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看就常来,熟门熟路地挑了个视野最好的位置,靠玻璃窗,有隔断和绿植墙。
阿则话不多,吃得也不多;叶淮海的兴致和食欲都很高昂,一边东扯西拉一边大嚼着,还嚷嚷着要喝葡萄酒。馆子里暂时没有,服务员去别处弄了一瓶过来,程冬至也尝了尝。
他们点了烤小肋排,鸡肉沙拉,红菜汤和羊角面包,还有一些奶粉子与糖粉子做成的水滴状小甜点,叫什么奶砂,吃在嘴里嘎嘣脆一下子就化了,据说是苏国那边的特产,很有点意思。
吃着色香味俱全的“洋菜”,从玻璃窗处俯视夜色中的省城,尽管这个时候的省城并没有后世万家灯火的常见盛景,大部分是灰暗的,可程冬至依然有点点恍惚,仿佛和眼下的环境脱节了,去了一个不知名的时空。
“本来离约着的时候还有一段日子,可我们学校最近有点事,经常放假,课程也是天天改,有一出没一出的。我想着估计奖假也乱了,就干脆提前过来看看你过的咋样,还习不习惯。”叶淮海解释。
其实程冬至不太记得当初约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了,她懵懂地点点头:“这样啊,那是不是说以后咱们可以经常聚一块儿玩啦?”
“差不多!高兴不?”
“高兴!”程冬至露出一口白牙。
能常聚是好事儿,这样她就可以想着法子回报这俩了。至于他们需不需要她那些东西是另一回事,她得尽自己的心。
就是借口可能会有点不好找,他们什么阵仗没见过,什么门道不清楚,恐怕不好蒙混。不过从他们丝毫不关心她挎包里干货从哪儿来这件事看,仿佛也不需要找什么借口?
吃完洋菜,叶淮海和阿则就护送着她去王春枝那边去了。她受了惊吓,又来日方长,不急于这一时。并且他们也看出来,那几个混混的来历动机不调查个清清楚楚,她也没啥心思玩耍。
正如阿则所说,那些人用不着什么严审,早就软瘫成一块儿,把事情交代了个干干净净。
原来,为首的那个是郝春的表哥,属于没什么工作吃黑市口粮的混混,之所以带狐朋狗友们来堵程冬至,为的是替自己表弟出气。
至于郝春为什么会报复程冬至,又说来话长了。
大家只知道郝春收到了陶志远的信,而且还是在陶志远消失之后收到的,但一下子想不出陶志远是怎么办到的这一点。还是程冬至最先想到关键,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陶志远是一个心思阴沉的人,小衣事件发生之后,他总觉得自己或许会再一次中王冬枝的招,郝春已经走了,一旦他出事便是死得悄无声息,便偷偷留了个后手。
附属中学的后门门卫处兼有信件收发的功能,每个星期天的下午五点大钟敲响的时候,门卫老大爷就会从自留菜地里伸直腰,回到门卫室里把篓子里的信件收一收全送到邮局去,多年来养成了习惯,准时准点,风雨无阻。
郝春正是利用这一点,预先写好了一封向郝春求救和揭发的信,放在了篓子里。
信的内容自然是三分实情七分污蔑,情感真挚字字是血的控诉,陶志远告诉郝春,两个人的不幸遭遇全都是王冬枝这个小贱人闹出来的,唆使他一定要报仇。
如果陶志远暂时安全,他就会掐着点在门卫老大爷收拾信件之前把自己那封信拿回来,躲在一旁亲眼看着他送走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投回篓子里去,前后不过十几分钟的事,不难。
如果他出了事,自然就没有人去拿回那封信了。
那么,那封信就会按照原有的计划,被送到邮局,然后送到了郝春的家里,完成他最后的报复和自救……
第108章
程冬至觉得, 陶志远是一个坏到根子里的人,但其实也不算太聪明, 或者说聪明反被聪明误。
处心积虑弄出这么一封信来,有啥意义呢?
