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八零:军少狂宠暴力妻 完结+番外 (金玉满堂)
实际上,这篇文章涉及到上面领导在许多重大政策上的不同意见。
文章发表后,《华夏日报》和首都各大主流报社并未及时转载。因此,首都被批评为“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
这件事成为了长达十年运动的导火索,此后,批判涉及的范围迅速扩大。
“开始了……看来,以后会更加忙碌。”秦建国放下报纸,眼里闪过一抹无奈。
穿越到这个年代,他不是不想靠自己的先知提前做点儿什么。可是,他只是一个人,并不是神仙,没办法在短时间内迅速爬到一个能够影响大局的位置。
更何况,他现在的身份是秦大牛,而不是秦建国。一个大字不识,又木讷愚孝的农村汉子,怎么可能突然变成知识分子?
碰上这么一个敏感的年代,他要做的是低调。否则,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被上面的人关注?
在这个时代,任何不合时宜的高调都不会给他带来好处,只会给他和他的家庭带来灭顶之灾。
国家到现在,建国才十几年,各方面的残余势力还存在着。就像在秦建国自己的时代,不还是有乔二妹这种人的存在吗?
秦建国要是敢表现出与秦大牛截然不同的实力,等待他的不是受伯乐的重用,而是……被调查,被关押。
之前他都不能冒头,更别说现在。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低调低调再低调,默默无闻地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些年,他经常借着陆悠的掩护往山里跑,实际上是跑到外头去了。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再加上他知道的历史,他和陆悠制定了一系列计划,从难到易,从重到轻。
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他们决定见机行事。
“别的地方,以我们的能力恐怕顾不上。但是,我们这个大队,必须要保证安全,保证不会乱起来!”秦建国敲了敲桌面,他考虑了几秒,又起身重新穿上外套,准备出门,“我先去一趟书记家里,你先洗漱,别等我。”
“好的。”陆悠知道他要做什么,也不会去阻止。
以前在舰队的时候,秦建国就是蛙人队的队长。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往上升,手底下的兵越来越多。
虽然他不是什么大领导,但进山大队的社员们,也不是什么刺头。
现在的农民想法很简单,只要能吃饱穿暖,有房子住,就行。至于其他的,他们没想过,也不会去想。
这世上神经病很少,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去做一件事。除非,这件事对于他们来说,是有利的。
在未来的几年里,像进山大队这种偏远山区,肯定会接收被放到农村改造的人。
可整天对付这些人,除了响应上头的号召,图一时的高兴外,还有什么用处呢?
如果是真的坏人,一般也不会下放到农村。能下放到农村的这类人,多半只是牵连,并不是什么坏人。
秦建国在进山大队妇女同志的眼里,风评算不上好,毕竟他经常去山里,而不是去挣工分。这对于妇女同志们来说,他就不是正经人,不干正经活。
但对于汉子们来说,秦建国这个狩猎能力强,脑子又特别灵活的男人,却让他们不得不佩服。
董家为啥能在饥荒年代存下一笔家底,还不是董家男人有本事?
有本事又有良心的男人,在哪里都值得人尊敬。
更何况,秦建国也不只顾自己,他经常会带一些青壮年跟他一起上山,教他们狩猎技巧。
秦建国是谁啊,他可是海陆两栖最优秀的蛙人。不仅水下能力强,在陆地,在山林,同样有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
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在哪里,看秦建国这些年攒下的家底就知道了。
正是有这么一层关系,秦建国在进山大队的声望极好,大部分男人都愿意听他的。
在农村,大部分家庭中,男人才是一家之主。
就算妇女同志掌控着家里的经济大权和食物分配大权,可到了大事上,做主的还是男人。
只要男人一句话,家里的女人是不敢再说什么的。
所以,秦建国的意见,很多时候,也就代表着进山大队大部分家庭的意见。
书记都想过了,等他干不动了,就让秦建国接他的班。
他相信,进山大队的社员们在秦建国的带领下,必定能够早日实现小康生活。
第一批“坏分子”被送到进山大队的时候,秦建国和陆悠已经跑遍了全国,将他们认为的极其重要的书籍和文物保存下来。
除了书籍,像金银玉器这类值钱的物品,都会被施暴者顺手牵羊。
两人精力不足,只能大致给这些物品分类归档,只等局势明朗后,再挨个还回去。
当然,像是他们直接用食物或者其他东西换回来的物品,就不可能给原主人留着了。
就算是偷偷摸摸抢救回来的书籍和文物,也只是一小部分。
华夏那么大,他们也没有飞天遁地的能力,不可能挽回所有的损失。
家里的地下室已经装满了,后来,秦建国又在深山里意外发现一个山洞,里面可以通往一个山谷。
当然,山谷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但秦建国还是花了点时间,在里面建了几栋石头房子。不需要好看,只要结实,能遮风挡雨就好。
山里的木材也被他祸害了一大片,全部做成木箱,用来保存他们从全国各地带回来的宝贝。
有些不易保存的珍贵物品,陆悠还得花费不少玉石能量,好让空间维持久一点,也能很好地保存这些东西。
当第四批知青来到进山大队时,第一批的五个知青,除了雷佳佳,已经全部在进山大队安了家。
其实他们都还很年轻,才二十岁出头,根本用不着这么快结婚。
但当他们发现,一批一批的知青前赴后继赶来,就知道回城的希望极其渺茫。
与其做那些不切实际的梦,还不如踏踏实实过日子。
农村人怎么了?农村的日子好着呢!
