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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蜜时光 完结+番外 (尘归雨落)


  其实早在前年的时候,编辑就劝我不要写玄幻,写现言了,我一直拒绝,倒不是怕笔力掌控不住,只是我一直觉得,现言是以现实为基础写的小说,与现实息息相关。
  我的年纪还不算大,去的地方很少,看的东西也不多,三观并未完善,写这种与现实贴合的文,一个不好,很可能会把坏的影响,带给读者。
  因此在决定写这本书的时候,落笔很小心,也在题外话里说了许多可能一些读者觉得废话的道理。
  我知道我的读者群体大多都是孩子,比我幼稚的孩子比比皆是,我很怕带坏了谁。
  如果在生活中,我可能只是个不起眼的姐姐,不会有哪个十几岁的孩子被我的随口一言所影响。
  但在网站里,我却是作者,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我一直是这么觉得的,在我年少的时候,也会被书中的道理所影响。
  我很害怕我在文里哪句无心之言,会给哪个孩子带来了坏的影响,于是写许多情节的时候,都有意在克制自己,别像写玄幻似的放飞自我,随意杀人。
  因为,这篇文是现言,以现实为背景基础。
  在写文的过程中,我也不止一次看到有读者留言,质问我的女主怎么这么“懦弱”,怎么不杀了谁谁谁?
  老实说,每次看到这样的言论,我都会心惊胆战,我不知道写下评论的是多少岁的孩子,亦或是成人。
  但我知道,无论这样的评论有多少,期待着这种情节的人有多少,我都不能写。
  无论如何,都不能写。
  我曾看过,有作者在文里洗白人贩子,一群读者跟着心疼人贩子。
  我也看过,有作者在文里洗白xing侵的犯罪者,有个十几岁的孩子留言,说看了这篇文后,原谅了小时候对她进行犯罪行为的表哥。
  这么说可能会被部分人笑,但我还是得说,我当时看了这些后,很难过。
  真的很难过。
  明明是错误的事情,即便是作者写出来,仍旧是错误的,却依旧被一些孩子认为是正确的。
  我那时候看完后者的事情后,跟我编辑聊天,我说我很早以前,会嫌弃一些在文里拼命输送正能量的作者,那些烂大街的道理谁不懂?
  可直到我自己动笔后,发现我也成为了我嫌弃的那种,给读者灌输正能量道理的作者,我想应该也会有读者嫌弃我,但我还是要这么做。
  既然有孩子会被那些错误的言论所影响,那么我写下正确的东西,或许也会将走了岔路的孩子拉回来,我想我的坚持不是没有用的。
  说了这么多废话,其实是想告诉大家,即便是作为你们认为的“作者大大”的我,对这个世界,对许多事情的道理、做法,仍旧有许多疑惑,不解,还没找到正确的答案。
  所以,我会去多看看,一件事不仅仅是看一边的言论,我会看矛盾两方的言论,也会看看事情的本身。
  我会多看,多想,直至找出相对“正确”的答案。
  这是我摸索到的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
  但因为从未有人教过我,在我明白这个道理之前,我一直是盲目跟从的,没有自己的思想,也不太会说话。
  后来,我也学会了思考。
  思考、与自己辩论的过程虽然很麻烦,但至少这么做了之后,你不会变成一个傻子,也不会被人当成傻子利用。
  我希望你们在看到一件事,一些言论时,也能做到多看看各种各样的声音,角度,多去想想,思考一下,哪怕是你们憧憬的各位“作者大大”,包括我,还有许许多多在各种平台上的“权威”,也不要盲从信任,因为我们也都是普通人,一定会犯错。
  这本书写到今天也有一百六十万字,我没法保证我在书里说的话都是正确的,一定会有错误的。
  =。=嗯,该啰嗦的已经啰嗦完啦,我去玩啦~
  明天开始更新番外~么么~

