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 (正常的神经病)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正常的神经病
- 入库:04.11
我的心脏忽然被抽空,刘姿琳担忧得对我说:“陈桑,你知道吗,以前的他虽然阴沉又嫉妒,却是一个力量十足的人,现在得他,冷静又平和,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幅行走的皮囊一样没有任何得生命力!”
“他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或许是以前他觉的你们无论再吵再闹,都是有未来的,而现在,他的执念清醒了,他意识到他的未来不会再有你,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条死胡同,连狭缝都没有,他停在这面墙后面,前进不了,也永远都忘不了你。”
刘姿琳很少说这样的话,我知道她一定深思熟虑了很久,所以才会提前的告诉我,她一直憋在心里得原因。
她说对了,因为现在的我,好难受。
不是因为和沈煜错过了而难受,而是替沈煜难受,难受他一颗心就这么晾在那里,风雨不移,任它疼痛,难受他明明没有放下,却还要在我面前假装和贺绮冰的感情很好,他这样做,我觉得他特别的……委屈。
刘姿琳把她想要说的话,说完了,她手指有些漂浮得又把那请帖往我面前推了推,咽了咽喉头之后,对我说:“对不起桑桑,请帖,我无法送出去,只要涉及你的事,他就会变得敏感又脆弱,沈煜远远望着你和霍启盛在一起时候的那种眼神,这段时间一直像一块石头压着我,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我真的下不了手。”
“没了你,他也不是大D哥,更不是沈煜了。”
刘姿琳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惆怅的看了我一眼,她知道我现在需要静静,所以也没有说一句告别,便先行离开了。
咖啡厅里面流泻着温柔浪漫的西方乐曲,带着白色围裙的侍者端着托盘左右穿行,咖啡苦涩得味道袅袅钻入我鼻尖,一如最苦涩的初恋,想到那个人,舌头尖子都发苦。
我很悲伤,却不知为什么悲伤,曾经我们之间短暂而懵懂的感情让我不成人样,哪会料,真正不成人样得那个人,是他。
表面风光无限,内里千疮百孔。
我手指颤抖的再次翻开了那张我亲手写给沈煜的请帖,我明明记得我只写了沈煜这两个字,哪知翻开的那一刻,竟在姓名的那一栏,看见了三个字。
――沈煜哥――
我的手指再也控制不住,请帖啪的一声倒在了桌子上。
原来,那一份最初的美好,在我的记忆里,却从来,没有褪色过,无论我是七老八十,还是魂归故土,他永永远远都是那个穿着白色衬衣,骑着单车载我的沈煜哥。
而我也永远是那个梳着马尾,坐在他的车子后座,小心翼翼抓住他后腰上的衣服,在阳光下,在他看不见的背后,红着脸,低头偷笑的陈桑。
我们之间的感情,毫无预兆的发生,心知肚明的结尾。
是那枝头的绿梅子,青涩的口水。
我拿着请帖,伸向桌子上摆放的蜡烛,火舌缓缓的蔓延,贪婪的吞咽,很快,很快的速度,燃过我的名字,燃过他的名字,我手指猛然一烫,后知后觉的松开了手。
侍者瞠目结舌的站在一边看着我,没有拦我。
也对,谁会敢去拦一个双目赤红,却没有半点焦距,痴呆流泪的女人呢。
毕竟这个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随时会跳起来嘶吼打人的疯子。
火熄了,缘起缘灭了。
我看着那冷冰冰的一堆灰烬,对旁边的侍者露出一个傻子一样得笑容,然后指着那一堆灰,说:“帮我打包,谢谢。”
他继续额瞠目结舌的看着我,然后一边发着抖,一边拿出外卖袋,帮我把面前的那一包灰烬给打包了。
那灰烬,我放进了密封袋,然后塞进了荷包里。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愚蠢,又做着这么难以理解的事,我只知道,这荷包代表着一个字,离。
最初的爱,最后的你,都已离我远去。
――
一直觉得还离我很远很远的婚礼,就这么在日日夜夜的备战中,悄然到达了。
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还像一个少女一般的紧张,婚礼的前一天晚上,霍启盛如胶似漆的抱着我,他说他要珍惜这最后在坟墓外的一夜,他说:“桑桑,我终于拥有了你。”
我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摸摸他的耳朵,对他说:“你有健忘症哦,说的好像你有多正经似的,我浑身上下你哪里没有拥有过?”
霍启盛学着我的语气,特别讨厌的对我说:“对哦,我有健忘症哦,不如你再让我好好的回忆一次?”
