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来了?”
谭时将她从吧台的椅子上抱下来:“误了航班。”
因为穿着高跟鞋不方便,乔眠顺着他的力气下来:“不是凌晨的吗?”
将她手里的酒杯放回吧台,谭时抚着她的唇:“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
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在怪她太磨人。
“怪我吗?”乔眠娇嗔地躲进他怀里。
“怪你。”谭时手臂嵌在她腰上,“以后不准穿成这样出来。”
乔眠笑了,她轻抬下颚,挑衅的意味很明显:“你在的一周不穿,你不在的两个月……你能管得着吗?”
顺势抬起她的下巴,谭时轻轻摩挲着:“乖一点。”
乔眠轻哼一声。
此时此刻,酒吧所有男人落在谭时身上的目光,名字都叫嫉妒。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乔眠忽然想起这个问题。
说来可能不信,两个人相识一年,就算经常一个月不见,但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也有两个月了,更何况两个人还有合作的关系。
但就是这么让人难以置信,他们彼此没有对方的电话,而且都默契的谁都没提。
每次他的出现,都没有丝毫的预兆,要么在她睡意朦胧的床边,要么是她从外面回来时,发现他坐在沙发上的背影。
“我都已经在这里找到你三次了。”谭时笑着说,“下次能不能换个地方。”
“换个地方你还能找到我吗?”乔眠抱着他的手臂,她的意识已经恍惚了,有些站不稳。
“当然能,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谭时将放在她腰上的手往上抬了抬,放到她腋下,让她完全倚在自己身上。
谭时:“走吧,回家。”
乔眠笑着嘤咛:“我没有家。”
谭时微愣:“你喝醉了。”
她没再说话,谭时低头,发现她的目光已经恍惚了,还在低语,然而酒吧太吵他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只抱着她朝门外走去。
沈云黎低着头缓缓走进酒吧,只是刚进来就被人不小心踢到了,余光中有一抹鲜红。
谭时停住脚步,侧了侧身:“抱歉。”
沈云黎微微扭头,余光中一个男人抱着一个衣着妖冶人事不省的女人,刚刚踢到他的,是女人晃在外面的脚。他们已经走过去了几步,女人的身体被他挡住,披散的长发完全遮住了脸。
沈云黎淡淡移开视线:“没事。”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朋友的文:《晚晚》by何缱绻
正文已经完结了,可以大胆跳啦!
沈知昼第一次见到晚晚时,她还不叫晚晚。
小女孩儿穿了只断了半个底的塑料凉鞋,眨着一双水灵清澈的眼,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空洞的像是没有生命。
那一日,毒枭清剿行动大获全胜,他的战利品却是这个小姑娘。
“就叫晚晚吧。”
那之后,别人总问:“晚晚啊,他是谁?”
晚晚都糯糯地答:“知昼哥哥。”
就这么叫了沈知昼十年。
后来,他捏着小姑娘下巴,“晚晚,该改口了。”
“不想做哥哥了,只想做一个很爱你很爱你的坏蛋。”
*
年龄差8岁.缉毒卧底和他的小姑娘
腹黑坏男人x娇软少女;“爱她就像爱生命。”
第64章
命运的车轮轰隆隆的碾过, 不会因为两颗流离失所的心停留。有人挣扎着想逃脱它的束缚,但最终都在厚重的车轮下被碾成枯骨。
女人在另一个怀抱被携着融进月色,男人独自走进喧嚣。
两颗千疮百孔的心继续各自流浪, 越来越远。
.
沈云黎坐在吧台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忽然就变得心神不宁。下飞机的那一刻?走进酒吧的那一刻?又或者是此刻坐在吧台的这一刻?
调酒师调了一杯酒放在沈云黎面前,他刚拿起放在唇边, 忽然想到了医生说的话。
百分之十的死亡率吗?
