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这东西有够让人讨厌的。”
“总之宁愿做条咸鱼晒太阳风干一点点彻底死掉,也不想和数学长厢厮守就是了。”
男生从容淡然的脸上出现了一道细小的裂缝。
程清嘉愣住。
看样子…
她好像真的很讨厌数学。
但明明…明明她数学成绩还不错,平时脑子也算是灵活。
有些无奈。
但最终,他微不可见地勾起嘴角,回到了座位上,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不就是裴伴讨厌数学么。
知道了。
但后来裴伴还是学了高数、线代和概统那些玩意。
不会事事如愿的,人生中总有很多很多事情,无从抵抗。
第21章
小区某条小路口。
绿化带旁是黑压压的一片亮黄色,大致估算的话,得有大几十辆共享单车。
远看,场面颇有些壮观。
裴伴看着程清嘉弯腰,熟练地用手机扫码,取了一辆小黄。
她在一边安静地盯着看双手紧抠着书包带,眉头轻皱,那微微抿起的嘴角泄露了她此刻复杂的心情。
像是在面对比数学题更加困难棘手的东西。
而双足如同深陷泥沼,怎么都无法向前迈动一步。
……难道她真的要拖后腿了么?
裴伴心里丧气。
人生中有无数种困难,无数种无法习得的事物。
骑自行车,便是裴伴行未涉足的领域。
如果直接坦白不会骑车,那岂不是直接在自己身上贴上“拖油瓶”这三字标签?
此番情景下,也绝对不能认输。
裴伴虽然心里惶恐,但还是维持着表面上的平静。
给自己默默灌了一大碗鸡汤之后,她迟疑着走向那堆停放整齐的共享单车,每一个步子又慢又小,仿佛眼前是悬崖一般的小心翼翼。
最终,她在几乎长得一模一样的小黄里挑了一辆最合眼缘的。
不管哪一辆,其实都是无比陌生的。
裴伴深吸了一口气,佯装轻松地拍了拍座垫,“就决定是你了!”
程清嘉看着一旁女生傻里傻气的反应,一时无言。
他骑在车上,姿态悠然地等着女生,又从校服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
其实还早,只不过冬日里昼短夜长,天黑得快。
下意识地又抬头看天,得亏老天爷今儿个倍给面子。
晴空万里,一澄如洗,恍惚间让人以为季节变换,如此天空得配上晚春时节才更为合适。
神话里提及四季的由来是因为冥王哈迪斯掳走了农事女神墨忒耳的女儿,寸草不生的寒冬于是乎便成了墨忒耳无心照料农业和迁怒的结果。
那么,今天墨忒耳的心情可能还不错。
虽然裴伴没用过共享单车,但扫码对她来说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至于怎么骑……
先不管这些,真正的勇士都按部就班地一个个逐次解决困难!
裴伴回想起以前妈妈说过骑自行车并不难,她以前念大学的时候,早上能多睡五分钟全靠那辆陪了她四年的小破自行车。
按道理说,连妈妈这样的缺乏运动细胞的体育白痴都能学会的技能……
她应该也是能尝试一下的吧?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
自己没骑过,总知道怎么个操作方法吧!
总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无论如何,她也只有积极应对,见招拆招了。
裴伴努力在脑海里搜刮着他人骑自行车的情状,凭着记忆,她硬着头皮,生疏地坐上了自行车。
学着程清嘉的样子,一只脚撑地,另一只脚搁在脚踏板上。
但她个子矮,这个动作做起来很是勉强,哪有身边男生看起来潇洒自如?
男生目光淡淡,询问了一声,“好了?”
“嗯…嗯!”裴伴硬着头皮点了点头,眼神闪躲着穿梭在周围的环境里,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这里取共享单车,其中不乏同校学生。
她像是垂放测量水深的铅坠儿一般察看周遭动静。
同来取车的这些人都神色匆忙,动作和程清嘉一样干脆,丝毫不拖泥带水,偶有人将目光轻飘飘地落在她身上,但也转瞬即逝。
每张面孔看起来都很陌生。
当时共享单车初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进行投放,使用者还没有如此庞大。而且,大多会骑车的学生都有自己的坐骑,没有骑车上下学习惯的学生也不会突然选择骑小黄回家。
而裴伴和程清嘉的目的地是两条街之隔的公交车终点站。
这么个距离,走路也行,但稍微远了点,坐公交又显得小题大做。
于是,小黄成了最佳选择。
“那走吧。”见裴伴准备就绪,程清嘉开口说道。
“……好。”裴伴迟疑着点了点头。
程清嘉刻意放慢了速度,周围很安静,甚至能听到栖息在树上的麻雀扑棱翅膀的声音。
不知为何,他总直觉没人跟在他后方。
回望。
和预感中一样的结果。
短发女生还在原地。
两人目光在半空中不期而遇。
许是接收到了他的眼神,裴伴招手,向他呼喊,“我马上跟上来!”
