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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十年代包租婆 (王昱凝)



看着朱晓朋心无芥蒂的模样,方静怡想了想,既然凌睿处心积虑的在朱晓朋面前维持友好,方静怡也不能不给他面子。

于是,方静怡收敛一下自己面上的阴鸷之色,还算正常的做出表态:“凌睿,我只买春晓服饰城的衣裳,其他地方,打折我也买不起。”

“好,我也去春晓服饰城,我从来都没有去过。”凌睿接话接的干脆利落。他礼貌的点点头,用的是谦逊的口气。



不管凌睿是否真的要跟方静怡化干戈为玉帛,只说凌睿这样锲而不舍,在别人面前都依然锲而不舍,都不在乎自己的面子问题,这种做法,方静怡从未见识过。

还以为凌睿天生就是一座难以融化的冰山,做事雷厉风行,为人霸道强势说一不二。他从不拖泥带水,也讨厌别人拖泥带水。

而他还是少年的今天,居然还会死缠烂打,方静怡要珍惜他的死缠烂打,因为只要他日后度过了这段少年时光,他的这种邪肆,便消失殆尽不会再有。

倒不会是因为邪肆而觉得可爱,最主要的是,他在邪肆的作弄人时,会把自己伪装的很温柔很贴心。就是这种温柔贴心,让方静怡很受用。

她本不想在同一个沟里跌到两次,怎奈,身不由己。

前世,糊里糊涂的和凌睿有过云雨之欢,可却从没见识过他的片刻温柔。

他只会率性的用责任感来解决问题,而方静怡,没必要让他负责任。都是成年人了,方静怡不会把自己的心志不坚以醉酒的名义推脱的。

“我要对你负责任,我们结婚吧。”这话,他曾反反复复的说。他的反反复复,有够执着,却冰冷漠然。

如果他能够用温柔的语气来说,也像少年时代这样,哪怕表情很邪肆,哪怕方静怡知道他不是真心的,也会给他面子,好好考虑一番。结果,他没有。于是,方静怡只能够倔强而又冷静的拒绝。

“我不需要责任,过了今天,一切都只当没有发生。”她不要别人的施舍,不要什么怜悯,不要和一个只喜欢用居高临下姿态看她的男人在一起。她本就卑微,她不想一辈子卑微。

只是有点蹊跷的事,隔了一个世纪,前世那些被方静怡给忽略过的情节在今生得以还原,方静怡才知道,当初,在她偷偷离开凌睿的别墅之后,凌睿居然还会让他的表妹华钰蓉随后接应方静怡。

这一点,让方静怡不得不重新衡定那个不肯说一句软话的凌睿。但一切的一切,已经成了永久的谜团。

恋恋不舍的把视线拉回当下。

方静怡以为凌睿这个外地人并不知道茉莉村的内情,于是她好心提醒道:“凌大少,你不知道吗?春晓服饰城全是廉价商品,好像……您不适合去那里。”

春晓服饰城卖的都是地摊货,属于廉价商城。

就算是营业员们要价并不便宜,但知根知底的人也都知道,这只是一些地摊货罢了。所以,都会跟她们砍价砍的超狠。

方静怡就是喜欢这样能够讨价还价的地方,别说她现在才十五岁,还是个乡下来的穷光蛋。就算是前世三十二岁的她,在市区买了楼房,成了彻头彻尾的城里人,也没见着穿上一件品牌衣裳。

前世的人们喜欢笑话别人穿地摊货,哪怕同样是车间里做苦力活的农民工,在脱下工作服之后,也会去到品牌服装店买衣裳,绝对不会去春晓服饰城。或者是就算去了,也不会告诉别人,因为丢不起那人。

而今世,虽然这个时代,城乡拉开的距离也很大,但人们对着品牌和地摊货还没有什么明显的认识,所以,就算城里人去了品牌服装店买衣服,也是不会笑话那些那些买地摊货的。

只是凌睿不一样,至少在方静怡心里,凌睿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方静怡不要让清雅高贵的他,在看到自己买衣服时,还要为了三两块钱磨嘴皮儿,多难为情。

但,方静怡的安排,凌睿并不认可。凌睿冷冷的问道:“你们能去,为什么我就不能去?”