我以为他又要狼性大发,他却像个纯情少男一眼只顾着研磨我的嘴唇。
这个吻好干净,像是带着清风的凛冽,又像是带着桑葚的清甜,霍启盛的嘴巴好可口,我像只蜜蜂一样汲取着他的汁液。
霍启盛嘴巴红肿,一脸忧怨的看着我说:“桑桑,你被我喂的营养过剩,现在胃口都变大了。”
我一掌推开他复又凑过来的嘴唇,义正言辞的对他说:“这位先生不可以哦,我明天就要出嫁了,我哒老公会不开心的。”
霍启盛闻言,看看表,然后开始利索的脱光自己的衣服。
“这位先生,你要干嘛?”
“现在是九点,还有三个小时到明天,我要快点给你提供性服务,一会还有个五十岁的富婆等着我上钟。”
……
他不敢太折腾,折腾完之后,看着我红扑扑的脸,说:“老婆真美,明天不用打腮红了。”
“小牛郎,睡一觉就是你老婆了,你五十岁的织女姐姐,还在等你呢。”
“扯淡,五十岁了还织女,织布去吧。”
第二天,化妆师端详我的脸,说:“你这脸色真好,不上腮红了。”
我的脸忽然一下变得更红,死鬼霍启盛,要是被他知道了一定好得意!
穿婚纱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件轻车熟路的事情了,但是这一次对我来说,却意义非凡。
我终于知道了结婚那么麻烦,为什么还要结婚了,它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脱掉西装和婚纱,大家还是原来的彼此。
但不同的是,当戒指套上你的手指的那一刻,你会找到一种归属感。
就是你属于我,我属于你,世界不属于我们,我们却是彼此的世界。
各位张嘴,接狗粮。
或许我和霍启盛结婚的那一刻是真的很美吧,因为我能摸得到那触手可及的幸福,以及身边那个让我一生安稳的人。
幸福的人嘴角会情不自禁的上扬,幸福的人,怎么会不漂亮呢。
过了患得患失,怀疑对方怀疑自己的阶段,我们从来都不怕说一辈子,这个社会的确越来越浮躁,很多东西剖开现实看本质都是肮脏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尽管你口口声声不相信爱情,尽管你时常标榜自己不会为感情掉眼泪,尽管你不小心陷入着物欲横流的世界。
你那一拳大小的心脏,依旧向往一份纯真而永恒的挚爱。
心若向阳,你自盛开。
你若盛开,芬芳必来。
安安穿着白色的燕尾服,肉肉的小胳膊上还挂着一个花篮,一边走步,一边煞有介事的把花篮里的花瓣撒出来。
我挽着九爷的胳膊,向站在牧师身边的霍启盛走了过去,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九爷是霍启盛的爸爸,也是我的爸爸。
九爷感受到了我的紧张,他在我们还没有走之前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这一段通往幸福的距离,你一定要记住,将来若是两个人闹脾气了,就想想你朝他走过去得勇气,他朝你走过来的距离。”
当九爷把我得手交入到霍启盛得手里得那一刻,他真的像一位松开了女儿的手的父亲一般,眼泪打湿了眼角,再用粗糙的手,悄悄的擦去。
因为父亲,永远坚强。
我已经不知道那个牧师在噼里啪啦的讲什么,我的眼睛里只有霍启盛,虽然那牧师长得很帅,但是此刻我只想让他能快一点的闭上嘴巴。
霍启盛像个傻子一样,露出白白的牙齿看向我,不过戒指却还是稳稳的带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接下来,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
那喋喋不休,一会汉语,一会英语,一会又法语的牧师终于说了一句中听的话。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动的异常的快,霍启盛他根本就不懂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只知道他此刻想立马把我给紧紧的抱住,按在怀里,用力的亲吻。
他的手紧紧的握住了我得腰,热吻深深得压了下来,四周传来雷动的掌声,我的身边好像在一瞬间开满了鲜花,沁人心脾。
我迷醉的闭上了眼睛,唇边荡漾着痴痴的笑声,霍启盛的舌头伸了进来,数完了我的牙齿,沾染了我的口红。
他微微的抵住我的头,疯狂得喘息:“陈桑,听好了,你是我老婆。”
“老公,你也听好了,这后半生,我全权交付你。”
如果幸福有光线,此时一定很刺眼,我笑了,霍启盛也笑了,这一刻,我们的心脏都变成了小草地,开出了五颜六色的小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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