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高幸解释完经过,又嚷嚷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怪沉的,胳膊都给我拎折了。”
思思说,“你不是天天健身嘛。”
“健身是有规律的,有拿有放,还有不是怕被拍到吗?我特意叫了辆出租车,结果又不让开进来,我就这样、就这样提溜着,绕着整个艺术区转了半天,才找到路进来的。”
思思捧腹笑起他的动作。
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我从硬纸箱中拎出这个大家伙,拆开它牛皮纸的外包装,看见塑料膜底下的盒子,我已知道是什么,直至小心翼翼地将盒子打开,终于露出英国LINN牌的黑胶唱片机的全貌。
四周噤声。
余高幸探头来,“嚯,这玩意儿不便宜吧?”
的确不便宜,但就周嘉树的收入而言,也不算特别贵重。
我恍然明白过来,他送我所有东西,都是不会给我带来压力的礼物。
收拾好服装、物件,我们一行人要下馆子,再开个小派对。路上,我点开微信,给周嘉树发了一条消息:谢谢你送的唱片机。
他很快很快就回复:你喜欢就好。
我已打出‘喜欢’两个字,迟迟没有发送,然后连按删除,改成“等你回上海,我请你吃饭”,他回一个“好”。
周嘉树这个送礼狂魔,是我认识的人中,性格最好、说话做事都无可指摘的人,虽然年纪比我小点儿,却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我回首自己的十九岁,有些东西尚在摸索,只隐约察觉到自己正被时间推着走,毫无意识去珍惜什么,而他在十九岁,甚至更早以前,已经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他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儿。有人穷极一生,也未必能知道。
我有些嫉妒,更多的是佩服,所以我说,周嘉树是我的偶像。
是谁发明的‘偶像’一词,真该被人赞颂,得以让我光明正大地表达这一份不敢见光的感情。
我认为自己笨,不是谦虚,也不是说自己行为笨拙,是指有些事情发生以后,我要过好几天,好几个月,好几年,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这样……”
打个比方,我七、八岁的时候,与父母、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家住在八楼,没有电梯,每天像是登山一样上来下去,也不觉得累。
我家的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狗,最最普通的大黄狗,小区里的孩子们喜欢逗弄它,我是有点怕狗的,从没有参与过。
那一日,我下楼来玩,他们怂恿我去逗大黄狗,我经不住激将,扔了半块肉包子给它,谁料它追着我跑来,我尖叫一声跑回家,我以为楼这么高,它不会追上来的,但它锲而不舍,一路跟着我爬上八楼。
我哭喊着敲门,爷爷来开门,凶巴巴地把它赶走了。
看着它垂下尾巴,默默地下楼去,我安下心来,却又莫名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梗于心上。
长大之后,我跟大多数人一样,即使不养狗,对狗的习性也有一些了解,才恍然大悟,啊,原来那个时候,它是想跟我回家的。
初入这个行业,与儿时的情景如出一辙,我并不感兴趣的,只是别人叫我来试试,我便同意了。
如今我是‘拖家带口’的,想要退出也不太可能,况且,我还没有找出自己真正的理想在何处,先这么走着吧。
大概正因为我的不在意,我才成为众人口中的汤奕可。
我无法将热爱奉献给表演事业,只想献给我自己,以及所有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最后,致王亚欣编辑:
一早他们跟我说,这一本写真书是以照片为主,文字篇幅不需要太多,叫我随便写写日常生活。我也想着,是不是应该写点儿岁月静好、励志健康的内容。
可是我不喜欢公开谈论我的家庭,不懂得怎么把它包装得温馨美好,嗯……有些时候,它还是美好的。然而拍戏的过程又是枯燥的,生动的画面都是留给银幕的,这样一来,唯有聊聊我的情感生活了。
以往我在镜头前,表现得轻松豁达,其实,我是瞻前顾后的,因此,我很少在言论上‘犯错’。
这一点,有违我的大学校长的期望,他在开会的时候,很喜欢长篇大论,具体都说些什么,我是没印象了,只记得一句:要积极思辨,要勇于表达。
这是我第一次肆无忌惮地表达,我尽量让它成为最后一次。
若有不妥之处,劳烦编辑帮我删除,再做修改,我没有任何异议。
对了,之前你问我对写真书的书名有什么想法,我想了想,不如叫《开关》?
