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想起刚才的自己的猜测,心里有些发毛。
梁瑾垂眸,淡淡笑了一下。
是啊,这都是十二年前的事儿了,一转眼十二年过去,就他一个人痴痴的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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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的梁瑾,不过是个又瘦又小的穷孩子。
爹娘都死了,他被送到戏班子里,自己也大病一场,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人却有些烧傻了,以前的事儿忘得七七八八,连名字都忘了。师父说他姓梁,于是所有人都叫他梁子。
戏班子里有十几二十个和他一般大的男孩子,他们每天起早练声,压腿,下腰,没日没夜的苦练基本功。
练声,要天寒地冻的早晨,光着膀子冲着河水吊嗓子;压腿,要直接将两腿劈开绑在柱子上,疼得把嘴唇都咬烂;累也不能说累,苦也不能喊苦,动作慢了一拍,唱词错了一句,就要一顿好打,柳条抽小腿,又细又长,钻心的疼,不抽断不算完。
当年他进戏班子签的书契上,白纸黑字写着:倘有伤亡病死,听天由命,顽劣不服,打死无关。
这世道穷苦人家能活着,就是万幸,苦不苦,累不累不算什么。师父说,要入行,要肯吃苦,要唱,就要唱成角儿。
可这话,他当时并不懂。
他只知道自己又因为一点小错,被师父罚在大雪纷飞的院子里跪一整天。他跪得双腿毫无知觉,冻得浑身僵硬,他觉得自己今天可能会死在这里了。
可他不想死在戏班子里,上个月二庆死了,不肯和班主讨饶被活活打死了,班主还要指着他的尸体对大伙儿道别学这个傻子,他不希望他死后还要被这么骂。
他要死在外面,随便找个什么地方,大雪一盖,白茫茫的干净。
后院静悄悄的没有人,只有一棵歪脖枣树,靠墙跟孤零零的立着。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都要冻僵了的孩子,拼死爬上树,抠得十指流血,气息奄奄的趴在墙头上,再也使不出一丝力气,大头冲下栽了下去,摔得全身都散架了。
就这样吧,就死在这里,哪怕只有一墙之外的地方也好。
鹅毛大雪纷飞而落,很快在他身上盖上了薄薄一层,他闭上眼,意识越来越飘忽,越来越溃散......
忽而间,他闻到一股淡淡的,柔柔的,温热熏香,像花香,又像檀香,像一切能够想象到的美好。
销魂蚀骨,欲罢不能,引人沉沦,引人堕落。
那是萧府经年累月的鸦片香。
“小四子,你说那戏词儿是怎么唱的,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有人走到他身边,俯下身,一柄折扇挑起了他的下巴,轻笑了一声:
“哟,还真是林妹妹呀!”
他勉勉强强睁眼看去,只见是个半大的少年,白衣狐裘翡翠锦帽,清秀容貌比那颈边白狐毛领还要白上三分,唇角浅笑,一双桃花眼颇有兴趣的打量着他:
“谁家的漂亮小子偷跑出来玩啊?”
那一刻,他在泥下,她在云上,他不知道她是萧家二小姐,也不知道她早早定了人家。
只不过在这一个,她稀松平常的一天,他生死挣扎的一天,他摔在她面前,她救了他。
“诶呦喂,小祖宗,您偏生嫌闷要下轿子自己走,这戏都开场了,眼瞅着再不到可就散场了啊。”
“二哥哥临时有事,独我一人多没意思。再说,前头不过都是些走过场,压轴戏到了就成。算了算了,也该到点了,走吧。”
小四子瞧了瞧地上冻得半死不活的小子,迟疑了一下:“那,那他怎么办?”
“怎么办?你先扛着吧,等我听完戏再说。”
于是小四子愁眉苦脸的扛上了这个小子,跟着自家小姐往戏楼走去。
梁瑾迷迷糊糊的觉得自己终于从冬天到了夏天,身边暖暖和和的,让人不想睁眼,可耳边又锣鼓喧天,七吵八嚷,闹得人一刻也消停不了。
猛地清醒过来,他发现自己蜷缩在戏楼的包厢里,不远处炉里炭火旺盛,屋里如阳春三月,热得他头上微微冒汗。
“醒了?冻坏了没有?”
刚才救了他那个小少年斜倚在美人榻上,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其实他膝盖、双腿都火辣辣的疼,可他还是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
“没,没事。”
话音刚落,他肚子却咕噜噜叫了起来,他脸上一红,低头不敢抬起来。
萧瑜噗嗤一乐,吩咐道:“小四子,去街对面给他买碗面。”
“得嘞——”
不大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面条端到他面前。
“吃吧,不是饿了?”
