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您在这里歇着,不要到处乱跑,我去给您买饮料喝。”女警察的声音属于中性,听起来有些冷。
“华钰蓉!”方静怡突然间跳了起来,她下意识的喊。
“喂,你这孩子,瞎嚷嚷什么?吓了我一跳!”女警茫然的转身看向方静怡,脸上愠怒。
“哦……对……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方静怡赶紧站起来道歉。
这个女警,不是华钰蓉。
哦?华钰蓉?
旋即,方静怡理顺了。
她看到这人的背影便想起了华钰蓉,不是胡思乱想出来的结果,而是,这人,跟方静怡前世所见到过的一个女警的身材很像,说话的声音也像极了。前世的女警,名叫华钰蓉。
那是在,方静怡与某男神共赴巫山云雨过后,她偷偷逃离男神的家,路遇华钰蓉开车经过,就是她载自己回到了家。
她曾一度对她的出现而感到好奇,明明凌晨时分,路上除了偶尔出现的大货车,再无其他车或者行人经过了。
虽然这一世,方静怡的出生日期有了改变,但所有人都随着她改变了,于是方静怡还能推算出她曾经认识的人现在都是什么年龄。
那个名叫华钰蓉的女警那时候二十七岁,比方静怡小了五岁,那么也就是说,她现在应该才十岁。
在脑海里把今天遇到过的野蛮嚣张的十岁小女孩和前世眼神犀利的女警合并一下,便发现了很多相同之处。
所以,方静怡断定了,名叫华钰蓉的十岁小女孩,就是前世那个二十七岁的女警华钰蓉。
终于想起了这其中一个,方静怡的头很痛,不能继续想了,她歪在椅背上眯了起来。
睡梦中,身着军装的凌睿飘飘忽忽的走来,两杠三星在阳光下,格外的耀眼。
转身之间,凌睿又换成了卡其色夹克衫。中规中矩的发型,冷峻袭人的面庞,锐不可挡的鹰目,这让前世的方静怡在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觉得,此人长了一张偶像面孔,却有着魔鬼般的神秘。
他站有站像坐有坐相,站时笔直如松,坐时正襟如钟。他的一举一动,都写满了大大的‘酷’字。
“我都不记得我的手机丢到哪里了,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打电话的,多谢你肯接我的电话,肯把手机还给我。”凌睿说话时,彬彬有礼中透出豁达与干练。
“不用客气,如果是别人捡到了你的手机,应该也会还给你的。”那天,方静怡心情不好,脸上的笑容很淡也很倦。
如果知道这次的邂逅注定了以后的相识相知,后来的相识相知又鬼使神差的让两个人发生了一次不该发生的关系,方静怡应该会好好收拾一下狼狈的自己吧,因为人家说,第一印象决定了一生的念想。
梦里有了一瞬间的断片,方静怡牵扯了一下嘴角,她转了个身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入梦。
隐隐约约间,男神那热辣辣的唇攫住了她的唇,久久的狂乱之后,吻印蜿蜒而下。
她从来不知道,她也可以那般饥渴。
即便以醉酒做掩饰,她还是会为自己的疯狂而脸红。
“方静怡,以后不要再相亲了,也不要再想着明码标价把自己给卖出去,尽丢我的脸……”男神的右手不停蹂躏着,嘴巴则狠狠衔起另一边,双管齐下,犹如巨浪翻涌,袭击的人恍若魂魄离体。
方静怡被制高点给冲突到无力做出回应,她的脑袋混沌,感觉却清醒的很。
“啊……”在毫无准备下,第三方竟然侵入了。
狠狠的侵略,并无半点怜香惜玉之情……
这种感觉,既痛苦又极度震撼,极度快乐,快乐到了巅峰,想要用尽全力逃离,却被禁锢得牢牢的。
大汗淋漓。
“静怡,静怡醒醒,你是不是中暑了?”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热气喷在方静怡侧脸,一双手在方静怡肩膀上拍了拍。
“阿豪,等让静怡去看了地形,如果可以决定下来,今天咱们就休息吧,不做事了。明天早上再开始营业。”另一个声音说道。
方静怡被扶着坐起,接着,一只手绢伸过来,擦去了她额头的汗水。
另一只手,拿了一张恰似报纸的东西扇着风,微风徐徐拂过方静怡光洁的额头。
“阿嚏……”豁然间一个喷嚏,方静怡清醒了。
老哥扇“扇子”的手滞在半空,四目相对,但见老哥的面部表情很微妙。
