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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女60年当后妈 (槿妆)


  再回来,他们个个去外头井台边洗了脸,尤其是张玥还把头发也给重新梳了,扎出两个小辫子来,张盈自己不会扎辫子,哭唧唧地找顾晓窗,顾晓窗也给她扎了两个小揪揪,这乡下女孩子养头发的时候,最常梳的头型就是扎俩小揪揪,然后拿红头绳绑了,一走小揪揪一翘,样子十分的活泼可爱。
  张玥穿的上衣是红格子的短袖衫,裤子是蓝色的,脚上的鞋子破些,露出了脚趾头,她站在那里,脚尖不自禁地就往一起凑,想要这只鞋子遮住那只鞋子前头的窟窿,顾晓窗一拍脑门,道,“哎呀,你看小妈这脑子,忘记给你们买鞋子了!”
  仨孩子鞋子都破旧不堪的,其中张煜的鞋子最破,不光前头露出脚趾头了,就是鞋帮也撕开了,男孩子比较能折腾,这不定是在哪儿爬树给扯破的。
  “小妈,没事,我们习惯了,这样穿更……凉快,煜,你说是不是?”张玥是个最善解人意的,急忙给弟弟张煜眨眼睛,张煜马上领会精神,“对,对,小妈,我就乐意穿这样的鞋子,穿省事儿,脱也省事儿……”
  可不是省事儿吗,除了脚后跟还在,哪儿哪儿的都破了。
  穿鞋子就随便那么一伸脚,脱也一样,脚一蹬,鞋子就掉了。连劲儿都不用使。
  “唉,也只好先这样了!”顾晓窗嘴上这样说,心里却盘算着,明儿个是集,等集上去看看,能不能给孩子们买双鞋子穿,这走起来也太费劲了,难为仨孩子怎么跟着她一起去冈山岭了、
  穿戴整齐了,顾晓窗让张玥背上张建跃给的书包,书包里纸笔都有。
  “小妈,你真的要送我去上学啊?”张玥激动得眼圈都红了。
  “当然了,你得好好学习认字儿,只有你认字了,回来才能看懂书,看懂很多书,就能懂很多道理,到时候,你也可以给弟弟妹妹讲故事,说道理,知道吗?”
  顾晓窗弯下腰,拍着她的肩膀,“你可是大姐,也是咱们家第一个学生,要加油啊!”
  “嗯,小妈,我保证好好学,不给小妈丢脸……”张玥攥起了小拳头。
  “嗯,好,是小妈的好闺女!”顾晓窗说这话其实一点也不别扭,就目前原主的身体才只有十六七,是小点,但末世女顾晓窗却已经是二十大几的励志女青年了,若非是曾经生活在末世,身边能动弹的只有僵尸,估计她早就抓个男人结婚了,结婚干啥,当然是生娃,生仨跟张玥他们一样可爱的娃儿出来,多好玩啊!
  现在看来,老天带她不薄,因为她虽然没结婚,但却多了仨娃。
  这仨娃简直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儿女,她稀罕得紧呢!
  庙豇小学在七岙村。
  整个十八岙村就这一个小学,之所以设立在七岙村,也就是为了方便上下十八个自然村村民送孩子上学。
  庙豇小学的校长姓曹,叫曹文宇,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他的家呢也在七岙村,婆娘是七岙村大姓周姓族长的孙女叫周桂凤,这周桂凤呢哪儿哪儿都好,就是腿有点残疾,用顾晓窗的观点看,她是小儿麻痹后遗症,因为是先天得病,在这偏僻的十八岙村里又没得到及时的救治,所以她虽然捡了一条命,没有死在这病上,却因此腿部落下残疾,走路是往里撇的,而且这周桂凤呢身材也比较瘦小,加之走路有毛病,所以,她站在那里,实际上跟一个十岁的孩子差不多高。
  就这样一个残疾的女子,本来三里五村的是没人肯娶的。
  但有一年全国闹灾荒,公社的广播网里说,有些地方颗粒无收,大家都饿得啃树皮了。
  所以,不时地就有人逃荒要饭到十八岙来。
  祖上的人都说十八岙是个风水宝地,甭管外头怎么闹饥荒,也不管老天是多久没下雨啊,一冬天不下雪啊,这里一般都是饿不死人的,主要是背靠着大山,山里总有些能吃的东西,比方说是野菜啊,野果子啊,甚至有的人还能逮住几只野兔子野鸡什么的,总算是能给大家填饱肚子,不至于饿死!
  所以逃荒到这里的人往往见着这犹如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就不想走了。
  可不想走,总得有一个留下的理由吧?
