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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Black Rosevil Ⅰ (二月萧瑟)


  风龙混乱了。
  【乱入下:每次写这对的时候,我也很混乱~~】
  故作镇定地一口饮尽马蒂尼,风龙又要了一杯长岛冰茶鸡尾酒。丽兰哥一声呵呵,迅速弄了一杯给他。
  “调酒的动作很标准,没想到你才来了一个多星期就学了会调酒。”
  “上一世就学会了。”丽兰哥又说了句实话。上一世为了能给妹妹挣点零用钱买漂亮的书包文具,他篡改年龄在酒吧做了很长时间,耳濡目染加上没事做就亲身实践,一来二去倒也学会了不少酒的调法,论技术自然比不上专业的调酒师,但没人的时候凑个数还是可以的。“味道如何?”
  “不确定,因为我很少喝酒。我也只是看火龙喝过这个。”
  抿了一口杯中的酒,风龙皱了皱眉,他还是不太喜欢喝酒,茶才是他的最爱。看着在吧台上不断忙碌的丽兰,他想找些话说,否则等丽兰收拾妥当,他也没有别的理由继续留在这里了。
  看似无意的,风龙说起黑龙他们四天王喝酒的习惯,他喝得很少,若遇见非喝不可的情况,也会选择葡萄酒。黑龙时常要应酬,自然什么酒都喝,但最喜欢的却是绍兴酒。地龙抽烟喝酒样样都会,但最喜欢啤酒。
  “是吗?呵,看来那地龙的习惯同我很接近啊。”丽兰哥顺口说了一句。
  脸色一变,风龙扶了扶眼镜,说起火龙。“火龙最适合喝饮料。”至于水龙,“他有品酒师资格证。”
  “别提他。”一说到水龙,丽兰哥就气不打一处来。
  “你还是讨厌水龙?”
  “谁叫他打我妹妹主意的?”
  一切打他妹妹主意的男人都是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风龙很想说其实他根本不觉得水龙打过宁柠的主意,但话到口上又咽了回去。
  手机响了,是地龙,似乎在他们俩辖区交界的地方出了点事,地龙认为最好两人一起去处理。风龙没开车,也没带手下,幸好地龙离得不远愿意来接他。
  告诉地龙自己的方位后风龙又点了一杯白兰地。在等待地龙的这段时间里,他可以同丽兰再好好坐着聊聊。
  同丽兰在一起时,风龙感受到的是一种舒心和一份惬意,相处的时候,他可以不说一句话,丽兰也可以一句话不说,两人做着自己的事,都不会觉得尴尬无聊。这种感觉与黑龙在一起的仰慕和同其余几人在一起的随意相比截然不同。
  别的女人,或者傲慢,或者故作乖巧,或者粘人,或者伪装高贵。所以他讨厌女人。皇龙曾先后给他安排三次相亲,其结果,相当可怕……最终让皇龙彻底放弃给他定个未婚妻。
  但丽兰不一样,这个漂亮的女人身上丝毫没有其她女人的小肚鸡肠、斤斤计较、撒娇耍泼、无法无天,矫揉造作、阴阳怪气,自以为自己是个女神,其实至多不过是个无聊的生物。
  【风龙逻辑~~~~~~~~不代表俺的观点!和俺无关~~】
  只有丽兰不一样。
  他喜欢同她一起的感觉。
  “需要货吗?”门口忽然闯来了一个十七八岁,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小子。那小子手上拿着一包粉红色的晶体。
  ————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丽兰一个腾跃从吧台后跃出!结果不留意撞在风龙的身上!就这样将风龙推到了!”故事讲到这里,情绪相当激动的火龙只差没有一脚踩在桌子上。
  丽兰哥和风龙撞在一起,自然追不了人。
  亏得地龙刚好来到这里,他追了上去并逮着了那个人。可惜那个人说不出什么有用的消息。只知道九龙还有一家酒吧也有人卖loveless。至于他手中的loveless,那是他与一个人电话连线得来的,对方用的一次性手机,每次都将货放在他家的邮筒里。
  连最开始的联系,也不过是一张询问他是否要货的小小纸条。
  得到的消息不多,但至少知晓了他们传递的方式,虽说以风龙险些受伤为代价达到的。
  “故事的情节大概就是这样。就这样!风龙被推倒了!哈哈,摔得鼻青脸肿的,太解气了!欧也!”
  宁柠:“……”
  = =|||
  她明白了。
  风龙受了伤,地龙独自回去处理问题,顺便根据那个人的说法去那家店名就像一团鬼画符的酒吧查了查。而后撞见她,再之后,再之后就没有之后了……
  不过……
  咽咽口水,在不伤害火龙自尊心的前提下,宁柠小心翼翼地问道,“火儿,你确定你知道‘推倒’这个词的各种意思吗?”
  

