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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海 (天目茶盏)


  廉慕斯猝不及防。
  她可以想象戎予安约会时去吃法餐,去吃昂贵的高级日料,去高级酒店来个夜景烛光晚餐,就是没想过这人会带女生去吃猪蹄。
  再如何美味的猪蹄,吃起来也相当不方便,很容易吃得满嘴是油,可以说是约会最不能点的食物之一。
  这是因为自己只是这种程度吗,可猪蹄有什么错呢?
  廉慕斯为被侮辱的猪蹄感到难过,直到吃进第一口。
  蹄花炖得很软糯,筷子轻轻一夹,加上辣椒酱,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很是鲜美。廉慕斯很喜欢这样不失劲道的胶原蛋白,酱料很棒,她吃得很开心。
  猪蹄汤很清淡,带着一点微微的甜,肚子暖暖的。
  尽管不清楚吃个猪蹄为什么要点牛奶,但不喝的话太浪费食物,她拧开瓶盖,打算中途休整,先解决掉这瓶牛奶。
  没料到对上了戎予安的视线,黝黑的眸子直教人瘆得慌。
  廉慕斯从容抽了张纸巾擦拭嘴边,确认并没有出现狂吃狂饮的行为后,说:“好好吃饭。”
  “还想吃吗,想吃就继续点。”
  “不了,我快吃饱了。”廉慕斯瞥了眼戎予安碗里的才动了几筷的猪蹄,“你不喜欢吗?”
  戎予安对食物没有喜好需求,看廉慕斯吃饭心中反而升起了一种满足感,廉慕斯问了,他也真的诚实回答。
  “喜欢,不过我更喜欢看着你吃。”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约会男方带女方去吃猪蹄:
  普通人:他是不是瞧不起我,或者没把我当对象看。
  梦幻少女:他把最朴实的一面展现给我,孩子去什么名字呢
  廉慕斯:他带我来吃猪蹄,是不是看不起猪蹄?
  看吧一点也不虐,有吃有喝有玩的!过些时候还要好好学习!多好的高中生活啊!


第12章 书屋
  在约会的时候,男方说“我很喜欢你吃饭的模样”是增添情趣的表述方法,因为口腹之欲和性丨欲,都是人类本能的需求,即是饱暖思淫丨欲,似水如鱼。
  但如果女方刚吃完一只猪蹄,那么绝对不是在称赞“我觉得你吃饭的样子很有魅力”,说不定是“你啃猪蹄的模样很有意思,再来一个”这种逗猴级别的赞美。
  除非关系亲密无间,否则必会对女生的心灵造成极大伤害。
  廉慕斯恍然大悟,不仅没有大受打击,反而放心不少:异性多余的兴趣和关注自然越少越轻松,不知从何时盯梢的姜承悦已经足够让人头疼,如果这位再来搅合,平静的游戏生活势必会被迫做出牺牲。
  戎予安这样直白又不失幽默的约会,真令人安心。
  近日天气转凉,午后的阳光不再像之前那般毒辣,轻降在身上,落于枯叶,有一种慵懒的美丽,醺然浸入繁华街道中。
  舒适的午后不适合四处走动,更需要安宁享受。
  已经充分理解戎予安心路历程的廉慕斯,主动邀请他前往一个能满足双方需求的休闲场所。
  木质的书架,一层叠着一层,层层起伏。书本或整齐、或静卧在隔板中,厚重的布帘挡住了窗外的光线和嘈杂,阴暗角落,红木灯饰亮着静谧的光。
  这里是隔绝在银河另一端的宇宙,是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是知秋的叶,是读者眼中的绝美之地。放眼望去无处不是书籍,无处不是清幽,安静到听得见踏在木质地板上行走的声响。
  廉慕斯开灯,灯光来自唯一空着的墙壁——庞大的鱼缸镶嵌其中,小丑鱼游来游去,互相嬉戏在蔚蓝水灯下,带起粼粼水光,仿若童话般世界。
  “这是我的书屋。”
  廉慕斯用介绍宝藏的口吻,对立在玄关的戎予安介绍道。
  这栋二层楼隐藏于一条热闹的商业街中,待在这个空间里会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隔着一层玻璃,窗外人声鼎沸,室内万籁俱寂,强烈的对比下诞生出不真实感。
  戎予安望着天花板,那上面用做旧的铁链吊下鸟笼、书籍和星星,像特意以书本堆砌的疯狂茶会,只为一人存亡。
  这间小型图书馆是十三岁的廉慕斯时收到的生日礼物,里面的装潢和设计,都由兄姐亲自操刀,是属于她的私人庭园。
  脚下铺满了很厚的地毯,陷到脚踝,犹如走在云端。
  地上随意扔着几个靠背,廉慕斯直接坐在了毯子上,裙摆垂曳,在空中划出轻巧的弧线;动作熟练,明显是习惯的老位置。
  “你喜欢阅读?”
