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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凭爱意将月亮私有 (番大王)


  越想,她就越觉得不放心。
  巧克力总共看上去没几块,要是被端到饭厅,爸爸妈妈一人一口,分着马上就吃光了。
  于是,陆苗用一个漂亮的礼物盒把它好好地封起来,放进了床底。
  之后,每次想吃,每次都忍住了。
  因为,她总觉得找不到一个特别的时刻,有充足的理由将它开启。
  这是一盒非常高级的巧克力,因为它是江皓月获奖的奖品,又被赋予了更珍贵的意义。
  她想象这盒巧克力是世上最最好吃的巧克力,却始终不知道这盒巧克力真正的味道。
  但陆苗每次睡觉时,想起床底有一盒这么美味的巧克力,做梦都觉得甜津津的。

  ☆、32.长处

  施澈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 说服陆苗加入他们的理由。
  江皓月获奖回来, 被他爸叫着去饭馆庆功, 那天放学,陆苗独自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她被骑摩托车的施澈拦住了。
  五彩的车灯闪得陆苗迫不得已捂住眼。身为拽爷, 施澈的车还配了音响可以一路放歌,可谓是非主流骑行届的顶级配置。
  至于为什么是骑着车来找她的——预防她一言不合又要揍他, 那他可以马上扭油门开溜。
  “把你的灯从我脸上挪走!”
  陆苗的脸色被灯照得一会儿红、一会儿蓝、一会儿紫,她抬脚,作势要踹他的车。
  “哦哦。”施澈立即照做。
  在劲爆舞曲的背景音中, 她揉揉眼, 这才勉强看清了眼前的人。
  染黄的刘海按照惯例遮住少年的眼睛,五官中显露在外的, 只有他挺直的鼻梁和一双水红色的唇……他唇边仍牢牢地贴着创可贴呢。
  “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陆苗亲切地问候他。
  “绝对没有!”施澈相当果断地否认, 他这下总算学聪明了。
  她努努嘴,看向他挡道的车:“所以,这是……”
  施澈咬咬牙, 道:“我还是想要邀请你加入。”
  趁陆苗没有发飙, 他喘气的时间都省了, 一口气把要说的话说完。
  “你不是担心,江皓月会再次受到欺凌吗?如果你愿意加入篮球社和叛逆部落,两方势力都会替你保护他, 校里校外的任何时刻不会有敢打扰他的人。”
  这个提议, 算得上是非常聪明了。
  经过多方的试探, 施澈终于找到了能够吸引陆苗眼球的法子。
  她头一回沉默了,开始认真地思考他的话。
  “我只加入篮球社,但校内校外都会有人保护他。”细想之后,她跟施澈讨价还价。
  “为什么是篮球社而不是叛逆部落啊?”施澈好奇:“做陆猛有这么难为你吗?”
  一听这个名字,陆苗便一脚迈进了爆炸的边缘:“你再敢那样管我叫一次试试?”
  “哎呀哎呀,知道了,”他抓抓脑袋,赔上笑脸:“那,成交吧!”
  “啊?”她反应不及:“你同意啦?”
  “当然啦。”施澈向她伸手。
  陆苗犹犹豫豫地握上去了。
  协议达成。
  临别的时候,望着施澈的长刘海,她出于善意提醒了一句。
  “你这样骑车危不危险啊?看得见前面?”
  施澈撅起嘴,往自己的刘海上喷了口气,他那飘逸的刘海飞了起来。
  “这样就行了,我从头发的缝缝里能看见啊。”
  陆苗的脑海中浮现了,他一边骑车一边往自己的刘海上拼命吐气的样子。
  “行吧。”她说。
  于是,陆苗跟着施澈开始拍皮球。
  之所以称之为拍皮球,是因为陆苗一拿到球,就自动用上了拍皮球的姿势。
  或者手轻,拍着拍着,篮球越来越低;或者手重,拍着拍着,它就偏离了原位。
  从基本的运球开始,她全是由施澈进行手把手的教导。
  学了两三天,还是改不掉她运球的手势和习惯,无奈之下,他直接从身后握住了她的手。
  少年把刘海夹了起来,澄澈的眼神盯住篮球,瞬间变得凌厉。
  “记住这个姿势和力道。”他牵制住她的手腕,指导她拍了几次球。
  然后再试,陆苗手中的篮球便听话了许多。
  辅导教学的方法有用,施澈索性看见她力道不对的时候就直接上手。
  陆苗有心想学,也十分专心地在练。
  ……连江皓月来操场看她,她都没有发觉。
  加入篮球社的事,陆苗没跟他打过商量。
  她有她的理由。
  一部分为他,一部分为己。
  江皓月从英语演讲大赛获奖回来,学校邀请他做了一次“国旗下的讲话”。
  这类讲话,大致的主题是弘扬传统文化、歌颂优良品格,怀念革命先烈……相当于升国旗后的学生代表们宣扬正能量小型演讲。
