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认相,看到她们正在吃饭,估计马上会离开吧!
“还没有。”段俊希早已看见他们吃了一半的饭菜,笑道:“你打算请我吃?”
叶纤红给他一个白眼,这人脸皮怎么这么厚,居然直接开口讨要吃的了?
“就剩菜剩饭了,你不介意?”叶纤红说得咬牙切齿。
“当然不介意。”段俊希仿佛没看到叶纤红吃人的模样,笑眯眯地说道:“我们是一家人嘛!有什么好嫌弃的——”
叶纤红这下子连话也懒得说了,在爸妈虎视眈眈之下,拿了一只刚才装汤的碗和自己吃饭的筷子,去卫生间洗了洗,拿回来给他装了一碗米饭,重重地塞到他手里。
段俊希计划得逞,得意地笑了,扒了一口饭,又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夸道:“这红烧肉做得真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叶妈妈一付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语气:“这是小红做的,以后你想吃,叫她做给你吃就行了。”
“妈。”叶纤红受不了她的态度。“你这是嫌我了?想把我塞进段家做烧火丫头?”
“你这是什么话?”叶妈妈不满意地瞪了女儿一眼。
她怎么这么傻,不明白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吗?张爱玲的这句老话,能被称为经典,就是因为被无数人证实,这一套对男人绝对有效。
既然谈恋爱了,还斤斤计较做什么?女孩子主动一点,给男友做些好吃的,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叶纤红把注意力放在弟弟身上,懒得再跟他们说话,免得被段俊希气死。
不过妈妈精神恢复得这么好,叶纤红也是暗暗高兴。
这顿饭很快吃完,段俊希也要回去了。
来这里前,他接到家里的电话,要他回家一趟。他不得不推了朋友的约会,回家吃晚饭。
但是看到叶纤红,他又忍不住想靠近她,于是借故蹭了一顿晚饭。
段俊希走后,叶纤红要领弟弟回去,并把碗盘带回去清洗。让爸爸前半夜守着妈妈,后半夜她来医院换班,郑建国没有同意。
他已请了几天假,就算在医院几天不睡也没什么,偶尔打几个盹就行了。女儿年纪轻,如果整晚不能睡觉,那就遭罪了。
叶纤红一再提出要跟爸爸轮流照顾,还是被郑建国否决了。
最后没办法,提出天亮后自己来接班,爸爸去她那里睡一觉,郑建国总算同意了。
离开医院前,叶妈妈叫住女儿,问她是不是不喜欢段俊希?
她倒没有考虑两人合不合适的问题,只担心女儿有逆反心理,毕竟段俊希是奶奶和小姑介绍的,如果她不管对方有多好,都不愿意接受他,那就麻烦了。
叶纤红摇摇头。
不是她想骗妈,只是不想让她操这个心。
如果她点头,估计妈妈要没完没了地给自己上课了。
这个段俊希,就像是无害的食草男,很容易给人好感。如果叶纤红没有前世的经历,说不定也被他骗了。
倒不是他心计重,把自己伪装得特别深,而是他的性格里,确实有这方面的特质,容易讨长辈喜欢。
所以就算他做了那么多混帐事,他的父母还是觉得儿子乖巧又懂事,那些被她始乱终弃的女孩子及家长,也没有真正找他的麻烦。
叶纤红是见过他性格里凉薄善变一面的,所以才排斥他。
酒店已在流传他们的关系,她相信最后会朝她期望的那个方向发展,自己只要耐心等几天就行了。
她唯一担心的是,如果妈妈知道段俊希的父母会逼他们分开,这个好女婿跟她没缘份了,她会不会因此病情加重?
