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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有雨 (明开夜合)


  宋菀笑意坦荡,叶嘉树往她脸上瞅一眼,眯了眯眼,又把目光调转回去。他莫名不习惯她素颜的脸,过于干净过于无辜,很难让人生出戒心。
  四道菜,烟笋炒腊肉、地衣炒鸡蛋、蚝油生菜加一碗白菜豆腐汤。
  叶嘉树怕宋菀吃不惯,想打声招呼,宋菀已经狼吞虎咽起来。
  她没吃中饭,饿得太狠了,这几道菜滋味地道,像小时候外婆还在时帮她烧的那些,吃着吃着便觉得鼻头发酸。八年过去了,她以为自己早就不觉得疼,亦不会觉得委屈。
  叶嘉树起初不觉有异,直到发觉宋菀头埋下去久久没抬起来。
  他看了宋菀一眼,停了筷子,忽地站起身,“我出去打个电话,你先吃。”
  离开桌子的时候,他不动声色地将卫生纸推到了宋菀手边。
  叶嘉树出去抽了支烟,估摸着差不多了,方回到桌边。
  宋菀在喝豆腐汤,神情一切正常,她抬眼看了看叶嘉树,“……你是不是以为我哭了?”
  叶嘉树含混地“嗯”一声。
  宋菀笑了笑,似乎不带什么意味,“哪至于。”
  叶嘉树不知道如何应回答,拿起筷子埋头扒饭,转移话题,“吃完要去逛逛吗?”
  “逛什么?”
  “夜市?”
  宋菀笑说:“我身上没钱。”
  “夜市而已,东西不贵。”
  宋菀斜眼去看他,“怎么,真打算包吃包住?”
  叶嘉树不说话,拿了勺子去添饭。
  两人到底没去夜市,叶嘉树只陪着宋菀在清水街附近逛了逛。他开的那辆车被唐蹇谦收回去了,没了车,也去不了其他地方。
  叶嘉树知道自己现在收留宋菀十分不妥,他与唐蹇谦虽接触不多,但很清楚,能白手起坐到那样高位的人,必然有几分手腕。但现在宋菀如此处境,他做不出落井下石的事。
  晃荡一圈,又回到楼下。
  宋菀拉开一楼铁门,听见身后脚步声停了。她回过神去,看见叶嘉树立在阴影里。
  “怎么了?”
  悉悉索索的声音,片刻,叶嘉树朝她伸出手,递过钥匙。
  宋菀往他手里看了看,“什么意思?”
  “宋小姐,你自己上去吧,我还有点事没办,今晚上不回家了。”
  宋菀立在原处,静了半晌,“嗤”地冷笑出声,“怕跟我这样的人共处一室,坏了你的名声?”
  “我是怕坏了宋小姐的名声。”
  “我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名声。”
  叶嘉树上前一步,把钥匙塞进宋菀手里,只说:“你先上去吧,楼梯窄,注意安全。”
  他转身便走了。
  宋菀捏着钥匙,一时间竟无所适从。那高大的身影没一会儿便消失在清水街狭窄的巷道里,身后却亮起了灯,是有人下楼。
  宋菀回身望了一眼,最终还是拿着钥匙回到了叶嘉树的住处。
  宋菀洗了澡,没吹头发,倚靠着窗台吹风,心里什么也没有想。
  这些年的生活让她养成了从不去思考明天的习惯——养在笼子里的鸟儿,有什么明天可言,无非看主人高兴,赏一顿米一顿水。
  这一次,她彻底惹恼了唐蹇谦,断了米断了水,到底还没剪去她的翅膀——可谁知道是不是终究会有这么一天?她不是学舌鹦鹉,说不出漂亮话,唐蹇谦调/教了八年,怕是终于失去了耐心。
  她不能在这里久住,她自己无所谓,可不能连累无辜,叶嘉树已经帮了他许多,不能再将他也牵扯进来。
  宋菀思索片刻,给傅小莹打了个电话。开口求人她是第一次,好在傅小莹爽朗,说会给她找个住处,再借她一辆车。
  之后,宋菀又给宋芥打去电话,宋芥那边倒是一切正常,看来唐蹇谦并不打算斩草除根——这态度摆明了,他在等她服软,去求他,只要求他,他就会开恩。
  这晚宋菀睡得十分安稳,她认床严重,但这次一躺在床上很快便入睡,大约因为屋子有一股很淡的霉味。南城多雨,气候潮湿,小时候家里过了季的衣服挂在衣柜里,拿出来时便常有这样的气味。
  那气味包裹着她,在梦里她见到了久违的父亲,她还是十六岁的模样,捧着奖杯,扬着下巴等父亲一句夸奖。
  醒来天还没亮,宋菀起床,走到窗前,隔着将明未明的天色去找记忆中的那栋房子。离她如此之近,可再也回不去了。
  天一分一分亮,薄雾之中忽然响起一道声音,老迈的音色,拖长了音调,似是吆喝,宋菀顿时一怔——是卖花声!
  宋菀来不及换鞋,抓上钥匙就往下跑。
  青石板上沾着露水,她发足狂奔,像要回溯时间,执着地去抓住一些什么。
  离那声音越来越近,她停下脚步,看见前方立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宋菀脚步踌躇,“……叶嘉树?”
  叶嘉树穿着白天那件白色衬衫,晨风鼓起了半挽的衣袖,他转过身来,眉目间笼着晨雾,朦胧亦显得深邃。怀里抱着花,是新绽的栀子。
  “起来了?”叶嘉树将花递给她。
  宋菀没去接,“你……”
  叶嘉树发上沾着雾气,衬衫也似被湿气洇过一样,那样柔软。
  宋菀突然间被一种难以名状的悲恸攫住,眼里叶嘉树朦胧的身影渐渐与记忆中多年前的一个白衣的少年重叠,那时那人也是这样,递过来一捧栀子花,不敢看她,只是转过头去腼腆地笑。
  买花的老妪递过来零钱,抬眼看见宋菀,“哎呀”一声,“姑娘,你怎么了这是……”
  宋菀慌忙抬衣袖擦了擦眼睛,声音还是熟悉的声音,只是比八年前更显得苍老。
  “婆婆……您还记得我吗?”
  老妪眯了眼睛去看,片刻急忙伸手去捉宋菀的手,“小菀,是小菀啊?”
  “哎哟,我真是没想到……”老妪唏嘘不已,“这都多少年了……你是搬家啦?搬去哪儿了?你爸妈还好吧?跟小许呢?你俩还在一起?”
  一迭声的追问,情绪濒临崩溃的宋菀顷刻清醒。
  她很淡地笑了笑,上前一步抱了抱老妪佝偻的身躯,轻声说:“婆婆,我还好,我们都挺好的。”
  和老妪寒暄两句,宋菀嘱咐她多注意身体,而后便起身告辞。
  叶嘉树跟在她身后,把买来的花递给她。
  宋菀仍是不接,低下头去,那花大朵大朵的,洁白饱满。
  “……扔了吧。”
  叶嘉树不解。
  “我没跟你说过吗?”宋菀脸上浮起笑,是叶嘉树第一次在芙蓉路的大宅子里见到的那种,“……我挺讨厌栀子花的,看婆婆可怜,所以才照顾她的生意。”
  宋菀两手插进裤子口袋里,飞快往前走。
  “宋菀。”
  宋菀脚步一顿。那声音自隔了一阵距离的地方传来,叶嘉树并没有跟上来。
  “骗自己没意思。”
  宋菀站立片刻,也没回头,冷笑一声,再次迈开脚步。
  身后那脚步比她走得更快,几步便赶到了她身旁,二话不说,抓过她的手,把拿棉绳捆作一束的栀子花强行塞进她手中。
作者有话要说:  9月17日,改。

