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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极品婆婆 完结+番外 (芒鞋女)


  看面相,二人就像夫妻,薛花花打趣,“成啊,你自己说的,到时候不来,我跑你家里闹去。”
  “婶子有需要,我肯定帮忙。”一看镰刀还搁地上,他没有任何迟疑捡了起来,“婶子,我先去保管室把镰刀还了啊。”
  薛花花笑着答了声好,调转视线,目光落到陆德文身上,他最近老实干活,身体瘦了点,好在精气神不错,提起背篓的绳子自然的往肩上甩,“妈,咱走吧。”语气干脆利落,和前些日子的畏畏缩缩截然不同。
  “雪梅,我们先回了啊,吃了午饭你在家睡一会儿,我过来时叫你啊。”太阳晒,割回来的猪草焉哒哒的,不如傍晚的新鲜。
  猪场的活分给她们了,怎么做,她们说了算。
  保管室外的岔口,与挑着两箩筐草回家的李明霞不期而遇,陆德文想起她怂恿自己的事,面上露出尴尬来,看看李明霞,又看看薛花花,不知道该不该喊人。
  李明霞双手前后搭在扁担上,抬头看是二人,竖着眉直直撞了上去,箩筐里的草滴着水,随着她动作一晃,洒了不少水滴在薛花花身上,她像个没看见似的,嚷嚷,“让开让开,要撞上了。”说着话,故意朝薛花花晃了晃箩筐,陆德文恼了,“婶子,你的水洒在我妈身上了。”
  “我不是提醒你们让开的吗?自己耳朵聋怪谁?”李明霞挑了挑眉,得意之色显露无疑。没错,她就是不满薛花花得了养猪的活,陆建国答应得好好的村里女同志轮着来,转眼就反悔,追根究底,不就是照顾姓陆的自己人吗?
  口口声声说公平公正,还不是说给外村人听的。
  陆德文语噎,拉过薛花花站在另一侧,用背篓朝着李明霞,“妈,我们走吧。”
  薛花花不着痕迹看了李明霞眼,没说什么,回家后,见赵彩芝端着饭碗从灶房出来,西西围着她打转,她心头纳闷,“彩芝,不是三妹做饭吗,她哪儿去了?”
  赵彩芝体力恢复得差不多了,生这个孩子没遭罪,薛花花几乎天天都给她煮荷包蛋,奶。水足,孩子长得好,要不是薛花花不肯,她早上工干活了,这时候听薛花花问起,她解释,“知青房有人找三妹有事,三妹出去了,估计快回来了吧。”
  她在房间,具体发生了什么陆红英没和她说,把西西交给她就走了。
  陆德文把草摊开晒在院坝里,随即走出院坝,站在小路上大喊,“三妹,三妹,回家吃饭了。”
  等了几分钟都不见有人回答,陆德文再次放声大喊,猪场离知青房不远,一个在保管室的东边,一个在西边,陆德文问薛花花,“要不要我去知青房看看?”
  “你去看看吧,把饭菜给你们留着,我先吃了去山里捡柴。”眼下时间充裕了,得多找些事情干,这个季节捡柴的人少,她得趁机多捡些回来,免得入秋后再跟人抢。赵彩芝煮了半锅野菜粥,汤多米少野菜少,除了薛花花碗里的能看到几粒米,其他碗里的算得上是野菜汤。
  赵彩芝精打细算,怕粮食不够,顿顿都是清汤寡水的粥,她们受伤躺在床上,每天吃的就是这种。
  “彩芝,孙家背了六十多斤米过来,吃到秋收不是问题,你别太省了,尤其是西西,他还长身体呢。”薛花花把碗和陆德文的对调,“这碗留给德文,他上工勤快了很多,只喝汤,下午饿晕在田里怎么办。”她没有丁点埋怨赵彩芝的意思,相反,要不是赵彩芝,她估计重生都没命活下来,太穷了,又受着伤,不能自理的生活压抑得她喘不上气来,多年来她倚仗的就是靠手脚吃饭,猛地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要人照顾,她接受无能,还是赵彩芝任劳任怨的性格让她渐渐适应下来。
  “彩芝,好好养着,满月了再出门,别仗着年轻就不把身体当回事,以后会后悔的。”薛花花语重心长劝道。
  赵彩芝神色动容,“妈,我知道了,我就是怕……”余下的话她没说完,薛花花知道是什么,怕她们又不好了,一家的担子全落在她身上,上有老下有小,连死都不敢死。
  “不会了,彩芝,有妈呢,妈不会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赵彩芝眼角泛红的点了点头,想到灶房还有野菜,“妈,红英挖了很多野菜,洗干净晾在筲箕里的,要不我去煮了。”
  “中午就这样将就着吃,晚上再煮吧。”薛花花喝了碗汤,又去锅里舀了碗,咕噜咕噜灌下肚,抱着东东在堂屋里等陆德文他们回来,坐等右等不见人影,她把东东放回床上,背着背篓去了山里。