  江皓月那一次和其他学生的不同在于,他演讲是用纯英语的。
  容貌精致的少年郎站在主席台上。
  他全程脱稿,配合好听的声音,英文的咬字标准而优雅。
  江皓月的讲话犹如他的作文,克制、规范,他不像其他演讲者那样,饱含深情、热血昂扬,他始终是他自己,冷静又客观。
  可那完全不影响,他演讲的精彩。
  面对台下望着自己的几千双眼睛,他的表情不见丝毫慌乱,将自己想要表述的内容娓娓道来。
  陆苗听得懂的只有几个英语单字,却又因为不愿意错过他说的每一个词,尽力地竖起耳朵。
  听不懂的人,何止是她。
  她抬眼望向四周,大家脸上皆是一副似懂非懂的神色。
  再望向台中心的江皓月,他嘴角噙着一抹笑,站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
  复杂的英语字符从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陆苗眨巴着眼,似乎看见眼前是一片漆黑的旷野。
  她是一株小草,跟着其他的草一起,随着风来舞动。在她触手不可及之处,有一轮遥远的月亮,兀自散发着清辉,悬挂在天空之上。
  这是陆苗第一次,切实地感受到她和江皓月的差距。
  他俩一起长大,住同样的房子、吃一样的饭;上同样的学校,花同样多的时间学习;她被父母时刻拿来跟他作比较,难免会不服气,觉得自己未必比他差到哪里。
  但是,在听完那个清晨的“国旗下讲话”,陆苗猛地意识到——她将庸碌地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而江皓月不同于她和他们。
  她忽然明白了,自己父母所懊恼的东西是什么。
  继续成长下去,她和江皓月,注定走向不同的人生轨迹。
  当晚,陆苗向江皓月坦露了自己的焦虑。
  “我不知道我擅长什么。”
  她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自己空空的手:“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在江皓月看来,她的烦恼根本是没必要的。
  “你擅长吃东西,”他开她玩笑:“尤其擅长关灯后的偷吃。”
  陆苗没接他话,托着腮喃喃自语:“唉,像你就好啦,你什么都能做得那么好。”
  瞧她那没精打采的样子,像是真的很介意,江皓月沉吟之后,对她道:“总会找到的,那个你擅长的东西。”
  因此,陆苗一头热地踏上了那条寻找的道路。
  可惜,施澈说的她体内“篮球魂”,根本就是胡诌的。
  加入篮球社的两周后,施澈让陆苗跟着其他女社员去参加女子篮球比赛,她们代表学校出战。
  参与比赛的除了他们校,还有其他三所学校。
  比赛性质是温和的友谊赛,除了规则灵活外,奖项甚至大方地设置了冠军亚军季军。按照概率,参加就有很大概率能拿个奖杯回来了。
  最后,她们队是第四名。
  陆苗发挥得太差了。球传到她手上,基本等于入了敌方的手。
  她手里的篮球不用人抢,她一边跑一边运球,球十有八九会被她给运丢。
  偏偏她又积极得很,全场数她最莽、敢去争,跑得快。
  当队友被包围,难以脱身时,陆苗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附近,用嗷嗷待哺的眼神提醒自己的队友——来吧,我在这里,放心大胆地传球!
  队员们起先是不知道她的水平的。
  陆苗入社时间太短,且她加入以来是由施澈全权指导,没跟其他成员接触过。
  身为社长,施澈自己的实力是没话说,且是他看中了陆苗,又费了很大的劲劝她进来,所以大家理所应当的以为陆苗是很厉害的。
  没想到……
  她们不光要防守对方,还得防着自己这边的陆苗——千万别被她拿到球!
  陆苗是个天生的粗神经,即便如此,篮球是紧密的团队竞技,她仍是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了队友们对她的排挤。
  心急之下,她更加卖力,也变得更加的漏洞百出。
  比赛结束。
  施澈拉陆苗单独出去讲话。
  他好像一直没有太多社长的威严,面对发挥不好的队员,依旧是笑嘻嘻的。
  “是我没有安排好,我们练习不够就让你上场了。”
  陆苗心情低落,冲他摇了摇头:“跟练习无关,是我不适合打篮球吧。”
  “怎么可能,你身上有‘篮球魂’,我说过的你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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