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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与野男人 (庭明)


  男儿有泪不轻弹,从小到大,他都是这样告诫自己,但在那个瞬间,他没有忍住的抱着她,哭了出来。
  他得感谢那夜的烟花爆声很大,没有很多人看到他的异样。
  烟花和灯牌不过是点缀,戒指才是重头戏。
  那一刻,他在心里下定了决心,这辈子就她了。
  不可能有变了。
  因此,他开始密谋求婚的事,毕竟只有领了证,才能证明这个人完完全全的属于他。
  从此不分你我。
  之前因得罪了糜雨晏,他需要寻找新的合作,目光放开,他看上了靳氏集团。
  其实当初之所以挑这集团,还有一个原因,他觉得这个姓特别得好,看着顺眼。
  约好了地点,看到传说中的靳总时,他整个人都愣了。
  居然是她?
  居然是那个昨晚还在他怀里撒着娇的女人?
  当下他是生气的,被瞒着的生气,这么久了,她都没有主动提及。
  冷着脸色,跟她打着官腔,透露着私人的情绪。
  不过,看到她认错态度良好,他还能怎么办,富的穷的,不都是他的人吗?只能选择原谅她了。
  而且她这样的身份,将不会背负任何流言蜚语,毕竟那些傍大款、陪I睡什么难听的话,他不是没有听过。
  虽然将那些员工通通辞退,但是他心里还是替靳楠委屈。
  现在这样,很好,他不希望她遭受任何的非议。
  还有,他终于知道,以前靳楠为什么经常对他投来同情的眼神了。
  他看她,她看他,都是没有区别的。
  而且为了照顾对方,他们都很体贴。
  本来想着一切都能好起来的时候,他的哥哥回来了。
  那个如噩梦般的哥哥。
  他居然趁着他爸送盛炽去他那里时,钻了空子带着盛炽回来。
  而且,还大摇大摆的到了他家,看到他落在靳楠身上的眼神时,他真的恨不得当场将他扔出去。
  还是顾及所有人的颜面,他打发走了她。
  也顺好去了靳楠的家。
  对了,居然又是邻居,果是是缘份,这都是天意。
  靳楠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这一点他在跟她逛街时就发现了,给她带了一条小白狗。
  看她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今早在狗堆里左观察,右打量,弄了一身狗毛都是值得的。
  为了保证她的安全,他再三强调靳楠不能跟沈澈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他怕。
  因此,在看到那颗汽水糖时,他整个人的意志全无。
  真真实实的对她发了火,因为太过在乎,所以害怕失去,连一分的可能都不愿出现。
  幸好,沈澈虽然空有一番报复的心,但是不论是手段还是什么,都不足以支持他的想法。
  这时候,他不得不感谢他爸爸压制沈澈的手法是正确的。
  这样有着歪心思的人,确实是不能给他放縰的机会的。
  不过,有一件让他感到十分不满意的是,最后居然不是那个他解决的沈澈。
  而是那个叫程思远的人。
  程思远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别名——
  他的头号情敌。
  女人和女人之间,男人和男人之间,对这方面都有着天生的敏锐,虽说方式不同,但是感知能力却是相近的。
  看得出来,靳楎从来没有发现过,而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直觉。
  程思远看他的眼神,带着一丝敌意,尽管他隐藏得很好。
  后来的种种,也一一印证了他的想法。
  不得不说,程思远是一个很好的情敌,他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没有在他们的感情中使过任何的绊子。
  甚至连那场烟火都是他策划的,别以为他不知道,很多事情他都明白 ,只是没有明言而已。
  说实在,那种无私的爱,他是真的学习不来。
  也因着这样,让他遗憾的是,程思远这个名字注定成为靳楠心里一个特别的存在,永不磨灭。
  原谅他的自私,求婚的事,他是特意找的程思远,他想要程思远做一个决定。
  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也是犹豫的,程思远的沉默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但是他最终回了他”好”。
  到底是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说出这个“好”字,那一刻,他真的佩服程思远。
  不仅如此,整个过程,程思远办得有条不紊,没有使坏,连他们的婚礼,程思远都按时出席,默默祝福。
  不为自身,全以靳楠的快乐为先。
  这个人,真让他出乎预料。
  他希望,总有一天,他也能完满。
  虽然,他有信心,十个程思远也比不上一个他。
  爱情是件神奇的东西,有些人年纪轻轻就遇上了相守一生的人,见证了对方的成长,再一路随行,固然是最好的结果。
  但是在遇见之前,努力将自己活得完美,然后以这样的自己,自信的跟对方说一声“你好”,也不是一件坏事。
  活着的意义,其中一项就是为了等那个人的出现,尽管可能有点晚。
  放宽心来,等待就好。
  上天替每一个人都安排了一样的幸运值,每一个人拥有的幸运都是相同的。
  只是迟与早、分配位置不同而已。
  不为错过而悲伤,不为遗憾而后悔。
  因为,正因为你的错过,才造就了别人的完满。
  同时,你也亦然。
  在他前28年的人生里,虽然没有人敢明说,但也曾在背后异议过他这高龄单身青年,很多难而入耳的话语,他都曾听说过。
  生气吗?有一点儿的。
  小时候最憧憬18岁的自己,觉得自己定会无所不能,活得肆意潇洒,长大后才发现原来在6岁那年那个在夕阳下奔跑的自己,那份单纯,弥足珍贵。
  回忆不分贵贱,年纪亦然。
  不同的年纪有着各自的喜悲,在悲喜交集之间,我们勇敢向前。
  在不同的岁月里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创下专属的回忆。
  28岁,他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年的他。
  因为他遇上了靳楠,从此不再孤单。
  余生漫长,幸好有你。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夸我!!

