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奕可才将这一只还有些烫的生煎吃到一半,听见他说,“你上热搜了。”
她已张开嘴巴,但动作一顿,心说,不好!
再一想,她在‘不好’什么呢?
等到周嘉树弄明白她是因为什么上得热搜,语气恍然地说着,“哦,因为你的前男友?”
这件事情她没得解释,无从解释,只有郑重其事表明态度——她与方柏安早已是天涯陌路人。但此时,她不能这样表态。汤奕可低着眼睛,继续吃她的生煎,只应一声,“嗯。”
周嘉树锁了手机屏幕,两只胳膊环着,搁在桌面上,看了她一会儿,就说着,“唉,真想把这些都收走。”
汤奕可抬眼望着他。从她一双杏眼中,无法解读出她到底是懂得,还是不懂他的意思。然后,他温柔一笑,说,“开玩笑的,吃吧吃吧,你把这些都吃了。”
她严正地摇头,说着,“大晚上的……”
“这个吃了不会胖。”
“谁说的。”
“我说的。”
后来,离开了阿全的房间,汤奕可还没有想到,如何跟童童陈述她和周嘉树在卧室里做什么,甚至夸张的想着,也许说他们暗度陈仓,都要比偷吃生煎包好一点儿?
可是一走进电梯间,童童就说,“我知道你心里有数,还是想多嘴跟你唠叨一句,周嘉树和高幸哥定位不一样,而且他的粉丝,不比何劲博的粉丝那什么,可能更那什么,你们可以交朋友,但也不要走得太近,免得……我们法务部的同事太忙。”
汤奕可再度清醒过来,想着,果然还是暗度陈仓,会让问题更严峻。
大概因为那一碗酒酿圆子,汤奕可睡了个好觉,翌日的拍摄从下午开始,小梦也跟到了片场,拿水撑伞,无微不至。
汤奕可真以为自己要将一套衣服穿到底,也就是穿到杀青,直到今天上午管理服装道具的工作人员送来的,又是崭新的衣服,唯有款式不变。于是,她穿着这一套属于这个角色的服装,在将要进行拍摄的公园里,挥舞着胳膊,妄图沾染一点大自然的气息,让它不那么崭新。
一旁的顾导说,“你可以到草地上滚两圈。”
她才不上当,“那不用,又不是演拾荒者。”
顾导笑笑,拎起他的大喇叭喊着,“来,准备了!”
汤奕可走到她的定点,等着那个长相清隽的年轻人走过来,质问着她,“为什么要骗我?”
她回答不了,竟是转身走了。
他跟上她的脚步,迫切地说着,“我去过你说的家找你,可你根本不住在那儿,没有人认识你……”
她不领会他的心慌,除了拂开被风吹到脸上的发丝,就不再把手从外套的口袋里拿出来,却轻易拿捏住对方的心。
他拉住她的胳膊,让他们站在原地。
她眉头微拢一下,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手来,展示她无名指上的戒指,“我们不可能在一起,我已经结婚了。”
她的眼底是那么悄然寂静,隐隐之中,带着一点悲悯,她同情他,也同情他们的遭遇。
他不知所措,松开了她,绝望之前,他试图挣扎着找到破绽,但声音全然是无力的,“你看起来很年轻。”
她无奈的牵动嘴角,“可我已经二十六岁了。”
他良久不语,尝试着让自己向现实妥协,“至少……”他低下了头,从裤兜里找出一张折叠着的东西,握住她的手腕,塞进她的手中,深深望她一眼,“至少,听一次我的音乐会。”
她望着他离开,再落下眼帘来,摊开掌心,展开这一张折叠过多次的海报。
第36章
顾顺林导演的微电影作品在开机前还没有定下名字,拍摄过几组镜头之后,他自己琢磨了一下,决定叫她《梦蝶》。
梦蝶,梦蝶,他把这个名字放在唇舌间无声地念了两遍,觉得有点俗气,但搭上纽约这个洋气的背景,居然又有点中西风格对撞的意境了。
每天拍摄结束,他回到酒店都要坐下来,点上一支烟,翻开场记的手札,比照着剧本,从头捋一遍这个故事——
周嘉树饰演的男主角是公认的天才大提琴演奏家,但他在乐团的生活,却不是如鱼得水的。天才,意味着他天生在艺术水平上,高于其他勤勤恳恳学习的人,拥有了光环的同时,必然要受人妒忌,遭人非议。但他不在意这些,因为他们不会把妒忌摆在明面上,对待他总是客客气气的,他甚至很满意现状,感受不到所谓的精神排挤,更不会产生怯懦、焦虑和自卑等等的情绪。这大概是多数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心理上的不同。
