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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说谎试试 完结+番外 (Jilly)


  林奕茂也是开城人,是宋沫沫的中学同学,六年,关系非常好。她大学考取了另外一个城市,很远,基本上都是两三个月才会回来一次,而且都是趁着国假这种档期。
  林奕茂的外号叫毛毛,是宋沫沫取得,听着特像狗。她的家在县城,父母都忙于工作,宋沫沫借了一辆小电驴去客运站接的她。
  直接把人带去了古城的酒吧,林奕茂简直不敢相信,这间酒吧已经是宋沫沫的了。看来当初没有抛弃这个难兄难弟是对的,谁能预料到连宋沫沫都能当老板。
  毛毛赶紧问:“这个能赚钱吗?”
  能赚倒是能赚,但目前在起步阶段,除去所有的店面费用,人工费用,每月余下来的也就是一万多,差不多是上班族一个月的工资。这一万多还要宋沫沫和赵奔两人分,那就更少了。与她们酒吧的员工薪水无异,这个老板当得有些无奈。
  宋沫沫相信这些都是暂时的,酒吧生意不稳定肯定是有原因的。
  她说:“生意不太稳定。还好。“‘
  毛毛戳穿她:“那就是不好了?”
  宋沫沫:“......”
  毛毛:“不过沫沫你真棒!我都为你感到骄傲。”
  宋沫沫:“你骄傲有什么用?我赚的钱又不给你。”
  毛毛:“呸”坏蛋!


