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放开我,同时松开对我的钳制。
“……怎么认出我来的?”我坐了起来,有些尴尬地整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裳。
“在我接住你的时候,就已经认出你来了。”
居然一见到就认出来了……那他至于这么捉弄我吗?想起他刚才那放荡不羁的模样,我忍不住横了他一眼,“有你这么招待姐姐的吗?”
“姐姐?你确定是姐姐?”王怜花斜睨了我一眼,反问。
我一怔。
他却微微一笑,走至房中的桌前,拿起茶壶倒了一杯热茶递给我,“你身上的力气虽然逐渐恢复,但还要好一会儿才能全部恢复,喝点水。”
我接过热茶,问道:“你都晓得了?”
“你是问我这几年你的事情我都晓得了?还是问我你不是白静的女儿这件事,我晓得了?”王怜花反问。
“……”看来都差不多都晓得了。
“这三年你过得倒是挺逍遥,武功也比从前好太多,不过……”他懒洋洋地看了我一眼,语气带着调笑的意味儿,“行走江湖,你还是太嫩了。若是道行比我更高的采花贼,飞飞,你适才就危险了。”
昏黄烛光下,男人眉目如画,那含笑的嗓音很好听,可惜说出来的话不怎么好听。
我忍不住轻斥,“那是因为来你的地方,我觉得不会有危险,所以才会掉以轻心。”说着,将他递给我的茶水一饮而尽。
“你对我倒是很信任。”王怜花的语气有些复杂,意有所指。
我明白他的意思,将手中的杯子放置在桌面上,然后在他的对面坐下。“三年前我就信你不会害我,所以如今来了,公子,飞飞前来赴约。”
他看向我,“赴什么约?”
我微微一笑,说道:“来赴从此相依为命的约。”
☆、第029章 :小野猫
公子,飞飞前来赴约。
赴什么约?
自然不会是三年前相约一起杀了快活王的约,因为就在我潜心修炼武功的时候,快活王已经被人给杀了。被谁杀的我不清楚,但总感觉与王怜花脱不了干系。
说起快活王,就不得不提仁义山庄。仁义山庄和江南花家到底谁是天下首富暂且不提,但仁义山庄的主人朱富贵,钱多不说,还广交各路武林豪杰,在江湖之中有着一般生意人家可望不可即的名望。
但最近,朱富贵也很头疼。
听说朱富贵为自己的女儿朱七七相中了一门亲事,可主角不乐意了,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当然,据说又被找回去了,但每天在家吵死个人,朱富贵也拿她没办法。
“说起来我每年在开封城小住的时间也不短,却从未见过朱七七此人。”王怜花说道。
我瞥了他一眼,“怎么?你想认亲?”
此刻我与王怜花正在他落脚的别院花园处小坐。
最近三年,我先为解药之事奔波,后来又专心练武,对江湖上的事情已经很少听闻。王怜花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神通,对江湖上的事情了如指掌,一件件说来,不似我当日在万梅山庄下得酒馆所听的那么血腥夸张,他说的更像是说书人一样,明明是很血腥的事情,愣是被他说得好似是什么好事情一样。
“谁要认亲?我王怜花这辈子除了一个姐姐,哪来的其他兄弟姐妹?说起来,朱富贵此人亦是够滑稽的,当年尚未成亲就被带了绿帽。即使对那李媚娘一往情深,又何至于帮着情敌将女儿养大?天天对着一个不是自个儿女儿的人,是要来提醒自个儿情场曾经多么示意么?”王怜花嘴角勾起一个讽刺的弧度。
“那叫父爱如山。”我拿起桌面上的茶壶,为他倒了一杯茶。
王怜花端起茶杯,似不经意地扫了我一眼,嘴边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淡声问倒:“你又怎知是父爱如山,说不准,是对着她想念亡妻也说不定呢。世上总有那么多为了情情爱爱不顾一切的傻子。”
“……”
王怜花的一番话弄得我有些无语,但他所言,却一点儿都不错。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有人求而不得,但依然痴心不改。譬如朱富贵,又譬如恶贯满盈的快活王。但在我心中,朱富贵与快活王是云泥之别,快活王无恶不作,曾经杀过的人,辜负过的女子,又岂止我所了解的?但到最后,这样的一个人,居然得到了所有人的宽恕。
“怎么不说话了?”大概是见我半天不吭声,王怜花问道。
我笑着摇摇头,“没怎么,只是忽然想起来了一些事情。你如今还在与熊猫儿交好吗?”