  “别看我这样,以前有阅读癖,只要带文字的都会过一遍,只是现在更喜欢玩游戏……那边是外文书籍,你想看的话可以去。”
  “这边呢?”
  “全是小说。”
  她坦然抽了一本《豪门盛宠:总裁夫人要逃跑》,封面上叉腰的女人身后,一个男人邪魅笑着做了个扯领带的姿势。
  分明有其他普通的小说,偏偏就选了这样的标题,显然并不建议某人待在此处。
  戎予安颔首,对她总是在迷之情绪高涨时露出的孩子气感到好笑,“我从没尝试过这种小说,很有兴趣。”
  廉慕斯:“……”
  虽然又是那种屈尊纡贵的笑,但眼底认真的神色不似作假。
  她叹了声,把邪魅小说一扔,从手边的小书柜里翻出上次没看完的书,头也不抬,“算了,你随便坐吧。”
  这便是妥协了。
  或许是出于安全考虑,她所在的阅读区域的书架都只有半人高,一眼扫过,右手边尽是些推理小说,从柯南道尔到阿加莎克里斯蒂,从松本清张到江户川乱步,从社会到本格,著名的,无闻的,所有封皮都已拆下,有些翻得很旧,有些整洁如新,像翻了一遍便匆匆略过。
  廉慕斯似乎已经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神情严肃认真,让人禁不住好奇——真有那么好看吗?
  他的视线停在书架上的一本书上,这本书随意放置在一堆推理小说中:连接封面和封底部分的书脊破破烂烂,冒出了一截突兀的线头,除了恶意破坏以外,只能猜测这本书的阅读次数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地步。
  书脊上的书名近于消失,将其抽出后,也是一本推理小说——阿加莎的啤酒谋杀案。
  戎予安很不讲究,席地而坐,半曲着一条长腿,左边就是廉慕斯的小脚丫子,圆润的指头微微蜷起。两人互不干扰,各自阅读。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书屋内时光变得缓慢悠长,读者们的心情平静下来,像相处已久的书友,安然待在这一方恰静的天地中。
  啤酒谋杀案并不复杂,整篇围绕着一起陈年悬案,不过看到一半,却见到歪歪曲曲的字迹,在其中一个人名上标出了箭头“凶手就是他”。
  不由……有些生气。
  对于一个阅读推理小说的读者而言,中途标出凶手是最过分的剧透行为,不亚于杀死了读者的好奇心。
  戎予安没有预料到这措手不及的“陈年剧透”,心情跟迎面泼来冷水一样。
  罪魁祸首——想来想去,只有一人。
  脚心一痒,廉慕斯立刻缩脚,瞪了过去,“干什么呀!”
  刚从推理世界中脱出,又在书屋内放松的警戒,思维尚未扭转,语气不免带了点亲昵的娇嗔。她瞪着戎予安,直到对方面无表情把书的内页移到面前,不禁哑然失语。
  戎予安内心的生无可恋感,在听见廉慕斯嗔声后消失大半,一阵酥麻感窜上头皮,眼里一暗。
  廉慕斯瞅了眼标注,自知理亏,脸色微赧,小声道:“这个是乱写的,不是真的。”
  戎予安:“你写的?”
  字丑丑的,像小学生的笔迹。
  廉慕斯试图挽回颜面,“初中时候写的。看到一半想猜凶手,但是英文名太多了容易搞混,就标了个记,打算结局后回去看看。”
  戎予安:“……”
  “我现在字写得好多了。”看她真挚的眼神,信她。
  “……”
  “你可以换一本。”
  “不用。”
  简短的对话后,再次陷入沉静,两人默不作声,默契地重回书本世界。
  啤酒谋杀案的构思精妙,情节环环相扣,扣人心弦处溢于言表。翻到最后的扉页,一张小纸片飘落在地,戎予安拿起来看了一眼,上面的字体歪歪扭扭,写得认真,他没有放回去,轻轻收了起来。
  一楼的小厨房端来了晚餐,他们在隔间的小桌上享用完,廉慕斯不喜欢吃蔬菜,戎予安看她用筷子扒拉在一旁,剩到最后,才小口小口吃掉。
  她并没有显露出明显的不情愿,就只是吃的很慢,唇扉开合间,可以看见一点小小的舌头。
  饭后该踏上归途,双方礼貌又不失友好地作了道别,戎家的司机载着猫和上午买的物品到了这边,戎予安甚至预约了下周的周末,“一起带它去洗牙。”
  其实这种事情完全可以交给其他人,但自己养宠物和让别人替自己养是两回事。
  “总是麻烦你不太好……”大家说的都是中文,她完全可以自己一人去。
  戎予安神色坦荡,“我照顾了两天,如果它有反常的地方可以立刻发现。糖糖是我们去接回来的,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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