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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姐 (正常的神经病)



她说的理直气壮,好像我是一个傻瓜,纠缠着霍启盛一样。

我早就对这些婊子的话习以为常,没有回答景然的话。但刘姿琳瞬间来了火气,把景然大骂了一通,说:“别说桑桑和霍启盛都没有联系了,就算他们联系了,也是应该的,明明是你,硬要从中插一脚!”

“昨天他回来的时候,前几天他回来的时候,身上沾着血,你知道吗,那血闻起来真的很穷酸,很脏,我从小养尊处优,眼睛里面容不得半点脏东西,否则我会觉得很恶心。”景然站起了身子,拍了拍裙子,然后对我们说:“话就说到这里,人要懂得适可而止,见好就收,不过订婚的时候,我一定会寄给你一封请柬,来的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比维港那些可强多了,你要是想榜大款倒是个不错的机会哦。不过你记得不要穿的那么寒酸了,也给自己买点好的衣服,差钱我这里有,毕竟你穿的那么穷酸来参加我的宴会,我脸上也挂不住呢。”

“你有钱就了不起了?”刘姿琳气呼呼的问道,心气不顺。

景然微笑,淡淡的回到:“不是有钱就了不起,但是有钱至少能让我在维港待了这么久都身心干净,甚至赚到了你们想都不敢想的钱。我只能说,这是我的优势,既然我有优势为什么不利用呢?我利用我的优势来让别人没办法欺负我,有什么错呢?只可惜,有些人想要这些优势,做梦都不敢想吧。”

她话语中的羞辱听起来显然意见,我被噎的说不出话,尤其是想到她那句,她要和霍启盛订婚了,更是让我的心里没由来的狠狠一堵。不管她说的话有多少可信,但如果订婚的事情是真的,那么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尽管我现在只能躺倒床上,但并不代表我是个废物一样,任她在这里对我冷嘲热讽,连带着刘姿琳,也跟着一起受委屈,我还是要给与反击。

“景然,谢谢你。”我微笑着看向她,没有任何攻击意味的对她说道,她微微错愕一下,随即转过了身子,用眼神来询问我的莫名其妙。

“我一直不知道救我的那个人是谁,还想好好谢谢他呢。”我直视她的眼睛:“谢谢你这么好心告诉我,原来救我的那个人是阿盛,怪不的我总觉得那个吻,这么熟悉。”

“改天我一定要亲自去找他,然后吻回来,谁让他偷亲我呢。”

景然被我气的脸色发白,一会儿又变绿,然后她依旧保持优雅的朝我走过来,站在我的身边,微微的的府下身子,在我的耳畔,笑意盈盈的说道:“陈桑,你对自己真的很自信呢,难道,你从来不分析自己的情况和处境,以为自己做过的事,别人都不知道?”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嘴角挂着满不在乎的笑容,呵呵,现在的我还怕什么,。

然后她伸手,揽住我的碎发,悄声说:“难道霍启盛没有跟你说过,他其实一直在怀疑你到底是不是真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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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原来对于霍启盛,我是……

景然一定是在骗我,她口中的话绝对不能相信,我如是想着。但是心里面却难免的开始泛酸,如果她只是在撒谎,又为什么会知道我跟霍启盛之间,这个关于第一次的秘密?霍启盛如果跟她真的没有往来,再傻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如果霍启盛没说关于这方面的事情,她就算再聪明也不可能拿这个来诈我。

没有什么比知道这个这更让人难受的了。

刘姿琳一把揪住景然胳膊上的袖子,把她用力的往后拽,嘴里大声的吼着:“滚,你给我滚出去,不要在这里无中生有,我们这里至始至终都不欢迎你!”

景然没有挣扎,只是看着刘姿琳的手,对她说:“我光这件衣服两万多,你拽坏了,能陪的起么。”

刘姿琳被羞辱的浑身颤抖,哑口无言。

景然的姿态瞬间变的冷硬,用力的甩开了手:“我是不是无中生有,她心里自己清楚的很呢。否则我上哪去知道这些,至于陈桑的过去有多脏,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我想我不用再提了吧。陈桑,你不要再自欺欺人了,没有男人会不在意这些的,就算嘴巴上说着不在乎,心里面也会觉得恶心吧。”

“你不懂就不要乱说!桑桑不知道比你干净多少!”刘姿琳声嘶力竭的咆哮,被我紧紧抓住的手一度就要挣脱开。

“我只相信我看到的,她那天跟叫那个大D哥的走了以后,发生了什么,还要我明说吗。人家花了那么多钱把你带到酒店里,你不要告诉我。你们一夜就在床上喝喝茶打打牌吧?不要欺负我们家霍启盛心软,就把他当个傻子。做这一行的,有几个是身心干净的?都把自己当我呢,你跟我是同一级别的人么?”她哼笑了一声,然后踱步走到了我病床旁边的柜子处,一手抓上了她带来的百合,狠狠的揪了下来,然后冰冷的甩到了我的脸上。

“不要触碰我的底线,我不爱吭声,并不代表我好欺负。你知道以前维港有多少人是通过我的手消失匿迹的吗,我要是想整一个人,她连跪地求饶的机会都不会有。如果你也想步入她们的后尘,大可以过来试试!”

