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凤莲说道:“钦华,你克制一点。丽华走丢之后受了重伤,失忆了,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你这样冒冒失失的,会吓着她的。”
杨钦华抹了眼泪,放开杨丽华,心疼地看着她:“丽华,这些年,你受苦了。”
杨丽华摇摇头:“还好,我遇到了好心的杨奶奶,她救了我,收养了我,供我上了大学,日子虽然有些清贫,但真的没让我吃过半点苦。我嫁人以后,日子过得也是舒心的,所以,大哥别难过了。”
杨钦华又怎会不知道,这话不过是他妹妹安慰他的罢了。人生在世,又有谁真的是一帆风顺的呢?何况杨丽华又是那样的情况。不说后面那些年她经历了些什么,光被拐的那条路上,都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不然,又怎么会重伤失忆?
只是,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再怎么样也倒流不回去了。以后,他会好好补偿她这些年受的苦难和委屈。
杨钦华的妻子刘恋上前来,拉住杨丽华的手,亲热地说到:“回来了就好,这些年,一家人都盼望着你回来。咱爸咱妈不必说了,他们想你都快想魔怔了。你哥和绍华这些年,不管是出什么任务,到了各地,都会想办法寻你一寻,哪怕是大海捞针一样的机会,他们都没放弃过一次。总算上天有眼,让咱们一家终于团聚了。”
第109章 什么鬼称呼
杨丽华看着眼前这个身材娇小,长相一般,但却很有气质的女人,心里很是喜欢,回握着她的手,亲热地喊了声嫂子。
刘恋笑着应了,转头招手叫过来两个身高长相都差不多的七八岁大的孩子:“这是你的侄儿和侄女,是对龙凤胎,小子叫浩轩,姑娘叫佳萱。小名就叫浩浩和佳佳。”说着,又对两个孩子说:“浩浩,佳佳,这就是你们的姑姑,快跟姑姑问好。”
两个孩子好奇地盯着杨丽华看了看,有些拘谨地叫了一声:“姑姑好。”
杨丽华摸了摸两个孩子几乎长得一样的脸,心里喜欢得不得了:“姑姑这会儿也没给你们准备见面礼,回头再给你们补上。”
不等刘恋推辞,杨丽华把林志国和林姝叫了过来:“哥,嫂子,这是我男林志国,这是我闺女,林姝。志国,这是大哥和大嫂。姝姝,叫大舅舅和大舅妈。”
林志国真诚地向两人打了招呼,然后站在那里坦然地接受杨钦华的打量。
杨钦华上下打量了林志国几眼,见他年纪比杨丽华略大个一两岁,身姿挺拔,目光沉稳,眉眼之间有着一股正气,这才放下心来。说实话,他真的很怕自己妹妹当年被卖到某个大山窝里,被迫嫁给一个老光棍,受尽搓磨。
还好,上天待他妹妹不算太坏。
林姝看了看杨钦华两口子,甜甜地叫道:“大旧旧,大旧妈。”心里却忍不住吐槽,这是什么鬼称呼!
刘恋一见林姝,立刻就喜欢上了,弯腰一把将小小的人儿抱了起来,在她脸上使劲香了两口:“唉哟,这小模样,真招人喜欢。姝姝,告诉舅妈,你几岁了?”
林姝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故作天真的伸出四个手指:“三岁半,快四岁了。”
刘恋又亲了她一口,从口袋里摸出了个大红包来:“给,大舅妈给你的见面礼。”
林姝一见红包,两眼就放了光,根本不给杨丽华客气的机会,一把接了过来,然后搂住刘恋的脸,左右脸颊各亲一口:“谢谢旧妈。”
这声旧妈,叫得可有诚意了。毕竟是给过钱的啊!
杨丽华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她的小鼻子:“你个小财迷!”
林姝伸出舌头,朝她做了个鬼脸,然后把头埋在刘恋的肩上,作害羞状,逗得一屋子人哈哈大笑。
林姝才不管他们怎么笑,放出超能力查看红包里有多少钱,这才是她最关心的事情!