程清嘉无声点头,收回目光,又往前五十米。
下一秒,某种熟悉的惨叫声顺着风的方向吹入他的耳廓。
刹车,停下——
另一边,身旁有校友骑车经过,那人顿了顿,眉心蹙着,一副不知该不该提的模样,但最后还是纠结着和他说:“那个……你女朋友好像摔了。”说完,回头指向惨案现场。
程清嘉:“……”
他皱了皱眉,只是平淡地回了一句:“多谢提醒。”
说完,他回望,目光在半空中徐徐下坠,最终锁定在了那个看似孤立无援的身影上。
那没多久前支支吾吾地说着“我马上跟上”的女生,连人带车倒在路上。
惨兮兮的,很是狼狈。
她低垂着头,黑色短发遮挡住了所有表情。
像是纸片人一样脆弱。
但若是裴伴的话,应该不至于哭鼻子吧。
眼睛红红的时候,也只会是她得重感冒的时候。
程清嘉在心里想。
程清嘉调头,往回走,嘴角捺成一道无可奈何的弧度。
这时才再度深切地感受到独行侠的好处。
如果独他一人,自不会滋生出这么多事端。
就像一颗特别的小树一个劲的往上蹿,往高处生长,而不是花费更多的时间在枝繁叶茂上。
但既然答应了的事情……
他心思微转。
做人得有点责任心吧,程清嘉。
不过,如果这是个文字向游戏,如果能存档重来。
那么他会在A和B里重新进行选择吗?
车轮滚动间,距离被无声拉近。
得不出答案的问题也都如同尘埃一般被碾碎。
**
此番情景下,裴伴哪有时间伤春悲秋,在心里给自己默默灌了两句鸡汤,又重新振作了精神。
调整状态后,她欲抬头时,却见一双青黑色跑鞋横亘于眼前。
裴伴自然认得这双鞋,也知道这双鞋的主人是谁。
不用看都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有多惨了……
裴伴心痛地闭上了眼睛。
一秒过后,她开始和程清嘉打哈哈,用生涩的笑声来掩盖自己的尴尬,并随便扯了个理由疯狂解释自己的“失误”——
“那个……呵呵呵呵……我刚刚啊……没看到有个小石头,就不小心被绊了……一下子没控制好平衡…”但愿程清嘉同学给她一个完美的台阶下。
……求求你了!
一秒…
两秒…
耳畔风声快要填满整颗紧张又窘迫的砰砰乱跳的心脏。
短暂的沉默过后,格外抓耳的一道声音溶在了能清晰辨别的风声之中——
“很疼吧。”
于清澈的声音一同出现的,是一只手,横在她的视线中,成了她目光的焦点。
藏青色的冬季校服外套衬得他指关节更显白皙。
线条流畅、骨骼分明。
并且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感,让人联想到一切、任何种类的笔,或者是那可以编织出美好梦境的黑白琴键。
这样漂亮的手会让你相信拥有它的人势必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令人印象深刻的不可磨灭的印记。
这只手啊,能按在笛孔上,用一种特别的方式讲述一段故事。
几乎所有人都相信音乐的力量,也敬慕于创造或演绎音乐的那些人。
这种比任何宗教都更为可怕的信仰,真要论起历史来,传说甚至可以追溯到俄耳甫斯用竖琴打动哈迪斯。
这只手啊,以后会登上手术台,在无影灯的照射下拿起手术刀。
她的阅历有限,没有接触过医生这个职业,粗浅的印象停留在他们的手上也许多多少少都沾染了一些福尔马林的诡异味道。
他们的手都清洗得干干净净,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而程清嘉的也是。
那一刻。
裴伴盯着他的手出神失态的那一刻。
耳畔响起一道声音,它是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