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又一个字眼,就像是针尖,扎在了心头上。
却在最后,都被“迈克尔杰克逊”这个名字,推到了心尖上。深深地。
七月流火总会伴随着六月尾声悻悻而来。
我们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伤痛掩在心底,但是不提起,不代表我们会忘记。
喜欢他已经深入骨髓和灵魂相和,就会知道,提起他便会连胸口都沉闷抽痛,宛如有巨石盘踞。
提起他,会有接连不断的哀叹声,以往的画面,演唱会的激情,声音里的悲怆,脑海里的音容笑貌,都一一浮现。
他得到过的荣誉与嘉奖,他忍受过的痛苦与诋毁,然后伴随着那句最让人无奈的——“天才总是孤独的”这句话而苍然收场。
甘心吗?答案自然是否定。可是木已成舟。
这就是无数的粉丝为何从不会将他挂在嘴边,因为真的太痛了,这是对一代巨星的尊敬,也是我们随着年纪而成长的沉积。
不提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深爱。
这种爱,是“背灯和月就花阴,十年踪迹十年心”的苦楚,是“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的伤痛。
今时今日,唐代元稹的那首《行宫》却分外的应景: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可是现在不是唐代,没有行宫,没有宫女,没有玄宗,但是却有Neverland,有粉丝,有……迈克尔杰克逊。
古人真是聪明,短短的二十个字,竟然道破了百年后的后人的辛酸和悲情。
你看,六月二十五日的今天,世界上都发生了什么事儿?。
是朝鲜战争的全面爆发?还是南非人民大会的召开?再或者是意大利工人的罢工?!
是啊,这一天确实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大事,多的都有些记不清。
可是我的视线只在这里模糊——
“2009年——美国当地时间6月25日下午,北京时间6月26日凌晨,美国流行音乐之王迈克尔?杰克逊因心脏停搏去世。由于关注人数极多,有关他死讯的新闻导致多家网站瘫痪。”
有多少人的视线落在这里,然后只觉得眼前一片模糊?
你看,他就这样突然的离开了我们。甚至在我们还在欢快的准备迎接天王的回归,期待着This is it的完美收官,经典再起的历史性的巡演时。
而他就这样离开了,宛若流星,点亮了我们的生命,带来了希望。
生的绚丽荼蘼,走的却仓促而悲怆。
还记得喜欢他的时候,你是什么样子吗?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还是步入社会?还记得那时的愿望和梦想?
如今时过境迁迁,沧海桑田,掰着手指头,算出来的数字甚至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整整六年的时间,却已经是跨过了七个年头的日子。五千多个日夜,我们踩着时间的影子,生活的忙碌而安逸。
在这逝去的光阴里,有些人或许得到了幸福,有些人还在追求着幸福。
有的在柴米油盐的生活下屈服,有的却还在青春的路上肆意欢笑。
或许我们都曾有过随遇而安岁月静好的愿望,但,却还是没抵过现实带来的风霜。
有的人只是刚刚步入社会,还青涩懵懂,有的人却已经历练成了职场上的人精,有的人甚至开始斑白了双鬓,而有的人皱纹已经布满了面容。
但是我们依旧不忘初心,不忘我们曾经爱过的——迈克尔杰克逊。
这一天,6.25日。
可是生活还要继续,每个人都要为着梦想努力的活下去,不再是文绉绉的纪念。
而是希望所有人都珍惜生活,永远安康。
本尼番外
我一直都认为,自从经历南非车劫,我突然之间大彻大悟了许多事情,包括感情。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对生命的脆弱与无偿流泪的那一刻,幸福于我而言,不再是缠绵的爱情,而是,喝着速溶咖啡,抽着烟。
或许是环境使然,使我产生了对生命的感悟与眷恋,我拍摄完《直到世界尽头》之后,毅然选择同相恋多年的女友和好,毕竟人生苦短,行乐需及时,很多话倘若不抓住机会说出来,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无数次,站在夜空下,耳边都回响起Radiohead的唱片《如何彻底消失》,和那个几近失控的夏夜,我甚至一度以为,那大概是我人生最恐惧的时刻。