他一天没吃饭,饿的快昏过去了,可他还是忍住了口水,问她:“你,你不吃吗?”
“我不爱吃面条。”
于是他再也顾不得许多,伸出冻得青青紫紫的手,抓起筷子大口大口扒拉着面条。
萧瑜无奈,“慢点吃,别噎着。”
随手把桌子上的糕点推过来:“这也给你。”
他怯生生的看了她一眼,而后鼓起勇气拿了离他最近的一块,那糕点方方正正,晶莹剔透,跟块玉似的。
那是他第一次吃豌豆黄,也许以前也吃过,但是忘了,至少是他记忆里第一次吃过。
戏班子大锅饭的年月里,能吃饱是件奢侈的事儿,甜味也是稀罕味道,更不要说什么糕点零嘴儿。
入口即化,香甜清爽,那丝甜意直接甜到了他心底。
往后许多许多年,再也忘不掉。
第26章
“你是从戏班子里逃出来的吧?”
看着他傻兮兮的吃着糕点,萧瑜不紧不慢道。
一墙之隔就是庆祥班的院子,他这模样端得是戏班子里养着的小戏子,贸贸然爬墙逃出来,不是饿死在外边,就是抓住回去被打死在里边。
他顿时惊慌失措,蹲下来抱成一小团,生怕下一秒她就叫人把他送回去。
萧瑜又被他逗乐了,“你怕什么呀?我又不打你。你师父打你了?”
他犹犹豫豫的点头。
“你师父打你是为你好,哪有不吃苦就能学到本事的?”她指了指台上那咿咿呀呀唱着戏的旦角。
“瞧见没,你看他多风光,可他背后吃的苦比你多多了。”
他顺着她指的一看,只见台上灯影交织,花团锦簇,那旦角风华绝代,婀娜生姿,顿时有些痴了。
“他是谁?”
“他?他是杜丽娘,这一出是《游园惊梦》,沈姨最爱看《牡丹亭》了,所以我也爱看,沈姨最喜欢杜丽娘了,所以我也喜欢。”
他听得一知半解,只知道:“你最喜欢杜丽娘?”
“是啊。”
“那我也要当杜丽娘。”
萧瑜又是一笑,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他,她个头高,足足比他高出一个头来。
“模样倒是够了,可是得再练练。”
“我会练!”
他抬头,直勾勾看着她,这样坚定的冲动,自己也不知道从何而来。
她也不当回事,只随口道:“成啊,那你可要记住了,十年功夫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等你唱成角儿了,我去给你捧场。”
最后,他还是被萧瑜吩咐小四子送回了戏班子,因为除此之外,他别无去处。
只不过萧瑜跟班主嘱咐了善待他,所以他这次偷跑回去并没有受惩罚,班主反而笑容满面的夸他,说他有福气,被贵人相中了。
彼时他根本不知道所谓的贵人是谁,他怀里只有一方雪白的手帕,因为他临走时眼巴眼望盯着那盘豌豆黄,她随手拿起手帕全包了给他。
那手帕上写着四个字:怀瑜握瑾。
这是他后来找认识字的先生偷偷问的。
他这才知道,她叫萧瑜,是萧府二小姐,和他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给自己取名叫梁瑾,此后终他一生,他所做的全部努力,就是一步步的,走向她。
从那天起,他不再活得没有希望,他不再如同行尸走肉没有目的,他练声,他压腿,他上妆,他亮相,全都是为了她,为了遇见她。
人生在世就活着个念想。
他要一直唱下去,唱出名,唱成角儿,唱到有一天,他在台上赢得满堂喝彩,灯火流转间,她在台下拍手叫一声好。
“萧二小姐有赏,大洋三百,白玉扳指一枚——”
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许多年。
......
转眼经年,往事如烟,迷离双眼。
面前的一碗面,已经彻底凉了。
梁瑾定了定心神,拿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光了面条,好像当年一样。
白日里那场轰动京城的婚礼,他躲在人群中,全看见了。
她有了好的归宿,他该祝福。
她嫁了指腹为婚的良人,她今夜洞房花烛,她在旁人怀里婉转承欢,而后琴瑟和鸣,子孙满堂,从此他们彼此陌路,再不相干。
他只要一想到,一想到......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忍下了涌上双眼的酸楚湿润,掏出几枚铜板放在桌子上,起身离开了。
他该走了,离开京城,天大地大,去一个再也没有她的地方。
今晚没有月亮,夜黑风高,他紧了紧肩上的包袱,踉跄着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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