什么廉价不廉价的,又不是凌睿要买衣裳。

“能,咱们都可以去,走吧。”朱晓朋来跟凌睿勾肩搭背,认识了一个城里人作朋友,朱晓朋觉得很开心。

“不行,朱晓朋,你……”方静怡真想踢朱晓朋一脚,他这叫自作主张,明明说好了,什么事也由方静怡说了算的。

方静怡的话还没有说完,就隐约听到似乎在远处有人喊着凌睿的名字:“凌睿……”

接着,有人从对面跑了过来,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跑近。

气喘吁吁地,再喊一声,“凌睿……”

方静怡还没等看清楚对方是谁,极不协调的抱怨声又在半空中声声引爆,“凌睿!我找你找的好辛苦!你这人,越来越不仗义了!说好的陪我买鞋,结果临阵脱逃……”

声音像是在头顶炸开,所以很有爆破力度,堪称力拔山兮气盖世。

046夫唱妇随

凌睿茫然抬头,循着声音望过去,原来,是赵铭轩找过来了。

赵铭轩可真是个有能耐的。

方静怡从清桓鞋城出来时,都已经走了两处岔路,都快要走到南华城南门了,赵铭轩居然还能找过来。

凌睿刚才找到方静怡纯粹因为追出来的比较及时,而后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在方静怡身后跟了好一会儿才决定过来拦住她,自然不会走岔路。

可是,赵铭轩怎么也能准确无误的找到方向,这人的鼻子可叫一个灵敏。

“学长,等一等,我有话跟你说……”在赵铭轩身后,则P颠P颠的跟了两个女生,其中一个边奋力追上赵铭轩,边喊着。

这两个女生,就是成子娟和陶安然。

成子娟也省得人家不知道她当了跟屁虫,在大街上也能喊的这么高调。

她穿的是十公分的高跟鞋,跑起来,居然毫无压力,女王范儿十足。在学校里不允许穿高跟鞋的,但问题现在是暑假,而且不是在学校。

成子娟身后,便是陶安然。

陶安然人长得美,姿态优雅,跑起来相当有质感。

修长的美腿上罩着丝袜,白皙如玉的肌肤若隐若现,裙摆飘飘,玲珑有致的身段被勾勒的极致诱惑。她白衣胜雪,把她的妖娆给披上了高洁的面纱。

她的脚上,穿的是白色的钉鞋,更彰显出她的特立独行来。

明明这样一个炎热的季节,人家都是穿凉鞋的。

陶安然还有一样杀手锏,按理说,清纯白莲花都是身材青涩的,但陶安然的身材,却前凸后翘的很是诱人。

和成子娟的旺仔小馒头相比,陶安然的某处,像是塞进了两颗白面饽饽,嘴馋的人望见了,想不流口水都难。

方静怡望着大罩杯发呆,她在心里羡慕之余,也默默为自己制定了增加罩杯的有效计划。

第一,赚到钱后,她要多吃猪蹄凤爪,多补充胶原蛋白,趁着长身体的时候,热量控制一些,而营养呢,则多多益善。

彼时猪肉和鸡肉都是可以放心吃的,而且价格很便宜,只不过太穷舍不得买罢了。

第二,她要怂恿着马大娘养一只母羊,这样她喝羊奶可就方便多了。羊奶性温,牛奶性寒,方静怡还是比较喜欢羊奶的。

马大娘的身体做不了钟点工,而养一只羊,既能让马大娘靠着卖羊崽和羊奶换钱,不必只指望着村书记所发放的那一点大米白面和花生油度日,手里也有了零花钱。

茉莉村和别的好几个村子都是连起来的,这是属于城乡结合的地方,还有一些荒山有待开发,正好适合放羊。

都说养儿防老,这么久了,方静怡就没看到过马大娘家里那个大学生儿子回来过。

正合计着,耳畔更是热闹的传来朱晓朋雷鸣般的喊声:“铭轩!”

接着,赵铭轩热烈回应:“晓朋!”

“老同学!”两人异口同声。

我kao,今天这是撞了什么邪了,赵铭轩和朱晓朋居然互相捶打着认起了老同学。

朱晓朋一高兴,就把别人都给甩到了脑后,只拉着方静怡来给赵铭轩介绍:“铭轩,这是我的邻居小妹妹,和我一起在这里做生意。”

接着,又指着赵铭轩给方静怡介绍:“静怡,这位名叫赵铭轩,是我在初中时候的同学。当年我们俩的关系……虽然不铁,但我超级崇拜他,他当年可是我们学校有名的主持人!”

“什么当年?他现在更是有名的主持人好不好!”成子娟没好气的在一旁做了补充。

说着话,她还翻了个白眼儿,她很是鄙视朱晓朋的土里土气,这人不只是衣着打扮土,说话也土的掉渣。

“哦,是吗,呵呵,我和铭轩已经好多年不见了。现如今,铭轩是不是都已经读大学了啊?时间过得真是快,就连样子,也是变了不少的。”朱晓朋有些尴尬的嗫嚅着。

都这么多年了,朱晓朋和赵铭轩记性倒不错,竟然可以在一眼之间看出对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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