  ☆、二十八

  不管那究竟是哪种意思的推倒。自从那日与地龙狭路相逢,双方建立亲切友好的合作关系以后,地龙就成了她身边的幽魂。但同爱情小说中常见的“你救了我就就爱上你”的玛丽苏缘由截然不同,地龙总在他周围晃荡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她哥丽兰。
  但也不是因为地龙看上丽兰了。
  说得简单点,四个字:臭味相投。
  地龙最讨厌上学。
  正好,丽兰哥前世也最讨厌上学。
  地龙学过武术,最喜欢打架。
  正好,丽兰哥前世也学过武术,也最喜欢打架。
  地龙业余活动是打游戏。
  正好。丽兰哥前世业余活动也是打游戏。
  地龙第二个业余活动是泡吧把马子。
  正好,丽兰哥前世的第二个业余活动也是泡吧把马子。
  切磋是必须的。
  感情极好是应该的。
  宁柠在一旁担心不知何时地龙会成为她哥夫哥【注:同姐夫哥】也是理所应当的。
  “我和地龙???哇哈哈哈哈哈哈!小妹……我是男人耶……”
  对宁柠的担忧,丽兰哥是这样回答的。
  “我和丽兰???哇哈哈哈哈哈哈!丫头……那是我兄弟……”
  对宁柠的质疑,地龙是这样回答的。
  宁柠:“……”
  为何听了这两人的解释,她更觉得危险呢?
  虽说同地龙称为好友后她再也不用担心一个不留神她就同丽兰被龙王社团灭了。但是,为何成日在她身边转悠(确切说是在丽兰哥身边转悠)的人不是水龙呢?
  而水龙对地龙成日黏着她(其实是黏着丽兰哥)究竟会如何想呢?
  水龙的态度过于暧昧,她想要靠近的时候,他就远离,她想要离他远远的,他又靠近。宁柠看不透。
  但风龙那张面瘫苦瓜脸却成日摆在宁柠面前,苦瓜脸旁边,少不了唯恐天下不乱的火龙。
  至于黑龙。某一日,他沉着脸找来地龙,问他是否愿意让丽兰同自己解除婚约,而成为他的未婚妻。
  “在我心中,她就是一爷们!是我的好兄弟!”地龙是这样回答的。
  本以为可以顺利摆脱以前温柔高贵的女神现在疯癫爷们的未婚妻的黑龙闻言很是受伤。
  听说这件事的宁柠很崩溃。
  对宁柠来说,丽兰哥同地龙关系极好其实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困扰。毕竟地龙是四天王中唯一一个正式露面的。这段时间来,街上、特别是九龙的地痞看见她就自动鞠躬,一副小弟拜见大哥马子的恭敬模样。九龙是地龙的地盘,小弟尊敬大哥的“马子”是必须的,虽说安全感倍增,但……
  宁柠并不希望自己同这些男人有太多的牵连。
  尤其是这一个!
  放学后,丽兰哥的爸爸打电话来让她早些回去,说是待会儿黑龙又会去她家拜访。见黑龙是丽兰哥必修的功课之一,虽很不爽,但却不得不去。
  剩下宁柠,刻意避开地龙手下常出没的地方,她绕着远路回家。
  路边有一家花店。
  新到的香水百合气味芳香浓郁。宁柠想到了阿云。香水百合是阿云最喜欢的花。心里很清楚阿云并不喜欢自己,但宁柠并不愿同阿云继续这样过下去。
  毕竟她不是安琪儿,对阿云没有那么深的仇恨。
  选了一束香水百合,包扎好后才宁柠才很俗气地发现自己没带钱,卖花的女人很生气。若是按照言情小说的套路,这时候男神就会从天而降,一捆百元钞票砸在卖花女的脸上,当即买下这间小小的花店,让卖花女成为女主脚下的踏脚石!
  当然,这是按照狗血言情的套路……
  望着卖花女那张红艳俗气、唾沫横飞的大嘴,几次想要插嘴却总是被高声淹没的宁柠索性一言不发,开始在脑中复习今日的功课。
  她是孤儿院里长大的孩子,自小若是碰见不想听又不得不听的话的时候,就自我排解,将那些难听的话挡在脑外。如果不这样,就不能装作快乐的生存。
  而今的她有心脏病,绝对不能同这个女人动手,甚至连吵架都不行。
  怒骂声终于变小了。估计那女人也累了。
  宁柠准备开口。
  “怎么了,阿红?”一个脖子上露出明显纹身的光头男人突然叼着一根烟出现,身后跟着两个头发染得姹紫嫣红的半大小子。宁柠觉得这情节实在是太俗了。在香港就一定得遇见混混吗?
  她本转身欲走,但转念一想,反正也逃不掉,索性站在原地,冷冰冰地望着那脖子上挂着一根狗链子般的金项链的五短身材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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