但是,直到一个女孩的出现。是的,我甚至不能称她为一个成熟的女人,她就是一个青春活力的女孩,来自东方的女孩。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她,是在Donmar剧院的排练室,她的字迹格外的漂亮,甚至不敢相信这会是一个来英国没多久的中国女孩写的。而在这之前,我就对她有所耳闻,她曾经拍摄过一个微电影传至推特,同汤姆表白,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聪明的举动,不论会不会被大众传阅,但是毫无疑问,那是一个极具创意的微电影,不仅是我这觉得,甚至还有一些名气十足的大导演也点头赞赏。要知道,在这个圈子里,只要燃起一点火星,很快就会被吹成一片大火,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这个微电影走进了大家的视线。
再后来,一次同汤姆的吃饭中,汤姆谈起这个女孩,我还略感吃惊,我问他,你怎么好端端提起那个女孩?汤姆则递给我枚信封,信封上是漂亮的斯宾塞体,里面的内容让我忍俊不禁,如果要总结,那大概可以总结为——一个粉丝的求爱信。
这件事在餐桌上,就被我嬉笑间被遗忘了,直到温婉出现在我的面前。
她眉眼带笑的问我要签名的时候,我几乎下意识被她那双含笑的双眼吸引,那是一双很清澈的笑眼。我那时脑海中只有两个想法,其一,这个姑娘既然真的来找汤姆了,其二,真是一个讨喜的姑娘。
是的,温婉并不算得上是多么漂亮,起码在我见过的女艺人中,她只算得上中等之姿,但是却有种特殊的轻质,白白嫩嫩,温温婉婉。平易近人,让人心生好感。
我起初并没有去主动关注温婉,而是温婉总是会时不时出现在我眼前,还总是一副惨兮兮的样子,所以我总是忍不住想去逗他笑,或许是我年纪大了,总喜欢凡事喜庆些。汤姆很少同我提及温婉,我也清楚,明星和粉丝本来就是天方夜谭,或许可以做朋友,但是做情侣的机率几乎渺茫,但是奈何温婉这个姑娘实在一根筋,可能还是年纪小,没受过风浪。所以她每次看到汤姆都会红了眼睛,泪眼汪汪。
而汤姆,我同他认识多年,他心里的人我是再清楚不过,他中学时,虽然读的是男校,但是并不妨碍他去喜欢一个人——克里斯缇娜。
他与克里斯缇娜到现在相识了十年有余,或许就是因为相识的太久,克里斯缇娜的目光从来没有放到过汤姆的身上,其实温婉也好,汤姆也罢,都在喜欢着一个自己不该喜欢的人。说句实在话,温婉的感情比汤姆更要糟糕。
当然,这些我自然不会同温婉说出来,我只是委婉的告诉她:“越主动越容易陷进去,你的生活圈子不能只围绕一个人,要给自己留点后路让自己变强,你想要的东西便会更加容易到手。你太年轻了。有些事可能要像我这个年纪或者比我还要久很多才会领悟,可是那时候多半会后悔。况且他已经有心爱的人。”
虽然作用微乎其微(作者翻译: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但是,我要承认,从那个时候起,我不禁就开始关注起温婉这个小姑娘来。
聪明,伶俐,眼睛里偶尔会闪出狡黠的目光,虽然大多数有汤姆在的场合都是安静而沉默的宛若一滩池水,但是我依旧会发现,她狡黠灵动的一面。谁让我不是她所喜欢的人,不过也庆幸过,起码,我还看到过温婉真正的样子。
直到,那日克里斯缇娜的生日Party,在我看到汤姆身边的温婉时,我不禁有些愤怒,以至于我握了三次拳,深呼吸两次,才笑着和克里斯缇娜说了句生日快乐。我知道汤姆的心思,但是,我看到温婉早已泛红的双眼时,我更能了解温婉的难过。但是我是局外人,我并没有立场插手什么。在感情上,没有谁对谁错,得到了,两情相悦了都是幸福的。温婉爱着汤姆,汤姆爱着克里斯缇娜,而克里斯缇娜已经订了婚。所以结果也就明了。
我牵着温婉的手,让她踩着我的皮鞋上,她羞涩的目光一直没有落在我的身上,她很轻,踩在我的脚上并没有太多感觉,她的身上有种淡淡的有别于香水的味道,很好闻,月色打在她脸颊上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心,有一瞬的停止。如果之前我都在否认自己对一个十八出头的小姑娘动了心的话,那么,当看到汤姆和温婉十指紧扣,我的眉头不由紧皱的时候,我选择了听从自己的心。
汤姆是我的兄弟,所以我愿意将这份感情埋于心底,但是我仍旧会默默的守护着温婉。如果不是那天,温婉在病房的突然消失,我想,我大概永远都不会讲这份心意坦诚给汤姆,可是,我的怒火几乎瞬间就随着打在汤姆脸上的那一拳而爆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