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秦先生/逢场作戏 出版完结+番外 (风染白)
“什么事?”
“你现在还恨他吗?”
我抬头看他,想从他脸上看明白一些事情。
“如果还恨他的话,那就打倒他,让他现有的商业帝国崩塌,让他离开那些光环。我们可以联手干,以你对他的了解度,我们会给他不小的冲击。说不好,我们可以一起建立一个商业帝国,那个时候……”
张云天继续说着,嘴里叼着一根雪茄,然后倾下身来,点着了火。这个时候的他比几年前更加成熟了,身上的铜臭味奇迹似的少了。即使他此刻说出来的话是如此的充满了商业化的气息,却好似经过时间的熏陶,有意地沉淀了下来,外放的东西渐渐被包裹住。
“怎么样,小苏,有没有勇气和决心跟着我大干一场?”他看着我,微笑着,好似这句话是一根橄榄枝。不,橄榄枝象征着友好,但他的不是,这上面长满了利益、**的诱惑,如同一条浑身是宝的毒蛇,在冲我吞吐着信子。
“她不会答应你的。”
许莫然忽然出现在我身前,穿着一件灰咖色的风衣,脸上没有一丝表情,让人无法揣度出他的意思。
他口气冷淡。是的,很冷,冷得足以冻死任何生物。他就这样看着我对面的张云天。
“她不会答应你的。”他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更为坚定。
张云天似乎没想到会突然见到他,愣了一下,不过片刻就缓了过来。
“许总好。”声线被拉得很长。他站起身,冲他伸出手。
手却僵在了半空中。
许莫然并没有去握,而是转过身看向我,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他的表情太过沉凝,好似每一个细胞都被冻结了一样,只有那双眼盯着我,死死地,目光慑人。
“念锦……”
他轻抿着嘴唇,只说了这两个字便不肯再说。
“是的,张董,还请您收回这个想法,我不会也不可能加入到你这个构想中。”
男人耸耸肩,“好吧,一切随你。”
“那我就先走了,改天有机会我们再聚。不过……”我顿了下,“与这件事无关,只是我们之间叙个旧情罢了。”
他点头,我则转身随着许莫然一起走了出去。
走在马路上的时候,他一直站在我的身侧。
“念锦……”
“在。”
他不吱声了,似乎只是想叫一下好确认什么一般。
“我在,莫然。”过了半晌,他依然没有声响,我主动走过去牵住他的手,道。
“嗯。”他道,神色平静如水,那双黑色的眸子隐匿在睫毛下,逆着光,从我这个角度看不出什么。
“念锦,我们结婚吧。”
有风从远处吹来,把他的风衣掀起一个弧度,微微向上翘起,有些俏皮。我用手去抚平,却发现完全没有作用。跟大自然的力量相比,是的,我们都很渺小。
“嗯,好,我们结婚吧。”
这样的一句话从嘴里说出来时竟让我觉得如此别扭,胸口那一直狠狠压抑的苍凉感与内疚像是被挖开了一个口,然后阳光就照了进来,照进了我心底那个黑黑的、无法现形于世的洞,里面填满了绝望、沧桑与哀戚。这些情绪都太过潮湿,上面有着经久不散的阴霾,忽然被这样曝露于阳光下,没有一点准备,无所遁形,似乎迎来的不是光明的照耀,而是那些让人无法躲避的、会被灼伤的痛楚。
“是真的。”
“嗯,是真的。”
他反过来牵住我的手,十根手指与我的相交叉,每一条缝隙都被他的手指填满,最后牢牢地握在一起。
这一路就这样走着。
他一直牵着我的手。他的手指冰凉,没有一丝温度,让我常常在想他的体质,他的那条腿,那条毫无温度的腿是不是又在剧烈地痛着。
我下意识地望了过去,可是又不太敢去看,总觉得这样会伤及他的自尊。
“放心,已经不痛了。”他抿着嘴,淡淡地道。
我没有料到他会这样近乎直白地说出来,于是没有反应过来,大脑有一瞬间的停滞,整个人像是犯了错误的小孩,有些惊慌地躲避着质问的目光。
于是我没有去看他,更是把目光远远地撤离开来。
“这条路好似还要走很远……”
“累了吗?”许莫然问我,沉静的脸上透着一丝关心,很淡,像他这个人,一样的淡,只有在关心我的时候才会流露出一丝情绪。
“许总平时那般不苟言笑,为何独独就对你不同。”
女人尖锐的声音不知何时在脑海中回荡。
是啊,为何独独对我不同?就只是因为曾经那一段难忘的岁月?还是说,只是因为我进驻他心底那一刻的时机来得恰到好处又合乎时宜?