“静怡,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能睡着,果然还是个小孩子,一点防备心都没有。”朱晓朋也把脑袋凑过来,他撇撇嘴,还以为面前这十五岁的小妹妹少年老成呢,看来,也不过如此。
方静怡用眼睛搜寻了一下四周,蓝蓝的天静谧敞亮,白白的云儿在闲适的游走,知了在榕树上不停的呐喊,刺目的红日让人不敢望向它存在的方向。只凭着感觉,它已经接近正中了。
一排排长椅上,还零零碎碎的坐着几个人,人们有的看书,有的闭目养神。
那个酷似前世的华钰蓉的女警察和那个老奶奶都已经离开了。
更重要的是,方静怡梦中的男神——凌睿,也幻化成空。
“你们找到合适地方了吗?”方静怡抬头来问老哥,说话时,她还带着鼻音。
“找到了,咱们先去吃点儿午餐吧,吃完以后,我们带你去看。”朱晓朋伸手探了探方静怡的额头,他觉得方静怡有可能是中暑了或者感冒了。
“成,等看完之后,咱们去跟大姑打个招呼,以防止她找不到咱们。”方静怡说。
这里没有什么亲人,大姑自然就是朱晓朋家的堂姑。
方静怡也不知道她怎么突然就想起朱堂姑来了。
而且,她为什么早没想到。
她隐隐觉得,好像她的浆糊脑袋挺耽误事儿的。
033固执的孩子
方静怡是突然间顿悟到一件事。
之前那个摊位可是朱堂姑的老公金老板给找的,现在,摊位都要丢掉了,按照人情世故,如果不去跟朱堂姑打个招呼,朱堂姑难免是要误会什么的。
“那就干脆去我大姑的饭店里吃饭吧,我请客。”朱晓朋一听说待会儿看完了地方还得前去请教他家大姑,那他就在想,干脆早些去,顺便在那里吃饭算了。
反正这七八天,除去投资,三个人平均每人赚了四百块钱,而那个简易的烧烤工具是方静怡自掏腰包买来的,本来方静怡就有些吃亏,朱晓朋也必须得找机会慷慨一下。
“去熟人的饭馆吃饭不太好,人家收钱还是不收钱呢,甚至,收少了都会赔钱,按照原价收钱,又会觉得尴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的。”方静怡摇头反对,她不喜欢占别人的便宜。
“去别人那里先吃了饭,然后再去我大姑那里商量事情?你确定要这样做?”朱晓朋摇头晃脑,接着,他有板有眼的挑漏,“我们吃一顿饭再怎么磨蹭时间,最多也只是十二点。我大姑要是问咱们吃饭了没,咱们怎么回答?说吃过了,她会觉得跟她见外,正是饭点儿却不在她那里吃饭,显得好生分。如果说没吃过,那咱们还得重新吃一顿。”
“瞧你们两个,简简单单的事情,弄得这么复杂。”方豪歌听的脑仁都疼了,十九岁没有见过世面的他,还不太能弄懂人情世故。
虽然朱晓朋只比他大一岁,但人家是穷人的孩子,而且念过高中,脑筋转的快,就能跟方静怡正儿八经的讨论大人们的为人处事。
方静怡不接老哥的话茬,她望向朱晓朋,一锤定音:“既然这样,咱们买些荤素搭配的菜拿着,直接去大姑那里混饭吃得了。”
“有道理……”朱晓朋学着电视剧里白胡子老头摸胡须那样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他递给方静怡一个赞许的神色。
俩人协商一致,也不必问方豪歌的意见,就可以立刻行动了。
等到几个人在朱堂姑到店里落脚之后,朱堂姑佯嗔着,非要拒收朱晓朋递过去的丰盛食材。
朱晓朋则说,这么热的天儿,他所住的地方又没有冰柜什么的,东西搁不了多久,所以他不能够拿回去,大姑还是不要再跟他推来推去了。
“晓朋,你们那里没有冰柜倒并不稀奇,但是风扇有没有?”朱堂姑只得故作勉强的把东西收下。
“我们年轻人抗热着。白天不在出租屋里,晚上在街上乘凉完了才会回屋休息,不需要什么风扇。”朱晓朋笑道。
不是朱晓朋说客气话,穷人家里不只是没有风扇,还会受不了从机械中流动出来的风。偶尔来城里看到别人吹风扇,就会觉得,怎么吹在身上,有股子阴冷的湿气。
特别是方静怡,她本身就是寒性体质,别说现在买不起风扇,就算在前世有风扇,她吹风扇的几率也极其的少。
而前世,渣男刘雪峰长的胖胖的,就最受不了闷热,风扇对他来说,都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需求,他愣是吵嚷着让方静怡出钱买了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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