  ☆、第一千四百七十七章 倒霉小姑娘

  当一个吃惯了家常菜的孩子,第一次在快餐店里咬下第一口炸鸡时,他会打开新世界,发现大人口中的“垃圾食品”原来这么好吃。
  在那之前,他会一直认为,世界上最好吃的,是家人为他做的家常菜,并不会去渴求零食、垃圾食品。
  当一个乖乖孩子每天九点之前入睡,某天因为一件事而晚睡了两个小时,他会发现熬夜其实也没什么,不会再拘泥于一定要九点睡着,有事没事熬熬夜,最终形成了习惯。
  在那之前,他会觉得九点之后的世界是恐怖的,困倦的,习惯或强迫自己一定要在九点之前好好睡觉。
  某些方面来说,萧湛觉得这些行为都很符合“破窗理论”。
  一件坏事有了苗头时不去阻止掐灭,任由发展,那么事情只会越来越糟。
  破窗理论可以应用于许多地方,哪怕不是坏事上。
  1992年8月10日之前,萧湛认为自己的人生并没有任何缺失的部分,一切完美。
  他并非活在象牙塔的小少爷,所以十分清楚,他比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要幸福。
  他的父母和睦,家庭幸福,尽管妹妹不太省心,总的来说只要不学坏,萧湛并不会去操心什么。
  在挑选朋友方面,萧湛更是谨慎,不会随意交往狐朋狗友,留在他身边的朋友虽然不多,却个个关系很铁。
  工作、金钱……
  这些凡是能想到的方面,他更是没有去苦恼过什么。
  直到1992年8月10日那天。
  他遇到了一个倒霉的小姑娘,只是上山放个牛,就被野猪追的满山跑,最后撞了脑袋,昏死过去!
  尽管是特种部队的精英,从野猪蹄子下救一个人并不难,可毕竟前不久刚受了伤,萧湛也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把这个倒霉小姑娘转移到附近的木屋里。
  顺便把这小姑娘的牛也拉了回来。
  刚回木屋,萧湛就被自己救下的小姑娘抓住了衣角——
  明明只是想把她挪到稻草堆上,怎么就被碰瓷了?
  如果脱掉衣服,就会被人看到满身的伤,指不定要出什么事。
  萧湛只得让昏迷的小姑娘枕在了自己的腿上。
  烧了一堆火,潮湿的空气告诉萧湛,今晚会有一场大雨,他身上有伤,并不适合冒雨赶路,在这木屋里躲一夜才是最好的选择。
  只希望这小姑娘能早点醒来,离开这里。
  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真要被小姑娘认识的人发现了,对这小姑娘的名声就是毁灭性的打击了!
  然而,想象十分美好,现实残忍的不得了。
  小姑娘到了半夜才醒来,还占了他的便宜——
  如果性别转换一下,萧湛感觉自己得抓着这个小姑娘的衣襟,让她对自己负责才好!
  倒霉小姑娘是个很奇怪的小姑娘。
  从她醒来的那一刻,萧湛就知道了。
  开口就叫自己恩人,还问自己是几几年……
  能是几几年?
  1992年8月10日啊!
  难不成那一摔,把这小姑娘摔成了傻子?
  ……哦,原来是做了噩梦啊,他就说呢,怎么这小姑娘奇奇怪怪的?
  在小姑娘醒来后,萧湛感觉自己的心情就像坐了过山车一样,起起伏伏。
  不过,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第一千四百七十八章 他渴望阳光

  那是他与姜小轻的第一次见面。
  感觉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在那之后的很长时间里,萧湛都想不明白,自己在高烧将要昏迷的时候,怎么会看到姜小轻的脸,就放松了警惕,任由她带走了自己?
  从那以后,萧湛的脑海中,就多了一个名字。
  姜小轻。
  或许是因为这个小姑娘做的饭菜很好吃,所以自己才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去到那个小山村。
  ——他也知道,这个理由是自己骗自己。
  他心里也很清楚,他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去找姜小轻,是因为……
  喜欢。
  脑海中闪过这个词语的时候,萧湛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在遇到姜小轻之前,他也不是没从别人口中听过“喜欢”这个词语,无论是别人对别人说的,还是别人对他说的。
  只是,喜欢是什么?
  景淮跟他说,喜欢就是看到那个人,心脏会加快跳动,会被那个人的一举一动牵扯心神,反应过来的时候,脑海中全都是那个人的名字、影像。
  他老爸萧明徽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用怪异的眼神打量了他很久,就好像看到了一个弱智。
  最终,萧明徽告诉他,不需要特地去找那个答案,当你遇到你喜欢的人时,你就知道喜欢是什么了。
  可是,萧湛仍旧不知道,喜欢是什么。
  景淮说的那些感觉,他从未从谁身上感觉过。
  拆开来倒是有过。
  他看到任务目标的时候,也会被目标的一举一动牵扯心神,想着接下来怎么把对方给弄死,完成任务。
  至于萧明徽说的,就更笼统了,他知道就怪了。
  其实,他也不是完全不清楚喜欢是什么,但只能从别人身上感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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