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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差评第一民宿 (鱼七彩)


  花月打开手机,查看完转账金额后,拿着她的小喷壶打算上楼。
  王芳楣伸手拦住,再次提醒她:“你这次可别玩大了,不然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花月举起小喷壶,对准王芳楣抓她的手喷了一下,王芳楣被吓得往后躲开几步。
  “你疯了,驱虫药都有剧毒!”王芳楣和她的店员们都捂住嘴。
  花月笑:“所以说老娘专业,这个药纯天然无毒无害。驱虫完毕,你民宿就可以立刻营业,不受影响。”
  王芳楣怀疑瞪一眼花月,试着用鼻子轻轻闻了闻,确实没有味道。
  店员们也都纷纷感慨:“没有味,不像驱虫公司的有一股很刺鼻的化学药剂味。”
  “这是当然。”
  她喷的是水,当然不会有味道。
  花月看见沈戮来了,就招呼他跟自己一起去找虫。
  沈戮告诉花月虫子在三楼最尽头的房间。
  花月还是从一楼开始,一间一间房去看。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顺便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看看有没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沈戮低头看着地板缝隙里小蟑螂,建议花月还是不要学习比较好。
  花月点头,看了几间房之后,她也觉得确实这里没有值得她借鉴的地方。
  俩人随后到了三楼,将成精的书虫一举拿下。
  这只书虫跟花月在自己民宿发现的那只差不多大,又圆又胖。
  “王芳楣说顾客看到一条细长的虫?”花月问沈戮会不会这里还有其它的虫。
  沈戮示意花月看书虫的触角。
  果然又细又长。
  “幸好那顾客没看到书虫全身,不然一定会更受惊吓。”
  花月拿出大麻袋子,让钻进袋子里,并且命令它不许啃袋子,才扛着袋子下楼。
  王芳楣和店员们都在院里等待,看见花月扛着一袋沉甸甸的东西下楼,她忙问抓到没有。
  “解决了!”花月把袋子重重地摔在地上,然后就打开袋子,抓起书虫的一根触角。
  王芳楣等人本来打算凑近看,刚看见一节触角,他们就惊叫起来,一同退后。
  “太……太恶心了,快给它弄走。”王芳楣对花月摆摆手。
  其实书虫的触角挺柔嫩光滑,比婴儿的肌肤还要好,是他们不会欣赏。
  花月把袋子重新扎好,就扬起下巴看着王芳楣。
  王芳楣不明白花月怎么不走,催促她快点把虫子带走。
  花月依旧看她。
  王芳楣有点想发火,直到身边的店员提醒她该三鞠躬道歉。王芳楣才想起来自己之前的承诺,尴尬爬瞬间满她的脸,完全没有了刚才的神采。
  这么多人看着……
  花月:“王老板,你要是不守信用,你叫这些店员以后怎么相信你这位老板说的话?”
  花月肯定不会放过她。而她如果不道歉,现在逃跑,确实如花月所说,以后她在这些店员跟前都抬不起头。这些人不仅会背地里笑话她,还会瞧不起她。
  王芳楣窘迫地涨红了脸,心一横,飞快地对花月三鞠躬,“很抱歉!”
  花月笑了,满意地扛着她的大虫子走了。沈戮安静地跟在她身后。
  花月回到民宿后,直接把袋子丢在了皮卡车上。然后她就上车坐在驾驶位,让沈戮也上来,他们可以朝着郊区大山进发了。
  “你要放生?”沈戮不明白花月为什么带着书虫走。
  “当然不能放,它这么不乖,把人家民宿弄成那个样子,需要被驯化。”花月故意保留悬念,告诉沈戮等太阳落山的时候,他就知道为什么了。
  三小时后,俩人开车下了高速,抵达了附近的山区。沈戮按照自己的审美,挑了五棵树挖回去,花月就拿着篮子去采竹笋。
  等太阳下山的时候,俩人的活儿都快干完了。书虫怕光,所以这时候放它出来才合适。
  花月去皮卡车的后面,把书虫放了出来,让它去竹林里个自己啃五颗最粗壮结实的竹子。
  “……截成两米一段,方便运输。”花月嘱咐道。
  书虫就乖乖地朝竹林进发,出于他动物的本能,它很快找到质量最好的竹子,从根部啃断,再按照花月的要求截成两米左右。
  沈戮和花月就把截好的竹段搬到车上。
  “回去可以用来做篱笆、竹凳和各种小玩意儿。对了,很多北方来的客人都很喜欢这种竹子类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可以做一个以竹子为主题风格的房间。”花月开心提议。
  沈戮同情地看一眼那边还在辛勤劳作的书虫,碰见花月算它倒霉。
  夜里十点,俩人满载而归。
  沈戮卸车完毕后,吃了一碗花月做得豪华版加蛋加肠加鱼丸和大虾的方便面,就回房了。他站在落地窗边换衣服的时候,发现楼下有东西晃过。
  沈戮开窗去看,一个苗条的身影正坐在一块软趴趴的白色东西上,仰头看着星空。虽然那东西把触角、六肢和三尾都收起来了,看起来很像是个白色的懒人沙发,沈戮一眼就认出这玩意儿是书虫。
  沈戮穿着睡衣下楼,走到的花月跟前,“怎么还不睡?”