手腕变得沉重, 他缓缓将酒杯放下,沈云黎忽然很怕死, 或者说, 他很怕死之前都见不到她。
他们之间有六年的回忆,但让沈云黎最苍白无力的,是他们最后都在吵架, 冷战。
酒杯安放在吧台上,被折射出迷人的色彩,沈云黎打开相册,这个相册他已经翻了很多遍,工作累的时候,需要商业谈判的时候, 竞标的时候,还有晚上躺在她床上失眠的时候……
一张一张的翻过去,从成熟明媚到青涩,再到稚嫩, 屏幕最后停留在一张安静的睡颜上。沈云黎的记忆忽然就回到了六年前那天早上。
她像一只小老鼠似的,总在晚上溜进他的房间,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再偷偷溜回去,以为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想到这里沈云黎忽然笑了。
那个无风无浪的清晨,在他床上,她从小女孩,变成了女孩。
沈云黎嘴角挂着笑,很温柔,那是在商界叱咤风云了十年的男人心底最后的柔软。
很多时候你都会看见这样的画面,那个在会议室稳重自持带着几分冷漠的男人,他望着投影仪忽然就笑了,像三月的春风让人舒服,又或者变得更冷,冷得只想让人离他越来越远。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叫甜甜的名字。
他的甜甜。
沈云黎正看着照片手机忽然响了,是夏晟闻的,他缓缓收起笑容。手机屏幕亮着,在吧台上震动,这点动静在酒吧一点都不明显,直到挂断沈云黎都没有接。
总有些东西会把你拉扯到现实中,一个名字,一句话,一段手机铃声。
而沈云黎的现实,他的甜甜恨他。
吧台上那杯酒经过回忆的沉淀,已经浸了毒,在灯光的折射下,静静地诱惑着人的唇舌。对沈云黎来说,那是治愈一切疼痛的良药,他怎么能拒绝?
一杯接着一杯,灌进去的是酒,磨的是人命。
.
叫了出租车两个人回到家,门锁着,谭时望着怀里意识不清的女孩,她身上只一个包,他伸手去找钥匙,却没找到。
谭时轻轻抚摸着她的脸,另一只手臂还放在她的腰上,以防她摔在地上:“宝贝,钥匙呢?”
经过出租车上的颠簸,刚刚又吹了风,乔眠已经没有那么醉了,她挣开惺忪的双眼,笑着对谭时晃了晃手腕,安静的空气里瞬间响起钥匙碰撞的清脆声:“这里。”
昏暗的光线里,她弯起的眼睛星星点点都是笑意,像是盛满了漫天星河,灿烂极了。谭时没看她挂在手链上的钥匙,只深深望着她的眸子。
然后狠狠地吻了下去。
清澈和妖冶的交织,她天生就是勾人的妖精,他一开始就知道。
然而现在,他着迷了。
唇间全是他的气息,时而温柔,时而侵略。这是他第二次吻她,乔眠怔怔地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无动于衷。
她第一次吻沈云黎的时候,在漫天火烧云笼罩的草坪上,她把第一次当做最后一次去和他缠|绵,想要把自己刻进他的生命里。然而,只有她自己拼尽全力。
第二次,在水汽氤氲的浴室,空气都变得稀薄,不知是氧气不足还是彼此情动耳边只有对方的呼吸……那天,他的吻是带着血的,想要把她拆之入腹的狠,那是乔眠第一次看见盛怒之下的沈云黎,然而莫名地,乔眠觉得那才是真实的他,他也想抱她想吻她想和她在一起……
唇间忽然传来一阵刺痛,将乔眠从过去并不美好的回忆中拉回来,她抬头看向刚刚撕咬她的男人,深沉的双眸有几分危险,好像在警告她的不专心。
乔眠自嘲地勾起唇角。
都一年过去了,她还在自欺欺人,她还在做自以为是的梦。
“在想谁?”男人的声音带着沙哑,还有极寒的冷意。
两个人离得很近,呼吸都交缠在一起,乔眠伸出手,微凉的指尖描摹在他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和嘴唇,然后双臂圈着他的脖颈,踮脚狠狠地吻了上去。
她有多爱沈云黎,此刻吻得就有多用力。
他已经结婚了,和其他女人住在一起,一起上班下班,几年后还会有属于他们的孩子……他不要她了。
谭时对她很好,而她也会爱上他。
她像一条脱水的鱼在汲取最后的水,然而谭时扶着她的腰轻轻把她推开了,伏在她的耳边温柔低语:“这么着急?”
两人身体分开的间隙涌进了盛夏的晚风,乔眠眼梢轻轻上扬,不甘示弱道:“你不急吗?”
谭时不理会她的嘴硬,只笑着从她手上取下钥匙,两人才终于进了门。
拒绝了他的搀扶,乔眠脚下有点飘,最终晃晃悠悠地坐到沙发上。谭时倒了杯温水,放到她唇边一点一点喂她。
乔眠抬眼偷偷看他,忍不住咯咯地笑。在她印象里,他从始至终,都像一只生长在黑暗森林里的优雅黑豹,他比沈云黎多了分病态的偏执和癫狂。
但现在,身边这个端着玻璃杯喂她水的男人,又毫无违和感。
“笑什么?”谭时将杯子放到茶几上,让她躺在自己腿上帮她按摩着太阳穴。
轻重缓急的力度很舒服,乔眠抱住了他的腰,躺在他腿上仰望着他:“笑你今天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