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琴露出一个久违笑容,感觉自己找到了知己。
毕业后,爸妈给她找了份儿正式工作,她不喜欢,偷偷摸摸的离了职。被爸妈发现后。打了她一顿。又给她找了个工作。
这次她老实了不少,偷偷摸摸地托关系在商场找了个小柜台,自己做几件礼服挂起来卖。
起初还真卖出去几件。自己的手艺得到了人们的认可。有人买她的礼服,就说明她们喜欢自己的作品。所以,她心中的那份热疹有多了几分。
所以在工作上不是那么尽心了,一度废寝忘食的设计婚纱、礼服。为此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对她意见很大。但碍于家里的长辈,都没开口说过她什么。
后来和高然结婚后,没有爸妈看着,她就直接把这份工作也辞了。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只是能够欣赏她衣服的人少之又少。她一度的认为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正想着要不要听高然的话好好上个班呢。却看到了林宛给她嫂子设计的礼服。
让她又燃起了希望。自己回家后没几天,她就去借了慕青的婚纱仔细研究了一番。
也照着做出了几件成品挂在了柜台,没两天就出完了。她知道这样不对,也就做了那几件,后来就没再模仿了。
但是一直不明白,刚开始流行的婚纱,为什么别人能接受她做的,而自己的就没人喜欢。
今天听林宛一讲,她恍然大悟
“你今年过年在这边么,我有空可以去找你么”王乐琴道
“我过几天要回老家,不过这几天都在家里”
王乐琴欣喜的笑了笑,表示这两天去找她
回去的时候,妈妈拉着她问道“你怎么和她这么熟悉?”
“她男人以前是韩亦的战友,也在s市,上次哥哥婚礼的时候,我们见过一次”
“是吗,我听你奶奶大院的人说,这姑娘厉害着呢,不讲理,还整天的和她男人吵架,动不动的就闹着回娘家”
不讲理?林宛挑了挑眉,目前接触来看,并没有发现这个缺点。倒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个王乐琴总给人一种仰视的感觉。
嫂子这段时间一直在军营,只有休息天的时候才会回来,家里就她和哥哥两个人,加上小星星三个,这几天每天晚上他们三个人当了好几天的电灯泡。
她发现爸爸和妈妈的感情越来越好了。晚上爸爸一回来,就开始跟着妈妈下厨。
她都无意中看到好几次了,爸爸时不时的还偷亲妈妈。
这让他们做儿女的好不尴尬
“哥,爸妈整天都这样呀”
林应辉无奈的摇摇头“除了你嫂子在的时候,他们不好意思避这些,其他时候,全当我这个儿子不存在”
林宛无语望天,要不是妈妈做了结扎手术,说不定爸爸还能给她们兄妹俩制造个弟弟妹妹出来。
想想那画面,林宛就直打哆嗦。
唉,缺失了十几年的亲昵,现在儿女都大了,没孙子孙女绕膝,可不就是他们老两口的逍遥日子。
那天在见到王乐琴后,第二天就来找她了。
来的时候手里还拿了好几张中式款式的图纸。
林宛发现,王乐琴设计、绘图功底特别强,她设计的这种款式,在后世,都很畅销
林宛起初还以为王乐琴和她一样,是重生或者穿越来的呢。后来接触中发现不是。
她只是纯喜欢。爱好而已。
林宛发现她并没有上过服装,礼服的课程,就是爱好这个,自己做的衣服都是自己摸索出来的。林宛暗叹,人都是靠天赋的,看看王乐琴。专业的辅导班都没上过,全靠自己,摸索就能做出这么好的衣服。这要是假以时日,她就是设计界的新星呀。
王乐琴喜欢看一些国外的杂志,那上面有许多婚纱款式。
那时候看到这样的衣服,她就天天幻想着自己穿上婚纱的样子。
也期待着自己穿婚纱的样子,所以起初的时候,就是想为自己做套婚纱而已。慢慢的不满足给自己做。想着自己做的衣服让别人也喜欢。所以就想到了自己租柜台的事儿
只是今生唯一的遗憾,结婚的时候并没有穿婚纱。
因为高然的父母说她的那件婚纱她太不成体统。太轻佻,硬是不让她穿。
因为这事儿,她哭了两天,一度的要悔婚。主要是她还挺喜欢高然的。最后被高然哄着,终是穿了普通的又土又难看的红大衣。
“这是我连夜画出来的,有几个是我改的原来的几款,你帮我看看”
王乐琴一来,两人就去了屋里探讨了一上午。
第六百三十三章 不可思议
改个图纸而已,梁红梅不知道怎么会需要这么长时间,两人从二楼下来的时候,还挺开心的
林宛本想着让王乐琴在家里吃饭呢,没想到她竟然急着改款式,兴匆匆的走了
梁红梅看着两人兴奋的样子,无奈的摇摇头“修个图而已,有这么高兴?”