陆悠家里的四个孩子,大的已经十七岁,最小的也有十岁,已经小学毕业,开始上初中。
初中就在本公社上,虽说因着运动的缘故,很多学校都已经停课。即使上课,也不是正经学习知识,而是一群孩子跟着瞎闹。
公社小学也在闹,不过并不严重。陆悠也没让几个孩子辍学,让他们继续上,直到不能上为止。
她这段时间也收集了很多课本,等孩子们念完初中,干脆就在家自学吧!
秦小康和秦小莲两个大的,陆悠就让他们跳级,早点学完拿到毕业证书,以后也好找工作。
像秦小康,等运动结束,他都二十六七了,总不能一直在家待着吧?
既然早晚都要出去工作,还不如早点毕业,早点去上班,好歹多个选择。
反正陆悠早就知道几个孩子的真实水平,他们早就掌握了初中知识。要不是两个小的年龄不够,她还想让四个孩子一起跳级呢。
“铃铃铃……”
“妈!妈!我们回来啦!”自行车铃铛响了一路,还没到家门口呢,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红烧肉猛地跳了下去,一溜烟跑进自家院子里。“三哥快点!我已经闻到香味了,妈今天肯定做了红烧肉!”
“柔儿慢点跑!小心摔跤!”见秦小柔跳车,秦小杰无奈地笑了笑。快到院门口时,他双手握住龙头往上一提,直接骑着车穿过门槛。
“我是用脚,脚踏实地,能摔什么跤?哪像你,骑着车跨门槛,小心把自行车摔坏了,看爹不打死你!”红烧肉提着书包,转身冲秦小杰吐了吐舌头,然后以百米冲击的速度跑进厨房。
“哇塞!妈,今天是啥节日啊,你咋做了这么多菜?”红烧肉揭开桌上的防尘盖,两眼直冒绿光,“啊,还有羊蹄,这么多羊蹄,妈你是从哪里买来的?”
陆悠烧的羊蹄,差点让红烧肉喜新厌旧,抛弃原本最爱的红烧肉,转而爱上羊蹄。
闻着那股酸溜溜的味道,红烧肉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盆里的羊蹄,尽管很想吃,却也意识到,今天家里可能来了客人,她不好意思提前闹嘴。
见她这副馋嘴样,却偏偏强忍住,陆悠心底一软,不打算捉弄她了。
伸手指着碗柜,陆悠笑道:“知道你爱吃这个,我做好就留了几个,你赶紧拿出去吧,跟哥哥姐姐分着吃。”
“啊啊啊啊!妈我爱你!我最爱你了!”红烧肉扑向正在灶下烧火的陆悠,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惹得陆悠想拿火钳打她。
“快去吃吧,别来闹我,我忙着呢!”陆悠挥了挥手,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
通过几年的相处,饶是再不相信,陆悠和秦建国也发现了最小这个孩子的问题。
如果不是长相不对,秦小柔跟红烧肉,简直就是一个人!
本来陆悠是想跟红烧肉相认的,不过,在看到红烧肉跟另外三个孩子之间的相处模式后,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让红烧肉好好享受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吧,反正她和秦建国会一如既往地疼爱她,就像以前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