打开是女艺人汤奕可,关上是我自己。
当别人提起这本写真书,也许会说,“是汤奕可的开关。”好像很有趣。
我希望每一天都有开有关。
另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汤奕可
第12章
汤奕可挂下电话,止不住地咳嗽。童童从后座拎上来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夹在大腿/间,再打开保温杯,一半冷水一半热水掺在一起,递给她,“来——”
见她吹吹杯子,小口地喝起来,童童又问,“出版社的编辑吗?”
她回应一声。童童紧跟着说,“怎么给你打电话,微信群建来干嘛的。”
“我给她打的,刚刚没开进市区,网络不好,消息半天发不出去。”汤奕可感觉自己的嗓音就像一块破布,喝过一杯水,勉强润了喉咙,童童作势要给她再倒一杯,被她拦下,“不喝了,快到了。”
童童盖上保温杯,对副驾座的男人说,“宇哥,一会儿你在附近,对着小可拍两张照,不用找角度什么的,要得像偷拍那样。”得了宇哥答应,她又叮嘱,“动作小点,别给人赶走了。”
汤奕可不解地问,“为什么要偷拍?”
“宣传部要的,他们要发上网,就说是有人偶遇你回来祭奠亲人。”
“需要这样?”
“我们也不是走流量路线的,有粉丝万事足,路人哪有时间了解你的家庭情况,一顶不孝的帽子扣下来,宣传部更有的忙。”
“二十一世纪了,还有人这么不明是非吗?”
“多着呢。”童童笑笑,然后慨叹着说,“不是所有人都活在二十一世纪。”
汤奕可又咳上几声,懊悔地说,“昨晚我就不该吃那盘炒牛肉。”其实是一道干锅小牛肉,搭配上薄荷叶一起吃,可以淡化辣和麻,衍变一种奇妙的味道,难以形容,本着探究的精神,她就吃多了。
“芳芳姐还说呢,你是她这么多年来,见到第一个在饭局上吃得那么开心的。”
“他们挺关照我的,我不得给点面子,表现得开心点?”
灵堂布置着一排排花圈,墙体白森森的,没有丁点儿污迹,仿佛还能闻到新刷的油漆味儿。
来得不巧,一对中年男女正跪在棺前哭天抢地。汤奕可便止步在大门外,稍作等待。她垂着眼帘,不敢望花团锦簇中的遗像。
今天是她祖母的葬礼。
家属坐席上,一个在米色高领毛衣外披着麻布孝服的女人,忽然伸长脖子,脸上一副瞧热闹的样子,“大明星来了……”这是汤奕可的婶婶。
一个同样穿着孝服的男人用胳膊推她一下,示意她不要咋咋呼呼的。这是汤奕可父亲的弟弟,她的叔叔,汤凡胜。
棺前那一对中年男女相互搀扶着起身,走向家属,汤奕可才走进来。
她穿着黑色的呢子长大衣,里头是荷叶领的白衬衣,套着一件黑色西装面料的背心桔梗裙,裙摆长及纤纤的小腿,最底下是一双马诺洛的高跟鞋。
童童不上前,只帮她拎着包,如往常般带着欣赏的心情,关注她的一举一动。
她就适合这样法国风情的打扮,时髦新潮的东西,像那些潮牌的卫衣、老爹鞋之类的,加在她身上反而别扭。她是玻璃杯似的女孩,该放在橱窗里,杯沿上挂着钻石耳坠,杯脚边散落着珍珠。
她已至棺前,正准备跪下,婶婶两步上来,将棺前两张垫子叠在一起,跟她说,“这样跪着软和点儿。”
她冲婶婶一笑,“谢谢。”
她敛过裙摆跪下,抬头望见遗像中面容慈祥的老人,情不自禁地泪满眼眶,她闭上眼睛,俯身下去,泪水从眼睫滚落。
她没有要问候家属的意思,直接坐到宾客席的座椅上。童童来到她的身边,递上纸巾。
何谓明星,广义上便是人群中最亮眼的那一个,且有着吸引力,尽管汤奕可显得格格不入,多数人还是想与她搭话。他们读过一些娱乐新闻,以为对她的近况了若指掌,唯一不了解的,也最最关心的,无非是她令人羡艳的收入。
汤奕可礼貌而平淡地回应这些已然陌生的亲戚,抽空望一眼她的父亲。他头发剃短了,蓄起胡须,整个人消瘦许多,五官仍是周正的,有股子文人气息。
从前她不曾留心打量他,多年不见,他的容貌在她脑海已经模糊了。再相见之时,她不得不承认,有他,才有她。
她开始害怕自己遗传到太多他的基因,也会变成薄情寡义的人。
瞧瞧他身侧的女人,他的新婚妻子,也不对,他们结婚都有四年,算不得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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