杨浩浩和杨佳佳一脸好奇地盯着刘恋身上挂着的林姝,表示十分想摸一把。
一家人,总算是真的聚齐了。
早饭过后,杨开元便带着一家老小所有人,去给杨老太太烧纸,告诉她,她临终前一直记挂着的孙女,回家了。
杨老太太的墓,在X市的公墓里。
一家十口,再加上穆家三口,坐了三辆车。
站在墓前,杨开元给杨老太太点了香烛,又敬了酒,说道:“娘,丽华回家了,她长大了,也嫁人生子了,这些年过得还算不错,没吃太多苦。今天我把她和她的对象和女儿带过来让你看看,你在九泉之下终于可以瞑目了。”
“丽华,给你奶奶磕个头吧,这些年,她最记挂的就是你,临终前喊的都是你的名字。”
杨丽华小的时候,跟老太太感情很好。别家老太太重男轻女,到了杨老太太这儿,却成了重女轻男。就因为她自己没有闺女,生了几个小子,几个儿子家,生的也都是男孩儿,就这一个大孙女,又长得一副冰雪聪明样,她怎么爱都爱不够。杨丽华走丢的消息传回老家后,杨老太太当即就病倒了,病好之后,便到了X市,帮着杨开元两口子带孩子,好让他们安心寻找她的大孙女。
可惜,杨老太太到死都没能见着她的大孙女,这是她这辈子,唯一的遗憾,也是最大的遗憾。
杨丽华和林志国牵着林姝上前一步,各自拿了三注香,点上,跪在杨老太太的墓前。
“奶奶,我回来了,我来看您了。”
说完,一家三口捧着香,对着墓碑磕了三个头,把香插好,这才站了起来。
扫完墓,一行人便离开,又打头去了饭店。
杨开元昨晚连夜打电话去庆祥楼订了席面。
到了快晌午的时候,大院的邻居们都来了,同来的,还有杨开元的同僚,和杨绍华的战友。
这些人都没有空着手来,一个个都带了贺礼,有的是东西,有的是钱。
杨开元一律不收:“今天是庆祝我家闺女回家的,不是别的事,这些礼物就不需要了。大家只要人来了,我们一家就很高兴了,东西都收回去,大家吃好,喝好啊。”
杨丽华抱着林姝,和林志国一起,跟在杨开元和江凤莲的身边,迎接着来客。
林姝哪有心思做这个啊,她的心早就飞到饭店里面去了。
今天要坐席,她好开心!
坐席,是林姝最喜欢的事,因为可以吃到好多好吃的,并且平常不太容易吃到的美味!虽然杨丽华的手艺很好,但是跟专业的厨子比起来,还是差了不少。
虽说林志国和杨丽华在大兴县都没啥朋友,坐席的机会很少,但穆家有啊。穆大妈每到谁家在个红白喜事的时候,都会把她带上,让她吃个够。
盼啊盼,望啊望,终于到了开席的时间。
杨家一大家子加上穆家三口,坐在最大的那张桌子上,人数有点超,不过好在孩子就占了四个,坐起来倒也不太挤。
杨开元正激动的跟来吃酒席的人讲话,讲他们家这些年寻找杨丽华的那些事,说到难过处,还忍不住红了眼。
来吃席的邻居们看着一向严肃冷硬的杨将军这副模样,也都纷纷动容。实在是这些年,杨年为了寻找杨丽华所付出的人力物力,他们都看在眼里的。
林姝才不管这些,挥舞着小筷子,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还不忘一边指挥着穆煜给她夹菜。她人小胳膊短,远一点的菜就够不着。
穆煜自己顾不上吃,一直盯着林姝,林姝指哪盘菜,他就给夹哪盘菜,忙得可开心了。
第110章 未来的打算
杨浩浩和杨佳佳一直看着林姝吃东西,那小小的手,用着筷子来可灵活了。只见那小嘴儿一动一动,一块肉就吃没了。再夹起根豆角,咬住一头,一点一点的往嘴里送,那模样就像一只小兔子般。
真是太可爱了。
杨浩浩看得兴起,忍不住拿筷子夹了一筷子苦瓜放到林姝的碗里,想看看她吃苦瓜的反应。
穆煜动作迅速的将自己没用过的碗,把林姝的碗对换了一下:“姝姝不爱吃苦瓜。”更不爱吃别人给她夹的菜。
小媳妇儿只吃他夹的!
林姝点点头,她最讨厌吃苦瓜了,苦不拉叽的,跟药一个味儿!谁给她吃苦瓜,她就跟谁翻脸。念在这个小屁孩儿是第一次见面,又是她妈妈家很重要的人,她这回就原谅他了。
一顿饭吃下来,林姝的小肚子撑得溜溜圆,还有些隐隐作痛。
呃,这回真的吃得有些过分多了。这不能怪她,实在是这些菜太好吃了,比她以前坐席吃的那些菜还要好吃,一个没注意,结果就吃了这么多。
她还有好几个菜都没来得及吃呢!
真可惜。
林姝摸了摸肚子,遗憾地看着桌子上的那几个她实在吃不下的菜。
穆煜哪会不知道林姝在想什么啊?他手脚麻利地拿了只干净的碗,将那几样菜各自夹了一点过来。
“这个一会儿咱们带回去,你就能吃到了。”
林姝满意的点点头,还是小地球人最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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