  于是,那一年村里来了个年轻人叫曹文宇,原本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母亲,可是她路上得了重病,死在了七岙村。七岙村觉得晦气,要把曹文宇的母亲的尸体丢到村外头的山沟里,那样尸体早晚会被野狼野狗什么的给祸祸了。曹文宇那时还只有十八岁,哭着跪在了当时的周家族长周继东跟前,求他答应把母亲安葬在七岙村后山上。
  这外乡人怎么能埋在七岙村人的坟地里?
  于是,所有人都反对。
  本来周继东也不乐意,但是他那老婆子看了曹文宇一眼,就悄悄地把他叫到一边去,“他爹,你看着年轻人是不是挺好的?”
  “嗯,看人倒是不错,文质彬彬的……应该是个会识字的!”周继东说道。
  “那你看……”他老婆子翘起脚来,在他耳边嘀咕了一番。
  周继东的眼睛越听越亮,到后来,简直都是没开眼笑了,连连点头,说,这事儿中,这事儿中……
  后来,周继东就召集了本家几个长辈开了个会儿,这个会儿上研究什么内容,大家都不知道,但会儿结束后,周家一个长辈叫五叔的找到了曹文宇,跟他说,原则上我们是不同意把你娘的尸骨埋在我们村的后山的,但看你也着实是可怜,你娘也死了,这死者为大,早早入土为安才好,所以,我们就想了个折中的法子,只是不知道,你是不是愿意……
  这话一说,曹文宇当即跪倒了,“五叔,只要你们肯让我娘早早入土为安,我什么都答应……”
  “嗯,这事儿就好办了,不过,你得自己去跟她说……”周五叔笑呵呵地捻着胡子说道。


第三十六章 不依不饶
  曹文宇第一眼看到周桂凤的时候也是吃了一惊, 他要跟这样一个瘦弱得跟十多岁孩子似的女子共同生活一辈子, 这个他真没准备, 周五叔跟他说, 族长家的孙女身体略有残疾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真的知道自己老娘的尸骨不能暴尸荒野, 一旦把老娘葬在这里,那他是不会离开的,老娘孤单单地克死异乡,已经够可怜了, 他再走了, 那娘在这里就真成了孤魂野鬼了。
  所以, 周五叔委婉地说,族长想要招他做上门的孙女婿,他答应了。
  他觉得自己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人家族长能看上他,那也是他的福气。
  这是老天爷又给了他一条生路, 可是, 这条生路上的人偏偏是一个弱小的女子, 走路一瘸一拐的不说,身量还瘦小得可怜。
  他有些后悔了。
  “你若是后悔了, 不要紧,我去跟我爷说, 让他们答应把你娘葬在后山, 你就可以走了……”周桂凤不敢直视曹文宇, 她早就偷偷看过曹文宇,这个年轻充满活力,又阳光的男子着实不是她可以仰望的,更主要的是,爷说,这个年轻人是个会读书的。
  读书人,在乡下那是极其受敬重的。
  周桂凤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她对读书人有着天性的崇拜。
  曹文宇此刻在她心里巍峨如同一尊神!
  她不能让她的男神受屈,所以,她想要成全男神,哪怕这种成全跟她一点好处都没有,那她也乐意,只要能看到他舒展眉头,冲她微微一笑,她都觉得值得了。
  “不,我不后悔!”曹文宇一咬牙,就应下了这事儿。
  既然答应了,既然做好了牺牲一辈子的准备,那不管对方是谁,是什么样的,他都要接受,这是命运与他的安排,他如果违背了,那就是泯灭良心,他做不来。
  就这样,族长周继东亲自出面张罗着把曹文宇的老娘葬了,葬的也算是风光,村里谁不给族长个面子,所以来的人不少,也都知道,这是族长在给孙女的婚事忙活呢,大家心知肚明,但也有人暗中嘀咕,说族长这就是趁火打劫,是不道义的行为。
  甭管别人说什么,曹文宇跟周桂凤是成亲了,因为曹文宇是有孝在身的人,所以也没多加张罗,就是请了同族的一些长辈们过来吃了个饭,介绍了下曹文宇,说他已然入赘周家,还请大家伙多多关照。
  大家伙自然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姿态,各种祝贺,各种祝福,这事儿很快也就风平浪静了,因为自从曹文宇跟周桂凤成亲后,全村里谁也没听到过他们两人的动静,有些人还背地里期待着看他们的热闹,觉得曹文宇这样一个健全的年轻人不可能跟周桂凤一心一意过日子,早晚俩人能闹得鸡飞狗跳,打族长的脸。
  谁知道,事实是,人家两人过得很是安好。
  一起上山,一起回来,早上起,晚上归,日子过得不动声色,但周桂凤的身子却有了变化,他们是当年二月结婚的,当年的腊月周桂凤就给曹文宇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曹安宁。
  这孩子能姓曹,其实是周桂凤去跟爷爷周继东争取的,她说,爷,文宇什么都没有了,就剩下一个姓氏,您就不要连这个都剥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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