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找了。”程警官冷冷打断她,干脆了当,“他已经死了。一家人全部死了。”
“什么?!”
戚欢这是真的惊讶了。
宋玉堂的死她是亲眼见到的,死在范家莫名出现的暗枪。
但她记得宋玉堂还有妻子和儿子的,怎么会……
“老大他……他的案子是机密要案。我不能透露太多。总之,你有这份心意,我替他心领了。谢谢。但是不用了。”
程警官看了她一眼,说道:“他不会在乎这些的。活着的时候都不在乎,更何况已经死了。”
那天,程警官没有说太多。
职责所在,她能理解。
但她终究没有忍住,“程叔,来之前其实我已经查过了。他们说宋警官是黑警,但是他不是,对不对?”
程警官的眼里没有诧异,抬手递给她一张名片。
“大黑很喜欢你,你有空可以来看看她。”
“程叔……”
程警官回头深深看了她一眼,“戚欢,有句话叫公道自在人心。在你心中他是好人,那么他就是好人。这……就够了。”
戚欢依然没有放弃。
第二日,拿着宠物店名片的找上了门,但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
昨晚上,大黑死了。
一时之间,戚欢不知道如何反应。
尽管大黑只是一只狗,但在她最苦的时候,大黑救过她,给她吃的,给她疗伤。
在她心中,他早就是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了。
故友相见,却是生离死别,戚欢的心里有些难受。
宠物店的老板是个漂亮的小姐姐,见到戚欢面露悲伤,忍不住安慰道:“大黑是我们这边的常客了。按照他的年纪,也算是寿终正寝了。不要伤心,他的一生并没有白活。”
老板说了很多大黑的事迹。
也是这个时候,戚欢才知道大黑原来是缉毒犬,被毒贩打了一枪,差点死了。后来退役了就被带到了西城派出所。
大概,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宿命。
如大黑,还如她。
只是她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宿命到底是什么。
程警官给大黑办了一场简单的葬礼。
戚欢也参加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葬礼上她居然遇到了宋之卿。
程警官介绍宋之卿的时候,说的是,“这是我老领导的小儿子。”
戚欢猛地抬头,宋之卿也姓宋,按照年纪算的话比范冥小一些,是不是就是当年宋玉堂的儿子?
“欢欢,好久不见。”宋之卿一脸痞痞的笑容,和宋玉堂如出一辙,“听说你那天为了救他感冒发烧了呀?范真的不是一个体贴的男人,居然没有好好照顾你就让你回去了。”
想到那晚蘑菇粥,戚欢声音柔了柔,“不用了,我已经好了。而且我是成年人,能自己照顾自己。”
宋之卿微微一笑,“欢欢,你真是越发的可爱了。对了,我今天过来顺便帮你检查检查。”
说完,宋之卿和程警官打了个招呼,“程叔叔,我先走了。欢欢我也带走了。对了,老爷子让你有空会去找他下棋,他现在瘾大着呢!”
“行。”程警官点头,对宋之卿送戚欢他很放心。不过作为长辈,还是忍不住念叨了两声,“你别一天在外到处跑,有空多回家陪陪你爸。”
“知道了……我先走了……”宋之卿挥挥手,潇洒上了车。
戚欢难掩失落。
原来,不过是同姓。
原来,那个素未谋面的男孩,真的不在了。
车上,宋之卿看了一眼戚欢,“欢欢,你怎么在这儿?”
戚欢犹豫了一下,半真半假地说道:“你应该认识程婷婷,我上次有事让程叔叔帮忙,顺便认识了大黑。”
“那还真巧。”
宋之卿似笑非笑,看了戚欢一眼。
“对了,欢欢,你不是本地人?”
戚欢摇摇头,“我算是吧,不过因为我从小在镇上长大,所以严格来说也不算这边的人。”
“是吗?”
宋之卿如有所思,侧头看了一眼戚欢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夸奖了一句,“项链很漂亮,他送你的?”
戚欢觉得有种奸/情被对方家长戳破的窘迫感,“他不是故意要送的,只是我脖子上当时有伤……”
“没关系。你不用解释。”宋之卿笑,莫名有些像慈祥的老母亲,“虽然他母亲的遗物不少,但这的确是他第一次送人。”
戚欢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突破口,她捂着脖子上的珍珠,犹豫问道:“我……他说他母亲死了……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还有,他的雷雨恐惧症是不是和家里的一些事情有关系?”