唉,多想也没用,叶纤红决定抛开这些烦心事,先好好陪陪弟弟。
原来答应明天带他去理发,现在看来得提前了。
不过晚上街上人多,比白天还热闹,带他逛一逛,买些东西,应该也不错。
叶纤红和弟弟拿了餐具,一起往回走。
一路上弟弟心事重重,表情严肃,一句话也没有说。
“怎么了?”叶纤红明明猜到了弟弟在担心什么,还是故意引他说话。
“没什么。”郑兴安故作平静地回答。
“还装?”如果不是手里拿着东西,叶纤红又想用力揉他的头了。
十五岁的弟弟还不懂得伪装自己,心情全写在脸上了。
他皱着眉头的模样,特别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脆弱又故作坚强,把叶纤红的心都要揉碎了。
“安安,你要知道我是你姐,这点永远都不会变。”叶纤红站在弟弟面前,认真地望着他的眼睛。“不管嫁不嫁人,你都是我最重要的弟弟。”
“我知道了。”郑兴安闷声答道。
心里的结却悄悄解开了些,情绪也好了许多。
两人回到家,急匆匆把碗盘洗干净后,整理了一下厨房,就一起出门上街。
晚上的虞城确实非常热闹,特别是解放路南端的服装街,更是人满为患。大量的年轻人推着自行车,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一只只漂亮的孔雀,在女孩子面前展示自己的魅力。
第三十九章陪弟弟上街
叶纤红没有带弟弟去那边凑热闹,她想领他剪个发,再去买几件衣服。
要理发,自然不必去别的地方,她领他直接进了自己兼职的那家美发店。
看到叶纤红带着一个男孩子进来,认识的人都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叫了个相熟的小姑娘先给弟弟洗头,自己进里面的美容室走了走,看生意如何。
里面只有小狗小猫两三只,生意并没有自己想像得那么好,看来口碑发酵,还得等上一段时间。
叶纤红失望地回到外面,找个把空椅子坐下来,看弟弟洗头。
忽然留意到弟弟坐着的姿势有点僵硬,非常奇怪,站起来望了望,不由失笑,原来是那个洗头的小姑娘,在捉弄弟弟。
那个小姑娘在给弟弟洗头时,故意身子前倾,胸/部时不时摩擦到弟弟的身体。可怜弟弟一个十五岁的小处/男,哪里被女孩子这样贴近过,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一动不敢动,就怕自己一不小心,碰到了不该碰的地方。
有心想提醒一下女孩子,不要使坏。又想着男孩子长大了,得学会独立,有些事总归要自己去面对,她不可能永远陪在他身边,于是又坐了回去,装作没看见。
或许以后多带他出来见见世面,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郑兴安夹着双/腿坐在那里,鼻子里闻着年轻女孩特有的迷人的气息,只觉得又享受又难受。
好几次,女孩子的身体在他背上划过,他甚至感觉得到女孩子某些突起部位的柔软,这跟他晚上躺在床/上,想像的情形又不同,现在这样更活色生香,更刺激。
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往某个地方涌去,让他紧张得心怦怦乱跳。
洗头的时候,身上又没有盖理发围布,有什么变化一目了然。他只能并拢双/腿,掩饰那个部位的突起。
为了分散注意力,他朝四周张望。
这家店以金色为主色调设计,里面布置得富丽堂皇,给他一种不真实感。
这么高档的理发店,不知道剪一次发要多少钱?郑兴安忽然有些不安。
虽然是姐姐掏的钱,如果太贵的话,他还是会觉得肉疼。
这十五年,他几乎都是在村里的理发师那里理的发,唯一一次例外,是去年过年前,跟爸妈上街买年货,在一家小型的理发店开了洋荤,花了三块钱。
妈妈当时还唠叨了好久,说这么贵,都可以买一斤多/肉了。
除了女孩子的身体接触让他又爽又憋闷之外,头皮被人轻轻揉搓的感觉真的很舒服,郑兴安适应后,都舍不得她停止了。
冲水洗干净头发后,女孩子又把他的头搁在自己的胸口,给他按/压穴位放松。
这时候头上已没有洗发水的气味,女孩子的体/香从脑后传来,进入鼻孔,刺激得郑兴安的脸一下子红了。
“行了。”叶纤红走过去,阻止了女孩子的动作。“给他剪发吧,我们等一下还要上街买衣服,没时间浪费了。”
弟弟毕竟还未成年,过早接触成年人那一套,她怕弟弟会学坏。
小姑娘清楚叶纤红在担心什么,调皮地向她做了个鬼脸,笑她口是心非。
叶纤红恼怒地抓/住她的后颈,用力掐了几下,小姑娘被捏得又酸又麻,挣扎着想逃,又脱不了身,只能讨饶。
“叫你捉弄我弟弟——”叶纤红笑骂道。
“不敢了不敢了——”小姑娘又是缩肩又是扭身子,“小红姐快放手——”
旁边几个小姑娘看她们的打闹,都憋不住笑出声来。
经过上次的化妆事件,这些小姑娘已被叶纤红深深折服,看到她都是小红姐小红姐这样叫,不知不觉有些敬畏她。
只有几个没心没肺的,像给郑兴安洗头的小姑娘,才敢撩/拨叶纤红,每次惹她生气后再讨饶,乐此不疲。
“叶小姐,你弟弟打算理什么发型?”一个发型师走到郑兴安那边,给他披上理发围布,随手抓了抓他的头发,感受了一下长度,问道。
“他床头都是林志颖的海报,估计是想理那样的蘑菇头。”叶纤红大概猜得到弟弟的想法,随口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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