呆呆地摇了摇头。
“算账会不会。”
依旧摇头。
“那你会什么?”
“我唱歌可以。”
经理忙碌着招待客人,没空搭理她:“我们这里不缺唱歌的。”
陆嫣看着台上那个扭动着身子唱歌的女人,诚实地说:“我唱得比她好听。”
此言一出,经理回头打量她一眼,见她衣服脏兮兮的,一脸落魄的模样,他笑了:“别吹牛,莹莹是我们这里的专业歌手,你算哪根葱,能唱得比她好听?不自量力,走走走,别影响我工作。”
周围几个服务员脸上浮现轻蔑的神情,像看笑话一样看陆嫣——
“莹莹是我们这里最受欢迎的歌手,说自己唱得比她好听,这不是砸场子吗。”
“她就是吹牛皮吧。”
“真上台,怕是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
陆嫣没理会他们的嘲讽,她一贯不爱与人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