  ☆、番外三

  番外五
  靳楠骂得他没有错, 他早就知道了自己一旦到了合法年纪的时候,便要跟家里安排的一个女生结婚。
  说是因为家里生意的缘由, 个人的奥妙, 他也不懂, 反正能帮到家里, 加上他又没有自己喜欢的人,何乐而不为。
  但是,他没有想过,总有一天,他会爱上一个人。
  至于,他还记着,老师将他安排到靳楠身边时,她睁着大眼睛,像只纯真的小白免看他的样子。
  很多人喜欢自己的中学人生, 但是他们所怀念的从来都不是那个埋头做卷子、每天死背着东西的自己。
  他们怀念的, 是共同面对困难的人、所经历过的事、还有那个心中的她。
  青春之所以珍贵, 是因为一去不复返。
  靳楠是个很安静的女生,初时,她不喜欢跟他说话, 只是默默做着题,她专注做题的侧面, 成了他记忆中最美的风景。
  “你看什么?”
  “看你。”
  那个粉粉的耳垂,他至今无法忘记。
  他经常问她借本子,但写的从来不是试题, 永远都是一些口水话。
  一开始时,靳楠还会生气,后来她的嘴角多了一抹笑意。
  追女生的技俩他也不懂,他只记得那时自己一股脑的想要对她好。
  他还记得有一天,靳楠没来上课,问了别人才知道她因痛经躲在了宿舍里面。
  偷偷翻墙去买了红糖,熬好后,小心翼翼的爬上她宿舍的外墙,三楼,爬上去看到她的时候,她像是受惊的小鸟那般,愣愣的接过。
  不知道红糖水甜不甜,但是他的心很甜。
  有一次,他要去打校际篮球赛,靳楠支支吾吾了半天,给了他一瓶水,说“加油”。
  那瓶水,他奉作圣宝一般,还在瓶子上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生怕别人不小心喝掉,而且他放在了自己的休息席上,凡有人路过,他都拉人过来瞧一眼,说:“我女朋友给我。”
  很傻吧,但是却很幸福啊。
  一生中不做点傻事,这不就白过了吗?
  周末的下午可以回家,他就跟在她的身边,用着顺路的借口,送她回家。
  黄昏下的影子拉得老长,那条路,真想永远走不到尽头。
  老师在上面讲课,他的手却在抽屉下,偷偷伸手拉她的衣角。
  靳楠很喜欢拨开他的手。
  终于有一天,他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一把将她的手握住。
  那个瞬间,教室里十分的安静,只有老师讲题时抑扬顿挫的声音,但是他们丝毫都没有听入耳。
  入耳的,自己强烈的心跳声。
  靳楠挣了挣,最后微微反握着他。
  于是,他们在一起了。
  掏心掏肺的付出,不求回报,那份满足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媲美。
  因着高考的缘故,他们一定以来都很低调,班里的同学也愿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高考结束那天,他们回校拍一个最后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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