宋之卿打了一个方向盘,没有直接回答戚欢的问题。
“欢欢,这是他的事情。你如果很想知道,你可以问他。”
戚欢过去的时候,范冥推了推戴着的眼镜。
他不近视,据说是因为长时间的看文件,为了保护视力才带眼镜的。
带上眼镜的他,锐利的眼神藏在厚厚的镜片下,整个人莫名多了几分书卷气。
“你怎么来了?”
宋之卿打了他一掌,“瞧你说的,不是你让她过来检查身体吗?”
戚欢觉得尴尬了,宋之卿的拉郎配不要太明显。
可明显,人家霸道总裁对她没有这个意思。
戚欢摸了摸手,“我……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行了。来都来了。”
范冥放下手上的书,戚欢瞟了一眼,居然是什么生物科学类的。
见到范冥投过来的目光,戚欢收回了视线。
“她脖子上莫名多了一条伤痕,你看看?”
戚欢小心翼翼解下珍珠项链,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因为她的动作,范冥的脸色比先前好了一些。
项链解下,宋之卿凑过来看了一眼,“你这个倒不像是伤痕,像是胎记。不过先前,我给你检查了,你没有这种胎记啊……”
宋之卿也不解,伸出手就要过来实地摸一摸。
戚欢一愣,还没反应过来,一双手已经挡在了她的面前。
范冥隔开了宋之卿,“看就看,别动手动脚。”
作者有话要说: 你的好友大黑已经下线。
历史上最好,也是死的最快的男配。
ps:宋警官的儿子没死,人家也是重要配角。
☆、第十八章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宋之卿,他愣了一秒,随即大笑,“我可是医生!望闻问切是本能!”
不过话是这么说,宋之卿却没有再动手,只是拍了拍范冥的肩膀,无视他难看的脸,笑得更加大声。
戚欢偷偷看了范冥一眼,觉得自己还不如被宋之卿摸上一摸呢。
最后,宋之卿给戚欢开了两瓶药膏,说是可以淡化颈纹。
戚欢:“……”
但后来戚欢在脖子上那伤口擦了擦那药膏,不知道是不是心里错觉,感觉那道红痕真的有淡化的痕迹。
宋之卿开完药,就闪人了。
戚欢本来也想跟着走的,但走到门口,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情。
“范,影视城那个案子你要跟紧一点了。”
说完,他又戚欢眨了眨眼,“可以麻烦你给他做一次晚饭吗?我怕我走了,他今晚又要饿肚子了。”
戚欢抹着脖子上的项链,拿人手软,想了想,还是咬咬牙同意了。
其实,她也想留下来探听一下关于仙女姐姐和宋玉堂后来的事情。
无奈范冥蚌壳一样的嘴,戚欢觉得自己需要一点耐心。
宋之卿果然是良好管家一枚,走之前把冰箱塞得满满的。
戚欢想到范冥的口味,他其实偏好素,肉也会吃一些,但不吃内脏。
戚欢做菜一般,只会几个家常小菜。
番茄炒蛋、云菇肉片、虎皮青椒,最后想到先前当狗时候生吃鱼的恐惧,于是把冰箱里的鲫鱼果断煎了熬了汤。
做完这些,她洗洗手准备叫范冥吃饭了。
转身,他居然在身后。
他取下眼镜,捏了捏被压出痕迹的高鼻梁。
他的鼻子倒是又高又挺,戚欢红了脸,以前听人说过,男人鼻子长得好,下面也长得好,还很行。
猝不及防的开车让戚欢老脸红透了,推着范冥往饭厅走去,“洗手吃饭了。”
戚欢自觉得手艺一般,奈何食客捧场。
“味道是不是有点咸了?”
她自己尝了一口虎皮青椒,反正是有点咸。
范冥跟着她尝了一口,摇摇头,“没有。”
然后,他又加了一句,“我对味道不是太敏感。相对的,我鼻子的嗅觉比较好。他们闻上去很好吃。”
以前她可不知道范冥的味觉不好,一时之间她觉得心头的疑惑又加了一层。
让她对当年她死后范冥经历过的遭遇更加好奇了。
范冥不是话多的人,更多的时候他习惯默默的做。
比如,默默把一桌子的菜吃完。
戚欢觉得自己低估了他的饭量。
吃完饭,外面下起了雨。
戚欢拿出玄关的雨伞,想要回家。
范冥看了一眼外面越下越大的趋势,指着楼上的房间,“今晚住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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