第41章 chapter41
  Chapter41
  下午五六点, 人少了一会儿, 只有三三两两的坐在里面喝茶, 庭前安静, 门可罗雀。宋沫沫站的久了也没什么毅力了。好朋友来了, 她连生意都不想做了, 只想和毛毛出去玩。
  两三个伙计在里面看着她, “小老板, 你这也太那啥了吧。”
  毛毛问:“沫沫, 你要干什么呀,站门口当门神吗?”
  宋沫沫说:“我在卡客。就是把客人招揽进来。这里酒吧一条街的竞争特别大, 客源都是争抢的,不进你家就是进了别人家。”
  说着,一对小年轻从门前走过, 手牵着手, 宋沫沫赶紧递上宣传彩页,道:“帅哥美女,进来感受一下民谣吧。”
  女生说:“我不喜欢听民谣。”
  听不听无所谓, 反正赵奔唱的也不好, 宋沫沫笑咪咪随机应变:“你想听什么,我们都有, 可以点歌的哇。”
  这一片,宋沫沫最热情。因为其他家全部都是伙计站在门口招揽客人, 唯有他们家是小老板自己站门口亲自迎, 积极性自然不一样。
  伙计拿的是薪水, 职责所在,完成工作而已。宋沫沫要心心系系酒吧当天的销售额,自己能拿到的收益,以及这个酒吧到底能维持多久。
  小年轻最招架不住这样的热情,人家笑脸相迎,总归不好意思拒绝,三言两语就被哄进去了。
  林奕茂看得目瞪口呆,从前的宋沫沫是个小太妹,在学校里都是横着走的,跟阳澄湖大闸蟹似的,服个软都不轻易,现在居然在街上发起了传单,还这样卑躬屈膝地迎客。
  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毛毛忽然有些可怜宋沫沫,觉得她很不容易,眼神怜爱
  宋沫沫走进来,问道:“你在看什么啊?”
  毛毛实话实说:“你刚刚招揽客人的样子,好像在宜春楼啊。”
  宋沫沫:“......”
  ----毛毛卒,享年21岁。
  话说回来,毛毛还是很佩服自己的好朋友的,有魄力!学渣,也渣的很透彻明白。就像《回家的诱惑》里面的男主洪世贤,21世纪最清醒的渣男,明明白白。
  宋沫沫也是这样。高中两年都浪费掉了,最后一年,为了争那么一口气,死命考上了A大——分数最低的一个专业。只是为了给爸爸妈妈争一口气。
  进入大学以后,她很会找准定位,学习这条路与她无缘,但并不代表“出色”与她无缘。
  所以宋沫沫的目标是,做一个出色的女青年。
  两人凑一堆说话,肚子都咕咕叫起来。
  宋沫沫带着林奕茂去胜哥的烧烤摊吃东西,远远地就看到胜哥光着膀子,叼根烟,站在有油烟最深处,眉头深锁,是个烧烤英雄了。
  林奕茂一下午看到宋沫沫的改变,比较有感触。说:“沫沫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都以为咱俩以后只能去商场里做保洁了,我好悲观啊,尤其是你,什么都不会,不学无术,在新东方都呆不下去的。我还想着以后等我学会了挖掘机技术,就可以养你了。”
  宋沫沫好奇:“你为什么不偷电动车养我啊。”
  “唉,偷东西是违法的嘛。”毛毛说的一本正经:“你知道,我这人唯一的优点就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难倒也是。”毛毛确实没啥优点特长。
  毛毛的学习成绩也不好,是被家里人硬塞进重点中学的,经常被人看不起。
  她和宋沫沫两人自然而然就成了朋友,谁也别嫌弃谁。
  两个被嫌弃,又不会讨人喜欢的小可怜虫,经常凑在一起讨论未来,给自己谋出路。
  宋沫沫计划去学习新东方烹饪,林奕茂学习挖掘机技术。讨论好了还沾沾自喜,一时之间都忘记了是在自我调侃还是真实的将来。
  好在,两个孩子都蛮努力的。宋沫沫花了一年半的时间,理科不好她就拼命拉高自己的语文和英语成绩,考上了一个蛮不错的大学。林奕茂也不赖,考上了隔壁城市的师范大学。
  两人聊着,心酸没了,全是欢声笑语。
  “老板,点菜。”
  “来了!”
  胜哥见是宋沫沫,把手里的串儿给小弟,来到她们这一桌儿:“小宋老板来啦,想吃点儿啥?”
  “我想吃一个烤猪脑儿,两对鸡翅,鳊鱼......”
  乱七八糟点了一大堆,“马上给你烤。”
  胜哥没离开,与两人闲聊起来,注意到林奕茂这个小姑娘,问道:“这是你朋友嘛?”
  “嗯,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胜哥看了看林奕茂,一个圆圆的黑脑袋,竟然崇拜的看着宋沫沫,傻傻的。
  唉,真是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
  胜哥开了个玩笑:“小姑娘有男朋友吗?要不要来我们家?”
  “去你家做什么?”
  “当我儿媳妇啊。”
  林奕茂一口老血喷出来,扯好友下水:“你为什么不叫宋沫沫去啊。”
  宋沫沫在一旁高深莫测的笑。
  胜哥悲凉道:“小宋老板已经有主了啊,唉。”
  “什么玩意儿?”
  宋沫沫行云流水般装了个逼,扯出脖子里的钻戒:“优秀,是一种习惯......看看我的大钻戒,贼亮贼亮!好看吧。”
  这一年里,她开了店,结了婚,确实优秀。
  “......”
  吃了这一顿烧烤,宋沫沫拉着林奕茂问,对着这个酒吧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单纯作为一个顾客的角度。
  毛毛就知道这顿饭没那么简单,为了朋友好,她提出了几个意见,比如酒吧风格非当今主流,饮料味道一般还贵,店面太小,地理位置不好,宣传少......
  当然这些都是片面的考量,实际上开一个店远远比当顾客复杂。其中的艰辛与棘手问题,只有当事人理解。
  宋沫沫说:“赶紧吃,我带你去别的地方。”
  “南区的酒吧,那边的人都不认识我,我需要做一下市调,明白我与别人的差异在哪。”
  北区到南区若是从外面走的话,会横穿一条街,晚上人很少,不少卡车,私家车都都停在路边。
  知道他们要去南区酒吧,会经过那一段路,胜哥提醒道:“你们俩别折腾了,白天去不行吗?我可听说那路上有变态。”
  前面已经有好几个女孩子被那个变态吓到过。苦于没有证据,这件事情没有办法上报派出所。”
  宋沫沫拉着林奕茂上了小电驴,宋沫沫吹牛道:“放心,我们两个人。若是两个人都打不过一个也太垃圾了吧”
  胜哥:“反正你们自己个儿小心点儿。”
  “好嘞!”
  *
  周嘉垣本定一周多两天回家,中途事情推进速度快,下面的接洽工作的人完全可以自己搞定。
  周嘉垣便提前买了票回来,在机场时,他想给宋沫沫打电话来着,又怕被她嘲笑,周总你是不是想我啦?
  想了一下作罢,手机丢一旁。不如趁这个时间给她一个惊喜好了。
  孙助理来接他,只见周总去时一个行李箱,回来变了两个。更惊奇的是周嘉垣提早回来了,孙助理帮他拎了一个箱子放进后备箱,问道:”都是些什么啊?好沉。”
  周嘉垣:“给沫沫买的玩具。还有东西。”
  要这个样子吗?
  见孙助理一愣一愣,周嘉垣笑了笑,“你没结婚,你不知道。”


第42章 chapter42
  Chapter42
  孙助理撇嘴, 那种不平衡感又来了, 结婚了不起吗?明明几个月前,他和宋沫沫的关系要好啊, 周总还只是一个因为插不上话在身后生闷气的老板而已。
  现在竟然跟他炫耀上了,过分!
  郁闷得很呢。
  大晚上的,周嘉垣没多耽误他的时间。孙助理的家在市区, 介于机场和周嘉垣的住宅之间,先给他回的家,然后周嘉垣再自己开车回去。
  到家时差不多八点, 只有周母在楼下客厅准备教案, 周嘉垣把行李提上来,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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