景然终于不再伪装,露出了獠牙。我看向她,用最后一丝力气对她微笑道:“那谢谢你的提醒了。”

她冷哼一声,像只骄傲的白孔雀,在我的视线中飘然离去。

刘姿琳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气的咬牙切齿,浑身直打哆嗦,一向语言天赋极好的她,竟然被气到失声。

我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沉默的,在被子底下的手狠狠揪住了床单,骨节发白,内心有股歇斯底里的疼痛在蔓延。

在这一刻,我似乎终于解开了盘亘在沈煜和霍启盛之间,错综复杂的线。

对于沈煜,是依赖,停靠,记忆深处,最初的感动,和难以磨灭的疼痛。

而对于霍启盛,只是纯粹的,想和他在一起。

我想,在无形之中,喜欢上了吧……

如果不是喜欢,为什么心口有种复杂的痛再缠绕,像细细的丝线,勒了进去。

他就要和景然订婚了,他甚至不敢,亲口告诉我。

我的眼泪,像是游荡的水,钻出了眼角,滑落下来。

刘姿琳拿下了我脸上的百合花,看到了我眼底的湿润,她抿着嘴,一张脸僵硬到不能再僵硬的对我说:“桑桑,我们一定要让她得到她这么做的下场。”

景然应该已经调查了我过去的一切,她轻而易举就能够把我伤的体无完肤,刘姿琳为我擦去了眼角的眼泪,她对我说:“如果霍启盛真的背叛了你,你为什么还要为这种人流眼泪。”

我喉头微微的抽搐,说了一句不是这样。

霍启盛并没有背叛我,而是我,一直都没有承认他,承认他是我的男朋友,承认我喜欢他。更没有对他表达过任何的的心意,大部分的时候,他对我的感情,就像是一粒石子丢入了大海,变的哑口无言,而我没有任何回应。

甚至,在他最需要我的陪伴与理解的时候,牵着沈煜手的我,连一句,好,霍启盛我不跟他走了,都没有说出口。

霍启盛就像是一只反穿皮的刺猬,把刺留给自己,把包容和温暖留给我,他从来不喊痛,他总是像个傻瓜一样,微笑的喊我一声桑桑。

可是现在,这只傻刺猬,痛到极限了,所以,终于向现实屈服,在我想要抱住他的时候,他却撤退了,让人措手不及,心空一块。

有没有这么一个人,你想和他在一起,等到离开,他属于别人的时候,你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

喜欢他给你带来的开心和感动,喜欢他给你带来的被照顾的感觉,喜欢他从来不让你难受和疼痛,喜欢他用轻细的掌纹,抚平你的陈年旧事。

刘姿琳把那束百合花大力的撕碎,然后丢入了垃圾桶,骂了一句贱人,你高兴不了多久的。

承蒙她把我看的上眼,还大费周章的过来警告我,伤感退去后,我只想知道真相,即便话都说成了这样,打心底,我对霍启盛还是深信不疑,只是,有些酸罢了。我不会再做一个只在内心反复自怨自怜的傻瓜,我要把一切事实的真相都搞清楚,我也绝对不会,再做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刚想到这些,我的脉搏忽然降落了下去,人被再一次的推入了急救室,一阵折磨后,我已是浑身汗涔涔的,双眼呆滞,像是刚从鬼门关里跑了一趟。

医生说,小同志,你现在一定要把情绪调整好,不能伤心。

我微笑着回复医生,说:“好,我不伤心。”

我的腰部断了三根骨头,只能用钢板固定,左胸的下方被划烂了一个五厘米长的口子,如果再深一些,后果不堪想象。

这样的伤势,足够让我在这张狭窄的病床上躺着两个月,这段时间,我总是会在晚上的时候望着窗外,谁都不想,只想我妈,如果此时我妈能在我的床边,给我喂上一口稀饭,一定能让我很快的痊愈起来,一点都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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