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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霸总的心尖宠[穿书] 完结+番外 (妖妖逃之)


  看着冷着一张脸下车的男人,唐薇薇下意识地离他远了几步,视线忐忑不安地四处看了看,有些迟疑地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干什么?”
  陆衍从后备箱里拿了一个登山包出来,背在了背上,低声道:“我们跑步上山。”
  跑步上山?唐薇薇差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西山虽然海拔只有五百来米高,车子已经开到了半山腰,剩下两百多米高的盘山路还不知道要绵延多少千米。
  对于体育废的唐薇薇来说,走上去都会要了老命,更何况是跑上去。
  怪不得出门要她换上运动鞋,原来在这等着她呢!
  他这是想让她自然累死,还追查不到他头上是吧,男主果然是个黑心货。
  “陆大少,商量个事呗!”唐薇薇双手合在身前,摇了摇,小脸挤出一抹笑,祈求道:“我身体不好,跑不动……”
  阳光正好,山上的空气格外的清新,那双招人的桃花眼底盈着一层水气,格外的让人想心软。
  陆衍闭了闭眼,强迫自己狠下心,铁面无私地开口,“就是因为身体不好,才更应该多加锻炼,快点跟上!”
  说话间,他已经迈开腿,小步跑了起来。
  唐薇薇气得直磨牙,真是哗了狗了,她身体好不好的关他什么事,总觉得这混蛋是故意在折腾她。
  眼见着那混蛋就要跑没影了,她只能咬着牙跑起来追上去。
  西山这山峰很奇怪,东面陡峭险峻,西面却平坦和缓。东面对普通人开放,那边建了石阶,凉亭,木屋,供喜欢爬山的人游玩歇脚。
  而西面的山角下就设了门禁,普通人根本进不去。穿过茂密的森林,山上有赛车道,骑行道,山顶上全被平整了出来,修建有人工湖,高尔夫球场,还有休闲住宿区。
  西边,妥妥的是有钱人游玩的天堂。
  尽管陆衍跑得不紧不慢,唐薇薇也咬牙坚持,但是腿长和体力是硬伤。
  陆衍的大长腿,每踏一步,唐薇薇就要当两步来跑。侧眼看去,人家就像是在走路,顶多算走得有些急而已,她已经累成了狗。
  “我跑不动了!”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唐薇薇剧烈喘息着,耍起了无赖。
  陆衍面色一沉,“起来,不许坐在地上。”
  哪有刚剧烈运动完,就立刻躺地上去的,她有没有一点运动常识?
  唐薇薇这会热得小脸通红,额头细密的汗水把耳边的头发都打湿了,她双眼里凝结着一层水气,怒吼道:“姓陆的,你过份了哈!你让我别再出现在你面前碍你的眼,我也不想出现,昨天陆叔叔让你带我出来玩,是你自己要答应,现在这么折腾我,有意思吗?”
  明明是凶巴巴的语气,只是这会她气都没有喘匀,每说一句,都要娇、喘一下,反而显得格外的勾人。
  陆衍眸色一沉,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你觉得我是故意在折腾你?”
  “难道不是吗?”唐薇薇理直气壮地吼了回去。
  好好的,他为什么要把车停在半山腰上,他明明可以直接开上去,还说不是故意折腾她。
  这没心没肺的小混蛋!
  陆衍气得磨牙,如果不是看到她身体太弱,他怎么会让她来跑步。这一切落在她的眼里,竟然全都变成了不怀好意。
  一向被人捧着的陆大少,也生了气,转身就走。
  唐薇薇看到那几下就消失在转角树木间的高大身影,咬了咬唇,觉得委屈无比。
  这混蛋竟然就这么把她扔这了,上山她上不去,下山还有一多半的距离,她该怎么办啊!
  而且她脚上这双板鞋,也不知道是原本就不合脚,还是因为今天跑多了,竟然有些磨脚,这会她脚都痛死了。
  脱下鞋,果然看到脚后跟红了一大片,都快要被磨破皮,唐薇薇气得把手中的鞋子扔了出去。
  所以说,捡破烂这事要不得。鞋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她这具身体本来就没有运动天赋,她在这上面刚什么?做个美美哒娇妹子有什么不好,她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锻炼成金刚芭比?
  拿出手机,唐薇薇犹豫着要不要给李叔打个电话,让他来接自己。
  她这么回到陆家,势必又会引起一场风波。如果不打这通电话,她被扔在半山腰上,难不成在这等死?
  正当唐薇薇纠结不已的时候,身边响起了轻浅的脚步声,她侧脸看去,果然看到丢下她走了的陆衍又回来了。
  “把鞋子穿好站起来!”
