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有泪不轻弹,从小到大,他都是这样告诫自己,但在那个瞬间,他没有忍住的抱着她,哭了出来。
他得感谢那夜的烟花爆声很大,没有很多人看到他的异样。
烟花和灯牌不过是点缀,戒指才是重头戏。
那一刻,他在心里下定了决心,这辈子就她了。
不可能有变了。
因此,他开始密谋求婚的事,毕竟只有领了证,才能证明这个人完完全全的属于他。
从此不分你我。
之前因得罪了糜雨晏,他需要寻找新的合作,目光放开,他看上了靳氏集团。
其实当初之所以挑这集团,还有一个原因,他觉得这个姓特别得好,看着顺眼。
约好了地点,看到传说中的靳总时,他整个人都愣了。
居然是她?
居然是那个昨晚还在他怀里撒着娇的女人?
当下他是生气的,被瞒着的生气,这么久了,她都没有主动提及。
冷着脸色,跟她打着官腔,透露着私人的情绪。
不过,看到她认错态度良好,他还能怎么办,富的穷的,不都是他的人吗?只能选择原谅她了。
而且她这样的身份,将不会背负任何流言蜚语,毕竟那些傍大款、陪I睡什么难听的话,他不是没有听过。
虽然将那些员工通通辞退,但是他心里还是替靳楠委屈。
现在这样,很好,他不希望她遭受任何的非议。
还有,他终于知道,以前靳楠为什么经常对他投来同情的眼神了。
他看她,她看他,都是没有区别的。
而且为了照顾对方,他们都很体贴。
本来想着一切都能好起来的时候,他的哥哥回来了。
那个如噩梦般的哥哥。
他居然趁着他爸送盛炽去他那里时,钻了空子带着盛炽回来。
而且,还大摇大摆的到了他家,看到他落在靳楠身上的眼神时,他真的恨不得当场将他扔出去。
还是顾及所有人的颜面,他打发走了她。
也顺好去了靳楠的家。
对了,居然又是邻居,果是是缘份,这都是天意。
靳楠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这一点他在跟她逛街时就发现了,给她带了一条小白狗。
看她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今早在狗堆里左观察,右打量,弄了一身狗毛都是值得的。
为了保证她的安全,他再三强调靳楠不能跟沈澈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他怕。
因此,在看到那颗汽水糖时,他整个人的意志全无。
真真实实的对她发了火,因为太过在乎,所以害怕失去,连一分的可能都不愿出现。
幸好,沈澈虽然空有一番报复的心,但是不论是手段还是什么,都不足以支持他的想法。
这时候,他不得不感谢他爸爸压制沈澈的手法是正确的。
这样有着歪心思的人,确实是不能给他放縰的机会的。
不过,有一件让他感到十分不满意的是,最后居然不是那个他解决的沈澈。
而是那个叫程思远的人。
程思远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别名——
他的头号情敌。
女人和女人之间,男人和男人之间,对这方面都有着天生的敏锐,虽说方式不同,但是感知能力却是相近的。
看得出来,靳楎从来没有发现过,而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直觉。
程思远看他的眼神,带着一丝敌意,尽管他隐藏得很好。
后来的种种,也一一印证了他的想法。
不得不说,程思远是一个很好的情敌,他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没有在他们的感情中使过任何的绊子。
甚至连那场烟火都是他策划的,别以为他不知道,很多事情他都明白 ,只是没有明言而已。
说实在,那种无私的爱,他是真的学习不来。
也因着这样,让他遗憾的是,程思远这个名字注定成为靳楠心里一个特别的存在,永不磨灭。
原谅他的自私,求婚的事,他是特意找的程思远,他想要程思远做一个决定。
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也是犹豫的,程思远的沉默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但是他最终回了他”好”。
到底是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说出这个“好”字,那一刻,他真的佩服程思远。
不仅如此,整个过程,程思远办得有条不紊,没有使坏,连他们的婚礼,程思远都按时出席,默默祝福。
不为自身,全以靳楠的快乐为先。
这个人,真让他出乎预料。