  陆建勋和陆明文看到碗里的清粥并没抱怨什么,吃过午饭,陆建勋嚷嚷着要干活,赵彩芝拦不住,只得告诉他薛花花去了山里,陆建勋应声,奔着后山的方向去了。
  他妈说齐心协力一家人才会过上好日子,他大了,能帮她分担些活了,再不会偷懒。
  他想吃饱饭。
  干了活才有饭吃。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愉快,晚上给大家发红包噶,上一章的哦~


第一十四章 极品婆婆
  仁安村属丘陵地带,坡度较缓,山脚栽种了成片的竹林,往上是稀稀疏疏的树木,其间有条窄窄的小路,是通往山那边生产队的,薛花花沿着小路,认真捡着树上掉下的枯枝,这个时节,人人忙着田地的农活,少有来山里捡柴的,一路走来,她捡着不少晒干的枯枝,她带了几根稻草,把枯枝码好捆起来放进背篓,背在肩上更轻松些。
  到半山腰时,她被旁边一簇的绿植吸引,炫耀的阳光下,一粒粒鲜红娇艳的小果子晃着脑袋,如夜空中闪动的星星,光泽而耀眼,她放下背篓,慢慢走了过去,走近了才认出是农村漫山遍野都有的刺泡儿,村里孩子争着抢着摘来吃的小果子。
  因刺藤上长满了刺儿,孩子们没少被扎流血,饶是如此,他们仍乐此不疲,田野间的刺泡儿还是青疙瘩许多孩子就按耐不住摘来吃了,若有哪处的刺泡儿成熟为红色,会让孩子们惊呼不已,哪怕是大人不允许的山坡,她们也会偷偷爬上去摘。
  薛花花伸手稳住枝干,避着刺儿,小心翼翼摘下放进右边的衣兜,陆建勋看到的便是这副场景,他妈站在杂草深处,光打在她头上,发黄的头发染上了层金色,陆建勋喊了声妈,一步一步走了过去,“这不是刺泡儿吗?妈摘这个做什么?”
  小孩们闲来无事喜欢摘这个吃,大人们却是不太喜欢的,酸溜溜的,牙齿受不住。而且摘刺泡儿费事,有那个时间,不如多去地里挖两锄头地呢。
  见是他,薛花花没有停下,刺泡儿多,她挑大的红的摘,“西西该会喜欢,摘回去给他尝尝。”农村人眼里不值钱的野果子,营养相当丰富,她记得清扫街道时遇着有卖的,二十九块钱一小盒,买的人多得很,她好奇问了两句才知其价值。
  陆建勋两根手指提着叶子,尖着拇指去摘,薛花花失笑,“你在边上站着,你这样,最容易被扎到了。”
  话声刚落,就听陆建勋‘哎哟’一声,食指果真被扎到了,薛花花赶紧让他走开,“快出去,我摘不了多少,很快就好了,对了,你怎么来了?脚好了?”
  “早好得差不多了。”陆建勋甩了甩发疼的手,不再坚持,“妈,我捡柴去。”
  杂草丛里,枯枝零零星星的散落着,他动作不敢太大,捡起来就朝背篓的方向扔,免得来来回回跑麻烦,连续捡着三根枯枝,他显摆给薛花花看,“妈,你看我捡柴厉害吧?我明天也来山里捡柴怎么样?”
  “等你脚好了有你干活的时候,现在不急。”有陆明文的例子在前,薛花花决定让陆建勋彻底好了再说,别不小心又伤着了,得不偿失。
  陆建勋急了,怎么不急,中午一碗饭都是水和野菜,再过几天,估计野菜都没了,他要干活,他要吃饭。
  “妈,我都好了,腿上的疤已经掉了,不影响干活的,而且我不像二哥帮别人干活自己遭罪,我就来山里捡柴,捡柴又不累。”陆建勋决定无论如何坚决不能继续在家吃白饭,他出门前,陆明文把他叫进屋说了会儿话,听陆明文的口气,也是想干活的,不过他的情况严重点,没办法出门而已。
  怕薛花花不答应,陆建勋索性耍赖,“妈,你不让我来我就偷偷来。”
  薛花花有些忍俊不禁,想了想,说道,“你要来就来吧,不过注意你的脚,要是不小心伤着,又得像你二哥继续躺着了。”
  陆建勋咧嘴,“我才不像他那么没用呢。”打架的时候,陆明文吓得瑟瑟发抖,躺在地上蜷缩着身子,抱头直喊救命,跟窝囊废似的连反抗都不会,他就不一样了,动手就动手,他要喊一个怕字把他陆建勋的名字倒过来写,那天他手里没锄头就是了,要是他有锄头,非将所有人打趴下不可。
  新中国成立了,他们还敢跟群未开化的土匪似的上门挑衅,他真要当缩头乌龟就是丢共。产。党。的脸,他连日本鬼子都不怕,还怕几个挥锄头的农民?想到薛花花教他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兴奋道,“妈,你等着,这个仇,我迟早要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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