  看到她把鞋袜都脱了,在阳光下晃着一双白皙的小脚丫,连每一个脚指头都是那么的漂亮可爱,陆衍的一张脸又黑了好几分。
  唐薇薇不敢惹他,咬了咬唇,乖乖听话的把袜子往回套。碰到脚后跟的伤处,她疼得忍不住轻嘶了几声。
  好不容易陆衍回来了,她害怕她再磨叽他又生气走了,便咬着唇,继续往回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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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衍寻声看去,就看到她脚后跟处有一大片红色,在其他白皙皮肤的对比下,格外的显眼。他的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怎么穿板鞋跑两步还能把脚伤了?
  看到那张倔强的侧脸,不知为何,他突然就心软了,轻声问,“还能走吗?”
  这么温和的语气,让唐薇薇的双眼里划过一抹错愕,她望了望看不到的山顶,轻声道:“应该还能吧。”
  虽然她身体不太争气,但是她性子却不是娇气的人,不能走又能怎样,难不成这混蛋会返回去开车?
  “那喝点水,我们继续走。”陆衍从包里拿了一小瓶矿泉水出来,递了过来。
  唐薇薇的确是渴了,也不矫情,接过拧开,小口小口地喝了三分之一。
  手中的水被陆衍要了回去,盖好扔进了包里,他带着她,继续往山上而去。
  林间风景秀美,因为树木众多的原因,空气很清新,不愧是a市的天然氧吧。
  只是唐薇薇越走脚后跟磨得越疼,速度也越来越慢,周围的风景再美,也入不了她的眼。
  “上来吧。”陆衍突然把背包挂到了胸膛前,在她面前蹲下了身,“我背你。”
  “不……不用了……”唐薇薇有些懵,条件反射地拒绝。
  原书中的唐薇薇,算是间接地死在他手上。对于陆衍,哪怕明知道他跟书中所描写的有些出入,可是她还是本能的有些怕他。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让男主背这么亲密的事,那是女主的私有权力,她这炮灰命可享受不起。
  “少废话,再不上来,这回我就真走了。”陆衍不悦地喝斥,眼眸里的火焰像是要杀人。
  唐薇薇闻言一扑,双手紧紧地抱住男人宽阔的肩膀,趴了上去催促道:“快走快走”
  没有四个轮子的宝马,人肉座驾也不错,她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九十斤,爬上山不累死他才怪!
  香香软软的身体贴过来,对陆衍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折磨。他闭了闭眼,告诉自己这是妹妹呢,把那些旖旎的心思全都压了下去。
  被一双温热的大手搂着大腿,唐薇薇有些不自在,视线落到树木间,努力忽视掉这个尴尬的问题。
  层层绿浪,把这片天地渲染成了绿色的海洋,草木的清香扑面而来,蝉鸣鸟语,是大自然特有的欢快语调。
  唐薇薇一时间看得有些得意忘形,悠哉游哉地晃了晃两条细白的腿儿,嘴里哼了一首欢快的歌曲。
  太阳对我眨眼睛
  鸟儿唱歌给我听
  我是一个努力干活儿
  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别问我从哪里来
  也别问我到哪里去
  我要摘下最美的花儿
  献给我的小公举
  大王叫我来巡山
  我把人间转一转
  打起我的鼓敲起我的锣
  生活充满节奏感
  大王叫我来巡山
  抓个和尚做晚餐
  这山涧的水无比的甜
  不羡鸳鸯不羡仙
  陆衍:“……”
  这个时代,科技水平虽然跟唐薇薇穿越前的没什么差别,可是文化方面,还是有很大出入的。
  比如这首《大王叫我来巡山》,原着民陆衍就没有听过。他听完整个人都不好了,脑子里只剩下了‘小妖精’三个字。
  他背着的,可不就是个小妖精么?只是这小妖精不黏人,还要抓和尚,听着怎么这么扎心呢?
  陆衍把人往上颠了颠,打断了那欢快的哼唧声,沉声道:“换一首!”
  我去,把她当成点歌台了不成?
  唐薇薇撇了撇嘴,这歌多应景,懂不懂欣赏?
  想了想,她又换了一首。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
  缤纷的云彩是
  晚霞的衣裳
  荷把锄头在肩上
  牧童的歌声在荡漾
  喔……他们唱
  还有一只短笛
  隐约在吹响
  笑意写在脸上
  哼一曲乡居小唱
  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
  多少落寞惆怅
  都随晚风飘散
  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歌是好歌,声音也软软甜甜很好听,可是陆衍听到第二句,胸膛里就梗了一口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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