“妈,你不知道,原来这个王乐琴对设计已经痴迷到废寝忘食了。她估计没上过系统的课程。有点散乱。不过这样靠自学都能做成这样的衣服,简直是个天才。你知道吗。她竟然为了让衣服体现一种效果,还竟然去跟一个老师傅学刺绣。”
“是吗,她这人有这么大耐心?”平时看着她趾高气昂的,不太与人好相处。不过今天来到她们家,倒是挺礼貌的。
“人到了痴迷的一种程度,就不是耐心的问题了,而是喜爱。特别喜爱做什么都是一种享受”
梁红梅白了她一眼“说的一套一套的,真是不太理解你们,明天你哥就放假了。你爸今天晚上回来就没事了。你嫂子也是。现在就剩小亦了。他这次任务危险不危险呀。怎么久不回来,妈这心里担惊受怕的”
“妈,他说这两天一定能赶回来。”谁不担心呢,韩亦和她说不危险,估计是不想让她担心。他哪次出任务不危险呀
母女俩心里焦急了一会儿,只能做些别的事儿,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妈妈给小星星做了几个虾仁小饺子,小家伙的的挺欢。
“这边比不得咱们家或s市。咱们家有山有水,啥时候吃去河里捞就行,虽然不大也能捞个几个。在s市的时候,这种海鲜,小黄天天就没给咱断过。在这边不行。这边一路平原,一个小山头都难遇到,河流也是少,更别说鱼虾了。有倒是有,就是少,卖的也很贵”
“妈,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好处,你就没发现,这边跟本就没火锅店吗。就连一个私营的大饭店都没有。如果明年咱们的店开业后,保准火爆。我想着。在弄个炒菜馆会更好。只是你一个人太劳累了。还是弄火锅吧,火锅方便点儿。”
“我现在发现了,挣钱的地方多这呢,主要是咱们没那个精力。”
难得一家人都在,才不多三点多,妈妈就开始准备饭菜了。自己卤的一个烧鸡。弄了一大份红烧羊蹄。还有一份鲫鱼汤。
男人们都喜欢厨艺好的媳妇。吃嘛嘛香。外面的菜也没家里的好。
就连爷爷和奶奶都喜欢上了妈妈做的饭菜。妈妈倒是个好儿媳。平时白天在家没事儿。总会弄一些适合老人吃的,在家做好,直接用个保温桶给他们二老送去。
这么多年,她这个做人家儿媳的,也没尽过做儿媳妇该尽的孝道,现在有机会,当然不能怠慢。
梁红梅对二老还存着一份儿感激,主要事因为她和国之相认的时候,他们没有反对。也没嫌弃她这个从农村来的儿媳妇。
这点儿让她很感动。她这人文化程度低,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只能用行动来告诉大家。
老二家人多,所以梁红梅买的保温桶也是个大的。老二和家里两个孩子也能尝尝鲜。
婶婶自从吃过妈妈做的饭以后,只要妈妈一去,就拉着她往厨房去。跟着妈妈精心学习厨艺呢。
只是学了一段时间就不学了,做个好吃的东西也是个麻烦事。程序太繁琐。用的料种类多不说,每次就用那么一点点。备起来也太麻烦了。索性放弃了。
“咱们收拾一下,后天一早就出发吧,小亦那边应该在回来的路上,估计明天会到。”林国之一直关注着女婿的动态呢,前几天那边就已经结束了。中间出了些岔子。但都对韩亦有利。这次也算是“满载而归”了。
“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咱们开哪个车回去?一家人能坐的下吗。”这次带的东西多,只一家人的衣服都不少,还有小宛给大家准备的衣服。吃的。用的一大推。
“已经找好了,一个皮卡车。前面够我们一家人坐,后面可以放东西。”
“爸,这皮卡车多少钱呀。我们也想买一个”这样的车结实,以后小星星大了,他们一有假期就能忘这边跑
“这车是部队的,好好的你们要车干什么,你又不会开车”
“不会可以学呀”说实话,她上辈子也不会开。这辈子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学学
“小宛,咱们z市有个汽车厂呀,东风牌的,不知道里面有没有这样的。等过完年咱们回来,我带你看看吧”慕青从小生活在这里,对这边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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