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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好种田 (鸿雁情)



“你个没用的东西!还不过来帮我把这不要脸的狐狸精扯进去?!还放着她在外头丢人现眼咋的?”

被王桂花一骂,李富贵才算回过味来,忙上前和王桂花一起把孙燕拉扯进院里。

院门“砰”的一声关上,还能听到院里头王桂花骂骂咧咧的声音,和孙燕挣扎尖叫的声音。

温淑芳吐了口气,抿了抿唇,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倒是李留弟扯着温淑芳的手,低声道:“姐,我好害怕,你带我回家呗……”

李留弟不是撒谎,她是真的怕。

李富贵到底偷没偷看孙燕洗澡,可能别人还觉得是误会,可李留弟却知道李富贵老实人的外面下到底掩藏着怎样恶心的邪恶。

儿媳妇又怎么样?像王桂花说的,孙燕的名声都臭了,在李富贵眼里,孙燕那就是等着他摘的桃子,不摘白不摘,只不过,孙燕根本就瞧不上这么个委琐老头,怎么可能让他得手?

像李富贵这样的人,只要是有机会,就会变成一头野兽,而她,在野兽眼里就是可以捕杀的猎物。

抿着唇,李留弟拉着温淑芳的手,满眼期盼,只盼着大姐能够带她回家。

迎着李留弟的目光,温淑芳叹了口气,把妹妹拉进怀里,柔声道:“等姐姐两年,等大姐成家了,一定来接你。”

目光忽闪,李留弟嘴角微翘,笑了出来,点着头,她低声“嗯”着,把头抵进温淑芳的怀里,似乎是激动得不能自已。

温淑芳却看不到她的眼,全是绝望。

两年的时候,不算太长,李留弟也相信,等姐姐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家,一定会像承诺的一样把她接到自己的家里。

可是她能熬过两年吗?

温淑芳心里很是可怜妹妹,尤其是进了李家之后,更是觉得二娣的日子过得艰难。

哪怕白玉凤笑得再和善,表现得再对李留弟疼爱,可眼底眉梢那点爱蹭是抹不掉的。

晚上在李家,拿出来给温淑芳盖的正是之前娘赶着做的新被,白玉凤又招呼李留弟过来和温淑芳睡一被窝,可温淑芳一眼就瞥见被子上的短发碴。

被头都有些污了,透着一股子烟味,很显然,这床特意给李留弟做的被,早就落到李家男主人手里了。

“婶,你不用折腾了,我就和二娣睡一个被,她平常睡哪个我就跟着盖哪个好了。”

正拉扯被子的白玉凤手上动作一僵,笑容也僵住了,倒是李留弟不动声色地抱被子抱过来,笑着喊“大姐你搂我……”

不说破,还真当她大姐是傻子呢!她大姐有点洁癖,怎么可能睡李金库睡过的被子?

因为白玉凤那张好像被人扇了巴掌的脸,李留弟晚上都睡得特别香,等到送温淑芳出门,李留弟脸上的笑才收了起来。

白玉凤正和旁边的张婶闲磕牙:“你没听说?那个周啥来着,人又要回京里当大官啦!我可听说了,县里特意有人来看他,还说过两天就有上面的来送通知呢!”

“哟,这世道又要变个样了……对了,夏天铲地时你是不是还差点把人沈教授推摔了?”

“啥呀!那咋是我啊!是我嫂子……”白玉凤赶忙撇清。

周伯言要起复,对胜利二队的队员来说可是有点心慌慌的事。

早些年批斗,哪个村民没看过?尤其是批斗的主力,更是心都凉半截了。

李留弟也觉得不大自在,尤其是从周志勋嘴里听说下个礼拜四就会下通知时,更是觉得胸口发闷:“那,以后就都见不着了是吧?”

周志勋眉毛一掀:“那要看你腿够不够硬实,肯不肯走上个几十里去看我了……”

“我哪能走到——啥?几十里?你、你们不是回京吗?”

第九十章计划

李留弟越惊,周志勋越是开心,身子一歪,还故意做了个风流痞样:“我这不是舍不得你这个知情识趣的小徒弟吗?”

“啪”的一声打开周志勋的手,李留弟翻了翻白眼:“你现在看什么书呢?啊,不是那回我看到的什么金啥的吧?”

“金瓶梅,你要不要看?”周志勋大大方方地把脸凑近,看李留弟气红了脸,大笑出声:“小丫头片子,再装也装不成样儿。”

真想狠捏打一架,李留弟咬着嘴唇,从牙缝里挤出来:“真不是回京?”

“不回!”周志勋终于正经了,眉毛一扬:“周同志说了,他这些年在这片黑土地上不是混吃等死,做了很多调研,他对这片黑土地有感情,愿意留在这里为本地的发展建设尽一份心力——哈,有感情!我就不明白了,他是狗抢屎样摔在地上呛进嘴里的泥多了?还呛出感情了!?”