车门已经打开,他站在一边,斜着身子看着我,那灰咖色的风衣又掀了起来,不论怎样看都让人觉得无比的俊秀。只是与当年那个青涩的少年相比,此时此刻的许莫然,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成熟男人的内敛与风度。
“上车吧。”
我愣了几秒,钻进车里。
他随即跟了上来,带上车门。
两个人挤在狭小的出租车里,而不是他那辆豪华宽敞的私人汽车,却感觉更加亲切了些。
也许,很多时候我们都习惯了那些所谓的奢侈与繁华,却忘记了,当周身被越来越多这样的世俗气息所沾染所围绕时,那些朴质的东西、那些最简单的情感就会越来越陌生、越来越脆弱。
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在等着他问我,但直到到了地方,也没等到许莫然嘴里吐出一个字来。
他始终不言不语地端坐在车里,腿微微蜷着,似有些许的不舒服。只有我知道,他一定是痛极了,因为只有痛极了,他才会这样,不然我都是无法辨认出来的。
“一共三十四。”
他侧着身子掏钱,掏了半天却只有一些卡,一些不同档次的卡。
原来不只是我变了,许莫然也是,这个曾经在大学里穿着到处都是洞的牛仔裤的男孩,如今翻遍全身也没找到一张十元钱。
“还是我来吧。”我打开包,掏出五十元给了司机。
他的神色依然平静,却有些赧然。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像那个孩子,那个朴质、贫穷、倔强但真诚的孩子。
只不过,少顷,这份赧然就没了,又变成了不动如山的样子。
“我们下周就办婚礼吧。”
“嗯。”
第64章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1)
秦子阳看着我,站在台下,在最偏僻的一个角落,静静地站着,手中端着一杯红酒。不,不是端着,与其说成是端着,不如说成是捏着,手指紧紧地捏着酒杯,仿佛再用力一点,就能把它给掐碎一般。
许莫然从另一头走过来,含笑地看着我。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其他,那笑看起来让人觉得很拘谨。
现场来了很多人,都是来祝贺的。
我跟秦子阳在一起这么多年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日子都过过,但这样的场合,我却从来都没有机会与他站在一起。之于他,我似乎永远都是背面的那一道光,无法存活在太阳下。我看着他,用仰望的角度,用一辈子无法企及的姿态,静默地仰望着他。
他总是对我说:“苏念锦,我们就要好了,过不了多少天我们就要好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挤在纽约那小小的房间内,用彼此的体温来抚慰内心无法跨越的那道落寞的伤疤。在异地,在满是不认识的人群中那种巨大的荒芜感只有在午夜来临时狠狠穿透彼此的身体才能抚平。
一直低下头捏着酒杯的他忽然抬起头,目光直直地与我对视。那目光像是一把利剑,狠狠地刺痛着我,像是要把我的身体,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胞、每一根发丝都穿透。
我竟然无法直视,第一次觉得无法直视他的眼,他那双我看了无数遍,甚至在梦里也看了无数次的眼。
刚要把脸别开,秦子阳就举起手中的酒杯,极其缓慢地举起,冲着我敬了一下。
钟子林把我拦到一边,嘴角噙着笑,眼睛微微眯着,看起来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好像总是这样,那双眼总是眯着,像是一只狐狸,似乎没有任何威胁性,但如果你真当他毫无威胁性的话,那么你就错了。
“苏小姐,好久不见了。”
“是啊,好久不见了。钟先生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我们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特殊的交集。”
“苏小姐还是跟当年一样,浑身都是刺儿”
“那时候你们是不是就像在戏耍玩偶一样地谈及我?”我冷笑。
“我可从来没这样过。”他耸肩。
“是,从来都没想过。”“从来”两个字我特意加了重音。
“别用这样的口气说话。新娘子要漂亮,注意嘴角的弧度。”说着他用手比了比自己,扯出一个微笑的表情,但怎样看都有着戏谑的成分。
“如果不看见你,我会笑得很明媚。”
也许是心情恶劣,连伪装都觉得累,所有不想见的人、所有不相干的事我都想通通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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