  ☆、第十章【改】

  栀子花养在盛了清水的瓶里,几日后逐渐变黄枯萎。
  宋菀这几日都住在叶嘉树家里,她无处可去,也提不起兴致与外界联系,白天去巷里与卖冰棍的大娘闲聊,一坐便是一整天。遮阳伞下热气微醺,老式的冰柜轰隆运转,她有时候买支雪糕,有时候什么也不买。大娘也不赶她走,一边纳鞋底一边与她絮叨。大约也是因为孤独。
  聊完了自家的家长里短,便开始聊那些听来的谈资。大娘说起一桩清水街的旧闻,抬手指向暮色里的洋楼,“那以前住着一个大老板,老有钱了哦,后来听说犯事了,要枪毙,他闺女儿为了救他,跟了一个更有钱的大老板……年纪小咧,听说那时候十八岁都不到。”
  宋菀动作一顿,牛奶味的雪糕让她一口咬出个老大的缺口,她咽下去,从喉咙一直凉到心底。她露出一个没有任何意味的笑,“是么,那后来呢?”
  “后来人搬走了,谁知道呢。大老板老有钱了,跟了他肯定日子过得好咧,不像我们哦,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挣几个钱,还不够给孙子买件像样的衣裳……”
  后面的话宋菀没再听,她一口一口咽完了雪糕,把木棍儿弹进前面的簸箕里,看着暮色之中几个穿校服的小姑娘跑进巷里,沿街建筑的灯一盏一盏亮了起来。
  宋菀起身走了,此后再没来过。
  白天黑夜叶嘉树都不见人影,两人非亲非故,宋菀也从来不问他行踪。有时候他回来收拾两身衣服,翻倒翻倒抽屉,拿了东西便走;有时候过来补上一瓶洗发水,顺带一些新鲜的水果。
  宋菀鸠占鹊巢过意不起,又给傅小莹打了个电话,傅小莹告诉她公寓和车都准备好了,约了日子让她过去拿钥匙。
  宋菀给叶嘉树打了一个电话,要请他吃饭。
  宋菀觉得,叶嘉树的年龄在他这儿始终是模糊的。他小上她几岁,有一张捯饬以后扔进娱乐圈绝对能混出名堂的脸,与年轻英俊的皮相错位的是一种将朽之人的气质。所以宋菀无法想象他曾经是玩摇滚的。摇滚是愤怒,而他是一块浮木,被浪冲到哪里便是哪里,认命,绝不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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