少年眉锋如剑,眼底含着怨怒,带着愤世疾俗的悲怆,看起来不像是个少年,可也正是因为他只是个少年,才这样的锋芒毕露,不知道什么叫韬光养晦。

李留弟怔怔地看着周志勋,心里模糊地想这少年是恨这片土地的,这片土地连同这里的人带给他的只有悲痛与愤怒吧?

没有哪个孩子,会在自己的父母被搓磨之后仍然能够心平气和的,也难怪他之前从不和生产队里的人打交道。

但周伯言,那个成熟稳重的男人却从没有把自己的遭遇怪到别人身上,哪怕正是这些人给了他羞辱难堪。

目光忽闪,李留弟回避了周志勋的愤怒,只是低声问:“那你们是去市里还是县里?要是在县里,以后我去看你啊!啊,那些书我可以去借吧?”

白了李留弟一眼,周志勋哼道:“刚说你知情识趣,怎么连安慰个人都不会?”

“你要人安慰吗?还是要人哄你?”少年的愤怒不是言语就可以抚慰的,而且她也不觉得她有那个本事。

因为李留弟的话,少年掀起眉,似笑非笑地睨了她眼,突然一巴掌拍在她的脑袋上。

李留弟吃痛,想要还手,少年已经跳起身,大笑着跑开。

气个半死,李留弟只能追问问:“是周四来人吗?”

周四呢!如果她真的要那么做,那天就是最好的时机了,上面来人,不管是大队长还是公社主任有多想息事宁人,不敢把事情闹大了,可那么多人看着,他们也不敢太徇私,那样子,她提什么要求反倒容易得到满足。

手指蜷起,李留弟咬了咬唇,抄了袖一路小跑,追上了少年,却没有把心事露出半分。

“我说你们说奇不奇,这世上小偷多了是了,可这偷内裤的贼你们见过没?”

才上晌,就有人在街上大声嚷嚷了,李留弟抄着袖,嘴里直吐白气,跟着一起看热闹。

“你们大家伙评评理,我昨个洗好的衣服晾外头,可这裤叉子活生生地丢了两条,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带冒烟的,穷成啥样了,连裤叉子都偷……”

丢东西的吴淑苹在二生产队也算是个名人,不为别的,只为她是个寡妇,年岁不大,连三十都不到,年纪青青守了寡,家里只一个小丫头,平常家里有什么重活,难免会拜托到周围的邻居,一来二去,就有些风言风语,说这吴淑苹是个不正经的女人,前些年还被拖到公社上挂着破鞋游过街。

这么一来,吴寡妇的名声也臭了,人也就放开了,又泼又辣,什么话什么事儿都敢做,像现在当着大家伙的面说什么裤叉子丢了那都是小事一桩。

其实要照后世的话来说,吴寡妇是不是真的作风有问题,根本就没有实锤,可这年头,有没有实锤又怎么样?批斗大会上没个破鞋挨批,那得多没味儿啊!

这会吴寡妇一站在街上嚷嚷,那些女人就撇了嘴,有一个还直接嘻嘻笑道:“还真没听过有贼偷裤叉子的,我看啊,八成是你那裤叉子上有味儿,才招来贼偷吧!”

啥味儿?

“骚味呗!狐狸精能不骚吗?”

埋汰人的话还没说完呢,就有两个小姑娘颤着手:“那个,吴婶,你除了内裤没嗢的丢?”

却是两个女知青,脸色一会红一会白的,显是说这话都觉得臊得慌。

吴淑苹却是得着了:“你们是不是也丢了裤叉子?”

被问,那两个女知青脸红透了,却还是点了头。

这下子,二生产队可就热闹了。

眼看到年关,贼多那是正常,那贼不也得偷点东西过个肥年?可这偷女人裤叉子的又是啥贼啊?难道是那传说中的采花贼。

“肯定是臭不要脸的男人啊!啥玩艺啊!说不定是村里的哪个光棍,咋能做出这么恶心人的事儿呢?要是抓着了,肯定打个半死……”

“直接打废了他那第三条腿!”说话的胖妇女捂着嘴乐:“你们说他偷了内裤往怀里一揽,可不冻个好歹的,说不定那玩意儿直接就冻掉了呢!”

躲在一旁的李留弟听得眼都快绿了,果然东北老娘们是啥话都敢说。

不过也有道理,东北冬天,那是地冻天寒,外头可说是滴水成冰,在东北冬天洗衣服是什么样的?洗完衣服,晾在外头,不用一天,就几小时就冻得硬绑绑的,就这么在外头冻个一天一夜,再拿起屋摊在炕头上,自然回软也就算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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