如果这次郝春表哥他们真的成功了, 把程冬至给害惨了坑大了,那她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哪怕他因为大罪进了监狱, 她也会想方设法混进去亲手给他脱几层皮, 叫他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要是没成功,那就更没意义了。
仇没报成,还落下了新的罪名。挑拨他人犯罪, 他眼下的境况只会罪加一等,本来是去看守所改造,可能就被调到北大荒去扫人民茅厕打大石头了。
后续的事情程冬至并没有参与,连主动打听都很少, 全是叶淮海想起来就和她说几句, 没想起来就没说。反正她知道陶志远也被牵连进去倒了更大的霉就行了。
不过这件事也给了程冬至一个教训——以后要么不动手, 要动手就动彻底点儿,千万别留啥后患。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道理谁都知道,可人不是神,总归有疏漏的时候, 只能尽量注意。
前后加起来, 程冬至来省城也差不多一年多了, 可在叶淮海和阿则的带领下, 她像第一次进城,很是大开了一番眼界。
去文化馆打球,看电影,滑旱冰,尝私馆子,喝汽水(真的是碳酸那种),读书会,听演奏朗诵团……
她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地下黑市发展到了如此发达的地步,尤其是晚上的时候。只要找对了地方,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都有机会找到。东西来历不明,卖东西的人也来历不明,大家都默契地维护着这个潜规则,谁还没个需要黑市的时候呢?坏了大家的路,自己也遭殃。
程冬至瞧瞧地把几个关键地点记在心里头,打算以后大晚上的变个装来做几回买卖,试试深浅。情况一不对就借着夜色遁入系统,等人走了再出来。
叶淮海和阿则的学生证特别好使,带她一个小姑娘比带只猫仔进去还方便。人家一看到他们身上的呢子制服和学生证上烫金的印子,就立即打开大门让他们随便进。别说只带她一人了,哪怕后面跟着她那一个班级的同学仿佛也没啥问题。程冬至问过这个问题,叶淮海的回复也是肯定的——有啥问题?没问题!
程冬至头一次发觉,原来省城的生活是这样多姿多彩啊!并不仅仅局限于逛吃买。
叶淮海也非常乐意带程冬至一块儿玩,她会玩,放得开不怯场,有时候还能发明出更加有趣的玩法,从来不会扭扭捏捏地扫兴,就连葡萄酒她也愿意喝个半瓶脸不红心不跳的,酒量还不错,只是他不敢给喝太多。
这小丫头,越长大越好玩儿了!现在这么小就浑身透着灵劲儿,以后长大了还得了啊。
要不是程冬至还要上课,军校那边时不时也要回去,他都想在文化馆旁边租一套带院儿的合房,叫阿则,小丁点和几个铁兄弟都住进来,天天一块吃一块玩,多痛快!
程冬至不知道叶淮海的想法,要是知道了,肯定得翻几个大大的白眼。
就算她还只是个初中的孩子,和几个半大小子住一块儿成个啥样子?
天天一起出去玩儿也就算了。这年头住一个院儿的或者同一个学校的男女光明正大出去玩没人说啥,只要不是当众卿卿我我吊膀子,那都是纯洁的革命友情;吃睡在一块儿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玩啥那都是在人眼底下的,住一块儿这事儿就能给人以无限的遐想,脏水可就多了。年龄小又咋样,过去旧社会十几岁就给人当媳妇儿了的又不是没有!这个叶淮海,想一出是一出的。
比起叶淮海的跳脱,明明年龄比他小的阿则就显得成熟多了。
阿则变化了不少,大概是抽条了的缘故,不仅外表看起来没以前那么软软糯糯的了,性格也清冷了不少。但总体来说还是和以前一样乖巧,也知道关键时刻默默地搭把手,细心又体贴。
就是有一点,他似乎习惯性地把自己的想法和态度都隐藏起来,很少鲜明地说自己喜欢什么或者讨厌什么,都是还可以,还行。
程冬至起初还有点困扰,拿这个略微有些敏感的小家伙没办法。不过她是个比较乐观的人,很快就想通了:顺其自然!每个人不同时期的个性不同,强迫阿则开朗未必是件好事,等他自己慢慢调整就行了,她着什么急呢。
快活的时光永远过得极快,尽管大家都玩得意犹未尽,可军校那边还是恢复正常的节奏和封闭,不能再三天两头地出来了。
叶淮海十分遗憾,他扯了扯程冬至的小辫儿,有些惆怅:“以后咱们不在的时候,你可得顾着点儿自己,该吃吃该喝喝,有人欺负你了就写信给我,就算我出不来,我也能找人去收拾他!别再和上一次一样自个儿憋着了,知道吗?”
程冬至点头。她点头归点头,到时候写不写信告诉又是一回事。不到实在没办法的境地,她也不想麻烦这两个小孩儿。
叶淮海放了心,又想起另一回事:“你是不是明年要准备着考高中?别虚,考不上也没事儿,找你哥我,给你包办了!”
程冬至点点头。
来接他们的车不敢按喇叭,可叶淮海也知道时间快不够了,狠狠心转身上了车。阿则上车后,隔着车窗看了程冬至一眼,最终还是对她挥了挥手,程冬至笑着回挥回去。
车开远了,程冬至伸了个懒腰——这些天玩得太野了,可累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