王怜花点头,“虽然快活王已死,他也无甚利用价值。可他性情爽朗,也是个好杯中物的人,与他交好,并无坏处。”
我点头,确实并无坏处,只是不知道如今这个熊猫儿,会不会爱上朱七七呢。
王怜花双手交叠在胸前,忽然说:“总觉得近日过得太平静了。”
我有些好笑:“平静有什么不好?莫非你喜欢过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
“总是有些乏味啊。”王怜花摸着下巴,忽然说道:“今夜我们夜探仁义山庄,如何?”
我一愣,看向他,“你觉得我可以在进出仁义山庄如同无人之境?”仁义山庄内高手如云,我虽自认这三年来武功进展不错,但在这么奇葩的武侠世界,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谁晓得我如今的武功到底算不算高手。
“小心点,应该没问题的。”王怜花说道。
我侧头看向他。
“世有高人,可徒有虚名的高人亦有不少。”
我点了点头,“好,那我就与你一起去夜探仁义山庄。”
说实话,虽然王怜花说要夜探仁义山庄,可我想了想,又不打算和仁义山庄结仇,有什么好探的?
在仁义山庄外,一身夜行衣的王怜花与我说道:“我去东边的书房一带打听情况,你可以到处看看,熟悉地形。一个时辰后,我们在此地回合。”
我默了默,看着自己的一身黑色衣裳,然后又看向他,“我以为我们是一起夜探仁义山庄。”
“两个人一起目标太大,分开行动更好。”王怜花说。
好吧,他说的有理。
只见他身如轻燕,已经越过仁义山庄大门外的高墙,我抿了抿唇,也施展轻功越过高墙,朝与他相反的方向走去。
仁义山庄很大,我不是路痴,但在里面绕来绕去,也绕得有些晕头转向。
正在我犹豫着往哪边方向走的时候,一道男声传来——
“听闻鲤鱼跃龙门,乃是仁义山庄厨子不外传的百年手艺,如今一尝,果然十分美味。只不过在下虽好美食,但美酒当前,自然是这汾酒更胜一筹。”
懒懒的声音自带笑意,蕴含着说不出道不明的风流之意。
这样的声音,我只在一个人身上听过。
陆小凤。
“当年一别,已经将近十余载未曾相见,你还是与从前一样。”
这个声音很陌生,我没听过。
“哎,这十年来浪荡江湖,哪能和从前一样呢。倒是冷二爷,这十年来却还是与从前一样。”陆小凤说道。
冷二爷朗声笑了起来,“我倒是不知原来陆小凤亦会夸人。”
陆小凤不见有反应。
我看着眼前的建筑,他们应该就是在建筑之内的花园里喝酒。我犹豫了一下,随即施展轻功跃上屋顶,果然,院中是冷二爷和陆小凤相对而坐,桌面上摆着精致的小菜,地上一堆的空酒壶。
此时,拿着酒壶正欲喝酒的陆小凤停顿了下,“咦”了一声。
“怎么了?”冷二爷问。
陆小凤笑着摇头,说道:“我在想,哪儿来的小野猫呢,身上还带着一股茉莉花儿一般的香味儿。”
我闻言,差点没从屋顶上滑下去。我出门前是泡澡了,那茉莉花儿香是我惯用的香油。
“有吗?”冷二爷有些狐疑。
陆小凤侧头,朝我所在的方向笑了笑,懒声说道:“自从我认识花满楼之后,对各种花香便特别敏感。那小野猫若是不走,我便将她抓来与你看看瞧,如何?”
这混帐家伙!
如果不是冷二爷在场,真想下去揍他两拳。
什么小野猫?!
但身为一个不请自来的夜访者……即使我想,也不能这么做。在对方已经出口警告的时候,我觉得我还是乖乖地夹着尾巴落跑吧。
于是,我算是有些狼狈地从仁义山庄离开,到了和王怜花回合的地方,他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横了他一眼,径自往前走。
“本公子送你一个惊喜,你难道还不喜欢?”王怜花快步追上,声音带着揶揄的笑意。
我侧头,看见他露出八个白牙的笑容,总有种被人卖了的感觉。
“我不喜欢。”我抿着唇说道。
“我早就知道女人不止会骗人,还会口是心非。嘴里说着不喜欢,心里可喜欢了。”
我皱着眉头,心头有些不悦。王怜花是见惯风月的人,这我知道,可他竟然拿那些女人和我双提并论,我怎么也觉得高兴不起来。
“公子,我是白飞飞。”我停下脚步,语气忽然十分凝重。
他一愣,看向我。
“飞飞既来赴约,便说明从前所说的,并非假意。我如今只想再问公子一遍,从此以后你多了个愿意与你相依为命的姐姐,你是否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