  花月手里正拿着一瓶啤酒,看见沈戮,微红着脸甜甜地笑,指着天上的月牙,“赏月。”
  沈戮在花月身边坐下来。
  书虫在下面发出咕唧一声,抱怨负重增加。
  花月扭头问沈戮,“你有前任么?”
  沈戮点头。
  “哇,没想到阎王也会有前任。”花月感慨完,喝了一口啤酒。
  也有……
  看来花月在怀念过去。
  沈戮问她:“在想你的前任盛传?”
  “我的前任不是他,是他叔。”


第28章
  “盛传的爷爷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再婚生了一个儿子, 年纪只比盛传大五岁。那时候他去我们学校做演讲, 我正好负责礼仪工作,就互相认识了。之后就和谐交往三个月,没吵架, 没闹过矛盾, 他突然提出分手,把我给甩了。”
  虽然花月讲得很简单,但沈戮察觉出花月对这段感情很在意。
  他看着花月手里喝剩一半的啤酒,双眸如蒙了一层暮霭,沉默半晌后才问她:“到现在还忘不了他?”
  “No!我没傻到把宝贵时间浪费在没必要的人身上,但我会纠结原因。
  分手可以,要给我一个理由, 不管多奇葩都可以。可是这个人, 前一天还嘻嘻哈哈地和我在一起喝红酒吃小龙虾, 第二天忽然就没有任何征兆地提分手,太莫名其妙了。”
  花月的好奇心一直都非常强, 这几乎是她骨子里的本能。所以这种无疾而终的分手结局对花月来讲, 比捉奸在床更难受。
  本来随着时间的推移, 花月已经淡忘了这件事。但因为盛传最近频繁出没在她眼前, 就让那些不爽快的回忆再一次被勾起。这也是花月不愿意让盛传来骚扰她的原因之一。
  沈戮沉默良久, 叹道:“你向来执念很深。”
  他忽然感觉左肩一沉, 扭头去看, 花月已经靠在他的肩膀睡着了。
  沈戮把花月抱回房, 小心将她安置在床上。花月落到床上的刹那, 身体颠簸了一下就行了,她拉住沈戮的袖子。
  “说了我的前任,你没有说你的呢。”
  花月红着脸,眼神有点迷离,处于半迷糊半清醒的状态。她一边头发抓乱成了鸡窝状,一边不清不楚地嘟囔着。
  “你有前任这事儿挺让我意外,你看你这个样子多冷淡,又是在地府上班的,别说仙气儿了,连人气儿都没有,就是一死气沉沉的怪兽。哪个小仙女会这么傻喜欢你啊?”
  “她后来跑了。”沈戮看着花月道。
  “跑了?”花月愣住了,她稍微打起精神,睁大眼看沈戮,“所以你的前任也甩了你?那她说原因没有?”
  沈戮摇头,“人忽然就不见了,她连分手都没跟我说。”
  沈戮的眼睛始终一直盯着花月。
  花月精神不济,没注意到沈戮的眼神,她张开双臂给沈戮一个安慰的拥抱。
  花月拍着他的后背,满口同情的语气:“那你比我更惨,同是天涯失恋人,我们来互相安慰!今晚以后,我们就把那两个渣男渣女忘掉!”
  沈戮由着花月像八爪鱼一样挂在自己身上,始终没有回应她的话。
  等对方在床上睡熟了,沈戮一直凝看着花月,伸手拨走她脸上碎发,顺便用食指轻抚了一下她的脸颊。
  临出门前,沈戮回头望一眼床上熟睡的人,在心里回应花月刚才的话:他永远都不会忘掉那个‘渣女’。
  ……
  清晨五点,刚刚换好衣服的沈戮,听见后窗外有劈东西的声音。他推窗往楼下看,看见花月正穿着一套运动服,拿着劈柴刀在砍竹子。
  沈戮买了早餐回来,叫花月过来吃完再干活。
  牛肉馅饼吃到一半的时候,花月听到大厅那边传来风铃声,还以为是有客人要早点退房赶飞机。她就边嚼着嘴里的馅饼边跑过去,结果发现是昨天入住的吕思德推出门出去,在院里抽烟。
  吕思德边抽烟沉思什么,他徘徊两圈后,转身看见花月吓了一跳,然后他就笑着跟花月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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