他希望,总有一天,他也能完满。
虽然,他有信心,十个程思远也比不上一个他。
爱情是件神奇的东西,有些人年纪轻轻就遇上了相守一生的人,见证了对方的成长,再一路随行,固然是最好的结果。
但是在遇见之前,努力将自己活得完美,然后以这样的自己,自信的跟对方说一声“你好”,也不是一件坏事。
活着的意义,其中一项就是为了等那个人的出现,尽管可能有点晚。
放宽心来,等待就好。
上天替每一个人都安排了一样的幸运值,每一个人拥有的幸运都是相同的。
只是迟与早、分配位置不同而已。
不为错过而悲伤,不为遗憾而后悔。
因为,正因为你的错过,才造就了别人的完满。
同时,你也亦然。
在他前28年的人生里,虽然没有人敢明说,但也曾在背后异议过他这高龄单身青年,很多难而入耳的话语,他都曾听说过。
生气吗?有一点儿的。
小时候最憧憬18岁的自己,觉得自己定会无所不能,活得肆意潇洒,长大后才发现原来在6岁那年那个在夕阳下奔跑的自己,那份单纯,弥足珍贵。
回忆不分贵贱,年纪亦然。
不同的年纪有着各自的喜悲,在悲喜交集之间,我们勇敢向前。
在不同的岁月里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创下专属的回忆。
28岁,他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年的他。
因为他遇上了靳楠,从此不再孤单。
余生漫长,幸好有你。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夸我!!
☆、番外三
番外五
靳楠骂得他没有错, 他早就知道了自己一旦到了合法年纪的时候,便要跟家里安排的一个女生结婚。
说是因为家里生意的缘由, 个人的奥妙, 他也不懂, 反正能帮到家里, 加上他又没有自己喜欢的人,何乐而不为。
但是,他没有想过,总有一天,他会爱上一个人。
至于,他还记着,老师将他安排到靳楠身边时,她睁着大眼睛,像只纯真的小白免看他的样子。
很多人喜欢自己的中学人生, 但是他们所怀念的从来都不是那个埋头做卷子、每天死背着东西的自己。
他们怀念的, 是共同面对困难的人、所经历过的事、还有那个心中的她。
青春之所以珍贵, 是因为一去不复返。
靳楠是个很安静的女生,初时,她不喜欢跟他说话, 只是默默做着题,她专注做题的侧面, 成了他记忆中最美的风景。
“你看什么?”
“看你。”
那个粉粉的耳垂,他至今无法忘记。
他经常问她借本子,但写的从来不是试题, 永远都是一些口水话。
一开始时,靳楠还会生气,后来她的嘴角多了一抹笑意。
追女生的技俩他也不懂,他只记得那时自己一股脑的想要对她好。
他还记得有一天,靳楠没来上课,问了别人才知道她因痛经躲在了宿舍里面。
偷偷翻墙去买了红糖,熬好后,小心翼翼的爬上她宿舍的外墙,三楼,爬上去看到她的时候,她像是受惊的小鸟那般,愣愣的接过。
不知道红糖水甜不甜,但是他的心很甜。
有一次,他要去打校际篮球赛,靳楠支支吾吾了半天,给了他一瓶水,说“加油”。
那瓶水,他奉作圣宝一般,还在瓶子上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生怕别人不小心喝掉,而且他放在了自己的休息席上,凡有人路过,他都拉人过来瞧一眼,说:“我女朋友给我。”
很傻吧,但是却很幸福啊。
一生中不做点傻事,这不就白过了吗?
周末的下午可以回家,他就跟在她的身边,用着顺路的借口,送她回家。
黄昏下的影子拉得老长,那条路,真想永远走不到尽头。
老师在上面讲课,他的手却在抽屉下,偷偷伸手拉她的衣角。
靳楠很喜欢拨开他的手。
终于有一天,他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一把将她的手握住。
那个瞬间,教室里十分的安静,只有老师讲题时抑扬顿挫的声音,但是他们丝毫都没有听入耳。
入耳的,自己强烈的心跳声。
靳楠挣了挣,最后微微反握着他。
于是,他们在一起了。
掏心掏肺的付出,不求回报,那份满足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媲美。
因着高考的缘故,他们一定以来都很低调,班里的同学也愿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高考结束那天,他们回校拍一个最后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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