他的外形气质极佳,演奏大提琴的时候,整个人更是镀上光芒,因此吸引到非常之多的亚洲女性乐迷,她们前赴后继,有些不惜远渡重洋,只为听一场他的演奏会,给他带来了超出古典音乐圈子之外的名气,也带来了麻烦。她们如同追逐偶像般追逐他,调查他的过往,探究他如今的生活,在演奏会结束之后,突然来到他的身边,嘘寒问暖,炫耀似的说着不知何处打探来的他的近况,他极度反感这样的时刻,让他感觉自己像是动物园里的生灵,然而,这并不是最令他忧虑的事情。
最令他忧虑的是,他能感觉到自己正渐渐走入瓶颈,无法突破现有的水平获得更高的造诣,他不害怕被乐团放弃,他害怕的是,泯然众人矣之后,迷恋他的乐迷,不允许乐团将他从首席换下,这样一来,那些曾经妒忌他的人,都将妒忌转化为嘲笑。这对他的自尊心是极大的伤害。
在这个只有他自己明确了解的压力之下,他邂逅了一个女孩。
那是这几年来,几乎每天他都要走进的地铁站台,就在这里,他不经意间,毫无准备地,头发没有梳理清楚,衣服也皱皱巴巴,看见她捧着一本书坐在长椅上。
她的美丽不似一具空泛的壳子,她的眼睛有着洞悉世事的平静,她就像一瓶蓝色的墨水,但她的唇色却像四月初的樱桃。
为了与她碰面,他每次出门前都要打点一下自己,担心她不喜欢他身上的气息,反而认为他邋遢。当他们第三次在地铁里碰面的时候,终于有了交集,之后第四次、第五次碰面,他们已经并肩坐在一起,聊到他的大提琴,聊到即将到来的花粉季节。
不过只是短短一个星期,他们就好像已相识十余年,但十余年来,他们之间没有实质上的进展,仍然停留在知己,却又胜似知己,所以有着一层淡淡的蜜意。最近她经常到他家里做客,从早晨坐到日暮,他的冰箱也因为要迎接她,被填充了很多食材,他的大提琴一回到家里就被摆上琴架,盖上天鹅绒的防尘布,他的家中不再有悠扬的琴声,取而代之的,是那细细的交谈声,轻轻的笑声。他没有想过,她会因为什么样的理由离开他,好似她生来就会陪伴在他身边,他只想着,他们将来可以做的任何事情。
那日她最后一次来到他的家里,不到晚风渐起,就匆匆离开了。她一定是有要事在身,他这般想着。隔日,他没有打算去练琴,但他仍是准备出门,他要买了一些面包和一些鲜花,去她的家里找她。他的记性不是太好,总是习惯将一天之中发生的事情用笔记下来,所以走之前,他想先记录下来,却发现他的日记本不见了。这不重要,他找遍家中各个角落,嘴上说了一句,这不重要,又整理了一下仪容,出了门去。
几小时后,他抱着装有面包与鲜花的牛皮纸袋,神情茫然地,坐在她曾经说过的公寓楼前的台阶上。她说的门牌号里住着一对白人夫妻,不是她。他问了附近一圈,没有人认识她。
他再次拨出她留下的电话号码,没有人接。白晃晃的日光下,他竟然心生一股寒意,活生生的人,怎可能……怎会像是凭空消失了?不,是她欺骗了他。这样想,他才觉得好一点儿,起码她仍然存在。
此时,距离下个月初,他的演奏会,还有十五天时间,他跟随乐团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排练,这期间,他无数次拨打她的电话,不管这个号码是不是假的,却是他唯一的希望。
距离正式演出,还有不到三天的时间,乐团助理印出了厚厚一沓A4大小的海报单,要搁在音乐厅大门外,供行人取阅,走过走廊时,见到了他们乐团的首席演奏家,背着他的大提琴,低着头看手机,于是顺手给了他一张海报,没有走出多远,听见身后“咚”的一声响,回头望去,原来是他放下了大提琴,脸上除了愣意,还有克制住的激动。
是的,她接通了他的电话,他约她见上一面,想当面与她谈谈,只要她有苦衷,如果没有苦衷,只要她不再欺骗他,他就可以原谅她今日的欺骗。真当他们再见到面的时候,竟是她吐露残酷的真相之日,他的记忆力这般不好,却记得住她讲过的每句话,那天她最后一次从他家离开前,对他讲过的故事,其实也是暗示他,她已经有了丈夫,有了婚姻。
他脑子一片空白,既愤怒于自己被她耍的团团转,又愤怒于他狠不下心责怪她。最后,出于一种想与她丈夫较量的心态,他说,希望她能来听他的演奏会。那么多的女人,迷恋上他演奏大提琴时的模样,假如她也能够这样,他们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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